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小說"其實有兩層意思:既可以指女性與女性寫的說,也可以指女性與關於女性的小說。我在這裏故意含糊其辭,因為女性小說常常和一些與小說藝術毫不相幹的東西糾 纏在起。所以,在談論女性小說時,就必須留有余地,必須要有伸縮性——這樣才有可能討論小說以外的那些東西。

只要稍稍留意一下女性寫作,就會引出一連串問題。我們隨即會問:為什麽在18世紀以前幾乎沒有女性小說?為什麽到18世紀以後,女性不僅開始像男性一樣寫小說,而且還寫出了一部又 一部經典之作?為什麽女性寫作——不論當初,還是今天——都一直以小說作為主要表現形式?

只要稍稍思考一下就會明白,我們若想自己來回答上面這些問題,那只會是徒勞一場。因為它們的答案一直被鎖在一些陳舊的抽屜裏,塵封在古人留下的那些破舊的日記裏,或者只是殘存 在一些老人模糊的記憶裏,而且很快就要被徹底遺忘了。所以,我們要想得到答案,只能返回到歷史的幽深之處,到那些昏暗的過道裏,在往日平凡乃至卑微的女性生活中尋找。

女人世世代代生活在昏暗中,只有極少數幾個偶爾露一下身影;因此,關於過去普通女性的生活,人們知之甚少。英國的歷史,歷來就是男性的歷史,而不是女性的。我們對於自己的父輩 ,多多少少總有點了解,特別是他們的非凡之處。他們曾當過步兵,或者曾加入過海軍;曾擔任過公職,或者曾制定過法律,如此等等。但是,對於我們的母親、我們的祖母和我們的曾祖母 ,我們又知道什麽呢?只有一些傳說留下來,說她們中的某一個長得很漂亮,某一個是紅頭發,某一個曾被皇後親吻過,如此而已。總之,除了她們姓什麽叫什麽、何時結的婚和生過幾個孩 子,我們對她們幾乎一無所知。

正因為這樣,我們要想知道某個時期的女人為什麽會做這件事而不做那件事,為什麽她們不寫小說,或者為什麽她們會寫小說,而且還寫出了傳世佳作,確實是件很難、很難的事情。不過 ,假如真有人去查考那些積滿灰塵的書信和日記,把往日的歷史徹徹底底地翻一遍,並能準確地再現出莎士比亞時代、彌爾頓時代和約翰遜博士時代普通女性的日常生活情形,那麽,我想,他 (或者她)不僅能寫出一部極為有趣的書來,而且還將為文學評論家提供一件他們迄今尚缺乏的武器。傑出女性是有賴於普通女性的,唯有對普通女性的生活狀況有所了解——譬 如,她有幾個孩子,是否有經濟來源,是否有自己的房間,是否獨自照料孩子,是否有仆人,是否要承擔家務,等等——也就是說,唯有當我們考察過普通女性可能有的生活方式 和生活經驗之後,我們才能知道,那些傑出女性——作為小說家——為什麽有時會成功,有時卻會失敗。

在歷史上,似乎有一種奇特的現象,那就是:在兩個女性活躍期之間常有一個女性沈默期。公元前6世紀,在希臘的某個小島上有薩福和一小群女人在寫詩。後來她們沈默了。然後到了公 元11世紀,我們發現在日本有個宮廷女子,即紫式部夫人,寫了一部篇幅浩瀚而且非常優美的小說。接著,在公元16世紀的英國,男性劇作家和詩人雖然無比活躍,女性卻噤若寒蟬 ——當時正值伊麗莎白女王時代,可文學卻是清一色的男性文學。此後,到18世紀末、19世紀初,同樣在英國,我們又看到女性開始寫作。這一次不僅寫得很多,而且成就卓著。

毫無疑問,女性的這種奇特的間歇性沈默與活躍,很大程度上是由法律和習俗造成的。如在15世紀,一個女人若不願嫁給父母為她選中的男人,父母就打她,強迫她出嫁。在這種情況下, 簡直不可想象她會搞什麽藝術創作。又如在斯圖亞特王朝,一個女人嫁給哪個男人也不是由她本人決定的,而她一旦嫁給了某個男人,"至少依據法律和習俗",那個男人便" 理所當然"成了她的主人。這樣的女人,恐怕也不大可能有時間和勇氣去寫小說。社會環境和社會導向會對人的心靈產生巨大影響,這在我們這個精神分析時代已開始為人們所認識。此 外,從藝術家的回憶錄和書信中,我們也開始得知,藝術創作不僅需要有非凡的才能,而且還需要社會的呵護——這一點,只要讀一讀濟慈、卡萊爾和福樓拜等人的傳記和書信便 可知曉。

所以,很顯然,19世紀英國女性小說不尋常地興起,是以法律、習俗和日常生活中的無數細微變化為前提的。當時的女性已稍有閑睱,還受到某種程度上的教育。中、上等階層的女性自己 選擇丈夫,也不再是稀罕事。值得註意的倒是,當時最傑出的四位女作家,即:簡·奧斯汀、艾米莉·勃朗特、夏洛蒂·勃朗特和喬治·愛略特,都不曾生育子女 ,其中有兩人還從未結過婚。

那時,不準女性寫作的禁令雖然已被解除,但看來仍存在著相當大的社會壓力,使得當時的女性即使要寫作,也只能寫寫小說而已。那四位女作家,她們的天賦和個性其實大相徑庭,相互 之間的差異甚至超過任何四個普通女性。簡·奧斯汀和喬治·愛略特截然不同;喬治·愛略特和艾米莉·勃朗特也毫無相似之處。可是,她們的教養卻差不多,所 以都從事同一種職業——寫作;而且,當她們寫作時,都只限於寫小說。

小說對於女性來說,過去是、現在依然是一種最容易適應的文體。道理很簡單,因為寫小說不太需要精神高度集中。和戲劇創作及詩歌創作不同,寫小說比較隨便,有時間隨時可寫,沒時 間隨時可放下。喬治·愛略特就曾一邊寫小說,一邊照料她父親;夏洛蒂·勃朗特也經常為了削土豆而暫時擱筆。女性生活通常局限在起居室裏,那裏因為有客人來來往往,這才 使她有可能觀察形形色色的人,了解人們不同的個性。也就是說,她的生活使她有可能成為小說家,而非詩人。

即便是在19世紀,女性的生活仍僅限於家庭生活,女性的情感也僅限於家庭情感。在這方面,19世紀英國女性小說固然表現得非常出色,但由於當時的女小說家因其性別而被排斥於其他生 活領域之外,她們的小說也確有生活經驗褊狹的缺憾。毫無疑問小說家的生活經驗對於其寫作來說是意義重大的。假如康拉德不曾當過水手,那麽在他的小說中就不可能有那些精彩的海上生活 描寫;假如托爾斯泰不曾當過兵而且親身經歷過戰鬥,假如他不是那麽有錢而且受過良好教育,不曾接觸過社會各階層的人,沒有那麽豐富的人生經驗和社會閱歷,那麽《戰爭與和平》就會 變成一大堆空空如也的廢話。

然而,對於《傲慢與偏見》《呼嘯山莊》《維萊特》和《米德爾馬契》的作者來說,除了中產階級家庭的起居室和客廳外,其他生活領域的每一扇大門都是緊閉著的。她們不可能有戰鬥經 驗或者航海經驗,也不可能有政界經驗或者商界經驗。不僅如此,就連她們的個人感情生活,還要受到法律和習俗的重重限制。喬治·愛略特由於和劉易斯先生未婚同居,便招來公眾輿 論的指責,迫使她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從此閉門隱居。這樣的處境,當然不利於寫作。喬治·愛略特曾寫道,她從不邀請客人上門,除非有人主動來看望她;與此同時,在歐洲的另 一個地方,托爾斯泰正活躍於軍界,正和來自各階層的男男女女交往,生活散漫而無節制,卻從未受到過公眾輿論的指責。而正因為托爾斯泰擁有豐富的生活經驗,他的小說才會寫得那麽博 大精深。

小說家生活經驗的不足當然會影響其作品的質量,但並不是唯一的原因。就19世紀英國女性小說而言,還有另一個與小說家性別有關的原因。我們在《米德爾馬契》和《簡·愛》中 能感受到喬治·愛略特和夏洛蒂·勃朗特的個性,就像在狄更斯的小說中能感受到狄更斯的個性一樣,但與此同時,我們卻又能感受到一種在狄更斯小說裏所沒有的東西,即: 女性意識——一種因自身受到歧視而感到憤怒、因自身不受重視而想大聲呼籲的女性意識。這就使當時的女性小說比一般的男性小說多了一種額外的因素,而這一因素,通常會使 小說扭曲,或者說,是這類小說的一大缺陷。

小說家一想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聲辯,或者把小說人物當作發泄小說家自身不滿情緒的傳聲筒,無疑會產生一種令人不安的副作用,那就是:讀者不能單純地把註意力集中於小說本身,而必 須雙重地關註那些與小說無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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