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毅衡 | 論坎普:艷俗的反諷性再生 (5)

3 坎普期待被誰欣賞?

文化學者徐賁把坎普譯成“敢爆”,他認為坎普“是一種亞文化政治的體現,它也是一種邊緣者因易受傷而以自損求自保的生存方式”。[5]把坎普看成邊緣群體的文化鬥爭工具,無助於我們理解坎普。張法譯成“堪鄙”,他認為坎普是當今藝術界對大眾文化的一種新的把握。[6]他們都是從文化政治的角度來談這個問題,實際上坎普拒絕讓人當真的,它使用艷俗來反艷俗。坎普是個風格學問題,針對的不一定是值得“爆”或“鄙” 的重大文化政治問題。早在伊舍伍德已經把坎普分成“低坎普”(low camp)、“高坎普”(high camp)兩種,“真正的高坎普根本上是很嚴肅的:你不能坎普你不認真的東西”。[4]這話當然是對的,但就風格學的分析而言,按對象內容來區分,會卷入巨大的困難。就內容而言,坎普的對象是過分艷俗,不論高低。

那麽,究竟坎普是一種俗風格,還是一種雅風格?應當明確地說,坎普形式上是艷俗的,但是需要敏感的接收者,才能欣賞其中的“笑裏藏刀”,因此是一種“雅”風格。實際上,坎普或許是高雅文化吸收包容俗文化的唯一方式,或是修養高的觀眾能夠欣賞俗文化的唯一方式。因此,坎普的關鍵機制,是形式與解釋的分裂。


這也就是反諷的根本機制。反諷符號文本就有兩層意義:字面義/實際義、表達面/意圖面、外延義/內涵義,兩者對立而並存,兩個意義同時並現。字面義是重復我們熟悉的東西,實際的隱藏義可以領會,但的確需要一定的敏感性才能理解。[7]好比“言不由衷”,這“衷”需要有人看得出來。桑塔格有一句話畫龍點睛:“坎普在引號中看待一切事物。”[1](p325)坎普在《羞羞的鐵拳》中看到的不是武俠,而是“武俠”,在T臺上走出的不是時裝,而是“時裝”,在周星馳的新電影《喜劇之王》中,我們看到的不是演員,而是“演員”。在本文中打引號,提示不能停留在表面意義,筆者在標題中就定義坎普為“反諷艷俗”。坎普是反諷,更是一種特殊的反諷,形式艷俗的反諷。

那些能覺察坎普,能從坎普角度看待事物,自己也能產生坎普的人,都不是俗文化中的人。[8](p4-5)也就是說,文化修養出乎俗文化其外的人,才能識得其中三昧。西方學者指認坎普是“說出真相的謊言”,就是強調其中的反諷“假模假式說道理”,需要敏感的觀眾看得出來。


因此桑塔格說了一句奇怪,卻很實在的話:“一切坎普之物和人,都包含大量技巧因素。自然中沒有什麽東西能成為坎普……大多數坎普之物都是城市的。”她的意思是:原始的、民間的、農村的、自然的、童趣的藝術品,不可能有坎普。”這話說得似乎過分勢利,實際上很實在:坎普是現代城市生活的產物。俗文化俗藝術的主流受眾感覺不到反諷,哪怕其藝術品可能在形式上很艷俗(例如二人轉),他們看到的主要是喜慶。所以,坎普是“不接地氣”的,京劇臉譜、皮影、糖人的形象絕對不會是坎普,關良、張衛畫的傳統戲劇場面,[9]大花布不是坎普,胡社光把“東北花布”帶進時裝周,才算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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