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淑瑤·客家與教育:沙巴地區華文中學的創立與發展(3)

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殖民政府開始給予符合補助條例之學校津貼,馬來亞獨立後,直到1961年為止,執政當局依例給予華文中學全部經費(全津)或部份津貼。19「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實施後,廢除部分津貼制度,接受全部津貼的華文中學便須改制,以官方語文為教學媒介,不接受政府改制者,便得不到政府任何津貼,成為獨立中學。20雖然在馬來亞聯合邦「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實施時,沙巴尚未與其共組馬來西亞成為其1州,21 但因北婆羅洲殖民地政府可能受到當時馬來亞教育政策的影響,也採取類似政策,使該地區的華文教育發展,同樣面臨華文教育可能被消滅的困境,當時的馬來亞聯合邦政府依《達立報告書》中第89條C項規定之建議,小學畢業生必須通過中學入學考試(Malayan Secondary Schools Entrance Examination)才能入學,而中學入學考試僅錄取成績最優的30%之學生,其他之學生不管成績多好,都無法進入中學,22 故每年有3分之2的小學畢業生無法繼續升學。沙巴地區的原華文中學,在1962年時全部改制為以英文為教學媒介的官立中學後,當地政府也以中學學額不足,無法容納所有的小學畢業生,開始規定只有30%的小學畢業生,在通過小學會考後進入官立或受政府津貼的中學,因而造成為數眾多的落第生以及不少超齡生被改制後的中學拒於門外,23在西馬地區不少改制後的原華文中學又再成立獨中去收納這些學生,但因沙巴地區改制後原華文中學未再辦華文獨中,沙巴地區支持華教的人士,就另外創辦了為收容小學會考落第生和超齡生的華文中學。24


三、沙巴州華文獨立中學的成立


1963年初,為收容當地華族子弟因小學會考失敗而無法進入因改制為官立學校的原華文中學,在原藉廣東東莞的客家人魏亞貴領導下,創立了山打根育源中學草創時期,學生人數曾達500人,1977年只剩126人。25 1963年初,亞庇地區華族子弟也因當時官立中學招收之初中生學額有限,另有超出學齡的小學畢業生,被擯棄官立中學校門之外,造成許多華族子弟入學無門,由亞庇福建會館主席劉養正先生倡議,由福建會館發起,於1963年1月籌設亞庇建國中學,當時共招男女新生共60餘名,1972年時,學生人數為336名,在沙巴在加入馬來西亞之時,每年約有40%至50%的小學生無法升學,27引起華社之恐慌, 1964年,山打根客屬公會與亞庇客屬公會共同創立「沙巴客屬總會」,辦事處設在亞庇客屬公會。28 1965年,沙巴客屬總會(客總)受到新加坡南洋客屬公會多方的鼓勵下,在沙巴亞庇創辦了崇正中學, 1965年之新生78人開始,次年學生人數增加到200餘人,後九年義務教育的推行, 1974年,全校學生僅剩24名。29

除上述3間華文獨立中學外,沙巴地區華族人士聚集的其他城鎮,為解決華族子弟因因小學會考失敗,以及超出學齡的小學畢業生而無法進入官立學校的問題,在1964年至1969年間,客籍人士主導下前後成立巴華中學、吧巴中學、丹南崇正中、保佛中學、古達培正中學、拿篤中學等6間華文中學。30

19 1961年時,西馬地區共有132間華文中學,其中60間接受政府資助,72間為獨立中學。見教總三十三年編輯室編,《教總33年》(吉隆坡: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1987年),頁891;但《達立報告書》,頁16則指1960年只有29間華文獨立中學。

20 1959年,馬來亞聯合邦政府委派一個以當時教育部長拉曼達立(Rahman Talib)為主席的「教育政策檢討委員會」,從事檢討1957年教育政策實施情況及提供將來所應採取之方向的建議。1960年8月,委員會公佈檢討結果,提出通稱的《達立報告書》。報告書中指出,為了「創造國家意識」,以及減少語文與種族的差異,建議以兩種官方語文(巫文和英文)為教學媒介,《達立報告書》的實施最終必將淘汰華校和印校,而僅剩巫、英兩種學校。1961年國會通過以《達立報告書》所建議之政策為基礎,制定新教育法令(亦稱「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該法令特別強調,馬來亞必須發展一個以國語為主要教學媒介的教育制度。該教育法令中更明白規定,馬來亞只有兩種中學,即把當時的華文中學分為「全津貼中學」和「獨立中學」兩種。

21 1963年9月16日,馬來亞聯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因新加坡,砂勞越及沙巴的加入而改為馬來西亞聯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但未因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而再改名。位於婆羅洲島之殺勞越及沙巴,在馬來西亞聯合邦之東部,一般稱之為東馬來西亞,又簡稱為東馬。

22 〈華文中學為什麼不要改制?〉,《教師雜誌》第11期社論,轉引自教總三十三年編輯室編,《教總33年》,頁466。由於受限於經費,當時的所有公立或受政府津貼中學無法提供足夠的學額容納所有的小學畢業生,政府預測中學只能容納30%的小學畢業生,Federation of Malaya, Official Year Book, 1962, Vol. 2 (Kuala Lumpur: The Government Press, 1962), pp. 353-355.

23 Keiko T. Tamura, “Chinese Education and Society in Sabah, East Malaysia,”pp. 79-80. 依當時之規定,初中一年級的入學年齡為12至13歲。超出年齡的青少年不能進入政府津貼的中學,當地華社稱他們為超齡生。馬來西亞華社稱政府舉辦的中學入學考試為會考,那些己讀完小學,但未能通過政府舉辦的小學會考者為落第生。

24 董教總全國華文獨中工委會資訊局,《今日獨中之二(沙巴9間獨中)》,頁4,18。

25 董教總全國華文獨中工委會資訊局,《今日獨中之二(沙巴9間獨中)》,頁4;沙巴州山打根客屬公會,〈魏公阿貴先生生平史略〉,《馬來西亞沙巴州山打根客屬公會成立九十二週年紀念特刊》(沙巴山打根:沙巴州山打根客屬公會,1979年),頁20。

26 亞庇建國中學是沙巴地區當時唯一完全由福建人士成立的華文中學。

26 董教總全國華文獨中工委會資訊局,《今日獨中之二(沙巴9間獨中)》,頁31。

27 英殖民地政府於1962年起,規定入學年齡,施行會考制度,只有會考及格且適齡的學生才可升學。

28 1940年成立的亞庇客屬公會,又名亞庇客家公會,原名為北婆罗洲西海岸客属公会, 1956年更名為北婆羅洲客屬公會,1964年沙巴客属总会成立後,在亞庇的客屬公會被簡稱為亚庇公会,1972年再更名為亞庇客屬公會。〈亞庇客屬公會史略〉,《馬來西亞沙巴州山打根客屬公會成立九十二週年紀念特刊》(沙巴山打根:沙巴州山打根客屬公會,1979年),頁261-263。

29 〈沙巴崇正中學校史兼董事會會史〉,《2005年崇正中學四十週年紀念特刊(1965-2005)》(沙巴亞庇:沙巴崇正中學,2005),頁24。

30 董教總全國華文獨中工委會資訊局,《今日獨中之二(沙巴9間獨中)》,頁35、47、79、89、9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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