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宗美·論鄧以蟄藝術美學的形意之辨 1

學術史研究的一大典型思路和做法,就是從宏觀角度把握學者的思想體系和學術特點。對鄧以蟄美學的研究也不例外。作為中國現代美學與藝術學發展歷程中的又一學術個案,鄧以蟄及其書畫美學思想在近十餘年來逐漸引起學界的重視。面對為數不多的鄧以蟄論著,研究者們力圖在其中尋繹其美學思想體系和特征,甚至努力嘗試為之命名。他們不僅注意到他融通中西的美學研究方法,指出他立足於中國傳統書畫藝術發展的史論結合性研究特點,還注意到他對藝術創造和審美的主體性的突出與強調。這些研究都為我們更清晰地認識鄧以蟄美學與藝術學思想提供了重要參考。那麽,在上述觀點之外,還能發現鄧以蟄美學的其他特點嗎?

鄧以蟄美學以對中國傳統書法、繪畫兩大視覺性藝術的研究為主。這兩種藝術類型都以「形」為主,但又傾向於主體內在之精神表現,因此自古以來在書畫領域就有「形意之辨」的話題存在。「形」與「意」這對立而統一的二元既是中國傳統書畫理論展開的進路,也是鄧以蟄美學體系隱含的宏觀理論架構:他不僅從「形」、「意」關係的角度出發區分西畫與中畫、北宗與南宗,而且更進一步建構了以「心畫」為核心的美學思想體系。

在鄧以蟄美學中,「形意之辨」實有三重涵義:其一是形式、形質或形象與意境的關係問題,其二是藝術史上從「形」到「意」的發展趨勢;其三則是「重形」與「重意」的問題。

第一重涵義主要針對書畫藝術「意境」的闡釋而言,而與此相應,鄧以蟄對中國傳統書畫美學的分析研究幾乎都是從形、意兩端分別展開的,這無疑使得他的美學體系從形式與內容關係的角度呈現出清晰的理論架構。第二重涵義則與鄧以蟄對書畫藝術發展史的梳理審視有關,其史論結合的研究方法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三重涵義實與第一重相呼應,即在詩與畫、南宗與北宗、中畫與西畫比較等方面表現出或形或意的偏重。總體上講,重意輕形不僅是鄧以蟄對中國書畫藝術發展史和相關理論準確把握的結果,也是他構建以「心畫」為核心的藝術美學思想體系的必然指向。追根溯源,來自亞里斯多德、黑格爾、克羅齊等人有關內容與形式關係的理論及形式主義美學思想與中國傳統的形意觀在鄧以蟄的美學世界中相互碰撞交融,結出了碩果。

一、「形式」與「意境」

從王國維到朱光潛、宗白華、鄧以蟄,對「意境」的標舉,幾乎成為中國現代美學研究的共同傾向。與其他學者集中對「意境」進行本體闡釋不同,鄧以蟄別出手眼地從「形」與「意」(也即形式和內容關係)的角度出發來闡釋「意境」。鄧以蟄認定「形」的重要,無「形」就不能成其為字與畫,更重要的是「形」是意境表現的前提,沒有「形」就沒有「意境」。他說:

若言書法,則形式與意境又不可分。何者?書無形自不能成字,無意則不能成書法。字如純為言語之符號,其目的止於實用,固粗具形式即可;若云書法,則必於形式之外尚具有美之成分然後可。如篆隸既曰形式美之書體,則於形式之外已有美之成分,此美蓋即所謂意境矣。

意境亦必托形式以顯。意境美之書體至草書而極;然草書若無篆筆之筋骨,八分之波勢,飛白之輕散,真書之八法,諸種已成之形式導於前,則不能使之達於運轉自如,變化無方之境界,亦無疑也。故曰,形式與意境,自書法言之,乃不能分開也。

畫者形也。非摹擬外物之形似,但為繪畫者心中之意境以形象也。

可見,「意境」與「形」是相互依存的關係。然而,「意境」雖要通過「形」而獲得表現,但它卻不受「形」的束縛,「形」完全以「意境」的表現為轉移。這是因為「粗具形式」並非藝術的極詣,而「意境」的追求才是中國書畫藝術的必然趨勢和最高境界。

鄧以蟄認為,「意境」是成就美的關鍵所在,所以才說「必於形式之外尚具有美之成分然後可」。此處,「意境」就是藝術表現的內容。他從內容(「意境」)與形式關係的角度來解析「意境」,並將形與意之「意」闡釋為「意境」,不僅充分尊重了書畫等視覺藝術的基本特點,而且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作者孫宗美單位:華南農業大學人文與法學學院 廣東 廣州 5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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