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娟《從柏格森論「不可共量」的觀念談人論》(12)

伍、結語:內在與外在不可共量的人觀

由以上對柏格森理論的梳理,可以清楚看見,柏格森所描繪的是內在與外在不可共量的人觀。 不只是內在與外在是質與量之不同範疇,因而在理解的方法論上有所差異,並且在研究的方向上,柏格森也提出不同於當代的看法。

《創化論》中柏格森表達出獨特的進化觀點。 縱使生命一代傳一代是基因的傳遞過程, 然而生物初始的胚、芽 germ)所具有的生命驅力才是進化的主要因素。生物學家論及偶發的突變是進化的開展,柏格森卻論突變之所以發生並非純偶然性,而是原初的驅力( original impetus)在同種的胚之中的作用,一代接續一代累積而成。 (1911a: 92-94)


近代的生物學家及腦神經學家,企圖從
了解器官中各個小單位之作用,予以聯合以了解該器官,進而描繪整個的生命功能。但柏格森指出,若我們觀察胚胎則可以看見,「生命並非藉由各個要素的聯合以及增加( association and addition),卻是藉由分解以及分裂 dissociation and division)而進展。」 (1911a: 94)人的器官具有終極複雜和極其簡單所合併的特性,如眼睛的構造可以被分化成無限的小單位來研究,但是當它們行使一瞥之時,即刻將所有的複雜性整合為一個簡單性的功能。對人的瞭解因而必須超越機械主義 以及達爾文進化論 的觀點。

柏格森論述人是生命與物質的聯合,從實際性( reality)來說,生命是心理的次序( psychological order),由此而論人是一整體 unity);而從空間 space來說,物質則是多重體( multiplicity),就如同一首詩是由許多不同的字組成句子,再由許多句子組成一首詩,這許多的多重不同卻共同朝向組成當初詩人構思一首詩時所要傳達的意境,或者信息。因此,以整體的人來說,是內在的生命傾向決定物質發展的多重性。 (1911a: 271-272) 

 

柏格森將人的意識視為自由的代名詞,這也是人的意識與動物的意識儼然區分之處,動物的意識只能進行常規,人的意識卻能夠發明以及自由地打破因果之鏈而有所創新。(1911a: 278)我們已經習以為常,視意識所表現的是智性(intellect)功能,但意識也具有直覺(intuition),二者恰恰朝著相反的方向進行 。 智性與物質的方向相同,而直覺則與生命的方向相同 。 全人的發展應該注重這兩方面但是在人類的發展歷史 之中卻是犧牲了直覺而單注重智性,使得意識中的直覺在人普遍的認識之中只剩下微薄的幽暗之光。 (1911a: 282)柏格森引導我們注意,當注重追溯與內在生命連結的直覺並詢問,如果生命是自由的心靈,那麼人當順著直覺追問那位創造自由心靈的造物者。 (1911a: 283-286)生命既是由分解和分裂而進展,柏格森提議,人應當反向內在,從認識、追尋生命驅力而與那創造宇宙萬物、給予萬物原始驅力的存在聯合,從而認識自己存在的本質,依此發展他的道德與宗教信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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