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勒·《如何閱讀一本書》(9)

第九章·判斷作者的主旨

書的世界與生意的世界一樣,不但要懂得達成共識,還要懂得提案。買方或賣方的提案是一種計劃、一種報價或承諾。在誠實的交易中,一個人提案,就是聲明他準備依照某種模式來做事的意圖。成功的談判協商,除了需要誠實外,提案還要清楚,有吸引力。這樣交易的雙方才能夠達成共識。

書裏的提案,也就是主旨,也是一種聲明。那是作者在表達他對某件事的判斷。他斷言某件他認為是真的事,或否定某件他判斷是假的事。他堅持這個或那個是事實。這樣的提案,是一種知識的聲明,而不是意圖的聲明。作者的意圖可能在前言的一開頭就告訴我們了。就一部論說性的作品來說,通常他會承諾要指導我們做某件事。為了確定他有沒有遵守這些承諾,我們就一定要找出他的主旨(propositions)才行。

一般來說,閱讀的過程與商業上的過程正好相反。商人通常是在找出提案是什麼後,才會達成共識。但是讀者卻要先與作者達成共識,才能明白作者的主旨是什麼,以及他所聲明的是什麼樣的判斷。這也是為什麼分析閱讀的第五個規則會與文字及詞義有關,而第六個,也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與句子及提案有關的規則。

第七個規則與第六個規則是息息相關的。一位作者可能借著事件、事實或知識,誠實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通常我們也是抱著對作者的信任感來閱讀的。但是除非我們對作者的個性極端感興趣,否則只是知道他的觀點並不能滿足我們。作者的主旨如果沒有理論的支持,就只是在抒發個人想法罷了。如果是這本書、這個主題讓我們感興趣,而不是作者本身,那麼我們不只想要知道作者的主張是什麼,還想知道為什麼他認為我們該被說服,以接受這樣的觀點。

因此,第七個規則與各種論述(arguments)有關。一種說法總是受到許多理由、許多方法的支持。有時候我們可以強力主張真實,有時候則頂多談談某件事的可能。但不論哪種論點都要包含一些用某種方式表達的陳述。“因為”那樣,所以會說這樣。“因為”這兩個字就代表了一個理由。

表達論述時,會使用一些字眼把相關的陳述聯系起來,像是:“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就會那樣。或“因為”如此,“所以”那樣。或“根據”這個論述,那就會如此這般。在本書較前面的章節中,也出現這種前後因果相關的句子。因為對我們這些離開學校的人來說,我們了解到,如果我們還想要繼續學習與發現,就必須知道如何能讓一本書教導我們。在那樣的情況中,“如果”我們想要繼續學習,“那麼”我們就要知道如何從書中,從一個不在我們身邊的老師那兒學習。

一個論述總是一套或一連串的敘述,提供某個結論的根據或理由。因此,在說明論點時,必須要用到一段文字,或至少一些相關的句子來闡述。一開始可能不會先說論點的前提或原則,但那卻是結論的來源。如果這個論述成立,那麼結論一定是從前提中推演出來的。不過這麼說也並不表示這個結論就一定真實,因為可能有某個或所有的前提假設都是錯的。

我們說明這些規則的順序,都是有文法與邏輯的根據的。我們從共識談到主旨,再談到論點,表達的方法是從字(與詞)到一個句子,再到一連串的句子(或段落)來作說明。我們從最簡單的組合談到復雜的組合。當然,一本書含有意義的最小單位就是“字”。但是如果說一本書就是一連串字的組合,沒有錯,卻並不恰當。書中也經常把一組組的字,或是一組組的句子來當單位。一個主動的讀者,不只會註意到字,也會註意到句子與段落。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發現一個作者的共識、主旨與論點。

我們把分析閱讀談到這裏時—目的是在詮釋作者的意圖—似乎和第一個階段的發展方向背道而馳—第一階段的目的是掌握結構大綱。我們原先從將一本書當作是個整體,談到書中的主要部分,再談到次要的部分。不過你可能也猜得到,這兩種方法會有交集點。書中的主要部分,與主要的段落都包含了許多主旨,通常還有許多論點。如果你繼續將一本書細分成許多部分,最後你會說:“在這一部分,導引出來了下面這些重點。”現在,每一個重點都像是主旨,而其中有一些主旨可能還組成一個論述。

因此,這兩個過程,掌握大綱與詮釋意圖,在主旨與論述的層次中互相交集了。你將一本書的各個部分細分出來,就可以找出主旨與論述。然後你再仔細分析一個論述由哪些主旨,甚至詞義而構成。等這兩個步驟你都完成時,就可以說是真的了解一本書的內容了。

※ 句子與主旨

我們已經提到,在這一章裏,我們還會討論與這個規則有關的其他的事。就像關於字與共識的問題一樣,我們也要談語言與思想的關系。句子與段落是文法的單位、語言的單位。主旨與論述是邏輯的單位,也就是思想與知識的單位。

我們在這裏要面對的問題,跟上一章要面對的問題很相似。因為語言並不是詮釋思想最完美的媒介;因為一個字可以有許多意義,而不只一個字也可能代表同一種的意義,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作者的用語與專業術語之間的關系有多復雜了。一個字可能代表多重的意思,一個意思也可能以許多字來代表。

數學家將一件上好的外套上的紐扣與紐扣洞之間,比喻成一對一的關系。每一個紐扣有一個適合的紐扣洞,每一個紐扣洞也有一個適合的紐扣。不過,重點是:字與意思之間的關系並不是一對一的。在應用這個規則時,你會犯的最大錯誤就是認為在語言及思想或知識之間,是一對一的關系。

事實上,聰明一點的做法是,即使是紐扣與紐扣洞之間的關系,也不要作太簡單的假設。男人西裝外套的袖子上面有紐扣,卻沒有紐扣洞。外套穿了一陣子,上面也可能只有洞,而沒有紐扣。

讓我們說明句子與主旨之間的關系。並不是一本書中的每一句話都在談論主旨。有時候,一些句子在表達的是疑問。他們提出的是問題,而不是答案。主旨則是這些問題的答案。主旨所聲明的是知識或觀點。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說表達這種聲明的句子是敘述句(declarative),而提出問題的句子是疑問句(interrogative)。其他有些句子則在表達希望或企圖。這些句子可能會讓我們了解一些作者的意圖,卻並不傳達他想要仔細推敲的知識。

除此之外,並不是每一個敘述句都能當作是在表達一個主旨。這麼說至少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事實上,字都有歧義,可以用在許多不同的句子中。因此,如果字所表達的意思改變了,很可能同樣的句子卻在闡述不同的主旨。“閱讀就是學習”,這是一句簡單的陳述。但是有時候,我們說“學習”是指獲得知識,而在其他時候我們又說學習是發展理解力。因為意思並不一樣,所以主旨也都不同。但是句子卻是相同的。

另一個理由是,所有的句子並不像“閱讀就是學習”這樣單純。當一個簡單的句子使用的字都毫無歧義時,通常在表達的是一個單一的主旨。但就算用字沒有歧義,一個復合句也可能表達一個或兩個主旨。一個復合句其實是一些句子的組合,其間用一些字如“與”、“如果……就”或“不但……而且”來作連接。你可能會因而體認到,一個復合句與一小段文章段落之間的差異可能很難區分。一個復合句也可以用論述方式表達許多不同的主旨。

那樣的句子可能很難詮釋。讓我們從馬基雅維裏(Niccolo Machiavelli)的《君主論》(The Prince)中找一段有趣的句子來作說明:

一個君王就算無法贏得人民的愛戴,也要避免憎恨,以喚起人民的敬畏;因為只要他不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他就不會被憎恨,也就可以長長久久地承受人民的敬畏。在文法上來說,這是一個單一的句子,不過卻十分復雜。分號與“因為”是全句的主要分段。第一個部分的主旨是君王應該要以某種方法引起人民的敬畏。

而從“因為”開始,事實上是另一句話。(這也可以用另一種獨立的敘述方式:“他之所以能長久承受人民敬畏,原因是……”等等。)這個句子至少表達了兩個主旨:(1)一個君王應該要引起人民敬畏的原因是,只要他不被憎恨,他就能長長久久地被人民敬畏著。(2)要避免被人民憎恨,他就不要去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

在一個又長又復雜的句子裏,區分出不同的主旨是很重要的。不論你想要同意或不同意馬基雅維裏的說法,你都要先了解他在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是在這個句子中,他談到的是三件事。你可能不同意其中的一點,卻同意其他兩點。你可能認為馬基雅維裏是錯的,因為他在向所有的君王推廣恐怖主義。但你可能也註意到他精明地說,最好不要讓人民在敬畏中帶有恨意。你可能也會同意不要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是避免憎恨的必要條件。除非你能在一個復雜句中辨認出不同的主旨,否則你無法判斷這個作者在談些什麼。

律師都非常清楚這個道理。他們會仔細看原告陳述的句子是什麼,被告否認的說法又是什麼。一個簡單的句子:“約翰·唐簽了三月二十四日的租約。”看起來夠簡單了,但卻說了不只一件事,有些可能是真的,有些卻可能是假的。約翰·唐可能簽了租約,但卻不是在三月二十四日,而這個事實可能很重要。簡單來說,就算一個文法上的單一句子,有時候說的也是兩個以上的主旨。

在區分句子與主旨之間,我們已經說得夠清楚了。它們並不是一對一的關系。不只是一個單一的句子可以表達出不同的主旨,不管是有歧義的句子或復合句都可以,而且同一個主旨也能用兩個或更多不同的句子來說明。如果你能抓住我們在字裏行間所用的同義字,你就會知道我們在說:“教與學的功能是互相連貫的”與“傳授知識與接受知識是息息相關的過程”這兩句話時,所談的是同一件事。

我們不再談文法與邏輯相關的重點,而要開始談規則了。在這一章裏,就跟上一章一樣,最難的就是要停止解釋。無論如何,我們假設你已經懂一點文法了。我們並不是說你一定要完全精通語句結構,但你應該註意一個句子中字的排列順序,與彼此之間的關系。對一個閱讀者來說,有一些文法的知識是必要的。除非你能越過語言的表象,看出其中的意義,否則你就無法處理有關詞義、主旨與論述—思想的要素—的問題。只要文字、句子與段落是不透明的、未解析的,他們就是溝通的障礙,而不是媒介。你閱讀了一些字,卻沒有獲得知識。

現在來談規則。你在上一章已經看到第五個規則了:找出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第六個規則可以說是:將一本書中最重要的句子圈出來,找出其中的主旨。第七個規則是:從相關文句的關聯中,設法架構出一本書的基本論述。等一會兒你會明白,在這個規則中,我們為什麼不用“段落”這樣的字眼。

順便一提的是,這些新規則與前面所說的與作者達成共識的規則一樣,適用於論說性的作品。當你在念一本文學作品—小說、戲劇與詩時,這些關於主旨與論述的規則又大不相同。後面我們會談到在應用時要如何作些改變,以便閱讀那些書籍。

※ 找出關鍵句

在一本書中,最重要的句子在哪裏?要如何詮釋這些句子,才能找到其中包含的一個或多個主旨?

再一次,我們的重點在於挑出什麼才是重要的。我們說一本書中真正的關鍵句中只有少數的幾句話,並不是說你就可以忽略其他的句子。當然,你應該要了解每一個句子。而大多數的句子,就像大多數的文字一樣,對你來說都是毫無困難的。我們在談速讀時提到過,在讀這些句子時可以相當快地讀過去。從一個讀者的觀點來看,對你重要的句子就是一些需要花一點努力來詮釋的句子,因為你第一眼看到這些句子時並不能完全理解。你對這些句子的理解,只及於知道其中還有更多需要理解的事。這些句子你會讀得比較慢也更仔細一點。這些句子對作者來說也許並不是最重要的,但也很可能就是,因為當你碰到作者認為最重要的地方時,應該會特別吃力。用不著說,你在讀這些部分 時應該特別仔細才好。

從作者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句子就是在整個論述中,闡述作者判斷的部分。一本書中通常包含了一個以上或一連串的論述。作者會解釋為什麼他現在有這樣的觀點,或為什麼他認為這樣的情況會導致嚴重的後果。他也可能會討論他要使用的一些字眼。他會批評別人的作品。他會盡量加人各種相關與支持的論點。但他溝通的主要核心是他所下的肯定與否定的判斷.以及他為什麼會這麼做的理由。因此,要掌握住重點,就要從文章中看出浮現出來的重要句子。

有些作者會幫助你這麼做。他們會在這些字句底下劃線。他們不是告訴你說這些是重點,就是用不同的印刷字體將主要的句子凸顯出來。當然,如果你閱讀時昏昏沈沈的,這些都幫不上忙了。我們碰到過許多讀者或學生,根本不註意這些已經弄得非常清楚的記號。他們只是一路讀下去,而不肯停下來仔細地觀察這些重要的句子。

有少數的書會將主旨寫在前面,用很明顯的位置來加以說明。歐幾裏得就給了我們一個最明顯的例子。他不只一開始就說明他的定義,假設及原理—他的基本主旨—同時還將每個主旨都加以證明。你可能並不了解他的每一種說法,也可能不同意他所有的論點,但你卻不能不註意到這些重要的句子,或是證明他論述的一連串句子。

聖托馬斯·阿奎那寫的《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解說重要句子的方式也是將這些重點特別凸顯出來。他用的方式是提出問題。在每一個段落的開始會先提出問題來。這些問題都暗示著阿奎那想要辯解的答案,且包括了完全相對立的說法。阿奎那想要為自己的想法辯護時,會用“我的回答”這樣的句子標明出來。在這樣的書—既說明理由,又說出結論的書中,沒有理由說看不到重要的句子。但是對一些把任何內容都同等重視的讀者來說,這樣的書還是一團迷霧。他們在閱讀時不管是快或慢,都以同樣的速度閱讀全書。而這通常也意味著所有的內容都不太重要。

除了這些特別標明重點、提醒讀者註意哪些地方很需要詮釋的書之外,找出重要的句子其實是讀者要替自己做的工作。他可以做的事有好幾件。我們已經提過其中一件了。如果他發現在閱讀時,有的一讀便懂,有的卻難以理解,他就可以認定這個句子是含有主要的意義了。或許你開始了解了,閱讀的一部分本質就是被困惑,而且知道自己被困惑。懷疑是智慧的開始,從書本上學習跟從大自然學習是一樣的。如果你對一篇文章連一個問題也提不出來,那麼你就不可能期望一本書能給你一些你原本就沒有的視野。

另一個找出關鍵句的線索是,找出組成關鍵句的文字來。如果你已經將重要的字圈出來了,它一定會引導你看到值得註意的句子。因此在詮釋閱讀法中,第一個步驟是為第二個步驟作準備的。反之亦然。很可能你是因為對某些句子感到困惑,而將一些字作上記號的。事實上,雖然我們在說明這些規則時都固定了前後的順序,但你卻不一定要依照這個順序來閱讀。詞義組成了主旨,主旨中又包含了詞匯。如果你知道這個字要表達的意思,你就能抓住這句話中的主旨了。如果你了解了一句話要說明的主旨,你也就是掌握了其中詞義的意思。

接下來的是更進一步找出最主要的主旨的線索。這些主旨一定在一本書最主要的論述中—不是前提就是結論。因此,如果你能依照順序找出這些前後相關的句子—找出有始有終的順序,你可能就已經找到那些重要的關鍵句子了。

我們所說的順序,要有始有終。任何一種論述的表達,都需要花點時間。你可以一口氣說完一句話,但你要表達一段論述的時候卻總要有些停頓。你要先說一件事,然後說另一件事,接下來再說另一件事。一個論述是從某處開始,經過某處,再到達某處的。那是思想的演變移轉。可能開始時就是結論,然後再慢慢地將理由說出來。也可能是先說出證據與理由,再帶引你達到結論。

當然,這裏還是相同的道理:除非你知道怎麼運用,否則線索對你來說是毫無用處的。當你看到某個論述時,你要去重新整理。雖然有過一些失望的經驗,我們仍然相信,人類頭腦看到論述時之敏感,一如眼睛看到色彩時的反應。(當然,也可能有人是“論述盲”的!)但是如果眼睛沒有張開,就看不到色彩。頭腦如果沒有警覺,就無法察覺論述出現在哪裏了。

許多人認為他們知道如何閱讀,因為他們能用不同的速度來閱讀。但是他們經常在錯誤的地方暫停,慢慢閱讀。他們會為了一個自己感興趣的句子而暫停,卻不會為了感到困擾的句子而暫停。事實上,在閱讀非當代作品時,這是最大的障礙。一本古代的作品包含的內容有時很令人感到新奇,因為它們與我們熟知的生活不同。但是當你想要在閱讀中獲得理解時,你要追尋的就不是那種新奇的感覺了。一方面你會對作者本身,或對他的語言,或他使用的文字感興趣,另一方面,你想要了解的是他的思想。就因為有這些原因,我們所討論的規則是要幫助你理解一本書,而不是滿足你的好奇心。

※ 找出主旨

假設你已經找到了重要的句子,接下來就是第六個規則的另一個,要求了。你必須找出每個句子所包含的主旨。這是你必須知道句子在說什麼的另一種說法。當你發現一段話裏所使用的文字的意義時,你就和作者找到了共識。同樣的,詮釋過組成句子的每個字,特別是關鍵字之後,你就會發現主旨。

再說一遍,除非你懂一點文法,否則沒法做好這件事。你要知道形容詞與副詞的用法,而動詞相對於名詞的作用是什麼,一些修飾性的文字與子句,如何就它們所修飾的字句加以限制或擴大等等。理想上,你可以根據語句結構的規則,分析整個句子。不過你用不著很正式地去做這件事。雖然現在學校中並不太重視文法教學,但我們還是假設你已經懂一點文法了。我們不能相信你不懂這回事,不過在閱讀的領域中,可能你會因為缺少練習而覺得生疏。

在找出文字所表達的意思與句子所闡述的主旨之間,只有兩個不同之處。一個是後者所牽涉的內容比較多。就像你要用周邊的其他字來解釋一個特殊的字一樣,你也要借助前後相關的句子來了解那個問題句。在兩種情況中,都是從你了解的部分,進展到逐漸了解你原來不懂的部分。

另一個不同是,復雜的句子通常要說明的不只一個主旨。除非你能分析出所有不同,或相關的主旨,否則你還是沒有辦法完全詮釋一個重要的句子。要熟練地做到這一點,就需要常常練習。試著在本書中找出一些復雜的句子,用你自己的話將其中的主旨寫出來。列出號碼,找出其間的相關性。

“用你自己的話來說”,是測驗你懂不懂一個句子的主旨的最佳方法。如果要求你針對作者所寫的某個句子作解釋,而你只會重復他的話,或在前後順序上作一些小小的改變,你最好懷疑自己是否真的了解了這句話。理想上,你應該能用完全不同的用語說出同樣的意義。當然,這個理想的精確度又可以分成許多程度。但是如果你無法放下作者所使用的字句,那表示他所傳給你的,只是這個“字”,而不是他的“思想或知識”。你知道的只是他的用字,而不是他的思想。他想要跟你溝通的是知識,而你獲得的只是一些文字而已。

將外國語文翻譯成英文的過程,與我們所說的這個測驗有關。如果你不能用英文的句子說出法文的句子要表達的是什麼,那你就知道自己其實並不懂這句法文。就算你能,你的翻譯可能也只停留在口語程度—因為就算你能很精確地用英文復述一遍,你還是可能不清楚法文句子中要說明的是什麼。

要把一句英文翻譯成另一種語文,就更不只是口語的問題了。你所造出來的新句子,並不是原文的口語復制。就算精確,也只是意思的精確而已。這也是為什麼說如果你想要確定自己是否吸收了主旨,而不只是生吞活剝了字句,最好是用這種翻譯來測試一下。就算你的測驗失敗了,你還是會發現自己的理解不及在哪裏。如果你說你了解作者在說些什麼,卻只能重復作者所說過的話,那一旦這些主旨用其他字句來表達時,你就看不出來了。

一個作者在寫作時,可能會用不同的字來說明同樣的主旨。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看出一個句子的主旨,就容易將不同的句子看作是在說明不同的主旨。這就好像一個人不知道2+2=4跟4-2=2雖然是不同的算式,說明的卻是同一個算術關系—這個關系就是四是二的雙倍,或二是四的一半。

你可以下結論說,這個人其實根本不懂這個問題。同樣的結論也可以落在你身上,或任何一個無法分辨出用許多相似句子說明同一個主旨的人,或是當你要他說出一個句子的主旨時,他卻無法用自己的意思作出相似的說明。

這裏已經涉及主題閱讀—就同一個主題,閱讀好幾本書。不同的作者經常會用不同的字眼訴說同一件事,或是用同樣的字眼來說不同的事。一個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語言看出意思與主旨,就永遠不能作相關作品的比較。因為口語的各不相同,他會誤以為一些作者互不同意對方的說法,也可能因為一些作者敘述用語相近,而忽略了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

還有另一個測驗可以看出你是否了解句中的主旨。你能不能舉出一個自己所經歷過的主旨所形容的經驗,或與主旨有某種相關的經驗?你能不能就作者所闡述的特殊情況,說明其中通用於一般的道理?虛構一個例子,跟引述一個真實的例子都行。如果你沒法就這個主旨舉任何例子或作任何說明,你可能要懷疑自己其實並不懂這個句子在說些什麼。

並不是所有的主旨都適用這樣的測驗方法。有些需要特殊的經驗,像是科學的主旨你可能就要用實驗室來證明你是否明白了。但是主要的重點是很清楚的。主旨並非存在於真空狀態,而是跟我們生存的世界有關。除非你能展示某些與主旨相關的,實際或可能的事實,否則你只是在玩弄文字,而非理解思想或知識。

讓我們舉一個例子。在形上學中,一個基本的主旨可以這樣說明:“除了實際存在的事物,沒有任何東西能發生作用。”我們聽到許多學生很自滿地向我們重復這個句子。他們以為只要以口語完美地重復這個句子,就對我們或作者有交待了。但是當我們要他們以不同的句子說明這句話中的主旨時,他們就頭大了。很少有人能說出:如果某個東西不存在,就不能有任何作用之類的話。但是這其實是最淺顯的即席翻譯—至少,對任何一個懂得原句主旨的人來說,是非常淺顯的。

既然沒有人能翻譯出來,我們只好要他們舉出一個主旨的例證。如果他們之中有人能說出:只靠可能會卞的雨滴,青草是不會滋長的;或者,只靠可能有的儲蓄,一個人的存款賬目是不會增加的。這樣我們就知道他們真的抓到主旨了。

“口語主義”(verbalism)的弊端,可以說是一種使用文字,沒有體會其中的思想傳達,或沒有註意到其中意指的經驗的壞習慣。那只是在玩弄文字。就如同我們提出來的兩個測驗方法所指出的,不肯用分析閱讀的人,最容易犯玩弄文字的毛病。這些讀者從來就沒法超越文字本身。他們只能記憶與背誦所讀的東西而已。現代教育家所犯的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違反了教育的藝術,他們只想要背誦文字,最後卻適得其反。沒有受過文法和邏輯藝術訓練的人,他們在閱讀上的失敗—以及處處可見的“口語主義”—可以證明如果缺乏這種訓練,會如何成為文字的奴隸,而不是主人。

※ 找出論述

我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來討論主旨。現在來談一下分析閱讀的第七個規則。這需要讀者處理的是一堆句子的組合。我們前面說過,我們不用“讀者應該找出最重要的段落”這樣的句子來詮釋這條閱讀規則,是有理由的。這個理由就是,作者寫作的時候,並沒有設定段落的定則可循。有些偉大的作家,像蒙田、洛克或普魯斯特,寫的段落奇長無比;其他一些作家,像馬基雅維裏、霍布斯或托爾斯泰,卻喜歡短短的段落。現代人受到報紙與雜誌風格的影響,大多數作者會將段落簡化,以符合快速與簡單的閱讀習慣。譬如現在這一段可能就太長了。如果我們想要討好讀者,可能得從“有些偉大的作家”那一句另起一段。

這個問題不只跟長度有關。還牽涉到語言與思想之間關系的問題。指導我們閱讀的第七個規則的邏輯單位,是“論述”—一系列先後有序,其中某些還帶有提出例證與理由作用的主旨。如同“意思”之於文字,“主旨”之於句子,“論述”這個邏輯單位也不會只限定於某種寫作單位裏。一個論述可能用一個復雜的句子就能說明。可能用一個段落中的某一組句子來說明。可能等於一個段落,但又有可能等於好幾個段落。

另外還有一個困難點。在任何一本書中都有許多段落根本沒有任何論述—就連一部分也沒有。這些段落可能是一些說明證據細節,或者如何收集證據的句子。就像有些句子因為有點離題比較遠而屬於次要,段落也有這種情況。用不著說,這部分可以快快地讀過去。

因此,我們建議第七個規則可以有另一個公式:如果可以,找出書中說明重要論述的段落。但是,如果這個論述並沒有這樣表達出來,你就要去架構出來。你要從這一段或那一段中挑選句子出來,然後整理出前後順序的主旨,以及其組成的論述。

等你找到主要的句子時,架構一些段落就變得很容易了。有很多方法可試。你可以用一張紙,寫下構成一個論述的所有主旨。通常更好的方法是,就像我們已經建議過的,在書的空白處作上編號,再加上其他記號,把一些應該排序而讀的句子標示出來。

讀者在努力標示這些論述的時候,作者多少都幫得上一點忙。一個好的論說性書籍的作者會想要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隱藏自己的想法。但並不是每個好作者用的方法都一模一樣。像歐幾裏得、伽利略、牛頓(以幾何學或數學方式寫作的作者),就很接近這樣的想法:一個段落就是一個論述。在非數學的領域中,大多數作者不是在一個段落裏通常會有一兩個以上的論點,就是一個論述就寫上好幾段。

一本書的架構比較松散時,段落也比較零亂。你經常要讀完整章的段落,才能找出幾個可供組合一個論述的句子。有些書會讓你白費力氣,有些書甚至不值得這麼做。

一本好書在論述進行時會隨時作摘要整理。如果作者在一章的結尾為你作摘要整理,或是摘在某個精心設計的部分,你就要回顧一下剛才看的文章,找出他作摘要的句子是什麼。在《物種起源》中,達爾文在最後一章為讀者作全書的摘要,題名為“精華摘要與結論”。看完全書的讀者值得受到這樣的幫助。沒看過全書的人,可就用不上了。

順便一提,如果在進行分析閱讀之前,你已經瀏覽過一本書,你會知道如果有摘要,會在哪裏。當你想要詮釋這本書時,你知道如何善用這些摘要。

一本壞書或結構松散的書的另一個征兆是忽略了論述的步驟。有時候這些忽略是無傷大雅,不會造成不便,因為縱使主旨不清楚,讀者也可以借著一般的常識來補充不足之處。但有時候這樣的忽略卻會產生誤導,甚至是故意的誤導。一些演說家或宣傳家最常做的詭計就是留下一些未說的話,這些話與他們的論述極為有關,但如果說得一清二楚,可能就會受到挑戰。我們並不擔心一位想要指導我們的誠懇的作者使用這樣的手法。但是對一個用心閱讀的人來說,最好的法則還是將每個論述的步驟都說明得一清二楚。

不論是什麼樣的書,你身為讀者的義務都是一樣的。如果這本書有一些論述,你應該知道是些什麼論述,而能用簡潔的話說出來。任何一個好的論述都可以作成簡要的說明。當然,有些論述是架構在其他的論述上。在精細的分析過程中,證實一件事可能就是為了證實另一件事。而這一切又可能是為了作更進一步的證實。然而,這些推理的單位都是一個個的論述。如果你能在閱讀任何一本書時發現這些論述,你就不太可能會錯過這些論述的先後順序了。

你可能會抗議,這些都是說來容易的事。但是除非你能像一個邏輯學家那樣了解各種論述的架構,否則當作者並沒有在一個段落中說明清楚這論述時,誰能在書中找出這些論述,更別提要架構出來?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對於論述,你用不著像是一個邏輯學者一樣來研究。不論如何,這世上只有相對少數的邏輯學者。大多數包含著知識,並且能指導我們的書裏,都有一些論述。這些論述都是為一般讀者所寫作的,而不是為了邏輯專家寫的。

在閱讀這些書時用不著偉大的邏輯概念。我們前面說過,在閱讀的過程中你能讓大腦不斷地活動,能跟作者達成共識,找到他的主旨,那麼你就能看出他的論述是什麼了。而這也就是人類頭腦的自然本能。

無論如何,我們還要談幾件事,可能會有助於你進一步應用這個閱讀規則。首先,要記住所有的論述都包含了一些聲明。其中有些是你為什麼該接受作者這個論述的理由。如果你先找到結論,就去看看理由是什麼。如果你先看到理由,就找找看這些理由帶引你到什麼樣的結論上。

其次,要區別出兩種論述的不同之處。一種是以一個或多個特殊的事實證明某種共通的概念,另一種是以連串的通則來證明更進一步的共通概念。前者是歸納法,後者是演繹法。但是這些名詞並不重要。重點在如何區分二者的能力。 

在科學著作中,看一本書是用推論來證實主張,還是用實驗來證實主張,就可以看出兩者的區別。伽利略在《兩種新科學》中,借由實驗結果來說明數學演算早就驗證的結論。偉大的生理學家威廉·哈維(William Harvey)在他的書《心血運動論》(On the Motion of the Heart)中寫道:“經由推論與實驗證明,心室的脈動會讓血液流過肺部及心臟,再推送到全身。”有時候,一個主旨是有可能同時被一般經驗的推論,及實驗兩者所支持的。有時候,則只有一種論述方法。

第三,找出作者認為哪些事情是假設,哪些是能證實的或有根據的,以及哪些是不需要證實的自明之理。他可能會誠實地告訴你他的假設是什麼,或者他也可能很誠實地讓你自己去發掘出來。顯然,並不1是每件事都是能證明的,就像並不是每個東西都能被定義一樣。如果每一個主旨都要被證實過,那就沒有辦法開始證實了。像定理、假設或推論,就是為了證實其他主旨而來的。如果這些其他的主旨被證實了,就可以作更進一步論證的前提了。

換句話說,每個論述都要有開端。基本上,有兩種開始的方法或地方:一種是作者與讀者都同意的假設,一種是不論作者或讀者都無法否認的自明之理。在第一種狀況中,只要彼此認同,這個假設可以是任何東西。第二個情況就需要多一點的說明了。

近來,不言自明的主旨都被冠上“廢話重說"

(tautology)的稱呼。這個說法的背後隱藏著一種對細微末節的輕蔑態度,或是懷疑被欺騙的感覺。這就像是兔子正在從帽子裏被揪出來。你對這個事實下了一個定義,然後當他出現時,你又一副很驚訝的樣子。然而,不能一概而論。

譬如在“父親的父親就是祖父”,與“整體大於部分”兩個主旨之間,就有值得考慮的差異性。前面一句話是自明之理,主旨就涵蓋在定義之中。那只是膚淺地掩蓋住一種語言的約定:“讓我們稱父母的父母為祖父母。”這與第二個主旨的情形完全不同。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會這樣。

“整體大於部分。”這句話在說明我們對一件事的本質,與他們之間關系的了解,不論我們所使用的文字或語言有什麼變遷,這件事都不會改變的。定量的整體,一定可以區分成是量的部分,就像一張紙可以切成兩半或分成四份一樣。既然我們已經了解了一個定量的整體(指任何一種有限的定量的整體),也知道在定量的整體中很明確的某一部分,我們就可以知道整體比這個部分大,或這個部分比整體小了。到目前為止,這些都是口頭上的說明,我們並不能為“整體”或“部分”下定義。這兩個概念是原始的或無法定義的觀念,我們只能借著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表達出我們對整體與部分的了解。

這個說法是一種不言自明的道理—尤其當我們從相反的角度來看,一下子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錯誤。我們可以把一張紙當作是一個“部分”,或是把紙切成兩半後,將其中的一半當作是“整體”,但我們不能認為這張紙在還沒有切開之前的“部分”,小於切開來後的一半大小的“整體”。無論我們如何運用語言,只有當我們了解定量的整體與其中明確的部分之後,我們才能說我們知道整體大於部分了。而我們所知道的是存在的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不只是知道名詞的用法或意義而已。

這種不言自明的主旨是不需要再證實,也不可否認的事實。它們來自一般的經驗,也是普通常識的一部分,而不是有組織的知識;不隸屬哲學、數學,卻更接近科學或歷史。這也是為什麼歐幾裏得稱這種概念為“普通觀念"(Common notion)。盡管像洛克等人並不認為如此,但這些觀念還是有啟迪的作用。洛克看不出一個沒有啟發性的主旨(像關於祖父母的例子),和一個有啟發性的主旨(像整體與部分關系的例子),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同—後者對我們真的有教育作用,如果我們不學習就不會明白其中的道理。今天有些人認為所有的這類主旨都是“廢話重說”,也是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沒看出來有些所謂的“廢話重說”確實能增進我們的知識—當然,另外有一些則的確不能。

※ 找出解答

這三個分析閱讀的規則—關於共識、主旨與論述—可以帶出第八個規則了,這也是詮釋一本書的內容的最後一個步驟。除此之外,那也將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整理內容大綱)與第二階段(詮釋內容)連接起來了。

在你想發現一本書到底在談些什麼的最後一個步驟是:找出作者在書中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如果你回想一下,這在第四個規則中已經談過了)。現在,你已經跟作者有了共識,抓到他的主旨與論述了,你就該檢視一下你收集到的是什麼資料,並提出一些更進一步的問題來。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哪些解決了?為了解決問題,他是否又提出了新問題?無論是新問題或舊問題,哪些是他知道自己還沒有解決的?一個好作者,就像一個好讀者一樣,應該知道各個問題有沒有解決—當然,對讀者來說,要承認這個狀況是比較容易的。

詮釋作品的閱讀技巧的最後一部分就是:規則八,找出作者的解答。你在應用這個規則及其他三個規則來詮釋作品時,你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自己已經開始在了解這本書了。如果你開始讀一本超越你能力的書—也就是能教導你的書—你就有一段長路要走了。更重要的是,你現在已經能用分析閱讀讀完一本書了。這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階段的工作很容易。你的心靈及眼睛都已經打開來了,而你的嘴閉上了。做到這一點時,你已經在伴隨作者而行了。從現在開始,你可以有機會與作者辯論,表達你自己的想法。

※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

我們已經說明清楚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換句話說,我們已經準備好材料,要回答你在看一本書,或任何文章都應該提出來的第二個基本問題了。你會想起第二個問題是:這本書的詳細內容是什麼?如何敘述的?只要運用五到八的規則,你就能回答這個問題。當你跟作者達成共識,找出他的關鍵主旨與論述,分辨出如何解決他所面對的問題,你就會知道他在這本書中要說的是什麼了。接下來,你已經準備好要問最後的兩個基本問題了。

我們已經討論完分析閱讀的另一個階段,就讓我們暫停一下,將這個階段的規則復述一遍: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或找出一本書到底在說什麼的規則(詮釋一本書的內容):

(5)詮釋作者使用的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

(6)從最重要的句子中抓出作者的重要主旨。

(7)找出作者的論述,重新架構這些論述的前因後果,以明白作者的主張。

(8)確定作者已經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是未解決的。在未解決的問題中,確定哪些是作者認為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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