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礪鋒:讀陸遊《入蜀記》劄記(7)

《入蜀記》從兩個方面記載了作者的旅行狀況,是一部名副其實的旅行筆記。現分述如下:

首先,《入蜀記》記載了作者奉朝廷之命趕赴任所的經過,為後代讀者提供了關於宋代官差旅行的豐富資料。

一、趕赴遠處任所不必日夜兼程,赴官者可以從容為之。陸遊從乾道五年(1169)年底接到任命,遲至次年閏五月才動身赴任。如果說這是因病而遷延,那麽他已經上路之後仍然” 行道遲遲” ,走了五個多月方到達夔州,就只能說他並未把王命看得急如星火了。《入蜀記》中對陸遊一路上的情形有詳細的記載:他不但沿途訪親問友,而且每逢名勝古跡,都要停留數日,以盡觀覽之興。例如他在閏五月十八日動身以後,至二十日已達臨安,在臨安逗留十日,省兄訪友,遊覽西湖,至六月一日才離開。又如他於六月十七日抵鎮江,又停留十日,到二十八日才渡江至瓜洲。其後他行經建康府、廬山、鄂州等地,也都停留五日以上。難怪他在此行途中不但寫了《入蜀記》六卷,而且作詩九十多首,取得了豐碩的創作成果。二、遠行赴官者的盤纏必須自籌,但是政府也提供一定的旅行便利。陸遊入蜀,就是靠親友的資助才湊足了路費(注:陸遊到達夔州任所後在《上虞丞相書》中說:” 家世山陰,以貧悴逐祿於夔。其行也,故時交友醵緡錢以遣之。” (《渭南文集》卷一三))。但是當他上路之後,一路上也曾得到官府的照應。八月三日,陸遊行至江州,” 始得夔州公移” (卷三),也就是說夔州官府已有文書前來。至二十三日,陸遊行至鄂州,” 夔州迓兵來參” (卷四),即夔州方面已派士兵來迎接。九月十日,陸遊行至石首縣附近,” 遣人先至夔” (卷五),所遣之人當即夔州派來迎接的士兵。九月二十一日,陸遊在江陵府,” 劉帥丁內艱,分迓兵之半,負肩輿自山路先歸夔州” (卷五)。可證夔州派來的” 迓兵” 人數不少(注:” 劉帥” 是誰,為何要陸遊派兵送之,《入蜀記》中沒有明確記載,待考。)。從這些記載可見南宋時官府對地方官的赴任之行是有所安排照應的。而陸遊在路經所有的州府時都得到當地長官的宴請接待(《入蜀記》中記載甚多,文繁不錄),那些官員並非都是他的舊交,可見地方官府本有接待過路官員的責任。

其次,《入蜀記》中詳細記載了作者乘舟旅行的過程,為後代讀者提供了關於宋代長江航運的豐富資料。

一、陸遊此行除了在臨安時曾一度搭乘官船以外(注:《入蜀記》卷一:閏五月二十日,” 登漕司所假舟於紅亭稅務之西。” ),一路上都是租船而行。《入蜀記》中的租船記載始於鎮江,那正好是長江航行的始點:” (閏五月)二十日,遷入嘉州王知義船。” (卷一)至二十九日又記云:” 舟人以帆弊,往姑蘇買帆,是日方至。” (卷一)可見船主為了在長江上的長途航行,事先須作好充分的準備。這條船是一條載重量很大的” 二千斛舟” (見卷三” 七月二十八日” ),一路平安無事。然而經過公安縣後,陸遊終於換了一條船:(九月)十七日,” 日入後遷行李過嘉州趙青船,蓋入峽船也。” (卷五)原來過三峽必須換乘專門的” 入峽船” 。《入蜀記》中還具體記述了這種船的特征:” (九月)二十日,倒檣竿,立櫓床。蓋上峽惟用櫓及百丈,不復張帆矣。百丈以巨竹四破為之,大如人臂。予所乘千六百斛舟,凡用櫓六枝、百丈兩車。” (卷五)可惜這條” 入峽船” 並沒有把陸遊一行安全地送到夔州,” (十月)十三日,舟上新灘,由南岸上及十七八,船底為石所損。急遣人往拯之,僅不至沈。然銳石穿船底,牢不可動。蓋舟人載陶器多所致。” (卷六)” 十五日,舟人盡出所載,始能挽舟過灘,然須修治。遂易舟,離新灘,過白狗峽。” (卷六)原來由於船主貪利多載貨物,導致船底被礁石刺穿,陸遊只得又一次換船,才過了新灘和白狗峽到達歸州。陸遊自鎮江至夔州,竟三易其舟,才得到達,可見那時從水路入蜀是何等的艱險!

2014-12-10《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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