冬菜一斤's Blog – April 2024 Archive (8)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8

與個體相類似,文學作為以生命為基質的表現,也應當是拒絕闡釋的。這的確是狄爾泰的觀點,是其水到渠成的結論。既然文學作品是生命的表達,那麼文學就一定是拒絕概念、拒絕闡釋的,是「說不盡的莎士比亞」或者「詩無達詁」。狄爾泰一直將生命及其表現與邏輯、理性、概念對立起來:例如稱「在所有的理解中都存在著一種非理性的東西,就如生命本身即存在著這種東西一樣,這種非理性不能經由邏輯運作的公式而呈現出來」;再如說「人性在哪裡都不完整,但又無處不在。



它從來不會經由概念被窮盡」。這意謂著,唯有概念才是完整的,而人性總有逃脫概念之完整性的一面。狄爾泰還說:「一個不折不扣的、體魄強健的人的生命感受,以及他被給予的世界的內涵,不會在一門普遍有效的科學的邏輯關系中被消耗殆盡。個別的經驗內容,它們在起源上彼此相同,不會借助思維相互轉換。任何試圖展示現實中的一個體系而非一個邏輯體系的努力,都不過是為著內容而丟棄了科學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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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28, 2024 at 9:30p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7

它既聽命於我,亦命令於我。由於語言的外在性,生命的言說就一定是言不稱意或言不暢欲(欲求、欲望)的。我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總會摻入外在的、陌生的、異質的東西,它們在協助我的同時也在拆解我、毀滅我,使我從本己的河床上漂浮起來,幻化為一個想象和觀念的建構物。自我是無法被談論的客體,一經言說便不再是其自身。

於是,所謂自我其實總已是非我;如果說有自我存在,那它只能以「前自我」的方式存在,即作為一種有待建構為自我的原始質料。這就是眾多具有後現代取向的哲學家不相信原初自我或單子式自我的主要原因。費希特的錯誤在於,不是「自我」設定「非我」,而是「非我」孕育和生產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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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28, 2024 at 2:00p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6

與結構主義者不同,狄爾泰沒有用語言「吃掉」現實,也沒有用結構抽空個體。他與黑格爾也不盡相同,不會用整體消化和消解部分,而是始終堅持二者之間那種動態的或不穩定的緊張關系,可以說,體驗或體驗表現便是形式與生命之間(或者說整體與部分之間)關系最典型的代表。

狄爾泰分辨出三種形式的生命表現。其一是概念、判斷和更大的思維構成物。它們雖源自生命體驗,卻切斷了與來源的聯系,因此能從言說者毫無損失和變異地傳達給接收者。它們脫離了其所產生的時空語境,因而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過,這樣的生命表現不能表現出任何生命的內容及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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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23, 2024 at 4:00p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5

部分進而既屬於整體,同時又有其獨立性乃至獨異性(singularity):它既在觀念上、概念上與整體共在共亡,也有不進入與整體間關聯的獨立存在、自身存在。沒有整體,但仍可以有部分,只是不再有部分之名。部分是整體對實在的暴力命名。部分有其堅硬的存在。試想一個簡單的問題:倘使部分失掉其自身的存在,那它將以什麼與其他部分聯合呢?因此,關聯體不是胡塞爾的「主體間性」,而是「個體間性」和「他者間性」,更簡潔地說,是「間在」。狄爾泰基本上不去辨析整體與關聯體的差別,但他關於關聯體的眾多說明和闡釋早已清晰地呈顯出其特殊性:關聯體有生命,有個體,而後才有其對整體的想象性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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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18, 2024 at 3:30a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4

同理,生命本身也沒有意義,它必須由與其他生命個體之間的關系來界定和闡明。如果我們認定關系乃生命之本質,那麼也可以進一步說,意義內在於生命,生命本身即包含著意義,再或者,生命自帶意義,意義是生命的本質屬性。正是在這一點上,狄爾泰宣稱「意義為生命之第一范疇」,又說「意義乃綜合性范疇,置於其下,生命變得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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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17, 2024 at 2:30a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3

體驗是生命的體驗,即使體驗之中含有意識,被加入意識,仍不能改變其生命的屬性。此外,當伽達默爾指出體驗與生命整體之相互包含時,他實際上已經暗示,根本就不存在自在的生命。生命即活動,活動必然超出其自身而指向他物,因此任何生命都是關系性的。與他物的關系或對他物的意識不是外力強加於生命的結果,而是生命之本質屬性。由此可以斷言,生命本身自帶意義,沒有意義的生命就不是生命。自我在生命的基底中就已經是對話性的,而非一定要待其進入意義系統之後。

伽達默爾還指出,體驗的概念來自傳記文學,更准確地說,來自自傳。這一結論誠然須證之以大量文獻,但從理論上說,傳記或自傳堪稱體驗意涵的完美注腳。正如上文提到的那樣,體驗有兩重所指:作為一種活動和作為此活動的結果。其實,不僅是傳記或自傳,所有真正的文學都是生命的再現或客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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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12, 2024 at 1:00p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2

西方的「赫爾墨斯學」(hermeneutics之音譯)在中國學術界迄今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譯名,但大勢上看來,最終就是在「詮釋學」「解釋學」「闡釋學」三者中擇其一而名之了。不過,較早時候出現的「釋義學」盡管如今似乎逐漸地淡出人們的視野,這一名稱卻最鮮明地提出了「赫爾墨斯學」的核心論題——意義。



其實,解釋學就是意義之爭,或者也可以說,解釋學就是一種「意義學」,因為意義並非我們輕而易舉可獲得的東西,而是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方法來做艱難的探尋。但在方法之先,我們又必須對意義做出本體性說明,即什麼是意義?它來自何處?對此的回答可避繁就簡分作兩派:一派認為意義就是作者的原意,是作者真正想表達的東西;另一派則主張意義是互文性的或結構性的,是作者之表達與整個社會符號系統的網絡關系,即一種符號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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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9, 2024 at 6:30pm — No Comments

金惠敏·生命與意義:論狄爾泰的「體驗」概念與間在解釋學 1

在狄爾泰,體驗乃生命之自我展開。體驗的主體是生命,是生命在體驗著和活動著,因而沒有生命,體驗和活動便無從談起,或者也可以說,體驗不過是對生命經歷的描述。體驗的客體——如果有的話——也不等於在認識論中與主體呈二元對立態勢的那種客體,它是生命自身的活動。在這一意義上說,體驗意味著生命的自我體驗,即生命體驗著生命本身的體驗(經歷),這種體驗不具有反身而思的性質。因此,嚴格說來,在體驗中沒有主客體之分,就是生命以生命的形式顯露著自身。如其構詞所提示,Erlebnis的要義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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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冬菜一斤 on April 6, 2024 at 7:00am —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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