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我們為什麼旅行 序》忘記

我一直覺得,一個快樂的旅行者一定是個能在旅途中忘記時間、忘記地點、忘記身份、忘記年齡,甚至忘記性別的人。旅途一旦開始,我最先忘記的是時間。如果你問我旅途中的某天是幾月幾號,我肯定得先琢磨一下,然後答非所問地告訴你,這是我出門旅行的第幾天。

是的,旅行時你會自然忘記今天是工作日還是禮拜天,進而忘了幾點起床幾點上班幾點買菜幾點做飯等等習以為常的作息規律。此時無論你在旅途中奔波,還是正曬著太陽喝著小酒,都跟何世何時無關。

忘記地點的事也經常會在我的旅途中發生,比如一次在香港,因為之前轉了兩次飛機,我在酒店醒來後至少用了兩三分鐘的時間,才通過窗外的摩天大樓和繁體字的招牌判斷出自己究竟在哪兒。

關於忘記身份我想舉一個反例。一次在老撾山區旅行,和十幾個當地人、三四個旅行者還有關在籠子裏的雞鴨一起擠在顛簸的卡車後座。一個來自荷蘭的遊客從一上車就開始不停抱怨——早晨買的袋裝餅乾已經過期十天,自己從沒坐過這麽不舒服的車子。見沒人理他,又自言自語地比較起老撾和歐洲居民的平均壽命。我想他的一路旅行都會很辛苦,因為他忘不掉自己來自富裕國家的身份。

在旅途中我還交過許多忘年的朋友。旅行時人與人建立聯系的基礎是看彼此脾氣秉性是否投緣,而在日常生活中,年齡相差懸殊的人基本沒有成為朋友的可能,因為功利而緊張的都市節奏在每個人心中都預設了一架以階級、地位為砝碼的天平。

忘記性別基本屬於小概率事件。一次我和一男一女兩個驢友到西藏南部去看雪山天湖,其中有兩天沒地方洗澡,同行的女孩就跟我們一樣蓬頭垢面,而她戴在頭上的漁夫帽、纏在脖子上的戶外圍巾和裹在身上的綠色沖鋒衣更是進一步虛化了她的性別特征。

寫了這麽多,似乎旅行就是為了遺忘。這當然不是!

我覺得旅行時大腦的選擇性遺忘正是為了預留出大量空間去更好地記得,我們要記得每一道菜肴的滋味,記得每一種風景的顏色,記得每一個瞬間的感動。

我記得在意大利露宿街頭的那個夜晚,我去一間營業到兩點的咖啡館買水,那個看起來長得橫眉立目不太好惹的老板娘在我出門時送給我一塊面包,她的笑容我始終記得。

我記得一個人在撒哈拉過夜,這輩子都沒見過那麽多的星星。

我還記得新疆的手抓飯吃得我滿手滿口流油;貝加爾湖的日出把我從搖搖晃晃的火車上喚醒;在印度海邊禪修後睜開眼睛,我的視線似乎能穿透藍天抵達宇宙深處。

正是這許許多多的記憶片段串起我的人生旅途。我把它們歸納為二十四個字,也就是這本書的八章目錄:

要有光,在路上。奢與簡,體驗式。巴別塔,面孔集。無盡歡,因有夢。

然後用整整一本書的厚度與溫度,跟你聊聊我為什麽旅行以及我們為什麽旅行。


序二 毛小麗·生命是一份禮物

我一直建議小鵬出一本圖文書,可他總說時候未到。就拿他那本超級暢銷的《背包十年》來說,也只是開頭幾頁有幾張照片,其余都是文字。

的確,小鵬不太講究攝影器材,不在意手法,甚至忽略光線和構圖,模糊不清的片子也不在少數。很多人質疑過他的照片,覺得他作為職業旅行者甚至不如普通愛好者拍得漂亮。

作為圖片編輯,我每天審海量照片到想吐,已經很難被美圖打動,但小鵬博客裏卻有很多照片令我難忘:

比如孟威村小河裏玩水的姐弟三人。小鵬舉著相機縱身跳進水裏,拍出了視角與水中孩子們的眼睛平行的照片,快樂無邪的氣息撲面而來。我會擔心相機進水,小鵬卻奮不顧身沖進感動裏。

比如阿拉斯加劈開夜空的炫麗極光。為了新書中的一個細節,小鵬第一次將攝影器材配備齊全(之前他旅行時從來不帶三腳架)。他在冰天雪地裏死守,熬走了一批又一批攝影師。終於,絢爛的綠色光芒躍然天際,為最固執的觀眾歡騰致敬。

還比如蒙特利爾唱著哈利路亞的盲女,即使只是一張平面的照片,我也似乎能感受到盲女唱歌時所散發的耀眼光芒。小鵬最擅長從不起眼的平凡中捕捉與眾不同,他灑脫行遊,細心體味,瞬間發現美好並不暇思索將其捕捉下來,也第一時間把感動定格。

這些照片都能在這本書裏找到。小鵬用真誠將這些正能量記錄並傳遞給他身邊的人,在他看來,這才是對待生命的最好方式。

生命是一份禮物,每天都是唯一。我相信,當小鵬白發蒼蒼時回首,能對過去的每一天都滿意地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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