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遠方的鼓聲》書摘三

蜂飛了

1986年10月6日·星期天·午後·晴

對不起,接下來還是談疲勞的文章。兩只蜂——喬爾喬和卡洛繼續出場。我
將結合對星期天下午波爾格塞[1]公園的描寫講述他們究竟如何發生的。也有就作者本身所做的一點點思考。

喬爾喬和卡洛仍在我腦袋裏飛來飛去。但我盡量不想它們,努力想其他事,盡量。畢竟今天是星期天,大好的天氣。
我在波爾格塞公園的草坪上坐下來曬太陽。喝著從貨攤買來的橙汁,一個人呆呆看天,或打量周圍的男男女女。雖說已屆10月,可是熱得就好像夏天卷土重來。人們戴著太陽鏡,揩額頭的汗,吃冰糕。有在長椅上偎在一起的情侶,有脫去襯衣赤身裸體仰臥著享受日光浴的小夥子,也有放開狗獨自在樹陰裏靜靜休息的老人。兩個修女坐在噴泉前面聊了很久很久。到底聊什麽呢?身穿戰服樣式制服的警察(或憲兵)挽起衣袖,肩上斜挎著甚是不合場合的來福槍從我身旁走過。很有可能被19世紀印象派畫家選為題材的平和、親切而純凈的周日光景。
一個看上去年齡十四五歲的美少女頭戴紅色騎馬帽、牽馬朝馬場那邊走去。她的腳步讓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時間的存在。世上偶爾是有人以那種方式走路的,簡直就像時間本身在行走。剛才最後一響是11時35分40秒。“嗶——”,11時35分50秒——便是如此走法。她收斂下顎,挺直腰背,聚精會神地行走,絕無矯揉造作的樣子。她十分怡然自得地、如時間本身一樣流暢地沿著公園甬路往馬場走去。
廣場上,一夥人想放大型熱氣球,卻因某種緣故放不順利。三四個人手忙腳亂調整器械,其余人顯得有些無聊。這麽切近地目睹熱氣球還是第一次,不過並非什麽令人動心的勞什子,至少滯留地面時相當乏味。人們拼命折騰,但氣球偏偏鼓不起來,就好像硬被叫醒穿衣服的肥胖的中年女人,渾身癱軟,顯得老大不高興,時而不耐煩地扭一下身體。
一條大狗從旁邊經過。狗忽然止步不動,看了一會兒氣球,看得十分專心,仿佛尋思這是什麽呢。可是誰也不肯告訴它。再看也看不出名堂,狗徑自離去。
離我坐得位置不遠的地方,一對年輕男女緊緊抱在一起接吻,吻得非常之久非常之認真。半看不看地看人接吻的時間裏,覺得自己本身也接起吻來。吻了很久很久,久得讓人擔心窒息過去。他們以各種角度、各種激情、各種姿勢吻個不止。就好像剪輯得恰到好處的學術性記錄片,動作緊湊地變換姿勢,興致勃勃地展示接吻的變化之妙。他們幸福嗎?我倏然心想,如果幸福,那麽要求人那般接吻的幸福究竟具有怎樣的形狀和特質呢?



最大的問題是我實在太累了。為什麽累到如此地步呢?不過反正我是累了。至少寫小說寫累了,這是我身上最大的問題。
我打算40歲之前寫出兩本小說。不,與其說是打算,莫如說非寫不可。這點極其清楚。然而我還沒能著手。寫什麽以及怎麽寫也大體心中有數,但沒能動筆,不幸。甚至覺得如此下去很可能永遠寫不出來。況且腦袋裏有蜂“嗡嗡”飛個不停。吵得要死,想東西都想不成。
腦袋裏又有電話鈴響起。那也是蜂發出的聲音的一部分。電話。電話響。“叮鈴鈴鈴鈴鈴鈴”。他們向我提出種種要求:為電子打字機或什麽物件做廣告、去哪裏的女子大學講演、為雜誌彩頁做拿手的“料理”、同某某人對談、就性別歧視環境汙染死了的音樂家超短裙卷土重來發表評論、擔任某某音樂比賽的評審員、下個月20日前寫出三十頁“都市小說”(所謂“都市小說”究竟為何物?)……
並非我有多麽生氣。當然不會生什麽氣。為什麽呢?因為那是已然被決定的事項,我不過被包含在那裏面罷了。不是誰不好,也不是誰錯了。這我曉得。我在某種意義上也是那種情況的一個幫兇。說起來相當曲折相當啰嗦,總之我在那上面起了推波助瀾作用。所以我沒有權利為之氣惱。應該沒有的,我想。給我打電話的,也是我自己。在某種意義上。
這種雙重性讓我心煩意亂,讓我徒呼奈何。

無奈感——疲勞大概是從那裏湧出來的。在那裏,出口是入口,入口是出口。任何人都不能從那裏走出。那裏籠罩在涼瓦瓦的昏暗之中。作為夜晚則過於明亮,作為白天則過於黑暗。被這奇異的昏暗包攏之時,我勢必迷失方向和時間。我已不明所以,不知到底什麽正確、什麽錯誤。
電話鈴依然響個不止:叮鈴鈴鈴鈴鈴鈴。稍頃,一只蜂飛進我的腦袋。不管怎麽說,蜂們喜歡疲勞的氣味,一瞬之間即嗅出它的位置。喏喏,這裏有美味疲勞腦漿!旋即一針紮下,使之鼓囊囊悶乎乎膨脹起來。

正因如此,我才離開了日本(不能不離開,我再次明確認識到)。但即使是在這羅馬,我的疲勞也沒終了,卻穿越八小時時差和北極圈延續了下來。而且蜂一分為二,成了喬爾喬和卡洛。疲勞如油汗膩乎乎沁出肌膚。去哪裏都一回事,他們對我說。無論跑多遠都一成不變,嗡嗡嗡嗡嗡嗡。哪怕你跑去天涯海角,我們也會緊隨不舍,所以你一籌莫展,歸根結底。你將在一籌莫展的時間裏年屆四十,就這樣變老變衰。沒有誰喜歡你這個人的,往後越來越糟。不,不對,我說,往後我會好端端寫小說,消失的倒是你們。
即使那樣,喬爾喬和卡洛開口了,我倆也遲早要回來的,回到你這裏。因為這是我們的職責。循序漸進,來日方長。沒有誰喜歡你這個人的,大家都要憎恨你。寫小說也什麽作用都起不了。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羅馬。
沐浴著夏天一般燦爛陽光的午後的羅馬。我“骨碌”一下歪倒在草坪上悠然望著馬、人、雲絮等緩慢的動作,心想假如兩千年後今日的羅馬像龐貝[2]那樣徹底化為遺跡該有多妙:諸位,那是楚沙迪(Trussardi)遺址,這是華倫天奴(Valentino)遺址,那邊展櫃裏的是美國運通金卡……
女孩仍在牽馬前行,看上去她像要直接融入霧靄之中。身穿和剛才不同的制服的兩個警察吃著雪糕走來,沿路走了過去。他們對熱氣球幾乎毫無興致。噴水池的水柱噴得高多了,頂端傾珠瀉玉,眩目耀眼。
熱氣球還是升不起來。那三個人依然手忙腳亂地擰擰螺絲或者看看儀表,然而看上去根本沒有升空動靜,盡管是氣球升空最好的天氣。
午後1時45分,到天黑尚有不少時間。

雅典

來雅典已是第三次或第四次。
提起雅典,乃是希臘人口達三百萬(差不多相當於總人口的三分之一)的第一大都市。不過就遊客通常活動的範圍來說,城市並不很大。基本歷史遺址均步行可達,即便極保守地說,有三天時間大體可以看完所有名勝。這座城市,在古代城邦(Polis)的四周宛如磁石吸鐵屑一般圍著近郊住宅區,看樣子是一哄而上發展起來的,所以遊客感興趣的地方明確局限在中心部位。畢竟參觀近郊住宅區也沒什麽意思(比如你是來東京觀光的外國遊客,會專門去看什麽雲雀丘、多摩廣場以及西國分寺什麽的嗎)。一般人登上衛城山(Acropolis),在普拉克喝Retsina[3]吃Moussaka[4],在街上轉一轉,看一眼土特產商店,在憲法廣場喝杯茶,從利卡維托斯山上看雅典夜景,往下有時間和有興趣的人參觀一下國立考古博物館,日程就此結束。
也就是說,若來上三回,那麽既沒可看的東西,又沒可去的地方。
我住在GRAND BRETAGNE賓館,在那裏遇上了一位叫巴倫泰娜的女性,她給我們介紹了房子。

[1] Borghese,也稱文伯特一世公園,10世紀的主教波爾格塞所建。
[2]古羅馬城市,79年毀於維蘇威火山噴發。
[3]希臘產松香白葡萄酒。
[4]茄子、馬鈴薯加碎肉做成的希臘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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