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娟《從柏格森論「不可共量」的觀念談人論》(7)

四、 腦和心智與延持的關係

基於上述的理論,柏格森反對物質主義所持,以腦作為決定或解釋一切心智活動的唯一原因;然而他也反對理念主義所宣稱,心智為認知的唯一原因。柏格森認為腦和心智各司其職,不可分離地一起作用。腦(身體)是列於眾物質中的一個物質,腦神經系統作為認知的器具,接收物質的訊息/圖像,產生純粹記憶;而靈/心智則是負責在當下產生注意力,藉由知覺不僅感知當下所接觸的物質,將其圖像收進意識裡,而且由底層的純粹記憶選取相似或相關的記憶圖像,對新收入的圖像進行詮釋、互相影響。它們如同許多波浪互振,共同組成當下的意識內容。 1911b: 236

因此,身體與靈魂都具有實在性,但非二元分開或對立,而是在生存中互為一體、一起運作。其中的過程卻無法運用科學知識予以解釋,也沒有一派形上學說能將心智方案建構完全。原因就在於,心智的最初活動,在純粹記憶與記憶圖像和知覺之間的運作規則是無法描述的。因此,柏格森提議,我們必須承認,各家學說看起來雖是互相駁斥,但卻是相對性的解釋,都是非終極的。換句話說,彼此不需摩拳擦掌相向。哲學能做的是將心智的基本活動所獲得的知識予以整合,但它們無法直接等同心智的形而上知識。 1911b: 240-242

回到「延持」的概念,柏格森論到那是人存在的時間 。 每一個當下的感覺-動作是腦與意識的合作,其中包含過去(純粹記憶)、現在(當下知覺)以及兩者之間的流動。純粹記憶中的每一個圖像 彼此 都不同質( quality),且是 獨立,但它們 也是互相滲透,無法分離 。 在意識知覺的行動中,所浮現的記憶圖像與當下所獲得的新圖像之間也具有這些特性。柏格森因此將在意識中的「延持」定義為具非展延性( inextension)、 是 異質( heterogeneous 、不可分割、不可計算的; 與之相對的是 宇宙中物質的流動包括腦神經系統),是展( extensive)、同質 homogeneous)、可計算的 ,且 藉由人工的方式可予以分割 。 1911b: 235, 237-238, 267

意識以腦作為載體以及工具,以神秘的過程,就是上述所說的感覺-運動,將宇宙物質的運動轉譯為我們的知覺可以理解的,之後且將意識中所整合的知識投射於宇宙運動中,成為解釋它們的系統。量性、同質的物質運動(空間、時間概念所出之處)與質性、異質的意識 帶著 知覺(延持概念之所在這兩個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範疇,就這樣以奇妙的方式交流。 我們經歷其中所 感受的是兩方的和諧運作但卻不可忽略這兩個世界之不同 。 1911b: 267-268 對此兩造的關係柏格森即是用 「不可共量」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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