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中國人,你為何不生氣》讀者來信(9)

附記:什麽狗屁筆記簿都有洋文,去他媽的!

冷血的知識分子

龍教授:

連夜風雨,快速地讀完大作。書中立論絕大多數極為肯切,對這個渾身是病的社會,痛下針砭,那種可貴的道德勇氣與權利意識,確實令人感動,而且激賞!如果這些觀念能夠盡快在社會中傳布,那麽,弊端必可減少,可憐的升鬥小民,應可以活得更愉快,更有尊榮。

不過,大作中有若幹地方姿態擺得太高,個人覺得有加以討論的必要;

一、曾經有一陣子,報上的文字極為憤怒地指責殺虎是野蠻行為,大呼要保護虎權虎命,言詞激烈,聲勢可畏。然而我卻覺得,這只是一種詩酒文人自命清高的無聊舉動,實在荒唐得有點可笑。

個人也讀過幾年書,雖然學業不成,卻沾染了不少多愁善感的書生習氣,每走過市場的雞籠,或者看著村民養的豬只,總要為他們的命在旦夕而悲憾不已!然而,我知道我不能說什麽,畢竟我不能全不吃肉,絕大多數民眾也不能不吃肉啊!而且雞與豬長大不宰殺,誰有精神去養它們?又那來這許多飼料?而我疑惑的是:這些文人對於台灣,每天成千上萬地宰殺牛、羊、雞、豬,可以一聲不吭,並喝酒吃肉,卻對幾只老虎的命運大呼小叫,難道老虎的命高於雞豬?老虎的命需要保護,為什麽雞豬的命就不需要保護?為什麽我們必須每天宰殺雞豬來養活老虎呢?而且就台灣的生態觀點論,老虎的重要性會高於雞豬或青蛙嗎?不殺虎,從外國買虎放到山中,難道就有助於生態覆原?而以台灣人口的稠密,虎可以放歸山林嗎?虎不可以放入山中,又不準殺,那到底誰來餵呢?不讓殺虎又不出錢餵虎,為了滿足詩酒文入的一點清高心態,硬是要別人養虎至死,硬是要小民傾家蕩產每日買肉餵虎,這算那門子人道主義呢?

今天,我又看到你以"稀有動物"、"人道"、"生態"的理由反對殺虎,我想問的是:你既主張禁止殺虎,可連帶準備了買虎養虎的經費?要小民憑空負擔養虎至死的義務,總不合權利觀念吧?!

二、你在九三頁上寫:一位計程車司機開車撞過馬路上一個大坑;受驚之余,罵了一句"操國民黨",你說"這個司機完全錯了","他的咒罵完全不公平"。然而,我卻對他的罵發出會心的微笑。我想假使你肯比較客觀地理解台灣的黨政關系,理解每一表象背後的結構因素,理解一個良民所受到黨政軍警稅特眾多衙門的長久欺壓,你也會發出會心微笑的,或者你會感慨地沈默了。因為這根本不是僅僅在咒罵,有沒有行路無坑的權利而已!而是在長期非憲暴力的壓迫下,在無數重稅,無數過橋、過路費、停車費、行政規費的盤剝下,最無奈而可伶的泄恨方式啊!說他無奈是因為根本無法無理可爭,遑論什麽管道不管道!而之所以可憐是指,在我們台灣,只準講反話,不準講真話,挨打你要說不痛,被關你要說感激德政,好要說不好,不好要說好。否則,就像去年的一位計程車司機——老兵余新民一樣,向乘客吐露不滿政府,思念大陸親人的心聲,遭乘客檢舉,結果以"為大陸宣傳"的罪名;送到綠島,小小夜曲淒淒唱了!

試問:小老百姓雖然知道個人至少擁有那些權利,但眼見"合法"武力,肆無忌憚地侵入個人權利及私有財產的範圍,占地為王,個人既無能自衛,法律又站在強權的一方,你說那位司機不這樣罵,又能如何?

三、請恕我犯了愛擡杠的毛病,在《以"沈默"為恥——為高雅市民喝彩》一文中,我覺得你下筆似乎太快了!你說:"蘇南成當然知道他為什麽派任為高雄市長:他有魄力、有勇氣對準了膿包下刀。"我倒覺得這話有點矛盾在,那就是:如果他"知道"他為什麽被"派任"為高雄市長,而他又是有魄力,有勇氣的人,那麽,他絕不會就任高雄市長;如果他就任,他就不是有魄力有勇氣的人。因為依據憲法,他只能被選,不能被"派"。再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他之就任不是合法,勉強只可說合令。請問一個口念三民主義,動機以法以權強制人民,而自己卻可以為了升官發財,漠視"總理遺訓",不管法律,不講道理的人,可以稱為"有魄力""有勇氣"麽?

在這篇文章中,你把攤販比為"膿包""壞人",而為高雄市民(或者線民)喝彩。我知道你身處上流社會,可以出國留學,可以出有轎車、住民洋房,可以不必為了生活去沐風沐雨,可以不必見到警察就逃,在街頭奔命……然而,身為下流社會的一員,我希望你正視貧困小民生命的尊嚴與生存的權利。

你可知道在邦交斷絕,外貿疲弱,地小人多,工商不發達的海島台灣,升鬥小民是怎麽求生的?你可知道在農村破產,農產品被低壓中,農民辛苦經年,收入不敵一個工廠工人時,農民是如何活下去的?你可知道政府只管收稅,不管失業救濟,勞動法令殘缺,閉只眼睛執行的情況下,勞工受傷,勞工被解雇,找不到工作,是如何解決每日開門七件事的?你可知道礦災工人死亡,成為植物人,政府及勞保給付如杯水車薪,民間捐款被台北縣政府留下一半,礦工子女是如何過活的?……台北、高雄及其他城鎮的妓女、乞丐、攤販之所以存在,絕大部分不是這些人天生下賤,不知廉恥,甘願在街頭淋雨吃塵砂,而是有很多很多原因,逼著他們不得不出此下策。試問:人心都是肉長的,人都知道追求富裕、舒適與尊榮,若不是萬不得已,誰願如此生活在陰暗角落,面對卑微而悲慘的人生呢?"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知識分子如果可以無視於酒肉臭之當前事實,而獨責凍死骨的礙眼,這也冷酷的近乎沒有人性了!

當然,都市應該現代化,應該整潔,攤販應該有一個適當的管理。然而讀過現代西方理論的你,應該知道都市現代化不能孤立的看,要求都市整潔也不能單單苛責攤販。你為什麽不問問北高二市府,征收了天文數字的捐稅、規費及罰款,到底有多少錢用在為市民謀福的項目上?台北市十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只有人事及行政費,沒有活動及服務費,市政府如此漠視社服,卻可以胡亂設計工程,設計了不算,白花三千萬設計費,更不必論許多工程做了挖,挖了做,到底浪費多少民之膏血?在多如牛毛的市府法規上,絕大多數都只知道禁止、不準、罰款、拘留、沒入、強制征收(以市價四五成),在這群貪權成性的官僚眼中,政治就是管理,法令就是管制,卻很少人知道:為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發展負起責任,才是政治與法令的積極目的啊!

想一想:社會上一職難求,一枝難覓,升鬥小民除了用最原始的商業行為養家活口之外,又能如何?難道要他們去偷去搶?市政府有錢、有權、有人,卻不負起養民的義務,又在市政上亂搞,知識分子不敢指責也就罷了,怎可反過頭來,落井下石,指罵攤販呢?

老實說,台灣的文人特別會自命清高,也特別低賤,缺乏民胞物與的精神,更不知何謂"知識良知"?何謂"愛人敬人"?對稼穡之艱難充分無知,歌德獻醜卻唯恐後人。報紙上"英明偉大"、"感激德政"、"自由安定"是他們不經大腦的口頭禪。為虎請命,為墻為日本神社請命,就是他們最英勇的事跡了!然而,許多小老百姓被非法拘留,拘留幾天後暴死,人權人命受到最目無法紀的踐踏(如不信我可舉證)。卻從未見到這些文人,用其為虎請命的言詞,關懷一下死難的可憐同胞!難道所謂的文人良心,就是"只問畜牲,不問蒼生"?所謂文人道德觀,就是虎命重於人命,虎權重於人權?

你——龍教授,不但是個大學教授,還是一個知識分子,不但有知識,還有愛心,不願關在象牙塔中,吟哦現代歪詩,而以可貴的洞察力,關懷我們的社會,這是我特別欽仰你,願意給你寫這封信的原因。但我也殷盼你,不要被紙面資料框住,不要被自我成見蒙蔽,更不要向這些低俗文人看齊。多走出校園門墻,到各處看看,在民生樂利,進步繁榮的背後,是些什麽景象。但願經過了現實的磨洗,你會對這片大地人民,做出更偉大的貢獻!

讀者敬上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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