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沈默,所以我還活著:埃利·維瑟爾和他的《夜》下

在布肯瓦德集中營,埃利的父親得了惡性痢疾,命在旦夕。有一天,極度疲倦的埃利睡著了,自然的忘卻降臨到他的身上。他一覺醒來,記起自己還有一個父親。父親死了,沒有人為紀念他而禱告,也沒有人為他點燃蠟燭埃利甚至流不出眼淚,“我甚至流不出眼淚。在我的生命的深處,在我那已經衰弱不堪的良心角落裏,我也許還能搜尋到一點什麽--那就是,我到底自由啦!”

埃利是帶著罪惡記起自己當時的感覺的,父親死了,埃利在最沈重的時候反倒覺到了輕松。埃利這個見證文學的主角既不是殉難英雄,也不是反抗者。他是人性災難的受害者,不僅是因為他遭受了身心的殘害,而且也是因為他自己的人性也在一點一點喪失。在見證文學裏總是有一種混雜在一起的即刻想法和事後想法,因為再寫實的記憶也是在事後敘述出來的。埃利記敘道,父親生命垂危的時候,“我知道他已經走到了(生命的)盡頭,快要死了,……我去找他。但就在這一刻,我想,但願找不到才好!要是我能甩掉這個沈重的包袱就好了,這樣我就可以專心致志地為自己求生,只為我自己的事情操心。我立刻覺得非常羞恥,永遠地感到羞恥。”這裏重覆兩次的羞恥就是見證文學很典型的,混雜在一起的即刻想法和事後想法。見證文學是記憶,但不是完整的記憶。見證者的記憶被扭曲,零零碎碎,斷斷續續,必須由作見證者重新構建成一個連貫的敘述。這種想象的構建具有虛構的特征。從本質上來說, 見證文學是不可能完全紀實的。

 

四、被苦難扭曲的人性

 

“見證文學”不只是事實陳述,而且是事實的文學再現。在見證文學中,客觀事實和對事實的主觀感知通過“象征”揉合在一起,對於維瑟爾,“夜”就是起這種關鍵作用的象征。夜代表的是一種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一個充滿恐怖和殘忍世界。夜的可怕在於統治這個黑暗世界的仇恨、暴力和對人的極度蔑視和輕賤。夜是一個因為難以想象而變得怪異、反常和非理性的世界。當一個人能夠接受夜的合理性,把夜接受為正常秩序的時候,他也就成為這個黑暗世界的一個有機部分。他極可能加入了這個黑暗王國的有秩再生。

在大屠殺這個恐怖之夜降臨之前,夜曾經是埃利禱告、閱讀和沈思的時刻。但自從錫蓋特的猶太人被圈禁到猶太人區之後,夜的寧靜安詳就被驚慌恐怖所代替。人們起先在夜裏相互切竊私語,打探消息。後來,猶太人被分批押解,“夜。沒有人禱告,為的是好讓夜快快過去,……除了睡覺沒有別的事情好做,睡的是那些被押解的人剛空出來的床鋪。”

一連串的“最後一個夜晚”標志著埃利命運的急速改變,在家裏的最後一個夜晚,在猶太圈押區的最後一個夜晚,在火車上的最後一個夜晚,直至到達奧茲維辛的那一夜,“在過去幾個小時當中發生了這麽多事情,我已經弄不清是什麽時間了。我們是什麽時候離開家的呢?什麽時候離開猶太區的呢?什麽時候離開火車的呢?是不是才一個星期呢?是不是一夜--才一夜的時間呢?” 夜給人帶來恐懼,也給人帶來放縱。在押解犯人的牲口車廂裏,漆黑一團,青年人相互調情,大家都因為別人看不見而隨處大小便。到了奧茲維辛,最黑暗的夜降臨了。埃利和其他猶太犯人走過一排煙囪,茫然不知所措,“我們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裏,僵住了。這真是一場惡夢嗎?一場不可想象的惡夢?”

在死亡、暴力和恐懼的黑暗中,不只是納粹對待猶太人,就連猶太人對待猶太人,也充滿了人對人的不人道,其中最令人觸目驚心的就是父子這種最親密的人際關系中的殘忍和無情。在見證文學中,我們看到的不只是受害者所經受的苦難,而且是苦難對受害者本身的道德扭曲和非人化效果。

猶太人中有兩種與納粹合作的人員。一種叫sondercommando,他們的工作是從毒氣室裏擡出猶太人的屍體,並把屍體放進焚化爐中。還有一種是pipel,一般是大約13歲的猶太少年,他們的任務是監督猶太犯人,也因此受到納粹的特殊優待。卡茲(Bela Katz)是埃利家鄉一個商人的兒子,也是布克瑙集中營(Birkenau)的一個sondercommando,他親手把自己被毒殺的父親推進了焚化爐。在布那集中營(Buna),一個pipel毒打自己的父親,因為父親沒有幫助整理好床鋪。拉比埃裏亞胡和兒子在三年時間裏從一個集中營轉移到另一個集中營,始終沒有分開。但是,在從那集到格萊維茨(Gleiwitz)70公裏的跋涉中,父親不見了兒子的蹤影。拉比埃裏亞胡對埃利說,是因為夜色茫茫,兒子才沒有註意他落到了隊伍的後面。但是埃利清楚地記得,那兒子明明是趕過父親,跑到隊伍的前頭去了,“我的腦海中浮過一個可怕的念頭:他是存心要甩掉自己的父親!他一定是覺得父親已經太虛弱了,快死了,所以想趁機甩掉這個包袱,這樣自己才更有求生的機會。”埃利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他對自己的父親就動過這樣的念頭。

受難者可怕的人性墮落發生在去布肯瓦德集中營的牲口車廂裏。有人往車廂裏投進一塊塊的面包,看裏面的犯人相互爭搶取樂。埃利看到一位老人搶到了一小塊面包,就在老人要把面包放進嘴裏的時候,有人向他撲來,一面打他,一面搶他的面包。老人叫喊道,“邁爾,邁爾,我的兒啊,你不認識我了嗎?我是你爸爸啊!……你弄痛了我,……你要害死你爸爸了!我搶到了一些面包,……給你也搶了一點,……你也有的……。”但是兒子急不可待地從父親手裏奪去了面包,父親癱倒在地,發出喃喃的聲音,死了。就在兒子開始吞食面包的時候,另外兩個人向他撲來,別的人又再撲過來。埃利眼前的景象是,“當人群散開時,我旁邊雙雙躺著兩具屍體,一個是父親,一個是兒子。”

《夜》中父子間的殘忍和無情,都是發生自兒子這一邊。埃利看到的是壞兒子,而不是壞父親,是因為在觀察和回想中投射著他自己的罪感。雖然他沒有做出拋棄和殘害父親的事情來,但他心裏明白,他並不比那些犯有罪行的兒子好到哪裏。苦難對於人性的毀滅,它之所以可怕,在於人人無法幸存,只是時間的遲早和程度的差別而已。在這樣的見證文學中,苦難帶給人的,不是磨煉意志,最終精神升華的機會。苦難是一種把人拖下非人深淵的可怕力量。那種不損及人性,甚至還能幫助提升人性的苦難,其實算不上真正的苦難。

 

五、惡夢世界中的死靈魂

 

“苦難”的可怕,在於它象一場瘟疫,將絕望、麻木、幻滅和道德虛無的細菌散布到每個沾上它的靈魂。在集中營,埃利眼見父親受到監工的虐待。有一次父親腹絞痛,低聲下氣地問工頭廁所在哪裏。那工頭隨手就是一棍子,把父親打得象牲口一樣手腳並用地爬了回去。埃利根本沒有想到要出來幫助他父親,只是僵直地站在那裏,不敢出聲。恐懼改變了他的人生價值,“我一動也不動。我是怎麽啦?父親剛挨了打,就在我的眼前,但我連睫毛也不動一下。我只是看著,不出聲。要是昨天,我準會用手指甲掐那惡棍的肉。我已經變了這麽多?變得這麽快?”

又有一次,父親被工頭用鐵棍打了個半死。埃利責怪的居然是他的父親,“我一動不動地從頭看到尾。我一聲不響,我只是在想,怎麽才能把父親引開,我自己才不至於挨打。不只如此,我當時生氣,不是為工頭,而是為我父親。我生父親的氣,怪他不懂得避開氣頭上的監工。集中營的生活就是把我變成了這個樣子。”在父親臨死前,又一次遭到德國看管毒打,埃利還是一動不動地看。對這個15歲的少年,求生的意識取代了任何別的意識,憐憫、同情、憤怒、怨恨,統統成為多余的感情。

人不再能把持自己,人甚至再也認不出自己,這就是惡夢世界。當布肯瓦德集中營最後被美軍解放的時候,埃利和別的猶太人完全沒有歡欣的感覺,只是直奔存食品的地方,“我們想的只有這個。不是報仇,不是自己的家人,只是面包。就是在吃飽了以後,還是沒有一個人想到報仇。”埃利食物中毒,大病一場之後,在鏡子裏看到自己,這是他離開錫蓋特後第一次照鏡子。他看到一個陌生人,一個黑夜的少年,在看著自己,“從鏡子的深處,有一具屍首在朝我看。那眼睛裏的眼神,那看著我的眼神,我再也沒有忘記。”那個屍首般的人,不只是形容枯槁的“我”,而且是靈魂已經死去的“我”。

埃利的名字Eliezer,它的意思是“上帝聽到了我的禱告。”因為埃利的可怕經歷,這名字變得充滿疑問和諷刺。就象《聖經裏》的約伯一樣,埃利對上帝發出他的責問。剛到集中營不久,猶太人晚上“談論上帝和上帝的神秘,談論猶太人的罪孽,和未來的解放。但我已經不再禱告。我同情約伯。我不否認上帝的存在,但我懷疑他的絕對正義。”

從信仰到幻滅,成為見證文學的一個主題原型。一切因無端的苦難、折磨、恐懼和死亡而變得不再相信“天理”或“上蒼”的人,經歷的都是同埃利差不多的轉變。即使在災難過去後, 幸存者仍然生活在沒有精神家園的世界上。就象華倫特(Edward Lewis Wallant)的小說《典當商》中的猶太人幸存者索爾那樣, 許多幸存者就算留住了一條性命,也早已經變得什麽都不能相信,只相信眼前的利益。他們只相信金錢,也確實能夠有辦法掙錢,但卻只能生活在孤單、驚恐和猜疑之中。

不只是埃利,即使是十分虔誠的其他猶太人也失去了信仰。一位平時極為虔誠的猶太人(Akiba Drumer)沒有通過納粹的體格檢查,在他註定要在焚屍爐中了結人生時,“兩眼茫然,再也沒有力量掙紮下去,再也沒有力氣,再也沒有信仰。”另一位從波蘭某小城來的拉比,平時走到哪裏,就在哪裏熱誠禱告,“他能夠整頁地背誦塔木德”(Tulmud,猶太教拉比撰寫的、闡述宗教法令、道德法規、刑法和民法的法律、法令、法規條文的著作),一個人還能自問自答地辯論經義。有一天他對埃利說,“完了,上帝已經不與我們同在。”在談到猶太人能否被蘇軍援救時,另一個猶太人說,“不可能,因為希特勒說過,猶太人全都得死。”埃利問道,難道希特勒是先知?那個猶太人回答,“我相信希特勒勝過任何人。只有希特勒才真正能夠說到做到。”上帝要一個人生,那個人未必能生;但希特勒要一個人死,那個人就非死不可。在納粹的惡夢世界裏,希特勒是它的絕對主宰,也是理應受到萬眾信賴和崇拜的神祗!

任何親身經歷過苦難的人都是苦難的見證人。但是,即使在苦難過去之後,也並不是所有的見證者都能夠,或者都願意為苦難作見證。在“是見證”和“作見證”之間並不存在著自然的等同關系。從“是見證”到“作見證”,是一種社會主體意識、道德責任感和社會行動的質變過程。為苦難作見證是向所有的世人敘述苦難的經歷、痛苦和創傷,以防止苦難的再度發生。

為苦難作見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實現作見證的意願,不僅需要見證者有表述能力和對其他受害者的責任心,而且還需要有願意對受害者付出同情心的普遍公眾和允許受害者說話的社會環境。在一個苦難見證者眾多,但卻很少有人站出來作見證的社會裏,增強“作見證”的意識便成為培養公民人格和發揮公民作用的重要內容。有了“作見證”的意識、願望和行動,各種人道災難和大大小小社會非正義事件的受害者才不至於永遠生活在屈辱的沈默之中。他們也才有可能象維瑟爾那樣告訴這個世界,“我不沈默,所以我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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