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象、憲象、法象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已經是哲學化的思想。「道」置「名」前,就哲思而言,或許合適;但就人類原初智慧而言,則對於神靈的意識,或神靈的呼喚,必在「道」前。甚至,這種呼喚所依憑的「名」「字」,乃是最為根本的。「道」之為「名」,即如是也!

所以,「名可名,非常名」,最初的「非常」,乃神也。名可名,神命名;名可名,神之名!從「可名」,到「有名」,這是一個偉大的飛躍。《聖經》神話中,是耶和華給萬事萬物命名。那麽,在「命名」之前,語言何在?這是永恒之謎。人類只能歸之於神類。說出「要有光」的畢竟是創世的神靈。似乎,在有「言」之前,神天然具有語言能力。最初的「以言行事」,是以神靈之「口」出的語言而行事。這一創世事件,同時也是一個「語言事件」,語言創世!看似荒謬,卻將語言與神靈同樣視作超驗存在,將一種介質,那一偉大的「命名」工作,賦予一種制序的神秘。而「歷史便被看做是命名的完成」(22)[德]漢斯·布魯門伯格:《神話研究》,胡繼華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1頁。,神話所開啟的原始的命名起源的故事,到了人類歷史敘事中,成為一種確定的事實。

可是,世界上幾乎所有神話,均從混沌中,忽見「仿佛若有光」,然後,才有了人類本身的創生。世界各地神話中,有著不同的源頭。在最終成形的關於語言的神話中,可以分作兩種模式:一是西方模式,德里達所謂「聲音邏各斯」;一是象形文字模式,或曰中國模式,乃「圖象邏各斯」。圖象邏各斯以視覺思維為主導,聲音邏各斯則憑借聽覺;光速遠高於聲速,閃電先於雷聲。

圖象模式中,「要有光」,令人類語言從聲音外開辟了新境。漢字的圖象思維,將其精神追抵複雜的生存根源——混沌著一切感覺,卻又有了某種意象,是先於語言和邏輯的存在,是人類在生存境域中以形象為核心的現象學直觀。

正如伊利亞德所說:「形象、符號、神話並非一些與心理無關的字眼,它們滿足了某種需要也完成了一定的使命:揭露最隱秘的存在形態。」(23)[羅]米爾恰·伊利亞德:《形象與象征》,沈珂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22年,第5頁。須知,在漢字中,形象、符號和神話,均是極為重要的構成元素。形象將神話轉變為符號(Symbol),成為深層意義上的象征(Symbol)。在人類遠古,詩、樂、舞三者本為一體,均是為「神」而「作」,凝定為文字的「詩」為中國文化中重要的「經」。

當然,在其他文化中同樣如此,不過,其記錄卻未必相同。海德格爾說:「詩乃是對存在和萬物之本質的創建性命名——絕不是任意的道說,而是那種首先讓萬物進入敞開域的道說,我們進而就在日常語言中談論和處理所有這些事物。所以,詩從來不是把語言當作一種現成的材料來接受,相反,是詩本身才使語言成為可能。詩乃是一個歷史性民族的原語言(Ursprache)。

這樣,我們就不得不反過來要從詩的本質那里來理解語言的本質。」(24)[德]海德格爾:《荷爾德林詩的闡釋》,孫周興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46頁。「詩」即源於混沌、包含混沌的道說,但是,斫破混沌卻仍然靠「詩」,靠神性的言說。故海德格爾說:「作詩是對諸神的源始命名。」(25)[德]海德格爾:《荷爾德林詩的闡釋》,第49頁。那麽,漢字是如何為「神」原始命名的呢?

「圖象先於聲音」(28) 駱冬青:《圖象先於聲音》,《江蘇社會科學》2014年第5期。

以此忽然一道電光閃耀,在天空被電光撕裂,詰詘伸展之際,古人忽自天象中悟到了神靈境界。神之無形以抽象的形狀顯示,而此抽象之形狀,卻具有極大的意義張力。與人體之屈伸無關?卻似乎相關,甚至可以從中審視出舞蹈之象。電閃雷鳴,閃電剎那即逝,更增神奇。以「申」為天幹地支,則是古人仰觀天象所得天「文」的銘刻。故「天神引出萬物」,雖然是後來的追認,卻道出了集體無意識的遺存。而這是漢字圖象述說的神話。所以,語言,不僅與聲音有關,更與圖象有密切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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