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觀點·美食節應排除宗教色彩

我國的多元社會色彩造就了許多方面的特色,包括文化、風俗和美食等,尤其更成為了推廣旅遊的一大賣點。旅遊和文化部於2009年起開始舉辦的“一個大馬食全食美”美食嘉年華,即是一例。

這項活動一直以來都得到遊客的熱烈回響和支持,同時得到外國媒體的廣泛報道,是我國極為成功的旅遊觀光活動之一。然而,這項活動卻被標籤上“不顧宗教敏感”,而踢到鐵板,吹皺一池春水。


美食嘉年華自開始舉辦以來,在各大種族餐飲業熱烈響應下,所推介售賣的美食概括三大民族和各色外國食品,盡顯我國“亞洲魅力所在”的特色,並提高食物的水平和廚藝。但是,在國內有日趨單元化的社會氛圍下,美食嘉年華也成為箭靶,被有心人以偏概全,指責活動“浪得虛名,浪費公帑”,令旅遊部無奈喊停。



(Feature Photo: Malaysian Nasi Lemak by Lucas Moh on www.facebook.com/hardrockn9933


令人訝異的是,干預活動的竟是總稽查署,事緣總稽查署對旅遊部展開稽查時發現,美食嘉年華沒有賣清真食品的規定,遂要求旅遊部制定活動須有70至80%的清真食品,這形同刁難的規定,最後迫使華團如大馬販總和雪隆姑蘇慎忠行餐飲公會退出參與活動。


總稽查署似乎忘記了本身的職責範圍,該署的稽查範圍應該只限於旅遊部應用公帑是否得宜,沒有發生資源誤用和舞弊,至於活動內容則不應由該署說三道四。總稽查署可以向旅遊部建議如何加強活動的效果,但是不應該要求旅遊部設下任何不合理的規定。


販總同業公會就指出,稽查官員似乎只是評比一場活動就妄下定論,對主辦當局和小販們並不公平。


美食嘉年華的目的本就是推廣我國多元美食風味,總稽查署卻反其道而行,以有色眼鏡看待,對旅遊部推廣旅遊業是一大打擊,也讓積極參與推動旅遊業的業者,尤其是售賣華人及外國食品者感到不受尊重。華人美食的推介和促銷對象主要是國外遊客、旅馬外國人和非穆斯林,推出外國食品如中港台日韓美食,主要是東亞地區遊客是我們旅遊市場的主要客源,總稽查署的作風根本是與旅遊部目標背道而馳。


我國各族長久以來生活在一起,對於彼此的宗教和文化差異都保持敏感,同時習慣彼此的存在,在一般的小販中心和夜市,各族業者都知道如何規劃和擺設,彰顯對不同種族和宗教的尊重,也讓彼此有公平的生意空間。


同樣的,在美食嘉年華等類似官民聯辦活動上,只要做好規劃和分配,一切都不是問題,何必上綱上線至種族課題,這樣只會分化種族,妨礙社會和諧,阻滯國家經濟發展,奉勸官員們,不要為大馬美食添上種族與宗教色彩,開倒車作法只會令遊客卻步。(13.11.2014 星洲日報/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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