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箴·非物質文化遺產視野下的澎湖傳統飲食(10)

三、節慶飲食與宴會 48 

儘管澎人的日常飲食如此簡單,逢宗教祭典或節慶時仍會傾力準備以求豐盛, 以宗教活動言之, 如1905 年沙港鄉王爺誕辰時「鄉人興高采烈。爰即鳩資演戲慶祝。」491909年西衛宮重修後的落成式,舉辦神像出遊接著入廟,除了有「媽宮之南町東町及銅山文澳等社」前來助會之外,亦有多個藝陣隊伍表演,「各色旗幟。亦繡錯鮮明。計不下百餘陣。觀者人山人海。甚為熱鬧」。50 而各種年節中除了過年外,最有特色的為元宵乞龜及冬至,元宵有盛大的乞龜活動,冬至節則有紅龜粿、菜包、發粿、冬至圓,以及「雞母狗仔」。51此外,史籍中也對清明食春餅的習俗有所記載:52 

按澎人清明節,家家皆食春餅.其製以麵粉煎成薄片,如鍋蓋狀,而以魚肉雜菜臠切至細,實其中,參以芥醬裹之,亦名薄餅.蓋本金、廈之俗也.臺灣施進士瓊芳有薄餅詩甚佳,發端:『人情日趨儇,一餅亦尚薄』.此薄餅之始見於詩者(見「石蘭山决遺集」)。53

 

除此之外,難得的結婚、生子、入厝等時刻,也是澎人艱苦生活中少數可以好好慶祝、享用些好食物的時刻。《澎湖紀略》記述清代澎人生子時的「送更」習俗,需備辦雞、米、酒、布等平日難得取得的物資,以示對新生兒的重視:54 

凡生育男女之家,是日必宰雞一隻,以熟酒煮好,送外家報更。到三日後,外家富者備雞十隻、糯米二斗、粘米二斗、酒一埕、布一疋到來送更;主家於雞、米則受半,酒、布全收。外家貧者不能全備,或雞數隻、糯粘米一斗、酒或一樽、布或半疋不等,隨人力量辦送。到十日後,各親亦有送雞、米者,亦謂之送更.主家亦必宰雞十餘隻或數隻,貧富不等,將麻油和薑屑鹽煮飯,分送與送更之人。又備酒席油飯,請男女客。

 

48其實在日治時期的澎湖,媽宮市區內也有若干酒樓餐館以及宴席,但這些宴席主要是日人的官方活動。特別是在大正年間,人口逐漸增加,旅館業、料亭、酒家、貸座敷等也不斷增加,媽宮城內就有乙姬、寶來料亭,東興樓、新月樓等酒家,城外的指定地風化區如日人經營的朝日樓、都館、開福樓、伊呂波亭、常盤樓、敷島樓、松乃江、欣喜樓等料亭或貸座敷等。另有昭和五年底開業的丸福喫茶店,同年開業的咖啡店式餐館「浦島」,這些料亭均為日人開設,消費者則多為官吏或外來人士,本地居民則十分罕見。如報載「澎湖料理店須賴外人(來施工者)才能存活」。參見:井原伊三太郎,《澎湖島大觀》(澎湖廳:井原伊三太郎,1932)、〈澎湖廳下之農商業〉,《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5年9月20日,第4版。  

49〈演劇祝壽〉,《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5年9月5日,第4版。

50〈迎神盛況〉,《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9年12月15日,第4版。

51鄭紹裘,〈漫長生涯的回憶(一)〉,頁117。

52不過,由前述澎人日常生活食物難以取得的情況看來,清明吃薄餅或許是少數較富有人家才有能力負擔的年節食品。

53[清]林豪,《澎湖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64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卷9,〈歲時〉,頁316。

54[清]胡建偉,《澎湖紀略》,卷7,〈誕育〉,頁150-151。

Views: 38

Comment

You need to be a member of Iconada.tv 愛墾 網 to add comments!

Join Iconada.tv 愛墾 網

愛墾網 是文化創意人的窩;自2009年7月以來,一直在挺文化創意人和他們的創作、珍藏。As home to the cultural creative community, iconada.tv supports creators since July, 2009.

Videos

  • Add Videos
  • View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