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小說面面觀(8)圖式與節奏

我們的兩門插曲,一個輕快一個莊嚴,已經結束了。現在我們又得回到主調中去;我們從故事開始,然後人物,再進入從故事中引發出來的情節,現在是輪到討論從情節中引發出來而又與人物或其他小說面有相輔相成作用的某些東西的時候了。這是小說的另一個新面,無以名之,所以我們只得從繪畫中借一個用語稱之為“圖式”,然後再從音樂中借一個用語稱之為“節奏”——其實,各種藝術越行發展,相互依賴以定名的可能性也越多。不幸的是,這兩個用語都不夠精確——當人們將“圖式”或“節奏”應用到文學上時,總覺得有點辭不達意。

  在我討論什麽是“圖式”以及讀者要有怎麽樣的態度才能欣賞它之前,我先舉兩個:“圖式”清晰的小說實例:一本是鐘漏型;另一本是長鏈型。

  法郎士的《泰絲》就是鐘漏型。

  書中有兩個主要人物:禁俗主義者伯福魯士和妓女泰絲。伯福魯士居住在沙漠之中,小說開始時他已經獲得救贖而且生活快樂;泰絲則在亞歷山大過著罪惡的生活。他有責任去拯救她。他們在小說的中心一幕中見了面。他成功了:因為與他的見面使她進了修道院獲得了救贖;然而,也因為與她見了面,他卻掉進罪惡之中。這兩個人物互相接近,交會,然後再分開,兩者行動之均衡幾乎有數學上的精確性。我們閱讀此書的樂趣也部分得自於些。這就是《泰絲》的圖式——其簡單明了實可做為我們這個繁復論題的一個好的起步。這種圖式既表現在依時間順序敘述事件的故事上,也表現在有關人物因果關系的情節上:這兩個人物因種種前因而無法分開,而又不知後果地走向他們的終結。但是故事訴諸我們的好奇心,情節訴諸我們的智慧,而圖式則訴諸我們的美感,它要我們將一本小說做為一個整體去看。當然我們不是把它看成一個鐘漏——這只是在演講時解釋一篇讀起來樂趣盎然的小說的一個術語,一個極為有用的幾何比喻。沒有這種鐘漏結構,《泰絲》書中的故事、情節以及人物就無法發揮它們的全部力量,無法像它們現在一樣地呼吸。“圖式”看起來是種十分嚴謹的格式,但是它又與變幻流動的氣氛有不可分割的關系。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長鏈型的圖案:路伯克的《羅馬照片》。

  《羅馬照片》是個社會喜劇,敘述者是一位在羅馬遊歷的觀光客;他在那裏遇到一個心性不壞但有點浮誇的朋友,名叫狄林。這位朋友有點過分熱心地責備他只參觀教堂,於是硬要他去見識見識羅馬的一般社會現象。他雖有點不樂,還是答應了。於是他被人像貨物一樣地從一個人手中交到另一個手中:咖啡廳、畫廊、梵蒂岡、意大利皇宮周圍,他都到過了。最後,各處都見識過後,他想——這時他正在一個最貴族化但已荒廢不堪的廢宮內——他現在應該再見一面的人除了那個人品不高的狄林外還有誰?原來,狄林是他的女主人的侄子,由於一種內在的自傲,而不願表明身份。兜了一個圈後,二人又合到一塊,互相招呼時還是有點迷糊,然後相對釋然一笑。

  《羅馬照片》好的地方不在於中間有“長鏈型”圖式——任何作家都能寫一本“長鏈型”圖式小說——而在這種圖式與作者意欲制造的氣氛適當配合。路伯克在全書中制造一連串的小奇峰,以及處處施舍給他的人物一種刻意經營過的慈悲,使他們顯得比沒有得到這種施舍還要慘兮兮。這就是喜劇氣氛,雖然有點酸刻及嘮嘮叨叨。在小說結束處,我們很高興地看到這種氣氛已經氤氳成型,而那兩位仁兄,當他們在某人的客廳中重逢在一起的時候,也做了小說需要他們做的事,也是他們一開始就該做的事,於是書中許多散亂的小事件,得以以一條他們自己血肉編織而成的線串了起來。

  《泰絲》與《羅馬照片》是“圖式”型小說的兩個簡單例子。當然並不是每一本書都能很恰當地比做一繪畫物,雖然許多批評家常常提到線條等等什麽的繪畫之物,他們其實並不十分清楚自己到底要說什麽。我們現在只能說圖式是小說的美學面。雖然小說中的任何東西——人物、景物、語言——都能有助於美感的呈現,但是美感的主要滋養物還是情節。我們在討論情節時提到過,情節可以自生美感——一種不招自來的美感。在情節整整齊齊的梁架上,如果我們留心,必可以看見繆司女神的形象;而邏輯之神在完成他的本分工作之時也為另一伯新的工作立下了基礎。就在此處所謂小說的“圖式”面與情節緊密相結;這裏也就是我們今天論題的起點。圖式生自情節,伴隨著情節有如一道光體伴隨在雲中,雲去之後,光還是可以看得見。美感有時就是一篇小說的型式,一本書的整體觀,一種連貫統一性。當然,並不是一定如此,否則我們的討論將容易多了。當不是時,我稱之為節奏,現在我們只討論圖式。

  我們再來比較仔細地瞧瞧結構嚴謹型的另一本小說,一本有連貫統一性的小說。就此一意義而言,這也是一本簡單的作品,雖然它的作者是亨利。詹姆士。在這本書裏我們將看到圖式的突出表現,以及一個作者為使圖式突出而做的種種犧牲。

  《奉使記》和《泰絲》一樣,屬於鐘漏型。史垂則與查德和伯福魯士與泰絲一樣,相互換位,也就是這種情勢的演變使此書的結局令人深感滿意。這本書情節復雜而巧妙,以行動、對話或沈思向前開展。其中的每一事件都經過細心安排,都各適其位,甚至沒有一個次要角色僅用來做為點綴之用;他們對於主題都有紅花綠葉之功。最後的效果也經過細心安排,它逐漸地向讀者接近,然後十分成功地展露了出來。小說中事件的起伏曲折,以及來自美國各種不同使命的細節或許會為人所忘懷,然而這一切細節所造成的均衡結構則有其永恒的價值。

  我們就來看看這種均衡是如何發展成形的。

  史垂則是一位美國人,他生性敏感,雖已屆中年而猶未婚娶。他的意中人紐森姆夫人派他去把她那個沈溺於罪惡之都巴黎的兒子救回來。紐森姆家是一個殷商之家。以制造一種家用小玩藝而致富。亨利。詹姆士並沒有告訴我們這種小玩藝是什麽東西。對一位如威爾斯,梅裏狄斯或卻洛普之流的作家來說,將這種難登大雅之堂的小東西陳列在讀者面前,是毫無問題的事;對亨利。詹姆士則不然,他只讓你知道那是一種並不怎麽高尚體面之物,此外再不多言。如果你不知趣,偏要冒冒失失地猜說那是一種紐扣鉤子或什麽的,那是你自己的事;作者可沒這麽說過。

  不管是什麽,查德都得回來承繼家業。史垂則的任務就是要把他從他那種敗家子方式的生活當中救回來。

  史垂則是一位典型的詹姆士人物——他幾乎出現於書中的每一個場面,成為小說結構的主要部分。就整個情節來說,他只是一個想要有所作為的旁觀者。也正因為他這種努力的失敗,使他獲得了許多觀察的特別機會。他對觀察書中其他人物極為勝任愉快——他的眼鏡鏡片得自一位超一流的眼科醫師。每一件事情都清清楚楚地展露在他的鏡前,但他可不是一動都不動地站在那裏細觀慢察;他帶著我們邊走邊看——這正是作者技巧的巧妙所在。

  在他踏上英國領土之時,他就開始對自己的任務發生懷疑,到巴黎後疑慮更深,因為查德在那裏不但沒有變壞,反而有了長進。查行已稍有成就,且深具自信,所以對這位負有任務將他從罪惡中救回去的人並畏懼;他殷勤有禮地接待他。他的朋友都是高雅之士,至於他母親提到過的那些“問題女人”也不見蹤影,巴黎開了他的的眼界,拯救了他——而史垂則深深地了解到這些。

  他最覺惴惴不安的是差不多只要在巴黎略一隨俗,即會放棄權威的印象。這個巨大光明的奢侈和墮落之都今早陳現在他的眼前,像是一個巨大的多采多姿的物品,一個燦爛堅硬的珍寶,其組成部分無從區分,其差異也不易識別。它光輝炫耀,流動融合;一時似呈現在表面上,過一刻又似呈現在深處。這一定是查德所喜愛的地方;如果史垂則也太喜歡它,他們二人有此同好,那還得了?

  就這樣,詹姆士高雅而穩定地為他的小說制造了一種氣氛——巴黎從頭到尾照耀全書,它是一個沒有形體的人物,一個可資秤稱人類感情的天平。當我們讀完全書,對於書中的枝枝節節已經忘掉,而小說的圖更為清晰地留存在腦海之中,在這個鐘漏型圖式中心閃閃發光的就是巴黎——罪惡與善良根本不足以道盡巴黎的特質。史垂則立刻意識到這點,他並且發現查德比他更能了解巴黎;經過這種初入巴黎的啟蒙階段之後,小說立刻有了轉變;終於,“問題女人”露了面;隱藏在巴黎背後,向查行展示巴黎的林林總總的是那位風情萬種的維安妮夫人。現在史垂則的任務有了障礙。人世中所有的高雅氣質,維安妮夫人都有,而她的淒婉處境更使她顯得楚楚動人。她請他不要把查德帶走。他答應了——毫無難色地答應了,因為她的內心感到他必須這樣做——他還留在巴黎,不是為了履行他的任務,而是為了阻止此一任務的履行。

  現在從新大陸又開到一批大使。紐森姆夫人對於史垂則不可思議的遲緩感到疑惑和不悅。於是她又派了查德的姊姊、姊夫以及他的內定妻子美美到巴黎去。小說變得稍微有趣。我們可以聽到查德的姊姊與維安妮夫人之間的爭爭吵吵,並借著史垂則的眼睛看到一位令人震撼的少女——美美。

  美美在兒時,在“含苞待放”時,然後在美艷如花時,在家中差不多不斷開啟的門庭中,對他毫無拘束的開放。他記得她最初全不怕人,然後非常羞澀,因為他有一個時期曾在紐森姆夫人的客廳中(哦,紐森姆夫人的階段和他自己的階段!)講授英國文學,佐之以考試及茶點。最後她又變得非常大膽。但是他沒有感覺到有何種接觸之處,依伍勒的規矩,最美艷的鮮花不會和萎縮的老蘋果在一起陳列的……但在他與那個美妙的少女同坐一室時,感覺到雙方的互信大見增加,實在說,她雖有顯然可見的自由與隨便的習慣,但確是美妙動人。他知道她確是美妙,他如果不認為她美妙就難免有認為她“奇怪”的危險。是的,她是奇怪的,這個絕妙的美美,卻不自知。她溫柔,她像個新娘,但是他沒有看見有新郎從旁扶持;她美麗、豐滿、大方、健談、溫柔親切,宛如小鳥依人。如果我們要挑剔,她的服裝不像是青春少女而像較成長的婦人——假如他能想象得出一個較年長的而如此虛榮的婦人;她的發型復雜,也不像青年人那樣輕松;她修飾入時的雙手相握,放在身前時,具有略形俯就,像是從事鼓勵與嘉獎的一種成熟姿態。這一切在她身上造成了“接見賓客”的光彩,像是把他永遠放在二窗之間,在冰淇淋的匙碟聲中,列舉所有她樂於“會晤”者的姓名,全屬於一個類型的交際人士。

  美美是亨利。詹姆士筆下的另一個典型人物;幾乎他所有的小說中都少不了一位美美——例如The Spoils of Poynton中的格裏斯夫人,《仕女圖》中的亨利雅大。他具有一種在瞬息之間或持續不斷地暗示一個人物的二流性的能力。這類人物在感性上有所缺失,但卻老於世故——一種錯誤的世故。詹姆士將這種人物描寫得活龍活現,以致他的一切荒謬之舉都教人覺得賞心悅目。

  史垂則的臨陣倒戈,使他失去了娶紐森姆夫人的一切希望。巴黎令他著迷——然而他又看到了一些新的東西。查德的岸然外表只不過是一種表演而已,巴黎對他畢竟只是個尋歡作樂之地。史垂則本有這種疑慮,並已獲得證實。他獨自到鄉間去走走,在黃昏的時候他不期而然地遇到了查德和維安妮夫人。他們在一艘船上,假裝沒有看見他。原因是他倆的關系其實只是一種普通的男女人偷情而已,是見不得人的。他們希望在熱情猶溫的時候秘密地到一家旅館中去度一個周末;這種熱情終將過去,查德將厭倦於這位高雅的法國女人,她只不過是他恣情作樂的一部分;他將回到他母親身邊做他們的家傳小玩藝,並且與美美結婚。他們都知道這點。史垂則也知道,雖然他們設法隱瞞著他;他們撒謊,他們都是庸俗不堪的人——甚至維安妮夫人,甚至她的淒婉表現,以前看起來是那麽的高雅,現在都沾上了塵俗之色。

  這種前所未有的清楚認識,對他像是一陣寒意;這樣好的一個人竟因某種神秘力量而成為如此被人利用的人,簡直可怕。因為追根究底,事情確是神秘。她只將查德造成他現有的樣子,卻怎能自以為已使他達到完美無缺了呢?她使他變好,她使他最好,她使他成為人人羨慕的對象;但是我們的朋友很奇怪地認為他只是查德。史垂則覺得自己也有一點像他那樣。他的大加贊賞只是對她的工作表示尊敬。但是這個工作不管如何值得贊美,仍然純粹是人的工作。共同經驗範圍內的塵世歡愉、舒適及荒誕(不管視之為何種類)的同伴竟會受到如此超凡出眾的珍視,實非尋常。

  在他今晚看來,她較前老了,顯然不能避免歲月的摧殘;但她仍舊是他一生所遇到的最優美、最聰明的人,最可喜的精靈;然而他卻在此地見到她的粗俗的哀傷,實在就像是一個女仆為男朋友痛哭。唯一不同的是她對她自己的判斷與女仆不同;這種行為的弱點,這種判斷的恥辱,似乎使她更加傷心。

  史垂則就這樣失去了他們,他就:“我失去了一切——這是我的唯一邏輯。”他們並未舍棄他,是他跑了開去。他們讓他看到了巴黎的某種面目——現在他也可以讓他們看看另一種。如果他們視而能見,他們會發現這面比他們所註意到那一面美好多了,他的想象力比他們的青春更具精神上的價值。鐘漏型的圖案於是完成;他和查德開換了地方,其轉位過程比泰絲和伯福魯十的微妙多多。

  充塞於《奉使記》中的美是一位藝術家艱苦工作的成果,詹姆士知道他所要追求的是什麽,於是他在那條狹窄的美學小徑上搜尋不怠,並且獲得了他所能獲得的最高收獲。這種圖式編織得起伏有致,隱約合度,這是法郎士力有未逮的,但是為了這種美麗的圖式所作的其他犧牲是多麽巨大!

  這種巨大的犧牲使許多讀者對詹姆士的作品提不起興趣,雖然他們還能體會到他書中的含意和欣賞其效果。他們無法同意他的寫作前提:那就是在他落筆寫小說時,人類生活的大部分事物都得隱退而去。

  第一,他的人物過少。在《奉使記》中,我曾提到過兩種典型——一是那位對書中情況想要有所為的旁觀者,另外一位是那個二流品德的局外人。再過來就是一位具有同情心的陪襯人物——通常非常活潑而且是女性,葛斯蕾擔任的就是這種角色;然後是一位奇妙少見的女主角,維安妮夫人與這種典型近似,而《鴿翼》中的密麗最足代表;有時還有一個無賴,和一個生性慷慨的年青藝術家。這就是全部的人物表;就一位如此優秀的小說家而言未免失之貧弱。

  第二,他的人物不但少,而且顯得刻板。他們不能開懷作樂,不能作劇烈的動作,不能有肉欲的歡愛,少有英雄行為。他們從不脫去衣服,他們的病痛以及收入來源都從不明言,他們的仆役總是安安靜靜的,像是和他們從同一個模子出來的人物。我們所了解的社會理論不足應用到他們身上,因為在他們的社會裏沒有下愚之輩,沒有語言的障礙,沒有貧窮。甚至他們的感受也是有限度的。他們可以到歐洲去觀賞藝術作品以及彼此觀賞,此外別無其他嗜好。殘缺不全的人物可以獨自在亨利。詹姆士作品的行頁間生存——一種特殊化了的殘缺不全。他們使我們想到在Akhenaton統治時代經常出現於埃及藝術中的高雅殘缺之士——他們頭大腿小但逗人喜愛。然而在下一個統治王朝時,他們就消失不見了。

  這種人物在數目和性質上的大量濃縮的目的即在於圖式的建立。詹姆士寫作越久,越相信小說必須是一個整體——雖然不一定要像《奉使記》那樣四平八穩,但小說必然要有一個中心點:一個單一的主題、情局和表現方式。這個中心點控制著全部人物,引發情節,以及將小說從外至內緊緊地連結起來——將散亂無章的語句連成一張網,並使其有條不紊,有如一個行星在記憶的天空中循軌運轉。圖式必須建立,散亂不馴的枝枝節節必須修剪清理。然而有什麽東西比人類更散亂不馴?將湯姆。瓊斯,或愛瑪,甚至卡蘇彭先生放到亨利。詹姆士的小說中,將會使他的小說燒成灰燼;而如果將這些人物互調,放入對方的書中,只會引起區域性的大火而已。亨利。詹姆士作品的某些人物雖然不是死的人物,但只能生存於一些作者頗具心得且經過一再精選的深奧經驗中——他們沒有像其他小說中的人物,以及我們一般人一樣的塵俗之氣。而這種超凡去俗的原因不是為了天國的榮耀,宗教或形而上學的要求,也不是為啟示未來,為超人發言,唯一的目的僅在一種特殊的美感效果的建立。這種效果是獲得了,而代價卻是難以估計。

  H.G.威爾斯對這點頗感興趣,而他的見解或許有其令人一讀的深度。在《Boon》——他最清新可喜的作品之一——一文中,他對亨利。詹姆士下過一番苦心,並寫了一篇上乘的諷效文章。

  詹姆士一開始就不加考慮地認為小說是一種完整獨立的藝術,品評小說的唯一標準即在其完整獨立性。其實他的這個見解並非他的創見,但是他一直沒有發現。他沒有發現什麽,甚至似乎也不想發現什麽。他欣然接受了這種見解,並加以衍化……在他的小說中,人物的動機只是某種欲望以及一種完全膚淺的好奇心……他的人物參不斷的暗示方法一環又一環地去探尋可疑之事的真象。你看見社會一般人這麽做過嗎?他的小說所要談的無不是空洞之物。就好像一座燈光亮著的教堂,卻沒有群聚的教徒來分散你的註意力,燈火都集中於高高的祭壇上。祭壇上並不缺少供品,端端正正擺在上面的是一只死貓,一個蛋殼,一條繩子……一如他的“死者的祭壇”,祭壇上沒有真正供奉給死者之物……如果有,也不會全是燭火,而且效果也全沒有了。

  威爾斯把《Boon》當作禮物一般寄給了詹姆士。顯然的,他以為這位大師對他的熱誠與直言無諱會像他自己一樣地高興,於是他們之間開始了一番極為有趣的書信往返。這兩位名人越通信越不能互相容忍。詹姆士語言有禮,思慮周密,但並不了解威爾斯之意,他極為激動:他承認那篇諷效文章並沒有使他“感到快慰”,並且在結論時說他對他還能寫上“你的真實朋友,亨利。詹姆士”這種信後語覺得懊惱。威爾斯也不了解,只是他不了解的是對方為什麽會生氣。這只是他們私人之間的喜鬧劇,但是,如果我們再深入一層看,這其中正存著一個重要的文學問題。此即我們現在討論的圖式問題:鐘漏型或長鏈型或其他什麽型都可,只要它含有統一完整之意即可。這種圖式能否與生命所提供的豐富材料結合在一起?威爾斯與詹姆士都認為不能,威爾斯進一步說,生命應該先予考慮,不能為了圖式的關系對生命加以削劈。我同意威爾斯。詹姆士的小說是一種獨特的成就,不能接受他的寫作前提的讀者確實會對某些有價值而高雅的感受失之交臂。但是我們不想再多讀他那一類的小說了,尤其不是他本人寫的,正如我不想讓Akhenaton的藝術延伸到下一朝代一樣。

  這就是圖式嚴謹的小說的不便之處。它可以呈現具體氣氛,自自然然的衍生自情節,然而它卻把生命關在門外,讓小說家在沒有生氣的客廳中運動。美是表現出來了,但是美得過分霸道。在戲劇中——例如拉辛的戲劇——美可以適得其所,因為在舞臺上,美是一種強烈的印象,她可以使我對真實生命的失去不至耿耿於懷。但在小說中,美感越強,其霸氣越不足觀賞,因而會產生像《Boon》一文那樣的深表遺憾之作。我們可以這麽說,小說不能與戲劇一樣作過多的藝術性的發展;它的人間性,或者它題材的凡俗,使它不能如此做。對大多數的小說讀者而言,圖式給人的感受實不足抵消為它所作的其他方面的犧牲,他們的評斷語總是:“美則美矣,但不並不值這麽做。”

  我們的討論到此還未結束,我們對美的希望還未完全放棄。除了圖式外美可否用其他方法引進到小說中?就讓我們到節奏中去找找答案。

  節奏有時並不難懂,例如,我們都能聽出及拍打出貝多芬第五交響樂的起首節奏:Diddidydum.但是就整首交響樂來看,它也有一種節奏——主要原因在於其節拍之間的相互關系——這就不是每個人都能聽出,更沒有人能拍打得出來的。第二種節奏較難,只有音樂家才能告訴我們二者在實質上有無不同。而文學家只能說第一種節奏可以在某些小說中發現,並產生美感。至於第二種,也可能出現,但我卻不能在小說中找到可以與整首第五交響樂的節奏相提並論的例子。

  簡單的節奏可以就普魯斯特的《往事的回憶》加以說明。

  此書的結局還未出版,推崇普氏的人說,到結局時每一件事都能恰如其分,各適其位,過去的時光將追捕回來並且加以定位,我們將會有一個無缺的整體。對此我一點也不相信。這部作品對我而言是一部逐漸向前發展的自白,而不是一部美學上的展現,而作者經過對亞爾伯丁的細心刻畫之後,已經有點力不從心。我們或許還可在往後的篇章中看到一些新事件,但絕無法改變我們對全書的看法。這本書描述混亂,結構松弛,它沒有也不會有外表上的完整性。而它之所以沒有崩潰,是因為它的內部縫合適宜,因為它含有節奏。

  書中不乏可資論證的例子,但從縫合的觀點去看,最重要的例子是作者對範德義爾音樂中的一個“小片段”的應用。這個小片段的作用比任何東西都大——甚至比逐漸毀滅史瓦,男主角以及查勒士的嫉妒都大——它使我們覺得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同性的世界裏。範德義爾這個名字第一次傳入我們耳朵時,我們並不覺得他有什麽出色,當時的情景甚至有點令人不悅:這位音樂家已經死了——他只是位默默無聞的鄉村小風琴師——而他的女兒正在玷辱他的生前聲譽。這一幕令人驚愕的景象將投射到另外幾個場合,但是當它過去之後,我們就忘了。

  然後我們到了巴黎的一間沙龍裏,有人在演奏一首小提琴鳴奏曲,在它的緩慢曲調中,一節小片段吸引了史瓦的註意力,並且滲入了他的生命之中。這個小片段是個活生生的東西,但以各種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一段時期,它陪侍著他對奧德娣的愛戀。這件愛情觸了礁,而這小片段樂曲也消失無蹤,我們也忘了它。當他被嫉妒嚙咬之時,它又突然出現,立刻像上次一樣慈柔地陪侍著他的淒苦和對往事的快樂記憶。這首鳴奏曲是誰作的?聽說是範德義爾作的,史瓦說:“我以前認識一個潦倒的小風琴師也叫這個名字——但不能是他寫的。”不錯,是他作的,範德義爾的女兒以及她的朋友將這首鳴奏曲錄下並予以發行。

  這似乎就是全部。這個小片段樂曲有如回音或記憶似地一再出現於書中;我們喜歡它的出現,但是它此時還沒有縫合全書的力量。然而,經過數頁之後,當範德義爾成為國寶,而人們商議著在他生前無名潦倒之時,曾經居住過的小鎮上為他建一座銅像時,他的另一首作品也被人搬上了演奏廳——那是一首他死後才出版的六重奏曲。小說的男主角聽著——他像置身於一個茫然而又恐怖的宇宙之中,同時一片不祥的曙色將海洋染得通紅。突然,那一片段樂曲,在他以及讀者的耳邊重現——隱隱約約,已非原來的面目,但卻似乎在啟示著什麽,指引著什麽,於是他又回到了他童年的鄉間,雖然他知道這一切都是屬於一個未知的世界。

  我們對於普魯斯特的音樂描寫可以不同意(對我而言,他們太過映象化):但是我們對他在文學作品中所引用的節奏以及某種與節奏效果相同之物——明確地說就是那小片段樂曲——必須大加贊揚。聽到這一小片段曲調的不只一人,先是史瓦,再是書中的男主角,所以它並不局限於某人;它不是一種像梅裏狄斯所應用的標誌——一棵陪伴著克拉娜的多花櫻樹,一艘可讓西西莉亞優遊於平滑水面的遊艇。標誌只能重復出現,但節奏可以發展。那一小段曲調有屬於它自己的生命,與它的作者和聽眾都不相關。它本身幾乎就是書中的一個角色,我說幾乎是,而非完全是;因為它具有一種從內部將普魯斯特的小說縫合在一起,以及建立美感和勾起讀者記憶的力量。這小段樂曲——從它卑微的出生,到鳴奏曲,再到六重奏——對讀者而言,時而意義無窮,時而毫無意義而遭遺忘。對我而言,這就是節奏在小說中的功能;它不像圖案一樣永遠擺在那裏,而是經由它優美的起落消長使我們產生驚奇,新鮮以及希望等感受。

  處理的不好,節奏是最討人厭之物,它會硬化而變為象征,它不但不帶著我們向前走,反而使我們顛躓難行。你會非常不快地發現葛爾斯華綏的長毛小狗約翰或其他什麽的又躺在你的腳下;甚至梅裏狄斯的多花櫻樹和遊艇也僅只是詩情畫意的點綴而已。我懷疑作家在落筆之前對節奏的處理能否先胸有成竹。節奏必須在適當的間隔,倚靠作者個人突發的本能才能獲至。節奏的效果非常高妙,不必對人物有所削切即能臻達,而且它使我們對小說外的結構不至要求過分。

  有關小說中簡單節奏的討論到此為止:這種節奏可以解釋為重現加上變化,並能以實例說明之。現在我們要問:小說是否有某種效果可以比美於第五交響樂的整體效果?——一種當指揮棒停止之後猶縈耳不絕而實際上並未形之管弦的效果。從第一樂章、慢板,到包括詼諧曲、終曲等的第三樂章,一下子全部湧現於我們心頭,並互相伸展,成為一個一體之物。這個一體之物,這個新面目,就是交響樂本身,而這種效果的達成主要在於三個大樂章中管弦合奏而出的音響之間的關系,我把這種關系稱之為“節奏性”。如果這個稱呼不合於一般音樂俗稱,也不要緊;我們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在小說中有否與此種關系相稱之物?

  我找不出此相稱之物。但這並非表示沒有;在音樂中,小說並不難找到它的最近似的對稱品。

  就戲劇而言,就沒有小說這種方便。戲劇的對象是圖畫藝術,可以由亞裏士多德訂規定矩,因為它對人類的依賴不若小說之深。人類在小說中具有極大的潛力,他們對小說家說:“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改頭換面,但是我們非進去不可。”小說家的難題即在:既要給他們發展潛力的機會,而同時又要求取一些其他的成就。小說家該怎麽辦?當然他不是四出去求幫助,而是去找可資對稱應用之物。音樂,雖然我們在其中找不到人類,它的法則也只是些繁復的符號,但在它的終極表達中為小說提供了一種美的形式。這種美小說或可以它自己的方法表達出來。而這種形態就是擴展。對此觀念小說家必須謹守不逾:是擴展而不是完成,是大開大放而不是圓圓滿滿的結束。當交響樂奏完,而我們卻感覺到那些組成交響樂的音符曲調已經獲得了解放,它們在整體的節奏中已找到了它個人的自由。小說能不能也這樣?《戰爭與和平》不是也曾經給我們這種感覺嗎?——這本書為這個講座拉開了序幕,現在也必須由它把幕拉上。這本書極為雜亂無章,但是當我們閱讀時,我們難道感覺不出管弦的宏偉音響在我們身後冉冉響起?而讀完全書之後,書中的林林總總——甚至包括那些戰策的目錄——不是像已獲得一種比當時實際情形能允許的更為偉大的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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