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從文化制造到文化創造(上)

文化的蓬勃,從來不是一時所為,不是公眾制造出來的。不要以為我們是文化制造大國,不能以為我們正在實現“大國文化崛起”,其實我們如今還是很沒文化。回顧2006年文化的度過,瞻望2007年文化的行進,我們期待文化的挺拔勃興。 

一、狹義的“惡搞”是一種“反文化”、“負文化” 

2006年倏忽間就過去了,朋友在一本新書序言里的一句話給我印象深刻:“似乎就是幾個人惡搞了一把,一年就過去了。”以網絡為主要載體的“惡搞”,漸入高潮。

胡戈在2006年初惡搞了一把《無極》,沒承想竟然就開啟了“惡搞年”。從電影《無極》那“一個饅頭的故事”,到電影《滿城盡帶黃金甲》那“一堆饅頭的故事”,所映照的“惡搞年”倒很完整。從大片到名人到文化經典,都成了惡搞對象。有些名人則在博客里相互惡搞。相信下一版《現代漢語詞典》一定會收入“惡搞”這一新詞。

其實我們不能將一切“搞笑”都看成是“惡搞”。有的所謂“惡搞”,其實是“善搞”,是諷刺幽默、批評批判,可惜搞得不錯的“善搞”太過稀少。“惡搞”的無邊際發展,就弄成了“搞惡”。對民族文化經典的惡搞,將《紅樓夢》搞成了“林妹妹穿三點式、寶姐姐陷入婚外戀”的“現代版”;對紅色經典的惡搞,《閃閃的紅星》中的潘冬子成了做明星夢、希望“走穴”掙大錢的富家子弟。

網絡不是流水線,但網絡確是集裝箱,體積巨大,容量無比,惡搞成了“網絡文化制造”,甚至從制造變成了競賽,長勢如雨後蘑菇。更誇張的是,網絡惡搞的“文化制造”很快就“下載”到了現實生活中,商業惡搞開始大行其道。雷鋒上了安全套包裝盒、屈原成了豬飼料“品牌代言人”、“姚明”牌衛生巾也出籠了……“文化制造”變成了“商業制造”。文化為商業服務本來也不壞,問題是沒心沒肺的“文化商業化”,是對民族人文精神的蠶食和摧毀。

在一種扭曲的環境中,文化必然以扭曲的形態出現。“惡搞”就是這樣的一種社會心理、文化心態的表現。“惡搞”與“善搞”之間如果沒有相對清晰的邊界,那是可怕的。“善搞”與“惡搞”的區別是:“善搞”是草根們話語權利的體現,它同樣可以帶有“娛樂至死”的黑色幽默,但與“惡搞”不同,“惡搞”不僅是侵害真善美,而且是對他人合法權利的赤裸裸的損害。

在我看來,狹義的“惡搞”就是一種“反文化”或者“負文化”。冀望將“善搞”從如今籠里籠統的“惡搞”概念里獨立出來,分水嶺就是是否侵害他人的權利。在文化共同體中,人人都是平等的,誰也沒有侵害他人權利的權利。或許,我們不必誇大“惡搞”對人文精神方面的損害程度,如若在現實層面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則需要讓法律來調整、由法庭來辨是非。重要的是,我們並不需要法庭之外的“文化裁判所”。

龍應臺曾說:“文化的核心就是對別人的態度。”美國《時代》周刊2006的年度人物是互聯網上的“你”——網民。冀望聰明的網民在2007年多一點“善搞”而少一點“惡搞”,去解構、去批判、去諷刺假醜惡,而不是拿真善美尋開心。這,就是一種文化責任。 

二、比“文藝復興”更重要的是“文化復興” 

這是一個沒能出現文化大師的時代。如今在我們的“文化制造”領域,已經不是“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而大抵是“山中無猴子,蛤蟆稱大王”了。

學者許紀霖比較了張藝謀、陳凱歌和李安三位華人導演,分析說,他們三人都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橫掃歐洲影壇,而目前只有李安笑傲江湖;“高手之間的較量,比的是背後的文化底蘊”;關公不能翻跟斗,因為他是儒雅的,關公之像,“沒有瞪著眼睛拿刀亂砍的,他一定是在讀《春秋》”。相比於李安,張藝謀、陳凱歌確實太沒文化,若讓他倆來導演“關公”,那保不準又要搞出一個或一堆饅頭的。

如果說沒有“文化大師”還不可怕,那麽沒有“文化”是很可怕的。歌德曾說:“在文化水準最低的地方,你隨處可見強烈殘暴的仇恨行為。”盡管這是歌德兩個世紀前所說的,今天依然基本如此,你看看新聞里多少滅門案件、動不動連殺十來人的兇案,就知一二。而不少影視劇組在拍攝過程中,恣意踐踏自然、毀壞文物,則更是典型的弄文化的人“沒文化”。

文化是文明的寄托,“沒文化”何談“有文明”。文化的面積與沙漠的面積成反比,文化的深度與大海的深度成正比。美國學者威爾 \"杜蘭曾把文明比作殺戮之河的兩岸,在兩岸“人們建築房屋、溫暖做愛、撫養孩童、寫詩歌詠、雕刻銅像——文明的故事即發生在河兩岸的事跡”。

歲末年初,學者劉軍寧《中國,你需要一場文藝復興!——寫在即將到來的新人文運動前夜》一文,引發了一輪中國如何能夠“文藝復興”的熱烈討論。“新人文運動”是否“即將到來”?這個似乎也沒必要深究,就像季羨林老先生提出“21世紀東方文化將再領風騷”的觀點,有人反對,他則高掛免戰牌,其態度就是“不爭論”。

相比“文藝復興”的概念,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場“文化復興”,當然,也可以把“文藝復興”理解為文化復興與觀念創新。“文化復興”的本質在“康復”與“創新”兩個關節點上。今天,面對我們“缺大師”、“沒文化”的現實,面對既有“外傷”、又有“內傷”的文化,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文化康復”,在康復的基礎上,才談得上發展與興盛。“康復”就是修復好“內外傷”,它不能是“鋸箭行動”——只將露在外頭的箭干鋸下就完事;康復之後才能求得“重生”或“新生”、求得“創新”與“振興”。

在全球化時代,一個民族的文化復興,必然要求走出創新之路,創新之路也就是從“文化制造”到“文化創造”的必由之路。然而,“創舊容易創新難”。如果說胡戈那第一回以“善搞”為本質的“惡搞”算是一個“創新”的話,隨後跟風的一切“惡搞”,都是“創舊”。張藝謀“商片”《滿城盡帶黃金甲》被稱為“《雷雨》加大型團體操”,那故事是從話劇《雷雨》里偷來的,這也是“創舊”而非創新。

如果只有“文化制造”而沒有文化創造、文化創新,就沒有文化復興。“文化復興”是廣義的,它要求跨國家、跨時代、跨文化,作為人文精神,文化如果不能跨文化就不成其文化。文化復興更不是復古,也不是“‘中華文化’的復興”,它必須具有世界眼光。 

三、以“保護主義”善待文化遺產、用“拿來主義”對待傳統文化

 2006年可看成是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元年”,因為這一年里設立了“文化遺產日”,從今以後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就是保護文化遺產的節日。

文化遺產的保護,從來比開發重要。所以當一位著名的經濟學家建議把某皇帝陵墓“開發”出來的時候,被公眾當作外行嘲笑了一把。在2006年,我國的安陽殷墟遺址申遺成功,至此中國距離第一次成功申遺已有20周年。“申遺”的目的更不是開發而是保護。我們必須以“保護主義”來善待我們的文化遺產,站在2007年的門檻上看未來文化遺產的保護,一定是“知易行難”。許多人“開發遺產”,就是一種“文化制造”,終極目的是旅遊商業、產出鈔票,這永遠值得我們警惕。

而“知難行亦難”的是,我們如何對待傳統文化。2006年“國學”成了一個熱議的焦點,褒貶不一、眾說紛紜——當然,沒有人認為文藝復興是文化復古。貶者雲:“中國傳統文化”是什麽呢?它是反人文、反正義、反理性、反科學、反道德、反規則、反開放和反革新的。而褒者認為傳統文化是國寶。故宮博物院院長鄭欣渺就說,面對民族歷史文化,我們萬萬不能丟了“溫情與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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