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有根 創意是伴 Bridging Crea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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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墾APP: volition(意志/志向)概念~~在「情動轉折」哲學的研究脈絡中,「volition」(意志/志向)這個概念並非焦點詞,而是常與 affect(情動/動影)的介入密切相關。在這個轉向中,我們看到某些哲學家如何將情動視為激發或轉換意志的動力場,於是理解 volition 不再只是理性選擇,而是植根於情動–身體–行動之間的共振機制。以下為幾位學者重要的論說與引用,供墾友具體掌握 volition 在情動轉折中的內涵:
1.Harry Frankfurt:「第二階意志」(second-order volition)~~Frankfurt 在論述「意志自由與人格」時提出:Volition 是一種「有效的欲望」(effective desire):那些真正影響我們行動的欲望,即我們「決心去做」的那一類欲望。「第二階意志」是關於欲望的欲望;second order volition 則是希望某一第一階欲望成為我們有效意志的願望(desire that a certain desire be one's will)(Reddit)。在這種理論架構中,具備第二階意志者(標誌為人格)不只是隨波逐流的 impulsive existence,更會反思與控制自己欲望,選擇哪些願望真正成為行動。這個概念在情動理論背景下提醒我們:情動(affect)雖可引發欲動,但轉化為 volition(有效意志)需要進入更高層的反思與選擇。
2.在胡塞爾現象學中的整體經驗觀~~如一篇關於 胡塞爾的論文指出:知覺(perception)、情感性(affectivity)與意志(volition)被視為理性的三個面向——沒有情感性,便無從建立理性,否則意志與知覺也無從穩固(link.springer.com)。也就是說,在這個現象學架構中:情動不是理性外的「雜音」,而是構成意志行動(volitional act)的不可或缺元素。Volition 為一種整體體驗裡的「引導力」:當身體–情動–感受交錯時,意志即在其中成形。
3.史賓諾莎→德勒兹–瓜塔里→情動理論~~在情動轉折的理論發展中,德勒兹與瓜塔里重提史賓諾莎的概念:史賓諾莎的哲學中,情動(affects)與意志(volition)相互交織,情動是身體能力狀態的變化,是「影響與被影響的能力」(capacity to affect and be affected)(link.springer.com)。Massumi 強調情動非意識情緒,是更原始、更不定形、無法完全言說的衝動場(zone of indeterminacy)。在情動轉折中,volition不再只是理性決定,而是從這個情動場中逐步形塑,成為具體行動的驅動力—這是一種從情動網絡中產出的「動態意志」(Wikipedia)。
4.比較文化與跨文化研究視角~~也有學者從跨文化角度探討 volition 與自主性(autonomy):在西方個人主義文化中,volition 往往強調個體自主選擇、改變世界以符合個人慾望;而在巴厘島等關係導向文化中,volition 更被理解為維繫群體和諧的調適能力,即使擁有個人意志,也傾向與他者協同 harmonize,而非單純自我主導(College of Arts and Humanities)。這提醒我們:情動與意志並非抽象普遍,volition 的形塑與行動策略深植於文化與社會背景。
總結論點
Frankfurt(二階意志):意志為「有效欲望」,第二階意志是反思、自我選擇哪些欲望成為行為。
現象學胡塞爾:意志、知覺、情動互為成分,情動是意志行動不可或缺的一環。
德勒兹–瓜塔里/馬蘇米:Volition 從 pre conscious、強度場中的情動逐步成形,是非語言化、非理性但卻具創造行動的力量。
跨文化觀點:不同文化中 volition 的方向與意志形態不同:個人主導型 vs 群體協調型。
具體引文摘要
• Frankfurt 定義 second order volition 為:「a desire that a certain desire be one’s will, i.e. a desire that a certain desire bring one to action」(link.springer.com, Reddit)。
• Husserl 現象學架構中描述:「perception, affectivity, and volition are regarded as the three aspects of reason … without affectivity … no rationality can be established … whereas volitional … acts consistently structure the process of affective experience」(link.springer.com)。
• Massumi 認為 affect 是「capacity to affect and be affected 」, 意志(volition)則在這個 pre-conscious zone 中對抗不確定性與表達潛能(Wikipedia)。
• 跨文化研究指出西方與東方 self volition 觀有差異:西方強調自主更改世界,巴厘文化強調自我與群體和諧共處(College of Arts and Humanities)。
愛墾APP: Awareness 與「法」在六欲中是什麼?~~在佛教「六塵六根六識」系統中,法塵對應的是「意根」(意識),與「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相對,涵蓋一切非感官直接對象的對象——如:概念、思想、記憶;宗教信仰、道德原則;抽象邏輯、理念或「法則」本身;內在心理活動(情緒、志念、意圖)。因此,「法」欲,不單是對思想或觀念的渴望,更是對「意義感」、「理解世界」的渴求。這是人類欲望中最深層的一種:超越肉體、感官、情緒,直指存在意義、精神支柱與宇宙秩序的探求。
「法欲」與「awareness / 情志」的交集在哪?從陳明發博士分析的awareness(三重層面)與情志(東方心理文化)的比對,我們可以把「法欲」視為:
1對「洞察」與「理解」的渴望:這不是單純的好奇,而是對「看清本質」的根源慾望,如對真理的追尋、對自我命運的探問。相當於:認知 awareness + 志的意圖性 + 哲學上的反身性觀照(reflective insight)。
2對「內在秩序」與「價值感」的執著:法,意味規則、理則、理路,也意味「有可依循的精神秩序」。這種法欲不是知識欲,而是對生命秩序、世界觀完整性的欲望,可稱為:「意志導向的覺知」(awareness of purpose)。
3對「超越感」的渴望與依附:法也含「佛法」、「道法」、「法界」之義,意味一種超越個體經驗的存有或原則。這種法欲傾向於宗教性、靈性(spiritual awareness),類似海德格爾式「向在者之開敞」或「Being 的召喚」。
將「法欲」與五行中的「水—腎—耳—恐」相連,如何理解?五行中「水」對應腎,腎藏志、開竅於耳、對應情志為「恐」,對應六欲中的「法」。這裡的聯繫非常深刻:
對應系統 |
對應點 |
腎(臟腑) |
藏志,主潛能與生命根本(腎主先天) |
耳(五官) |
對聲音與無形之物(如思想、無聲內語)特別敏銳 |
恐(七情) |
面對未知、不確定時的本能反應 |
法(六欲) |
渴望理解、秩序、內在原則,用以面對恐懼與無常 |
志(五志) |
行動的源頭,是意志的核心與貫通力 |
這意味著:「法欲」不只是理智上的理解渴望,更是人在面對無知與恐懼時,內在尋求秩序與連續性的存在本能。
與西方心理與情動理論(Affective Theory)的交集
情緒覺察(Emotional Awareness):法欲表現為對複雜內在經驗的捕捉與語言化,與情緒語義學派所強調的「感知-評估-命名」流程高度相通。
情感的敘事動力:Affective theory 中的「情感不是附加值,而是主體生成與行動的基礎」,與佛教中「識蘊」貫穿生死的力量一致。
動力論(Drive vs Affect):佛教的「法欲」類似精神分析中「探知欲」(epistemophilic drive)與「死亡驅力」之間的張力。
小結:如何理解「法欲」的現代意涵?
含義層次 |
法欲的表現 |
感知層 |
對內在聲音、抽象概念的敏感(如哲思、冥想、聆聽靜默) |
情志層 |
透過內觀,調和志氣與恐懼,建立內在秩序 |
行動層 |
以思想與價值為導向之行動衝動(如使命感、獻身精神) |
靈性層 |
渴望與「道」「法」「宇宙秩序」相契合,抵抗存在虛無感 |
延伸應用建議(文創/哲學轉譯)
角色設計:以「法欲」為主的角色,會是哲人型、苦行型、智者型,其動機常根植於探索真理或對宇宙秩序的追尋。
空間設計/感官藝術:將「聽覺 + 靜默 + 黑暗」作為表達「法欲」的藝術元素(如聲音裝置、沉思空間)。
敘事策展:以「對混沌中的秩序之渴望」為敘事主軸,呼應「水」、「法」、「恐」的象徵場景,如河流、深海、空夜。
療癒哲學:以正念與觀照作為「awareness 調養情志」的實踐方法,讓觀者意識到「恐懼背後的法欲」。
凡塵〈識蘊與潛意識〉識蘊[下]
五、從「識蘊」開展的「第七及第八識」與當代「潛意識」之關係
人,心理的功能和狀態,以及由心理產生的問題和影響等等課題,其實在人類有文明以來一直受到關注。「“意識”、潛意識、無意識」的心理狀態(精神分析)就這樣在19世紀的西方社會中發展出來,至今還在不斷的開展與詮釋中。(按:精神分析和佛教都有意識一詞,且以標點符號為作區分:「意識」代表佛教所說,而“意識”即是精神學派之用詞。)
這裡姑且以弗洛伊德、弗洛伊德之女安娜、榮格及阿德勒對「潛意識」的說法來一窺其與「第七末那識」及「第八阿賴耶識」的關係。
「冰山理論」是精神分析學家對「心理層面」最常提到的說明方式,認為人的心理整體猶如一座浮在水面上的大冰山——水面上看得到的冰,屬於“意識”。從唯識的「八識」來說,精神學派所說的“意識”實包括了「前五識」及「第六意識」。
潛藏在水面下的冰,即是「潛意識」及「無意識」的部份。「無意識」由於過於深邃,加上各學派取捨及定義不一,所以本文不加探討。
至於「潛意識」,弗洛伊德認為其有「能動作用」,對人的性格與行為會施加壓力,或可說為「生存本能」的「心理防禦機制/抑制」。這些「心理防禦機制」,弗洛伊德之女——安娜,有顯著的研究(詳見圖表2)。
若以「壓抑、投射、合理化、理智化」等等不自覺的心理狀態來說,其實與第七末那識的非刻意之微細煩惱(我見、我愛、我慢、我癡)非常相近。曾是弗洛伊德的學生的阿德勒,於老師分道揚鑣後,其中一個異於其老師的學說就是「自卑感」和「優越感」的提出,這也與第七末那識相近。
曾經追隨弗洛伊德的榮格,後來也是因為對「潛意識」具有不同看法而關係決裂。榮格所提的「潛意識」分為兩大類——「個人潛意識」及「集體潛意識」。若如榮格所述,「集體潛意識」包括了世世代代的活動方式和經驗庫存,這樣的說法就含有唯識所提的「第八阿賴耶識」的部份心理功能——如記憶、庫存與業。
「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都是從「識蘊」按「心理功能」分別安立的,至於19世紀所提出的「潛意識」由於部份的「心理功能/狀態」相近於唯識的第七識與第八識,如此一來,而將「潛意識」之說納於「識蘊」並不為過。
六、內心清淨無染的功能是否也需要安立一個心識呢?
首先應知,如果刻意培養的清淨,那是屬於「善心所(良善心理)」,這是「行蘊」與「識蘊」所攝的,是含攝在「前六識」的範圍內。
此處所提的「清淨無染」,不論是「本來具足」或後來透過「修證」而「功行圓滿」的清淨心,在佛教部份的派系中,給這樣最極清淨的心之狀態與功能安立名稱——稱為某識或稱為某心——都是有跡可循的。
比如說,大乘有宗發展到後期,也有論師主張「九識論」,在原有的「八識說」安立「阿摩羅識(amala-vijñāna)」作為「第九識」。「阿摩羅識」意思是清淨識、無垢識,主旨同樣在說明「心」,只不過此時的心,已經因為福慧圓滿而展現清淨無垢的功能/狀態。
另外,把「識蘊」別為「89心」的上座部佛教,其實也有類似清淨無染的心。當修行用功到將心導向脫離生死輪迴及證入涅槃之時,心的功能與狀態即別為「四類道心」和「四類果心」的八種出世間心。
七、結說
有情是「身」與「心」的和合體。心,本來是極簡的,然其功能繁雜,而因此有了「受想行識——非色蘊」的說法,「識蘊」又可按其根門及所對境而別說為「六識」。後來,為了歸納一些「非刻意的心理、記憶、儲存、輪迴、生命延續」乃至「清淨無垢」的心理狀態,學派中開展出「八識」、「九識」、「89心」甚至「121心」的種種說法。然而,不論法數多寡,當知都是根源於「心/識蘊」,數目——只是為說明心識的各項功能或狀態而安立之。
愛墾APP:觸發 vs 情緒~~這張圖是由 Matty Piazzi 所設計的「Triggers vs Emotions」(觸發 vs 情緒)的 Venn Diagram,主題是:「過去與現在如何形塑我們的感受」。若從「情動理論(Affective Theory / Affective Turn)」的視角來詮釋,可展開以下多層次的理解。
一、概念定位對照(情動 vs 情緒)
圖中概念 |
情動理論視角下的對應 |
詮釋說明 |
Triggers(觸發) |
內隱記憶與潛在創傷的情動痕跡 |
屬於過去的力量仍然影響當下感知的方式;猶如「affective residue」 |
Emotions(情緒) |
當下身體與認知所呈現的情動具象化表徵 |
屬於「感覺-意識化」過程的表層反應,讓身體/語言知覺能說出“我現在如何” |
交集區 |
情動與情緒的身體感應節點(embodied threshold) |
屬於 affect/emotion 之間的動態邊界;也是生成主體(subjectivity)的場域 |
二、從「情動轉折」理論中對照說明~~情動理論家如 Sara Ahmed、Brian Massumi、Teresa Brennan 等人,強調:Affect ≠ Emotion:Affect 是前認知、前語言、尚未可言說但可感知的能量流動。例如:胸口發悶、忽然一陣無名怒火。Emotion 是語言、社會與文化形構後,被命名與分類的 affect,如:憤怒、悲傷、快樂。Triggers 是記憶中的能量殘痕(affective trace):過往事件未被處理或言說的「未完成經驗」潛藏於身體與神經結構中,一旦遇到類似感官條件(聲音、氣味、表情),就會觸發身體的 affective recall(感應記憶回返)。Emotion 是「情動」在語言與社會文化中的結晶~情緒是人類將身體反應意義化的過程,是文化規範下的分類語言結果(如羞恥、榮耀、罪惡等)。
三、圖像區塊逐一詮釋(情動理論語彙)~~Triggers(橘色)= 潛藏的情動記憶場(affective archive)“Stuff from your past” → 情動理論中稱為 affective residue,如過去經驗留下的情動痕跡;“Tied to beliefs you hold deep down” → 「深層信念」本身即為文化與個人歷史形成的 affective structure;“Need a safe space to figure out” → 對應情動理論中「情動修復(affective healing)」;“Sometimes you don’t even notice them” → 說明 triggers 是潛在的、前語言的感知層次;“Can make you feel out of touch” → 情動未被轉化為 emotion 時,身體可能「斷線」或情緒異常。
Emotions(藍色)= 社會文化分類的情動可言化狀態(affective articulation)
“Happen right now”→ 指向情動成為知覺事件時的當下性(present affective articulation);“You usually know when they’re there” → 情緒具可自我覺察性,是情動轉為意識的證據;“Triggered by what you see, hear, or feel” → 指 affect 與感官之間的密切關聯;“Better to let them out” → 對應療癒研究中,emotion 的外化是壓力調節的關鍵。
交集區:Affect-emotion interface(情動-情緒介面)~~“Make you avoid stuff if you ignore them” → 若不處理情動,會轉為創傷性迴避(trauma avoidance);“Nothing to be embarrassed about” → 訴求解除「情動羞辱文化(affect-shaming)」;“Mess with your body for a bit” → 情動理論核心:身體總是先感受到情動,即使主體未意識到。
四、總結:從觸發到情緒,是一種情動轉譯(Affective Translation)~Trigger → Affect → Emotion。整個歷程其實是:➤ Trigger 刺激了潛藏於身體記憶的 Affect;➤ 情動若被命名、理解,才轉為 Emotion。這也正是文創與詩性實踐中,所謂「情藝興喚」的前端過程。
補充詩性說明:可用一個詩性比喻作結~~情動是一滴墨水未沾紙的振動,情緒則是墨跡在宣紙上暈開的圖樣。觸發(Trigger)是那一陣風吹——你以為不曾經過,其實它在你心中已留下軌跡。
愛墾APP:Sensation & Sentiment
在情動理論(affective theory)中,「感覺(sensation)」與「情感(sentiment)」是兩個相關但本質上不同的概念。以下是它們的主要區別:
感覺(Sensation)~ 定義:感覺是來自身體對外部或內部刺激的直接、生理性的經驗。這些刺激可以是視覺、聽覺、觸覺、痛覺、溫度等。特徵:是原始的、即時的、短暫的。主要與感官系統(如眼睛、皮膚、神經)有關。通常不涉及詮釋或價值判斷。例子:感覺到針刺是痛的。聽到音樂聲。感到冷風吹過手臂。
情感(Sentiment)~定義:情感是對某種經驗、對象、事件的持續性情緒態度或價值反應。它是一種心理建構,通常帶有某種評價成分。特徵:是較長期、具有社會或文化建構性的。與個人的認知、記憶、價值觀密切相關。包含對某人或某事的情緒傾向或判斷。例子:對某個國家的深厚感情(愛國 sentiment)。對某人長期的厭惡或尊敬。社會上對某個議題的主流情感傾向(如支持或反對某種政策)。
方面 | 感覺(Sensation) | 情感(Sentiment) |
---|---|---|
本質 | 生理性的、感官的 | 心理性的、認知的、情緒的 |
時間性 | 即時、短暫 | 長期、持續 |
層次 | 原始、非詮釋性的 | 經過認知與社會建構的 |
舉例 | 感覺疼痛、冷、熱、音響等 | 愛、厭惡、忠誠、恐懼、羞恥等態度 |
涉及機制 | 感官神經反應 | 記憶、文化、語言、價值判斷等認知成 |
在某些現代的情動理論(如 Deleuze 或 Massumi 的理論)中,還會引入「情動(affect)」來與 sensation 和 sentiment 區別:
情動(Affect):是介於感覺與情感之間的狀態,偏向非語言化、潛意識的身體情緒能量。
Massumi 強調:「sensation 是立即的、感官的;affect 是潛動力(intensity);而 sentiment 是社會語言化後的情感認同」。
愛墾APP:情動轉折(affective turn)與情感史(History of Emotions)在當代人文與社會科學的發展中形成了一個重要的交集。兩者雖然起源不同,關注重點也略有差異,但它們對「情感/情動」的重新評估與中心化使它們在研究方法與問題意識上有許多互補之處。
一、情動轉折(Affective Turn)簡介
情動轉折是一場橫跨文學、文化研究、社會學、人類學、政治理論等領域的理論轉向,起於1990年代後期至2000年代,強調情動(affect)作為非語言的、身體性的、前認知的經驗,往往強調超越語言的能量與傳播性。其代表學者如:
Brian Massumi(受Deleuze影響)
Eve Kosofsky Sedgwick
Sara Ahmed
Teresa Brennan
情動轉折通常與「後結構主義」與「新唯物論(new materialism)」有連結,注重情動如何穿越主體與客體、如何在權力場域中流動與形塑社會關係。
二、情感史(History of Emotions)簡介
情感史作為歷史學的子領域,起源可追溯至早期的情緒社會學與心理歷史學,20世紀後期在歷史學界獲得更大發展,重點是研究情緒(emotions)如何在不同時代、文化中被理解、實踐與規訓。其代表學者如:
William Reddy(提出「情緒表述」(emotives))
Barbara Rosenwein(提出「情緒共同體」(emotional communities))
Jan Plamper
情感史認為情緒具有歷史性與文化性,是特定時空下的社會建構,而非普世不變的生理反應。
三、兩者交集的主要面向
關鍵問題的重疊:情感的社會性與歷史性~雖然情動轉折常強調身體性與前語言狀態,情感史則聚焦歷史語境下的意義建構,但兩者都挑戰了情感作為「內在心理狀態」的自然化觀點,關心情感如何被語言、文化、制度所塑造。
研究對象的共同性:情感作為文化實踐:兩者都研究情感如何影響人際互動、社會規範、身份建構與政治動員,例如如何透過羞辱、恐懼、愛國情懷等感情動員群體。
方法論的互補性:情感史的研究往往依賴歷史文本與文化語彙的分析,較偏向語言取向。情動理論則可能將注意力放在非語言的表達、身體反應與感知的瞬間經驗。若結合兩者,可產生更完整的「感情地景」描繪,既考察語言與制度層面的建構,也關注感知與身體層面的回應。
共同回應當代議題:在關注創傷、戰爭記憶、殖民經驗、性別與種族情感政治等議題上,兩者都提供理解「感覺如何成為社會與政治力量」的工具。
四、學術融合的實例
William Reddy 的「情緒表述」(emotives)理論中,其實已開始觸及語言與行動交匯之處,與情動理論關於 affective force 的觀點相近。
Sara Ahmed 在其《情緒政治》(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Emotion)中,分析了情感如何在歷史中形塑國族與他者形象,這與情感史對民族主義情感的探討相通。
某些跨學科研究(如感官史、情緒地理學、影像與媒體研究)已將兩者整合,試圖理解「歷史中感覺的經驗」與「感覺如何構成歷史」。
面向 | 情動轉折 | 情感史 | 交集價值 |
---|---|---|---|
理論背景 | 批判理論、新唯物論 | 社會文化史、心理史 | 理論深化與歷史根基 |
研究焦點 | 身體性、非語言情感流動 | 歷史語境下的情緒制度 | 情感的跨時空動態理解 |
方法 | 質性分析、哲學探討 | 檔案研究、語言分析 | 理論與實證的互補 |
代表學者 | Massumi、Ahmed | Reddy、Rosenwein | 彼此引用與對話增加中 |
愛墾APP:恩斯特·馬赫心理學與文創産業~~要探索「恩斯特·馬赫的學說對文創(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在『情動轉折』(affective turn)脈絡下有何助益」,我們需要結合三個核心層面:
馬赫的哲學與心理學基礎
情動轉折對文創的影響
馬赫思想如何成為文創實踐與設計思維的哲學基礎
馬赫提倡:
所有知識均基於直接感官經驗
否定抽象本體論,關注知覺、身體與心理過程
自我非固定實體,而是感官與記憶流變的結果
這些觀點為「以感覺為中心」的設計與創作邏輯鋪路——即從「如何讓人感受到什麼」出發,而非「表達什麼理論」出發。
情動轉折(affective turn)讓學術與創意領域關注:
情緒、感覺如何構成知識與文化
身體、感官經驗如何產生意義
創作不再以符號解碼為核心,而是以情感生成與感知共鳴為重點
文創產品(如電影、展覽、遊戲、設計、品牌)因此朝向:
感官沉浸(immersive experience)
情感設計(affective design)
敘事與感知交互(embodied storytelling)
馬赫認為知識來自「感覺元素」的關聯組織,而不是理性推演。文創正是這種「感覺經濟」的實踐者:
在設計體驗時(如視覺設計、聲音、動線),馬赫的觀點提示我們以感官的即時反應為基準,而非抽象美學理論。
如今的 UX/UI 設計、沉浸式劇場、體感遊戲等,都是馬赫式「經驗優先」的應用場域。
馬赫對「自我」的解構暗示:人是情緒流動與記憶動態組合體。這對於:
互動式敘事(如遊戲或多線敘事影像)
角色塑造(尤其是身分流動、性別模糊、感情多元角色)
提供了心理與哲學支撐。
馬赫的思想讓文創不再侷限於穩固的角色弧線,而是允許「感知變化」成為角色發展的主軸。
馬赫主張科學理論是經驗的「經濟描述」,在文創中可轉化為:創作的價值在於感官經驗的組織與觸動力。
因此:
一個裝置藝術是否有效,不在於其是否「說明了一個理念」,而在於其是否召喚了觀眾的感官—情緒場域
設計思維若回到馬赫式「感覺導向」原則,就能創造出更具文化感染力的產品
文創領域 | 馬赫式情動轉折觀點的助益 |
---|---|
品牌設計 | 建立以情感記憶為主體的品牌體驗(如感官記憶觸發) |
沉浸式展演 | 優先處理觀眾的感覺流與身體位置,不以「理念傳達」為主 |
遊戲敘事設計 | 基於「動態情感轉換」建構角色與玩家關係 |
劇場與互動裝置 | 聚焦觀眾的主觀經驗路徑與感官觸發機制 |
文化內容開發(影視、文博) | 情緒與身體經驗成為主題策展核心(非知識傳播) |
馬赫的思想在當代文創領域的「情動轉折」背景下,提供三項深刻助益:
重視感官經驗與身體知覺,讓創作更具共鳴力與觸動性
拆解主體的穩定性,為多樣性角色敘事與互動開放空間
將知識視為感覺與經驗的組織,鼓勵創作從經驗出發而非觀念出發
馬赫讓我們知道:感覺,不只是創意的素材,而是創意本身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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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by engelbert@angku张文杰 0 Comments 80 Promotions
Posted by 馬來西亞微電影實驗室 Micro Movie Lab on February 21, 2021 at 11:00pm 7 Comments 64 Promotions
Posted by 馬來西亞微電影實驗室 Micro Movie Lab on February 18, 2021 at 5:30pm 18 Comments 76 Promo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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