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家鄉來,到底什麽是家鄉?今年秋天我再次去了我出生的地方,那是離諾丁漢8英裏遠的一個小煤鎮子。可是到了那裏我又一次感到如坐燙磚一般,非走不可。我覺得我在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賓至如歸,就是在家鄉不行。我能感到十分平靜,在倫敦,在巴黎、羅馬、慕尼黑、悉尼或舊金山。而讓我絕對受不了的地方就是我的家鄉,我在那裏度過了我一生中的頭21年。

“我記得,我記得

我出生的那座房—” 但印象模糊了,因為我在一歲上家就搬了。那房子位於醜陋的礦工住宅區的街角上,毗鄰亨利·撒克斯頓家的鋪子。亨利·撒克斯頓生著一頭淡黃的卷發,是個粗魯霸道的家夥。盡管他說話時連個“h”都念不到位,可他卻很有自己的主張。我可太了解他了,因為他在主日學校裏當了很多年的校監,負責管我們。對他用不著了解,就憑他說話那粗聲大氣的俗樣兒,我就不喜歡他。

我母親倒是似乎挺尊重他。不管怎麽說,她只是個礦工的妻子,丈夫酗酒,從不去教堂做禮拜,一口的土話,跟別的普通礦工沒什麽兩樣兒。母親自然是講一口標準英語,也不是礦工階級出身。她來自諾丁漢,是個城裏姑娘,在一家花邊廠主手下當過個職員什麽的 ,她很可能仰慕那人。

母親是個怪人。天知道她怎麽會對亨利·撒克斯頓這樣的人那麽敬重。她比他聰明多了,比他受的教育好得多—因為他根本就沒受過教育—而且比他有教養。可一說起他,她就流露出十分的、甚至

是溫柔的敬重來。這讓兒時的我困惑不解。幼兒時,我本能地對他不敬不愛。他粗聲大氣,咄咄逼人,戴著金表,表鏈子當啷在便便大腹上,似乎閃著金光。我母親是個精明的女人, 而且嘴損,可她就是充滿柔情地高看亨利·撒克斯頓。既然我註定要接受母親的價值觀,我也得高看亨利·撒克斯頓了。

人們自然得敬著他。他當著主日學校的校監,是公理會禮拜堂的執事,在那兒大發淫威,粗暴無禮,弄得每一任牧師都沒好日子過。他大字不識幾個,卻對牧師的布道橫加指責;如果因為做禮拜的人少了幾個而導致周日的募捐減了幾個先令,他就把牧師辭退了。禮拜堂就是亨利的另一個鋪子,牧師就是他雇來的店夥計。我只記得兩個牧師,他們都是誠實的好人,他們的記憶力著實讓我佩服。可他們都讓亨利侮辱得體無完膚。

對此我母親心知肚明,可還是敬慕他。她覺得他比我父親能耐大多了。這真是天知道為什麽。現在我算知道為什麽了,那是因為他是個管禮拜堂的人,更因為他是個成功人士。相形之下,她跟著丈夫受窮不算,他還醉醺醺地回家,在鄰裏毫不招人待見,還有一大家孩子要拉扯,這讓她痛苦郁悶。因此她只有一個偶像,那就是,成功。家中的條件讓她感到屈辱難當。而成功的男人則成功地賺了錢,從而就不用受她這份罪了。那好,就讓我們不惜任何代價取得成功吧。

現在我已人到中年,才認識到母親騙了我。在我的生活中,她代表著一切高尚、高貴、雅致、敏感和純潔的東西。而她一直崇拜的是成功,那是因為她沒有獲得過這東西。其實她崇拜的是亨利·撒克斯頓這樣的金牛犢 。

需要指出的是,她並非本性上崇拜亨利·撒克斯頓。她也說他些十分尖酸刻薄的話,還會精明地扯一把那金牛犢的尾巴呢。比如,當年糖的價錢很便宜,看到去亨利店裏買糖的人,她會告訴人家亨利的故事。“除了糖,你還買什麽?”亨利問。“不買別的。”—“那你走吧。不買別的,我就不賣糖。”聽了這話,那來買糖的礦工老婆就走了,她真是不幸。於是亨利損失了點兒糖錢。

我覺得我母親甚至連亨利這種行為都羨慕。她認為那是一種“勁頭兒”。我還記得很小的時候的這件事呢。甚至那個時候我就覺得這做法很粗魯。可只有這樣才能成功。

我母親一直左右為難:我父親有魅力,當他不發暴脾氣時,他的溫暖和巨大的活力讓我們家暖和。他愛我母親,但是按照自己的愛法去愛,也認為母親比他高貴。母親呢,愛他的體格,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但恨他在金錢上作假、摳門。家裏的錢實在沒幾個。可他卻把大部分攥在自己手裏,很自私。他讓家裏過得捉襟見肘。因為這個,母親蔑視他,跟他打得不亦樂乎。

她甚至與自己對他的愛作鬥爭,恨他的魅力。可她又為他生養了5個孩子。她四十多歲那年,他肯定都四十七歲還多吧,他在一次礦難中砸碎了腿骨,從療養院回來後,她像個小姑娘一樣地愛他。他紅光滿面,得意洋洋地坐在沙發上,很是受用。可惜好景不長啊。那年我14歲了,還是第一次明白點兒事了。我曾以為是他讓她的生活痛苦不堪的。好多年裏,我都祈禱,讓他要麽皈依宗教,要麽就去死。那不是我一個人在念咒。那是一個孩子在替媽媽祈禱,因為她迷住了孩子,而孩子對母親則絕對信任。

我母親一生中都與父親勢不兩立。他如果不受到挑釁,倒是沒有敵意,否則也是個魔鬼。不過,是我母親開的頭。她似乎是不給他活路了。她吝嗇並仇恨自己對他的愛。跟他天生的魅力作鬥爭,是出自報覆心。到她55歲去世時,她對他既不愛,也沒了恨。她對他沒了感覺,算是“自由”了。她就是那麽死於癌癥的。

 她對我們這些孩子的感情也是一分為二的。我們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愛我們。可我們也是“他的”孩子,所以她有點看不起我們。我是最羸弱的一個,臉色蒼白的鼻涕娃。為此,她對我憐愛有加。她也看不起我,因為我是她的愛情或者說她與他災難性的婚姻強加給她的最差的乳臭小兒。她對我充滿柔情。她當然是為我才活著的,或者說是我這麽認為。可是現在,在她去世這些年後,我意識到,她是認定我快要死了,那是她秘而不宣的一件事。從我記得的不少小事和我的姐妹們告訴我的一些她說的話中,我意識到,她對我也是看不起的,因為我染了肺炎,而且對她懷有變態的愛。她是把我們都當成不如她的下層階級看待的。

我後來得了獎學金去諾丁漢上中學了,這時她待見我了,感到驕傲了。我要成為一個小紳士了!不過,我沒跟那些小紳士們交朋友。在學校裏我為人謙和,過得很愉快,但跟那些中產階級的男孩子們沒有絲毫的交情 。因為我從來沒有感到同他們有什麽關系,所以也就從來沒有這種可能。我跟他們根本上就兩樣。

是米麗安 最早給了我寫作的動力,那是我十八九歲的時候。她是一家小農場上的窮丫頭。她家甚至比我家還窮。但就是她家的人讓我開了竅。而且是為了她,米麗安,我寫了一篇兒一篇兒的詩歌,還寫了本兒小說。我在家裏偷偷兒地寫,假裝在學習功課:是在廚房裏寫,周圍是家裏人在忙碌。我父親討厭學習,討厭看到書,他恨我們潛心讀書。而我母親則喜歡看到我們為“出人頭地”而老老實實念書。她是想讓我們為她增光。當然,我一寫詩歌或小說什麽的她就能明察。她很是精明。我是在學院的作業書上寫作的,而且是把作業本插到書架上其他書當中。可她清楚,而且她會趁我不在時讀我寫的東西。不過她從來沒對我說過什麽。我也沒對她說起這事。她還知道,我總是把那些寫了東西的紙片帶給米麗安看。可憐的米麗安,她總是認為我寫得精彩,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早就不寫了。而對她來講,我或許就不該寫什麽東西,因為我從來沒想過當作家,也沒認為自己有什麽不凡之處。我通過大學考試後,覺得自己挺聰明,但因為自己身體不強壯,我認為自己比大多數人都沒有指望,我是個體弱之人!如果沒有寫作,我或許早就死了。是因為我能表達自己的心靈,我才得以活下來的。

直到我22歲上到諾丁漢讀大學學院,一個艷陽暖和天,學院只上半天課,我母親想讓我回家過。我們兩人獨處時,她拿出我重寫《白孔雀》的本子,那一段寫的是新娘在通往教堂的小路上奔跑的情景。她戴上眼鏡,讀起來,臉上露出逗趣的表情來。

“我的兒呀,”她語氣調侃而不乏嘲弄,放下本子,邊摘眼鏡邊說,“你怎麽知道是那樣呢?”

我怎麽知道!我的心滯住了。她是把這當成一篇學校裏的作文了,把自己當老師了,既和藹又有疑慮。那一刻我從她眼神裏看出了她對我的輕蔑,不僅是輕蔑,對我的自負還有點敵視。我或許能按照常規“出人頭地”,甚至可以當一個周薪三鎊的學校校長,那比起我父親來可是高出了一大截子。可我竟敢要靠自己的本事“弄懂”學校裏沒學過的東西!—好麽,那就算我膽大妄為了。

於是,我成了倫敦郊外克羅伊頓鎮上的小學老師,教的是男校的孩子,年薪90鎊。我不喜歡幹這個,我不是當教師的料。我用晚上的時間寫作,但從不把自己當作家看。寫作讓我感到十分快樂,而且米麗安喜歡我寫的一切。我沒再讓我母親看我寫的東西,怕她又覺得可笑、疑慮。到了現在,讓我的家人感到煩惱的是,我寫的是誰也不想讀的破書。當然他們不想讀,但還是得瀏覽一遍,那是因為,我猜,他們仍然還深深地“愛”我,愛的是我這個兄弟,而不是令人尷尬的D. H. 勞倫斯。

是米麗安最早把我寫的詩歌送到《英國評論》雜志的,那是我23歲的時候。也是她收到采用通知的。那時她在安德伍德村的家裏,而我在倫敦,暌隔兩地。隨之,剛開始做了《英國評論》主編的福特·麥多克斯·胡佛—他當主編當得很好—馬上告訴我說我是個天才,我覺得他不過說說而已。工人階級裏是出不來天才的。胡佛很是善待我,愛德華·卡耐特 也是如此。他們是我最早認識的文學家,而且是我在我的階級以外認識的第一批人。他們十分和藹,十分慷慨大度。我完成了小說《白孔雀》後,胡佛讀了這手稿。為這本書,我奮鬥了5年,開始時腦子裏一片混亂,沒個頭緒,有些章節寫了11遍,全書總共重寫了4遍。我一通兒刪改剪裁,比我父親挖煤費的力氣大多了,總算寫出來了。一旦寫成了,我多少知道我這輩子該幹什麽了。

 胡佛說《白孔雀》具有所有英國小說所能有的缺點,“不過,你是個天才”。他們一直是那麽對待我的。我身上有一個作家所有的一切缺點,但我有天分。我曾經常說:看在上帝的分兒上,別用天才這個字眼侮辱我了。現在,他們愛怎麽說就怎麽說去吧。

出版商海納曼立即就接受了《白孔雀》並付給我50鎊。那時我母親罹患癌癥,就要死了,我剛25歲。海納曼好心地寄給我一本拙作的樣書。我母親拿在手中,翻開,這就夠了。兩天後她去了。也許她認為這算是成功了吧。或許她覺得她活得值了。或許,她只是感到萬分難受,因為一場偉大的冒險剛剛在她面前展開她就要死了。她還是死了。

在她去世前幾個月,剛剛接手發表了我全部早期詩歌的《英國評論》主編奧斯丁·哈裏森給她寫信說:“到他40歲時,他能坐上自己的四輪馬車—”我母親好像是說過這樣的話:“唉!還不知道他能活到40歲不!”她對我活不下去倒是充滿信心,看來是這樣啊!我甚至可以坐上自己的四輪馬車,只要我活下去!可我卻活不下去—我說不上是怎麽回事。我比所有的人加在一起的活力還要強大。是我的活力把我消耗瘦了,活力不會殺死一個人,除非它受到堵塞。

哦,我41歲了,還沒死呢,也沒坐上自己的四輪馬車,甚至沒有坐上自己的汽車,我是在趕著我的兩匹馬拉著我的兩輪小馬車,行駛在新墨西哥我自己農場上的石子小徑上。不過如此。誰知道那預言對也不對。

至於我母親對此怎麽說,我不得而知。她肯定會討厭我寫的“性”文字。當《虹》被查禁時,她會感到我給她帶來了奇恥大辱。也許不是。也許她會認為我沒辜負她的支持。但她會為我沒取得“真正的”成功而感到懊惱:我沒掙到多少錢,沒有像麥克·阿倫 那麽走紅,也沒有像高爾斯華綏先生 那樣風光體面:因為我是個名聲敗壞的不良作家,她無法和我的姨媽們得意地談論我;我沒有在上流社會裏交下“真正的”朋友,我沒有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出人頭地,而只是沒個名分地遊蕩著。這一切都會讓她懊惱。還有讓她懊惱的或許是,她沒來得及參與這場冒險就先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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