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有一篇《俠女》:

顧生金陵人。行年二十有五,伉儷猶虛。對戶有空第,一老嫗及少女稅居其中。……一日,……母曰:“適女子來乞米,雲不舉火者經日矣,此女至孝,貧極可憫,宜少周恤之。”生從母言,負鬥粟,款門而達母意。女受之,亦不申謝。日常至生家,見母作衣履,便代縫紉;出入堂中,操作如婦。……母適疽生隱處,宵旦號哭。女時就榻省視,為之洗創敷藥。……一日女出門,生目註之。女忽回首,嫣然而笑。生喜出意外,趨而從諸其家。挑之亦不拒,欣然交歡已,戒生曰:“事可一而不可再。”生不應而歸。明日又約之。女厲色不顧而去……一夕方獨坐,女忽至,笑曰:“我與君情緣未斷,寧非天數。”……積數月,其母死,生竭力葬之。女由是獨居。生意孤寢可亂,逾垣入,隔墻頻呼,迄不應。視其門,則空室扃焉。……越日,相遇於母所,即出,而女尾其後,曰:“……人各有心,不可以告人。……然一事煩急為謀。妾體孕已八月矣,恐旦晚臨盆……可密告母,覓乳媼,偽為討螟蛉者,勿言妾也。”生諾,以告母。……又月余,女數日不至……入其室則呱呱者在床上矣。……女曰:“區區隱衷,不敢掬示老母。俟夜無人,可即抱兒去。”……更數月,夜將半,女忽款門入,手提革囊,笑曰:“大事已了,請從此別。”急詢其故。曰:“……為君貧不能婚,將為君延一線之續。本期一索而得,不意破戒而再。今君德既酬,妾誌亦遂,無憾矣。”問囊中何物?曰:“仇人頭耳……”女閃如電,瞥爾間遂不復見。

 
這是一個崇高的人性,也是一個崇高的女性的塑造。崇高的人性之類,不管是神、仙、佛、俠都是平凡的人就自己的意願、用靈魂深處的崇高的東西塑造出來的。是人性的不斷地向高處的完成,使之一點一滴地異化於人。另一方面也把抽象的人性,也就是把神仙佛俠之類逐漸人化,回復到人。童話神話、宗教傳說,除了惡意騙人的成分,大概就是講的這些。但是《俠女》篇除了這些,很顯然又是包含著一種不動聲色的嚴酷的戰鬥的。為什麽叫做《俠女》呢?俠女之“俠”在何處呢?不錯,裏面寫她有劍術,能為父親報仇。我因為寫她表現劍術時,卻給與她這個形象很大的唐突,損害了她的尊嚴,未錄。我以為這個女子之所以崇高,不在別的,而在她以自己的身體,自己的貞操報恩,自己為一個貧不能娶,自己又不與他結婚的恩人生子延祧。這樣就是她作了自己的身體、貞操的主人,有了自己的人身的自由。《聊齋誌異》的作者寫了許多有人身自由的女性,好象女子一有人身自由,這世界就美好了。而這婦女應有人身自由的思想,是與中國幾千年的禮教思想反對的,也就是與禮教思想封建思想戰鬥的,是不折不扣的民主思想。盡管他擺脫了女子沒有人身自由的這一封建框框,隨即又陷入宗祧主義這一封建框框,也仍有不可掩蔽的民主光輝。
“住口!婦女一有了自己的人身自主權,就是民主;一和有恩的窮人非婚生子,延人宗祧,就是崇高。何不說人類回到雜交時代,假如有這樣一個時代的話,就是民主、道德、崇高的人性或女性呢?”
不是這意思。婦女有了自己的人身、貞操或別的什麽的自主權,比起沒有這種權利,是民主的。自己行使這種權利,並非說一定要同人非婚生子,但縱然這樣,在某種條件之下,也未嘗不可。有沒有人身自主權是一個問題,如何行使這種權利是另一問題,不可混為一談。
但《俠女》篇只到此為止,作者所能達到的也只能如此。假如問:這“俠女”的劍術從何處學來的呢?關於生育的知識從何處得來的呢?幸而二索得男(只有男子才能傳宗接代),若再索俱女怎麽辦呢?報了仇,她到哪裏去了呢?怎樣生活呢?無數的問題,《聊齋誌異》的作者都避免了。向例都是如此,他把他要講的講了,你問的都是愚問,神仙佛俠妖異無所不能,什麽問題都不會發生。
《聊齋誌異》有許多鮮明的民主思想。它寫了《翩翩》、《狐夢》、《狐諧》……這些歌頌人生的歡樂,家庭的歡樂,男女社交公開的歡樂,結婚、戀愛自由的歡樂,而這些歡樂,幾乎無一不是通過女性擁有自己的人身的自由而實現的。當然,也是通過經濟生活的自由而實現的。象《翩翩》一樣,有洞穴可居,有洞邊的泉水可飲,有洞口的白雲可取作棉花,有芭蕉剪作肉魚便成為真的肉魚……那還有什麽問題呢?不用說,他說的都是烏托邦,但他所主張的男女平等,社交公開,結婚和戀愛的自由,卻比我們隨時歌頌的五四運動早一兩百年。五四時代反對文言文,反對迷信,《聊齋誌異》的民主內容(當然是烏托邦的民主內容)被它的文言文和鬼神妖異的形式反對掉了。正象哲學家常說的一個比喻:潑臟水,卻連盆內的孩子也潑了。
 

 
也有象故意回答上述某些問題的小說,就是《兒女英雄傳》主角十三妹,也是父親作官,為人所陷,背母逃難,但十三妹的武藝是怎樣來的,交代得很清楚;特別是武藝到了如何程度,寫得精彩。
但這書只寫到這裏,才和《俠女》篇相近,這之後就分了手。俠女有自己的人身自主權,而十三妹的腦子裏卻只有封建禮教,十三妹不但自己逃難,也救別人甚至男子脫難,但她卻完全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毫無兒女私念。甚至在危急中,在暗室中都嚴守男女授受不親的禮教。且抄幾點她救那男子時的過場吧,第六回:
“卻說那女子看了看公子那下半截的繩子,卻是擰成雙股挽了結子,一層層繞在腿上的,她覺得不便去解。她把那尖刀只一割,那繩子早一根變作兩根……安公子望著她淚流滿面的道:‘我是一步也走不動了。’那女子聽了才要伸手去攙,一想:‘男女授受不親,到底不便’,她就把左肩上的那張彈弓褪了下來,弓背向地,弓弦朝天,一手把住弓靶,一手按著弓鞘,向公子道:‘你兩手攀住那弓,就起來了。’”
 
瞧見了沒有?我們的兒女英雄,我們的十三妹,竟是個“不欺暗室”、“造次必如是,顛沛必如是”的禮教皈依者。這和那“俠女”何等地不同呀!但只要想一想,也不難明白:這是作者有意維護禮教,特為把他的女英雄投在這樣一個一面為救受難的男女而戰鬥,特別是年貌相當的男性對於女性的誘力而戰鬥中以顯出她對禮教觀念的烈火真金,而又比“嫂溺援之以手”還要嚴正。不但如此,十三妹比這還要真金烈火得多。第二十五回,鄧九公等圍勸她下嫁給安公子時,十三妹說的一段長談:
 
“想我自從十六歲才有知識,……我見父親負屈含冤,都因我的婚姻而起,便打了個終身守誌,永遠不出閨門的主意,好給父親爭這口氣……乃至走了這條(闖江湖)路,說不盡的風塵骯臟,龍蛇混雜,已就不是女孩兒家的身分了……因此我一到青雲山莊,便稟明母親,焚香告天,對天設誓,永不適人。請我母親在我這右臂上點了一點守宮砂,……亦非空口推辭……不妨請看!”
 
好了好了,看到這裏,不管我們的童貞女還怎樣口硬,對自己的“終身大事”可說已是千肯萬肯,不過要在大家面前證明自己還是處女罷了。寫了四十幾回大書,殺得天昏地暗,鬼哭神嚎,所要說的不過這麽一點點。而在我們現在看來,比之《聊齋》“俠女”誰解放、誰崇高,誰不解放、不崇高,不管別的讀者看法如何,我是比較推崇“俠女”的。我認為女媧補天是偉大的,蟲豸似的小人們的喊喊喳喳是不值一哂的。世有盧森堡、居裏夫人、喬治·桑、李清照,她們已經給了人類以寶貴的東西了,一個鐳、一次革命,勝過千萬座貞節牌坊。
再說:這十三妹恢復為何玉鳳小姐,做了安大奶奶之後,受到安公子寵愛,恐夫婿因閨房之樂,誤了功名大事,如何設法使他安心苦學,終於功成名就,二十幾歲就做了學士、侍郎、副都禦史等高官。這是作者有意斥責《紅樓夢》中的寶玉、黛玉,把安大奶奶寫成體現襲人、寶釵、湘雲等人望寶玉獵取功名言論的人物,加以表揚,已有人把它和《紅樓夢》比較過,這裏就饒了讀者,不去談它了。
《兒女英雄傳》這部書如何講忠講孝滿口仁義道德,可只憑一點小事就戳穿了。安公子二十來歲本是文官,可是為聖上所賞,要鍛煉他,改派他去做個武官,烏裏雅蘇臺的什麽大臣。這消息一報到家,全家驚慌失措,雞飛狗上屋,甚至可說怨天尤人。其實烏裏雅蘇臺也沒別的,只是天氣冷,路不好走,離家遠而已,就把大家急得那樣兒!及至得知改派為山東學政,又全家歡喜若狂,真真把忠孝仁義忘到爪哇國去了。連平日四方四正的安老爺也不知這番醜態的可笑處。
 

 
同是表明男女之間不欺暗室,同是要表明女子身上的某一點薄膜尚在,比十三妹還要迂執的也有,《好逑傳》中的水冰心小姐就是。
一切不談,鐵中玉如何救水冰心,水又如何救鐵中玉,迎鐵到家養病以至彼此敬佩等等。且談鐵中玉與水冰心兩人如何相見。這見書的第七回,回目為“五夜無欺,敢留髡以飲”。正文是:
 
水小姐叫家人們在大廳的正中間橫垂下一掛珠簾,將東西隔做兩半:東邊簾子之外設了一席酒,高高點著一對明燭,是請鐵相公坐的。西半邊簾內也設了一席酒,卻不點燈火,是水小姐自坐陪的……又叫兩個仆婦,立在簾中間,兩邊傳命,內外斟酒上菜,俱是丫環。
……鐵公子見請,忙走出房……簾內冰心小姐早朗朗地說道:“賤妾水冰心,多蒙公子雲天高誼,從虎口救出,其洪恩不減天地父母……但念家父遠戍邊庭,公子與賤妾又皆未有家室……萬不得已,設此世法周旋,聊以代雲長之明燭。”……兩人隔著簾子,各拜了四禮,方才起來。
 
看見了沒有,一對互相有恩,因之未免彼此有情至少是相敬的公子小姐要得一見,竟如此煩難!幸而是官宦人家,有此廳堂、簾氈,以及沒有名節問題的仆婦丫環。更加這官宦人家小姐腦子裏有許多思想學問,知道男女授受不親的禮教,才能設此“世法周旋”,以德報德。否則象我輩蚩蚩之氓,物質、精神一無所有,有恩也無法報了。
又看見沒有?水小姐的意思是說:本來郎心似鐵,妾意如冰,彼此有恩,縱然明去暗來,也定能發乎情,止乎禮義,不會傷害風化半根毫毛。無奈我們都生活於世俗之中,生活於禮教風化之中。禮教風化才是我們的主子,我們都不過是它的奴隸。我們的主子什麽都好,就是對於男女,尤其是青年男女,是戴著一副看妓院的有色眼鏡看的,女的都是姐兒,男的都是嫖客。而且彼此都有“見毒”,只見一眼就擺不脫,孤男少女在一塊兒,哪有不“茍且”的?男女來往哪有不有“私”心的呢?因此萬不得已,設此世法周旋,使世俗明白我們都是烈火真金,那就百事大吉了。這是一篇簡潔的貞節牌坊的本質的頌歌,或者也恰好拆穿貞節牌坊的西洋鏡。只要能談又會設“世法周旋”,把俗眼瞞緊,人就可以在“世法”的幕布裏面為所欲為了。中國從古以來,有多少貞節牌坊,又有多少或者簡直都是假牌坊呵!
更厲害的是後來兩家的父親作主,給他們訂婚,而且要趕快完婚以免麻煩。他們自己反而不約而同,都不同意。因為這樣一來,無法證明她與他的關系毫無私意了。好在父親作了主他們不能不“屈從”(不知他們願意與誰配對),卻想出一個奇法。第十五回鐵中玉道:“倘大人必欲如此周旋,須明與水尚書言過,外面但可揚言結親,以絕覬覦之念,而內實避嫌疑,不敢親枕衾也。”另一邊水居一也寫信給鐵家說:“不期小女至烈,只欲避嫌,全不畏禍,今再三苦訓,方許名結絲羅以行權,而實虛為合巹以守正……”且看鐵水夫婦結婚對拜時鐵新郎說過一套客套後,水新娘道:“……所以推辭者,因向日有養病之嫌,雖君子之心與賤妾之心無不白,而傳聞之人則不白者多矣……若遵父命而早貪旦夕之歡,設有微言,則君子與賤妾俱在微言中矣,其何以自表?……”
絕世奇文!公公與嶽父討論兒女婚後“好合”不好合;新郎新婦商量“於飛”不於飛,用現代的話說就是性交不性交。且說這對寶貝後來怎樣了呢?謠言四起,說他們“先奸後娶”,不可終日。幸而有聖天子在上,知道內情,把貞女宣進宮內,由皇後令宮人驗明貞身,確系處女,這才龍顏大悅,賞賜有加,隆重熱鬧,於是結婚已久之夫婦乃卿卿我我,似水如魚,發生其老早應發生之夫婦關系雲。
 

 
這三篇小說,或三個女性比較一看,我覺得俠女所寫雖也有不足為訓之處,卻還有情有理,入情入理。它當然不是《女誡》、《婦訓》、《女兒經》之類的書,應該說它是和它們相反的書,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中值得一提的。和十三妹或水冰心一比,她就光芒萬丈了。後面兩位還在考慮男女授受親否的問題,男女應否有“私”念的問題,女子應否守貞的問題,能否先奸後娶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雖說是什麽不欺暗室的情況之下表明,其實是唯恐人說有私,唯恐有人不知無私的心理中提出的,俠女則早把這些問題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是遠遠超過她們未扔掉的,而不是相反。
所謂禮教,所謂風化,是一種極其僵死,極其自私,置人、尤其是婦女於死地而不恤的東西,七歲不同席,十二歲不同間,男女授受不親,三從四德,幸而只是富貴人家、奴隸主家的人才要這樣,仆役或奴隸之間、主奴之間不必遵守,否則男的手裏的東西就無法交給女的手裏,女的手裏的東西也無法交給男的。這還不足一道,照《兒女英雄傳》看來,十三妹不管怎樣系出名門:在她叫“十三妹”的期間,本是鐵馬金戈,出生入死的寇盜性的人物,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本很自然。若水冰心則是大家閨秀,名門千金,應與外界男子老死不相往來。那就被人劫掠、買賣、奸淫,在外面男的看來,雖然很容易救,自己又有能力救,而又親眼看見,也不該救她。如果救出了,一救一被救,先不問是非,而是先問這一男一女,是否有私,即彼此是否相愛相識之類。如果有“私”,那就物議沸騰,這救她的人似乎比劫掠她的人更壞,至少一個半斤一個五兩。女的方面更是如此,即使是剛才救出過自己,於自己有恩,雖然明知他為救自己而遇到陷害,而自己有法使他解脫,也不該使他解脫。一使解脫,又是怕人認為有私。為了彼此無私,只好彼此見死不救。這就是禮教、風化的真精神的一點。
反之,《兒女英雄傳》和《好逑傳》兩書所說的唯恐沾上了的“私”,男女有愛慕心的私,尤其是現在看來,是很好的東西。卓文君和司馬相如,紅拂和李靖,梁紅玉和韓世忠這些故事流傳眾口,就是因為她們有私。《西廂記》、《牡丹亭》、《拜月亭》等作品之所以有名,除了文學性以外,也因為男女主角都有私。《紅樓夢》之所以偉大,就因為不但寫了賈寶玉、林黛玉、晴雯這些主要人物各各有私,還寫了其他許多人物又各有不同方式和程度的私。假如《紅樓夢》不寫那麽多人有私,那將成為一種怎樣的小說呢?什麽是私呢?男女平權,社交公開,戀愛自由,婚姻自主,正是五四時代大聲疾呼,唯恐男女青年不懂的,就是這私。這私也就是人的覺醒,自我覺醒,人要自己覺得自己是人,即本文開始所說的有人身自主的權利,或謂之文藝復興,或謂之民主主義。
再反過來說,假如十三妹救安公子,不是對一個不相識的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而是為私,舍死忘身救她心愛的人,則她的身影要高大得多,則內容要豐富得多,文章有吸力得多,假如水冰心會鐵中玉不是“世法周旋”,而是真愛真會,不管別人怎樣看、怎樣說,而自己站在高處唾棄世俗,這書就有著很大的進步性。兩人都可壓倒至少並肩於俠女。或者說,這是我們現在的看法,我們現在已不用現銀,行路更不帶銀兩了,與《兒女英雄傳》的情況不同;思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解放,某種輿論之類至少在都市裏,力量已不象《好逑傳》裏那樣能左右青年男女了。也就是說,我們的時代遠遠地超過了《兒女英雄傳》和《好逑傳》的時代,不能拿現在才有的東西去要求古代。但這些話也只有部分真理,《好逑傳》或者是明代作品,《兒女英雄傳》的成書則遠在《聊齋誌異》和《紅樓夢》之後,以《聊齋》、《紅樓》所達到了的東西和《兒女英雄傳》相比,不算苛求,而且也不求其相近,不過指出其相反之處,告訴讀者誰是進步,誰是落後的而已。
話又說回來:《兒女英雄傳》、《好逑傳》,從正面看,固然是維護名教、禮教的書,若從反面看,這兩部書又恰好用它自身證明禮教的殘酷無情,是青年男女早該擺脫的封建枷鎖。
我國人民文化程度很不一致,各各要求自己所能接受的讀物。重印某些舊小說,或者也是推動文化進展之一法。有些習慣稱為古典小說的書,如《紅樓夢》、《水滸》、《儒林外史》、《西遊記》、“三言”和《聊齋誌異》等等,早就重印了。但《水滸》之外,有與之思想相反的《施公案》、《彭公案》以及某些俠義小說;《紅樓夢》之外,也有與之精神相反的某些小說如《好逑傳》、《兒女英雄傳》之類。有些問題固須深入研究,至於一望而知的東西,則出版者應加抉擇和解釋。以免為了促進文化而得到相反的結果:宣傳封建文化!不用說,舊樊籬應該沖破,但社會主義新道德尤當樹立,不過這離題較遠,說來話長,姑且剎車,以待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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