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藝術的本質:以「心」「氣」對應「精神」「理念」
在藝術本質問題上,鄧以蟄持「心物交感」論。以「心」來理解黑格爾的「精神」,並不新鮮。最早是「嚴復把精神(Geist)轉換成中國哲學範疇的『心』,從而找到了理解和發展黑格爾哲學的途徑」。若將鄧以蟄的「心」分為「人心」和「道心」,看似公允實則不完全,因為鄧以蟄的「心」對應「精神」「理念」,指向中國藝術中的意境,意境的哲學基礎卻不限於「道家」之「道」,還有儒、玄、禪;且意境不限於世界運行總體規律之「道」,還有一種由有限到無限的超越。黑格爾用「絕對精神」把古今的所有現象都看成絕對精神運動的表現,世界就是上帝(神)按照邏輯體系創造出來的,人的主觀精神只是世界的第二層面。中國哲學缺乏西方那樣的邏輯體系,只有「道」,那麼在道成肉身之前最重要的是「心」,所以以「心」來對應「精神」。
1.用「氣韻生動」有效對應黑格爾的「精神」「理念」
鄧以蟄回答了藝術作品的最高境界在於「心物交感」(即主體與自然物象的本質交合並完美合一),而自然的本質在於「氣」,境界高則「氣韻生動」。在黑格爾那里不存在境界的高低,或判斷境界高低的標準不在於氣韻生動,而在於主觀精神、理念能否與客觀存在相對應統一。為解決這個中西美學難以對接和有效融合的問題,鄧以蟄以「絕對的境界」對應黑格爾的「絕對精神」,並闡釋和梳理了「氣」的內涵和脈絡。在鄧以蟄這里,「氣」除了具有道家的泛神論色彩以外,還被與「精神」等同看待。他不斷援引董逌的「一氣運化」,其實就是認為「氣」是整個世界最核心、最本質的所在。而在克羅齊看來,用spirito這個詞相當於黑格爾用Geist。Spirito英譯為spirit,今天一般譯作「精神」,朱光潛譯為「心靈」,並在注釋中說「較高境界指心靈」。因為朱光潛認為:「查spirit原義為『氣』……spirit原與soul(靈魂)同義」。梳理詞源和翻譯路徑,既見鄧以蟄美學思想的來源,也可窺其借助傳統開掘現代美學之路徑(見圖1)。
圖1 鄧以蟄關於意境的發生邏輯和歷程
2.「理念」「理想」等概念的辨析及藝術批評實踐
鄧以蟄更多使用「理想」而不用「理念」,並以「道心」來闡釋「理念」,以主體積澱的修養、經驗和對最高境界的追求來闡釋「理想」「理想美」。在黑格爾看來,藝術、宗教和哲學是三種闡明他所謂的「絕對精神」的形式。其中,藝術是通過創造統一的、和諧的對象的活動,以感性的或想像的形式展示著真理。鄧以蟄接受了這種思想,他說的「理想國」,就是絕對境界。黑格爾說:「理念就是概念與客觀存在的統一」。他把真正的美稱為美的理念,「美本身應該理解為理念,而且應該理解為一種確定形式的理念,即理想」。鄧以蟄之所謂「理想」,關鍵是指藝術家面對自然時創造一個不同於自然的、新的、符合美的理念的世界。黑格爾的「顯現」(德語Scheinen)本意有「照耀、照射、發光、發亮」之意,「顯現」意味著「揭示」,「藝術被認為是運用這一幻象來揭示真理」。鄧以蟄深知中國沒有「揭示」真理或「顯現」理念而有「目擊道存」的傳統,所以以「人心」的感性體驗為基礎,最終導向「道心」的境界。
鄧以蟄借鑒了這些概念並運用在藝術批評實踐中,尤其是運用中國美學中的意境對「理想」和「理想美」予以再闡釋,不僅將西方美學轉化為中國現代美學資源,而且成為重要的藝術評價標準。比如在評價林風眠的畫時,他認為好的藝術家應具備「感覺強,藝法精」的能力,而最重要的還是「理想」。溫克爾曼說後世研究希臘藝術的人,不只是發現最美的人體,還發現「僅只勾勒在理性(Verstande)中的各種形象(Bilder)所制作的人體的某種理想美(gewisse idealische Schönheiten der Natur)」。所不同的是,溫克爾曼將自然與創造的完美結合所達到的「完善的美」作為最高的審美理想;黑格爾卻認為藝術是表現理想的,最高的理想就是實現「絕對的精神(理念)」。此時「理想」實際已接近「典型」之意。鄧以蟄正好運用了這一美學思想。他在評價林風眠的畫時說:「哲學家與藝術家所用的體裁,雖都是外界的自然中所包含的現象,但把它造成一個知識、一篇文、一幅畫,那就已經脫離了自然,自身成就了一個整東西,永遠可以獨立存在,理想的實現,是如此的。所以藝術貴創格,就是這個緣故」。
一方面,鄧以蟄在借鑒和轉化這些概念時缺乏深入辨析,存在模糊混雜之處,其分析也大多停留在較淺的層次。另一方面,他也做了變通,比如黑格爾認為理想的藝術表現在神話時代,溫克爾曼認為是古希臘古羅馬時代,鄧以蟄則把理想的藝術界定為「理」(氣韻生動),並認為其代表是宋元時期的山水畫(見下頁表1)。
表1 鄧以蟄的美學名詞與黑格爾的對比
二、「理性美」與藝術史的結合:推崇溫克爾曼式的「理想」的古典藝術
理想主義與古典主義相結合的方式,在18世紀的德國美學和法國美學中占據主流地位,代表人物是夏爾•巴托和溫克爾曼。而且「理想」與「模仿」的對峙,開啟了西方藝術哲學的另一個系統,為後來的寫實主義藝術奠定了理論基礎。鄧以蟄對西方(尤其是古希臘)文學和藝術極力推崇的原因,除了其對西方的浪漫化想像,更重要的是他受到溫克爾曼的影響。比如,溫克爾曼說:「在希臘,人們從青年時代起就享受歡樂和愉快,富裕安寧的生活從未使心情的自由受到阻礙,優美的素質以結晶的形式出現,從而給藝術家以莫大的教益。」鄧以蟄不僅在早年十分推崇古希臘的戲劇、雕刻,而且終其一生在藝術的本質問題上,都一直用「理想」(英文ideal)一詞 ,認為藝術是對自然世界的征服和客觀反映,外界的自然現象是藝術家所用的體裁(材料),經過藝術創造,這些材料就「脫離了自然,自身成為一個整東西,永遠可以獨立存在」,所以藝術的創造過程就是理想的實現過程,最優秀的藝術作品里面是貫透了理想的,最高明的藝術家是有這樣的理想精神的。鄧以蟄認為理想派的繪畫有三種造境:一是「意境所造,尤未深刻,或力量不到」;二是「畫師本人的才力藝力,在作品上都顯得恰到好處,構圖用色,一切使觀者稱心悅意」;三是「由理想變為空想,它的表現必近乎於誇誕駁雜,喚不起觀者誠意的領略」。在三種造境之中,第一種是還不夠,第三種是太過,只有第二種恰好合適,是最高的境。溫克爾曼以希臘雕塑為例說:「理想只能被理解為整個形象的最高可能的美,這種美在自然界中很難像在某些雕像中那樣高度地存在」 。在這里,二人都認同藝術中的理想的美是對自然的高度提煉、抽取或選擇之後的集中呈現。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其實鄧以蟄所說的理想有三層意思:一為最高最好的藝術追求及其精神;二為一種集中的、高度提煉的美的存在;三為一種被藝術認可和接受的範式、模範或摹本。但溫克爾曼特別強調的是這種審美理想是基於身體的 ,後期的鄧以蟄逐漸把「理想」轉為「理想之美」的含義和用法,轉而撚出「意境」一詞,摒棄了其「典型」的闡釋路徑,從中國美學中找到「絕對的境界」予以對應。
三、藝術史觀:歷史源於「境遇」而存於「精神」
西方美學和藝術有堅強的歷史理論支撐,中國歷史理論里更多的是王道和政治史觀,藝術之道和藝術史觀是長期缺席的。在實現中國美學的現代轉型之路上,宗白華受到康德和叔本華的影響,建立了「生命」的藝術史觀,滕固也主張生命為本,反對邏輯和概念。貢布里希說黑格爾是藝術史的創始人,高名潞說黑格爾的藝術史邏輯是理念,「啟蒙思想開啟了觀念藝術史,黑格爾是真正意義上的觀念藝術史的第一人」。鄧以蟄明白,無論是再現(摹仿)還是表現的藝術,都基於西方哲學中主體的意識(精神)與客體的物質世界的絕對對應這一哲學起點,所以研究藝術史就是去還原已經被精神化了的「物」(藝術品)的歷史過程。但以黑格爾這種絕對的主客體的對應和統一來闡釋普遍受到老莊哲學、禪宗思想影響的中國藝術史,則顯得機械生硬。克羅齊為區別詩歌和音樂而創立「境遇」,作為對理念的藝術史的補充。鄧以蟄受其啟發,以「境遇」(即人的生活經驗)為靈感源泉進而突破世俗障礙直達精神。
1.以「畫史即畫學」來闡釋 「主體精神與客體物象的絕對對應與統一」
黑格爾認為美和藝術可以成為科學研究的方式,進而成為一門學問,主要有三個出發點或三個基礎:一是歷史經驗(藝術史),二是美的哲學(理念),三是經驗觀點和理念觀點的統一。但鄧以蟄與黑格爾又有所不同,最大的區別在於鄧以蟄提出「畫史即畫學」,而相對於黑格爾的三個構成因素,鄧以蟄顯然只有第一個「歷史經驗」,即藝術史(畫史)。鄧以蟄明白,在中國美學史中缺乏思辨的、純理念的美學思想,中國古代的美學思想大都融入在藝術實踐中,並未形成系統的、充滿著哲理思辨的理論體系。所以「畫史」(以繪畫為代表的藝術實踐的歷史經驗)和「畫學」(把繪畫實踐及其經驗的總結上升為理論形態的學問),二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相等的,或者絕大部分是相似的。
藝術史就是絕對理念被感性化為美的形式的歷史,這是黑格爾的核心藝術史觀。學者們普遍認為鄧以蟄的「體—形—意—理」四個階段和「生動—神—意境—氣韻生動」的劃分就是受到黑格爾「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階段理論的影響,甚至是黑格爾三階段理論的中國翻版。但這一判斷忽略了鄧以蟄當時(1920-1930年)推崇新文藝,進行藝術理論和藝術史知識普及的這一努力。他摒棄了黑格爾理論中最高的「神性」,撚出「絕對的境界」一詞,能很好地從形式的層面、形而下的角度去闡釋西方所沒有的藝術(書法),而不至於淩空蹈虛。比如,書法藝術中的精神就可以用形式表現出來:點畫的沈實、結體的寬博、章法的韻味等。但「畫史即畫學」只是一種對「主體精神與客體物象的絕對對應與統一」的機械模仿,而且不能完全概括中國藝術發展的全部史實。
2.以「體—形—意—理」和「意境」之高低來闡釋「進步」
在這種機械的歷史觀中,鄧以蟄和黑格爾都「持有不斷進化的藝術史觀,不同的是鄧以蟄沒有讓藝術終結於哲學之中」。比如,鄧以蟄把中國書法的各種書體演變發展歷程簡單地對應於意境高低的做法,失之於簡略也不盡符合書法發展史實,而且以「進化」的觀點來看待藝術的發展,是典型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想。克羅齊借鑒黑格爾又有所變化,他認為我們對人類歷史的每一個敘述,都是以「進步」這個概念為基礎的。但是「進步」不應指那個想像的「進步律」(the law of progress);人們假想有「進步律」以不可抵禦的力量,在引導著一代又一代的人類,按照我們先猜測到而後才能理解到的天意安排的計劃,朝著一個未知的命運走。克羅齊指出進步律不同於進化律(the law of evolution),藝術史中的進步不是一條單線,因為藝術是直覺,直覺是個別性的,不會重復地按一條單線演出。「克羅齊用歷史的具體性與個人性解決了歷史與詩之間的關聯」,也表明推動歷史和藝術往前發展的動力是想像、直覺。同樣是借鑒黑格爾,克羅齊在對歷史的認識上無疑比鄧以蟄深刻得多。鄧以蟄的「體—形—意—理」四階段理論很難不被人詰問:難道「理」就一定比「體」更進步、更高級嗎?人類在審美方面是無所謂進步或進化的。不過「審美的進步」往往並不指兩詞聯在一起所真正指的東西,而是指我們的歷史的知識永遠在增加積累,使我們對一切時代一切民族的藝術都能同情,或是像人們常說的,使我們的趣味更普遍。鄧以蟄也意識到此問題,因此只能說他有機械的進化論藝術史觀的嫌疑。
3.以「境遇」破解歷史的具體化和個人化的問題
鄧以蟄用「境遇」來解決歷史與詩(藝術)之間的聯系,連接了歷史的具體化與個人化的問題。同時,境遇包含著想像,甚至就是想像的另一個表達——不過一般來說境遇是「感情參和著知識的一種情景」。他在《詩與歷史》中詳細地闡述了詩與歷史的異同及內在關係,認為從藝術發展來看,詩與歷史的內容相同,都是指「人類自身的事跡」,只是後來詩(藝術)的內容變為「人的情感」,再往後,「表現這種純粹感情最妥當的工具只有音樂和繪畫」。而歷史和詩最開始都是源於境遇,境遇又分為「有事實上的信實」和「無事實上的信實」,後來前者變成歷史,後者成為詩。可見他在借鑒克羅齊的歷史思想時,融入了黑格爾的藝術發展理論,比如把人的情感抽出來分析歷史和詩的演變,有點類似於黑格爾按照「理念(精神)—形式」的發展變化來區分藝術發展階段。
與黑格爾的「絕對精神」相似,克羅齊強調「精神本身就是歷史」。鄧以蟄幾乎是融匯了二人的思想,直接提出「歷史須在人生的精神里面生存著,不是生存在與人生漠不相關的書籍或人生以外的東西上面」。有所不同的是,鄧以蟄更進一步強調,普通的歷史研究只強調物質方面,把歷史當成一種無機體的物質來加以研究,最後變成考古學、社會學。鄧以蟄是想強調真正的歷史應該是具備活力的、可以復活的一種精神形態,所以他說:「境遇是精神的」,詩與歷史不能分離。
四、以「心畫」闡釋「表現」:缺乏深層次的心理機制分析
鄧以蟄強調「心畫即表現」,但心聲、心畫是如何產生的?其內在的心理機制是什麼?鄧以蟄與克羅齊一樣,都沒有將「美」與藝術創作者的直覺之間的關係講清楚。但鄧以蟄對克羅齊理論再闡釋的意義在於,一方面鄧以蟄將氣韻生動作為表現的結果,性靈作為表現的對象,彌補了克羅齊表現理論無法落實到具體的藝術創作中的缺憾;另一方面借助於「表現」把「自由」「藝術發展」等觀念納入到藝術評價標準里,既具有理論創新意義又契合中國藝術實際。
1.「表現」只是闡釋心(意)目(形)對立統一的中介和過程
在克羅齊那里,美學是一門「表現的科學」,並建立了一個「直覺—情感—表現」的理論系統。情感來源於心靈,他特別重視心靈的作用。鄧以蟄牢牢把握這一點,從「言為心聲,書為心畫」出發予以再闡釋,認為藝術不是對自然世界的再現,而是對心靈的、精神的表現,是出於「一寤之感動」,是一種「由內而外的主觀活動」。心靈的意志要實現它自己,實現它的真正的自我,即含在經驗的有限心靈之中的普遍性。這種要實現真自我的意志便是「絕對自由」。絕對自由是什麼呢?朱光潛認為就是Absolute freedom,自由與必然性(Necessity)對立,猶如心靈與自然對立。心靈實現它的真自我,不受自然的必然性所限制,於是得到「絕對的自由」。這一點鄧以蟄已有論述:「暫時與自然脫離,達到一種絕對的境界,得一剎那間的心境的圓滿」。因此藝術貴在創造,且是一種超越本能欲望(自然的關卡)、腦腑知識和追求內心絕對境界、實現理想的審美活動。
對比克羅齊,鄧以蟄試圖建立「直覺—性靈(氣韻)—表現」的理論系統。區別在於二者分析的主要藝術類別不同,前者為詩歌,後者為中國書畫;前者是在抽象地論述,後者是在中國書法和繪畫創作及其理論中具體地分析。但除「心畫」外,中國傳統美學中的「興」「童心說」、湯顯祖的「情」等理論資源也與克羅齊的「表現論」相近或相似。張法就把西方的「直覺」與中國的「興」當成一對比較範疇的美學概念加以研究。為什麼鄧以蟄唯獨從「心畫」出發予以再闡釋呢?根本原因在於鄧以蟄持一種「非功利」的審美觀,始終堅持內心的精神(理念)是藝術得以發生的源頭。所以借鑒克羅齊的「表現」只是一個闡釋的中介和過程,最終又回到了「心」(意)與「目」(形)、主觀精神與客觀物象的對立統一里。
2.「表現」的自由度是評價藝術的精神含量、發展階段的重要標準
藝術越往前發展,其內在精神就越多越豐富,外在形式和物質就越少、越不重要。同時,表現是由內而外的,發自心靈的情感(精神)表達。所以「純粹美術者完全出諸性靈之自由表現之美術也,若書畫屬之矣」。在鄧以蟄這里,以內心表現為評價藝術的標準,提高書法的地位,貶低繪畫的地位;南宗是心畫,地位高;北宗是目畫,地位就低。克羅齊也說過類似的話:「藝術作品(審美的作品)都是『內在的』,所謂『外在的』就不是藝術作品。」兩相對比,其源頭還是可以回到黑格爾那里,這時美學就成為一種研究人的內心情感表達的學問,進而可以說是一種精神哲學。
鄧以蟄對克羅齊表現論予以再闡釋的內在理路是:藝術家拋開世俗羈絆→展露內在的精神(情愫、涵養)→形成性靈(純我、真如)→外在地表現、物化→形成書畫中的意境。對觀眾來說,對藝術作品展開欣賞的過程,就是順著這一理路反向溯回的「心賞」。但鄧以蟄要解決的問題頗多,他那些諸如「愉快即了解,了解即愉快的才是感情的心賞」的觀點,既有循環論證的缺陷,又缺乏實證,還容易讓人質疑是對克羅齊「直覺即表現,表現即藝術」的翻版。他僅僅停留於對「表現」的論述,並未指出「表現」在人的心靈世界的具體方式和心理機制。
五、鄧以蟄吸收轉換西方美學資源的當代啟示
鄧以蟄作為中國現代美學轉型的代表人物之一,其美學思想的典型特征是立足中國傳統美學資源,對西方美學的借鑒和再闡釋,逐漸建構了「心物交感論」「意境論」和「生動—神—意境—氣韻」的理論體系(見表2)。避免了那種挪移西方美學名詞概念而枉顧中國藝術發展實際、對西方美學照抄照搬的缺陷,這些都為當代學術研究留下諸多有益啟示。
表2 鄧以蟄用「體—形—意—理」四階段理論來闡釋中國藝術史
第一,鄧以蟄以一種從中國美學內部尋找現代美學轉型的路徑,將視角從以西方藝術為改革中國藝術的資源,轉變為從中國藝術內部尋找改革或現代轉型的資源,即今天學者們所謂的「中國式現代化」或「傳統內生轉向」。這在新文化、五四運動時期盲目的西化和極力貶斥中國美學傳統的語境里殊為難得。鄧以蟄已經自覺地開始探索如何從中國傳統美學資源中尋找中國現代美學的轉型之路。雖然,我們說從王國維、梁啟超等人起就已經開始了美學的現代轉型,但鄧以蟄的特點有三:一是始終堅持從中國美學出發去分析和解決問題;二是始終不放棄從傳統美學資源中尋找突破口;三是他借鑒西方美學資源的深度雖不夠,但面較為廣,在現代美學所具有的非理性、訴諸內心、反對模仿(再現)現實和自然、形式論、超功利、藝術的自律自主、美學學科的獨立等關鍵的特點上都有涉及。
第二,鄧以蟄尋找「(絕對)精神」與「意」、「直覺」與「性靈」的中西美學資源闡釋和對應的路徑,不斷強調基於對古典藝術「理想美」的頌揚,這不僅吻合1910至1930年代改造國民性、提倡美育、推崇美術、主張文藝救國等思潮和社會語境,實際也是想表明中國的藝術也可以像西方一樣能從眾多文化門類中獨立出來,自成體系,獲得自律和自主的地位。比如,在民國時期把書法納入到藝術範疇引起諸多爭論,鄧以蟄則以中國的「心畫」與克羅齊的表現論相結合,論述書法何以具有審美特征和藝術價值,最終認為書法是中國的一個獨特藝術門類。因為在鄧以蟄的本體論和歷史觀里,其實經歷了一個隱藏著的藝術觀念發展線索,即從「工具本體」到「情本體」,這為後來的藝術史研究和美術教育乃至於美育和美術的獨立發展都播下了種子,影響深遠。
第三,鄧以蟄對西方美學的借鑒和再闡釋方式,總體上不是流行的那種感悟式、個人體驗式的解讀,但其對西方美學的借鑒不夠全面,以一兩個西方美學家的核心概念或論點出發而聯系到熟悉的、或古已有之的中國美學思想,並沒有進入西方美學的某一個美學體系或某一個美學家的思想系統。同時期的宗白華更傾向於「散步」式的領悟和心得,頗有道家風範,但其缺點也明顯,即難以基於借鑒西方理論而建立針對中國美學實際情況的理論體系,很難對西方美學進行系統和全面的研究。從這個意義上講,鄧以蟄的借鑒和再闡釋實際上是不徹底不深入的,其研究成果更多體現的是中國美學而非西方美學。這啟示我們研究時心態要更為平和,視角更平,甚至重新找到西方現代美學之路外的另一條中國式的現代美學之路。
第四,近年的美學、文藝理論和藝術理論研究及學科設置,逐漸出現三種不良的現象:一是「藝術學理論研究偏離藝術本體的現象」,運用了各種思潮、理論和方法去闡釋藝術卻始終沒有觸及藝術的根本問題;二是特別強調藝術的媒介、材質、形式和技法,對談論藝術的社會歷史狀況和相關的美學理論、藝術思潮的做法均嗤之為「門外漢」;三是自從藝術學升格為一級學科門類後,藝術學內部分類更細,藝術學與文藝學、文學理論、美學、哲學、歷史學等學科的邏輯關係和身份定位沒有被梳理清楚,尤其是藝術學下屬的「藝術學理論」被美學、文學和哲學界的學者質疑其學術地位和身份,進而導致一些高校在設置專業時既有文藝學,又有美學、藝術學理論,界限不清,交叉重疊,甚至依舊是沿用以前的文學學科設置,用文學的語言思維來代替藝術學科本應有的視覺思維、聽覺思維乃至視聽綜合思維。雖然民國時期分科不細致,鄧以蟄也長期供職於哲學系,只短時間內在北平國立藝術專科學校兼職上課,但他一方面提倡美學的獨立,為北京大學的美學學科建設作出了傑出貢獻,而且始終把握藝術的本質問題;另一方面他並沒有把美學和藝術理論、藝術史當成哲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附庸;同時也不是僅僅從藝術的形式、技法、媒介等方面去研究藝術而忽略了從哲學、美學、文學等科進行知識建構,或忽略了從更為廣闊的社會歷史層面分析問題。在藝術門類上,鄧以蟄涉獵廣闊而又有著重點,研究或談論過戲劇、書法、繪畫、雕塑(雕刻)、音樂等門類,並結合自己的家世優勢,選擇以書法和繪畫為主要研究對象,始終在基本的藝術規律和藝術特征上去談藝術,不泛泛而談。如果今天的「藝術學理論」的定位是「將各種藝術現象視為一個整體,側重從宏觀角度進行研究,通過各門類藝術之間的關聯性,揭示藝術的性質、特征及其普遍規律」,那麼鄧以蟄的研究正好符合這一設想和定位。其在理論研究和創作實踐、鑒藏實踐上,既注重理論分析,又從事書法創作和古書畫鑒定與收藏,理論與實踐互為補充;在學科劃分上雖為美學學科建設作出貢獻卻並不挾以自重,以美學的根本問題和基本方法為主進行研究,從藝術的本體出發,融合歷史、文學、哲學等諸多學科知識。這些對我們解決今天存在的學科壁壘、空談理論、門戶之見,甚至不同專業和相近專業之間的文人相輕等問題,都具有重要啟示。
當然,鄧以蟄對西方美學的借鑒和再闡釋,也有機械、刻板、簡單的模仿之弊,但最重要的是其帶來許多新的方法、視角和理論探索的路徑。一方面,如果忽視了鄧以蟄在藝術、美學領域的成就和貢獻,自然也就總是批評說鄧以蟄美學思想「無新意」「深度不夠」等。相比朱光潛、宗白華等人,鄧以蟄「形而下」的藝術美學確實在美學本體論上深度不夠,但如果沒有藝術、美學齊頭並進的發展,則美學與它的研究對象(藝術)就會脫節,美學家不了解藝術而只會本體論的建構,就會淪為書齋里的「空頭美學家」。所以在中國現代美學史上,鄧以蟄實際是填補了藝術美學或藝術理論中較為「形而下」的空白。另一方面,西方美學思想與中國美學思想的融會日益加深,當今美學理論、美學思想或藝術理論在引介和傳播西方美學之時制造了更多的名詞概念,而忽視了中國文化語境和中國藝術實踐,實際上只有引入、借鑒,沒有再闡釋,沒有更好地進行中西美學融會,自然也談不上建立自己的思想體系。所以,重溯鄧以蟄對西方美學的借鑒和再闡釋,對後學有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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