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1885~1967),浙江紹興人,現代作家。著有散文集《自己的園地》、《雨天的書》、《苦茶隨筆》等。

琉璃廠是我們很熟的一條街。那裏有好些書店、紙店,賣印章墨合子的店,而且中間東首有信遠齋,專賣蜜餞糖食,那有名的酸梅湯十多年來還未喝過,但是杏脯蜜棗有時卻買點來吃,到底不錯。不過這路也實在遠,至少有十裏罷,因此我也不常到琉璃廠去,雖說是很熟,也只是一個月一回或三個月兩回而已。然而廠甸又當別論。廠甸雲者,陰歷元旦至上元十五日間琉璃廠附近一帶的市集,遊人眾多,如南京的夫子廟,吾鄉的大善寺也。南新華街自和平門至琉璃廠中間一段,東西路旁皆書攤,西邊土地祠中亦書攤而較整齊,東邊為海王村公園,雜售兒童食物玩具,最特殊者有長四五尺之糖葫蘆及數十成群之風車,凡玩廠甸歸之婦孺幾乎人手一串。自琉璃廠中間往南一段則古玩攤鹹在焉,廠東門內有火神廟,為高級古玩攤書攤所薈萃,至於琉璃廠則自東至西一如平日,只是各店關門休息五天罷了。廠甸的情形真是五光十色,遊人中各色人等都有,擺攤的也種種不同,適應他們的需要,兒歌中說得好:

新年來到,糖瓜祭竈。

姑娘要花,小子要炮。

老頭子要戴新呢帽,

老婆子要吃大花糕。

至於我呢,我自己只想去看看幾冊破書,所以行蹤總只在南新華街的北半截,迤南一帶就不去看,若是火神廟那簡直是十裏洋場自然更不敢去一問津了。

說到廠甸,當然要想起舊歷新年來。舊歷新年之為世詬病也久矣,維新誌士大有滅此朝食之慨,鄙見以為可不必也。問這有多少害處?大抵答語是廢時失業,花錢。其實最享樂舊歷新年的農工商他們在中國是最勤勉的人,平日不象官吏教員學生有七日一休沐,真是所謂終歲作苦,這時候閑散幾天也不為過,還有那些小販趁這熱鬧要大做一批生意,那麼正是他們工作最力之時了。過年的消費據人家統計也有多少萬,其中除神馬炮仗等在我看了也覺得有點無謂外,大都是吃的穿的看的玩的東西,一方面需要者願意花這些錢去換快樂,一方面供給者出賣貨物得點利潤,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見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假如說這錢花得冤了,那麼一年裏人要吃一千多頓飯,算是每頓一毛共計大洋百元,結果只做了幾大缸糞,豈不也是冤枉透了嗎?飯是活命的,所以大家以為應該吃,但是生命之外還該有點生趣,小姑娘穿了布衫還要朵花戴戴,老頭子吃了中飯還想買塊大花糕,就是為此。舊新年除與正朔不合外別無什麼害處,為保存萬民一點生趣起見還是應當存留,不妨如從前那樣稱為春節,民間一切自由,公署與學校都該放假三天以至七天。——話說得太遠了,還是回過頭來談廠甸買書的事情罷。

廠甸的路還是有那麼遠,但是在半個月中我去了四次,這與玄同半農諸公比較不免是小巫之尤,不過在我總是一年裏的最高記錄了。2月14日是舊元旦,下午去看一次,十八十九廿五這三天又去,所走過的只是所謂書攤的東路西路,再加上土地祠,大約每走一轉要花費三小時以上。所得的結果並不很好,原因是近年較大的書店都矜重起來,不來擺攤,攤上書少而價高,像我這樣“爬螺螄船”的漁人無可下網。然而也獲得幾冊小書,覺得聊堪自慰。其一是戴氏註《論語》二十卷合訂一冊,大約是戴子高送給譚仲修的罷,上邊又“復堂所藏”及“譚獻”這兩方印。這書擺在東路南頭的一個攤上,我問一位小夥計要多少錢,他一查書後粘著的紙片上所寫“美元”字樣,答說五元。我嫌貴,他說他也覺得有點貴,但是定價要五元。我給了兩元半,他讓到四元半,當時就走散了。後來把這件事告訴玄同,請他去巡閱的時候留心一問,承他買來送我,書末寫了一段題跋雲:

“民國廿三年二月廿日啟明遊舊都廠甸肆,於東莞倫氏之通學齋書攤見此譚仲修丈所藏之戴子高先生《論語註》,悅之,以告玄同,翌日廿一玄同往遊,遂購而贈啟明。”跋中廿日實是十九,蓋廿日系我寫信給玄同之日耳。

其二是《白華絳柎閣集》十卷,二冊,一函。此書我以前有,今偶然看見,問其價亦不貴,遂以一元得之。《越縵堂詩話》的編者雖然曾說:“清季詩家以吾越李蓴客先生為冠,《白華絳柎閣集》近百年來無與輩者”,我於舊詩是門外漢,對於作者自己“誇詡殆絕”的七古更不知道其好處,今買此集亦只是鄉曲之見,詩中多言及故鄉景物殊有意思,如卷二《夏日行柯山裏村》一首雲:“溪橋才渡庳蓬船,村落陰陰不見天。兩岸屏山濃綠底,家家涼閣聽鳴蟬。”很能寫出山鄉水村的風景,但是不到過的也看不出好來。

其三是兩冊叢書零種,都是關於陸氏《草木鳥獸蟲魚疏》的,即焦循的《詩陸氏疏》,南菁叢刻本,與趙佑的《毛詩陸疏校正》,聚學軒本。我向來很喜歡陸氏的《蟲魚疏》,只是難得好本子,所有的就是毛晉的《陸疏廣要》和羅振玉的新校正本,而羅本又是不大好看的仿宋排印的,很覺得美中不足。趙本據《楝亭書目》說他好,焦本列舉引用書名,其次序又依《詩經》重排,也有他的特長,不過收在大部叢書中,無從抽取,這回都得到了,正是極不易遇的偶然。翻閱一過,至“流離之子”一條,趙氏案語中雲:“竊以鶚梟自是一物,今俗所謂貓頭鷹,……哺其子既長,母老不能取食以應子求,則掛身樹上,子爭啖之飛去,其頭懸著枝,故字叢木上鳥,而梟首之象取之。”貓頭鷹之被誣千余年矣,近代學者也還承舊說,上文更是疏狀詳明有若目擊,未免可笑。學者箋經非不勤苦,於格物欠下工夫,往往以耳為目,趙書成於乾隆末距今百五十年矣,或者亦不足怪,但不知現在何如,相信梟不食母與鳥不反哺者現在可有多少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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