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特·格拉斯在《鐵皮鼓》裏,寫了一個不肯長大的人。小奧斯卡發現周圍的世界太過荒誕,就暗下決心要永遠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種力量成全了他的決心,所以他就成了個侏儒。這個故事太過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遠做小孩子雖辦不到,但想要保持沈默是能辦到的。

在我周圍,像我這種性格的人特多──在公眾場合什麽都不說,到了私下裏則妙語連珠,換言之,對信得過的人什麽都說,對信不過的人什麽都不說。起初我以為這是因為經歷了嚴酷的時期(文革),後來才發現,這是中國人的通病。龍應臺女士就大發感慨,問中國人為什麽不說話。她在國外住了很多年,幾乎變成了個心直口快的外國人。她把保持沈默看做怯懦,但這是不對的。

沈默是一種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一種生活方式。它的價值觀很簡單:開口是銀,沈默是金。一種文化之內,往往有一種交流信息的獨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語言,有一些獨有的信息,文化可以傳播,等等。這才能叫作文化。

沈默有自己的語言。舉個住樓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設有人常把一輛自行車放在你門口的樓道上,擋了你的路,你可以開口去說:打電話給居委會;或者直接找到車主,說道:同誌,五講四美,請你註意。此後他會用什麽樣的語言來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證。我估計他最起碼要說你“事兒”,假如你是女的,他還會說你“事兒媽”,不管你有多大歲數,夠不夠做他媽。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沈默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這種行為的厭惡之情:把他車胎裏的氣放掉。幹這件事時,當然要註意別被車主看見。

還有一種更損的方式,不值得推薦,那就是在車胎上按上個圖釘。有人按了圖釘再拔下來,這樣車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兒,補帶時更困難。假如車子可以搬動,把它挪到難找的地方去,讓車主找不著它,也是一種選擇。這方面就說這麽多,因為我不想編沈默的辭典。

一種文化必有一些獨有的信息,沈默也是有的。戈爾巴喬夫說過這樣的話:有一件事是公開的秘密,假如你想給自己蓋個小房子,就得給主管官員些賄賂,再到國家的工地上偷點建築材料。這樣的事幹得說不得,屬於沈默;再加上講這些話時,戈氏是蘇共總書記,所以當然語驚四座。還有一點要補充的,那就是:屬於沈默的事用話講了出來,總是這麽怪怪的。

沈默也可以傳播。在某些年代裏,所有的人都不說話了,沈默就像野火一樣四下漫延著。把這叫作傳播,多少有點過甚其辭,但也不離大譜。在沈默的年代裏,人們也在傳播小道消息,這件事破壞了沈默的完整性。好在這種話語我們只在一些特定的場合說,比方說,公共廁所。最起碼在追查謠言時,我們是這樣交待的:這話我是在廁所裏聽說的!這樣小道消息就成了包含著排便艱巨的囈語,不值得認真對待。另外,公廁雖然也是公共場合,但我有種強烈的欲望,要把它排除在外,因為它太臟了。我屬於沈默的大多數。從我懂事的年齡就常聽人們說:我們這一代,生於一個神聖的時代,多麽幸福,而且肩負著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聖使命等等;在甜蜜之余也有一點懷疑:這麽多美事怎麽都叫我趕上了。再說,含蓄是我們的家教。

在三年困難時期,有一天開飯時,每人碗裏有一小片臘肉。我弟弟見了以後,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沖上陽臺,朝全世界放聲高呼:我們家吃大魚大肉了!結果是被我爸爸拖回來臭揍了一頓。經過這樣的教育,我一直比較深沈。所以聽到別人說:我們多麽幸福、多麽神聖時,別人在受苦,我們沒有受等等,心裏老在想著:假如我們真遇上了這麽多美事,不把它說出來會不會更好。當然,這不是說,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聖職責。對於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這麽想的:與其大呼小叫說要去解放他們、讓人家苦等,倒不如一聲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們解放,給他們一個意外驚喜。

總而言之,我總是從實際的方面去考慮,而且考慮得很周到。智者千慮尚且難免一失,何況當年我只是個小孩子。我就沒想到這些奇妙的話語只是說給自己聽的,而且不準備當真去解放誰。總而言之,家教和天性謹慎,是我變得沈默的起因。

與沈默的大多數相反,任何年代都有人在公共場合喋喋不休。我覺得他們是少數人,可能有人會不同意。如福科先生所言,話語即權力。當我的同齡人開始說話時,給我一種極惡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寫了一本書,寫的是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書名為《血統》。可以想見,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給她的書寫個序。這件事使我想起來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見所聞。

文革開始時,我十四歲,正上初中一年級。有一天,忽然發生了驚人的變化,班上的一部份同學忽然變成了紅五類,另一部份則成了黑五類。我自己的情況特殊,還說不清是哪一類。當然,這紅和黑的說法並不是我們發明出來,這個變化也不是由我們發起的。照我看來,紅的同學忽然得到了很大的好處,這是值得祝賀的。黑的同學忽然遇上了很大的不幸,也值得同情。我不等對他們一一表示祝賀和同情,一些紅的同學就把腦袋刮光,束上了大皮帶,站在校門口,問每一個想進來的人:你什麽出身?他們對同班同學問得格外仔細,一聽到他們報出不好的出身,就從牙縫裏迸出三個字:“狗崽子!”當然,我能理解他們突然變成了紅五類的狂喜,但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學在大庭廣眾下變成狗崽子,未免也太過份。這使我以為,使用話語權是人前顯貴,而且總都是為了好的目的。現在看來,我當年以為的未必對,但也未必全錯。

話語有一個神聖的使命,就是想要證明說話者本身與眾不同,是蕓蕓眾生中的嬌嬌者。現在常聽說的一種說法是:中國人擁有世界上最傑出的文化,在全世界一切人中最聰明。對此我不想唱任何一種反調,我也不想當人民公敵。我還持十幾歲時的態度:假設這些都是實情,我們不妨把這些保藏在內心處不說,“悶茲蜜”。這些話講出來是不好的,正如在文革時,你可以因自己是紅五類而沾沾自喜,但不要到人前去顯貴,更不要說別人是狗崽子。根除了此類話語,我們這裏的話就會少很多,但也未嘗不是好事。

現在我要說的是另一個題目:我上小學六年級時,暑期布置的讀書作業是《南方來信》。那是一本記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國鬥爭的讀物,其中充滿了處決、拷打和虐殺。看完以後,心裏充滿了怪怪的想法。那時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點要變成個性變態了。總而言之,假如對我的那種教育完全成功,換言之,假如那些園丁、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對我的期望得以實現,我就想像不出現在我怎能不嗜殺成性、怎能不殘忍,或者說,在我身上,怎麽還會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書本上學習,還會在沈默中學習。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

現在我就在發掘沈默,但不是作為一個社會科學工作者來發掘。這篇東西大體屬於文學的範疇,所謂文學就是:先把文章寫到好看,別的就管他媽的。現在我來說明自己為什麽人性尚存。文化革命剛開始時,我住在一所大學裏。有一天,我從校外回來,遇上一大夥人,正在向校門口行進。走在前面的是一夥大學生,彼此爭論不休,而且嗓門很大;當然是在用時髦話語爭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導,還經常提到“十六條”。所謂十六條,是中央頒布的展開文化革命的十六條規定,其中有一條叫作“要文鬥、不要武鬥”,制定出來就是供大家違反之用。在那些爭論的人之中,有一個人居於中心地位。但他雙唇緊閉,一聲不吭,唇邊似有血跡。在場的大學生有一半在追問他,要他開口說話,另一半則在維護他,不讓他說話。

文化革命裏到處都有兩派之爭,這是個具體的例子。至於隊伍的後半部分,是一幫像我這麽大的男孩子,一個個也是雙唇緊閉,一聲不吭,但唇邊沒有血跡,陰魂不散地跟在後面。有幾個大學生想把他們攔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攔住,他們就從側面繞過去,但保持著一聲不吭的態度。這件事相當古怪,因為我們院裏的孩子相當的厲害,不但敢吵敢罵,而且動起手來,大學生還未必是個兒,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實。我立刻投身其中,問他們出了什麽事,怪的是這些孩子都不理我,繼續雙唇緊閉,兩眼發直,顯出一種堅忍的態度,繼續向前行進──這情形好像他們發了一種集體性的癔癥。

有關癔癥,我們知道,有一種一聲不吭,只顧揚塵舞蹈;另一種喋喋不休,就不大揚塵舞蹈。不管哪一種,心裏想的和表現出來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隊時,村裏有幾個婦女有癔癥,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說法,她其實是個死去多年的狐貍,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說成立,這位丈夫就是個獸奸犯)吵吵鬧鬧,以狐貍的名義要求吃肉。但肉割來以後,她要求把肉煮熟,並以大蒜佐餐。很顯然,這不合乎狐貍的飲食習慣。所以,實際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於文化革命,有幾分像場集體性的癔癥,大家鬧的和心裏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說的那些大學裏的男孩子其實沒有犯癔癥。後來,我揪住了一個和我很熟的孩子,問出了這件事的始末:原來,在大學生宿舍的盥洗室裏,有兩個學生在洗臉時相遇,為各自不同的觀點爭辯起來。爭著爭著,就打了起來。其中一位受了傷,已被送到醫院。另一位沒受傷,理所當然地成了打人兇手,就是走在隊伍前列的那一位。這一大夥人在理論上是前往某個機構(叫作校革委還是籌委會,我已經不記得了)講理,實際上是在校園裏做無目標的布朗運動。

這個故事還有另一個線索:被打傷的學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是左耳還是右耳已經記不得,但我肯定是兩者之一)的一部份不見了,在現場也沒有找到。根據一種安加莎·克裏斯蒂式的推理,這塊耳朵不會在別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學生嘴裏,假如他還沒把它吃下去的話;因為此君不但脾氣暴燥,急了的時候還會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於交待這件事的要點,忽略了一些細節,比方說,受傷的學生曾經慘叫了一聲,別人就聞聲而來,使打人者沒有機會把耳朵吐出來藏起來,等等。總之,此君現在只有兩個選擇,或是在大庭廣眾之中把耳朵吐出來,證明自己的品行惡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聽到這些話,馬上就加入了尾隨的行列,雙唇緊閉,牙關緊咬,並且感覺到自己嘴裏仿佛含了一塊鹹鹹的東西。

現在我必須承認,我沒有看到那件事的結局;因為天晚了,回家太晚會有麻煩。但我的確關心著這件事的進展,幾乎失眠。這件事的結局是別人告訴我的:最後,那個咬人的學生把耳朵吐了出來,並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會怎麽看,反正當時我覺得如釋重負:不管怎麽說,人性尚且存在。同類不會相食,也不會把別人的一部份吞下去。當然,這件事可能會說明一些別的東西:比方說,咬掉的耳朵塊太大,咬人的學生嗓子眼太細,但這些可能性我都不願意考慮。我說到這件事,是想說明我自己曾在沈默中學到了一點東西,而這些東西是好的。這是我選擇沈默的主要原因之一:從話語中,你很少能學到人性,從沈默中卻能。假如還想學得更多,那就要繼續一聲不吭。

有一件事大多數人都知道:我們可以在沈默和話語兩種文化中選擇。我個人經歷過很多選擇的機會,比方說,插隊的時候,有些插友就選擇了說點什麽,到“積代會”上去“講用”,然後就會有些好處。有些話年輕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簡單地解釋道:積代會是“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代表大會”,講用是指講自己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體會。參加了積代會,就是積極分子。而積極分子是個好意思。

另一種機會是當學生時,假如在會上積極發言,再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就可能當學生幹部,學生幹部又是個好意思。這些機會我都自願地放棄了。選擇了說話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願放棄的,他們會認為,我不會說話或者不夠檔次,不配說話。因為話語即權力,權力又是個好意思,所以的確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進話語的圈子,甚至在爭奪“話語權”。我說我是自願放棄的,有人會不信──好在還有不少人會相信。主要的原因是進了那個圈子就要說那種話,甚至要以那種話來思索,我覺得不夠有意思。據我所知,那個圈子裏常常犯著貧乏癥。

二十多年前,我在雲南當知青。除了穿著比較乾凈、皮膚比較白晰之外,當地人怎麽看待我們,是個很費猜的問題。我覺得,他們以為我們都是臺面上的人,必須用臺面上的語言和我們交談──最起碼在我們剛去時,他們是這樣想的。這當然是一個誤會,但並不討厭。還有個討厭的誤會是:他們以為我們很有錢,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們要高價,以致我們買點東西,總要比當地人多花一兩倍的錢。

後來我們就用一種獨特的方法買東西:不還價,甩下一疊毛票讓你慢慢數,同時把貨物抱走。等你數清了毛票,連人帶貨都找不到了。起初我們給的是公道價,後來有人就越給越少,甚至在毛票裏雜有些分票。假如我說自己潔身自好,沒幹過這種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決定不爭辯。終於有一天,有個學生在這樣買東西時被老鄉扯住了;但這個人決不是我。那位老鄉決定要說該同學一頓,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說出:哇!不行啦!思想啦!鬥私批修啦!後來我們回家去,為該老鄉的話語笑得打滾。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鄉就會說:哇!不行啦!五講啦!四美啦!三熱愛啦!同樣也會使我們笑得要死。從當時的情形和該老鄉的情緒來看,他想說的只是一句很簡單的話,那一句話的頭一個字發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

我舉這個例子,絕不是討了便宜又要賣乖,只是想說明一下話語的貧乏。用它來說話都相當困難,更不要說用它來思想了。話語圈子裏的朋友會說,我舉了一個很惡劣的例子----我記住這種事,只是為了醜化生活;但我自己覺得不是的。還有一些人會說,我們這些熟練掌握了話語的人在嘲笑貧下中農,這是個卑劣的行為。說實在的,那些話我雖耳熟,但讓我把它當眾講出口來,那情形不見得比該老鄉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樸實無華,說起話來,不要這樣繞嘴,這樣古怪,這樣讓人害怕。這也是我保持沈默的原因之一。

中國人有句古話:敬惜字紙。這話有古今兩種通俗變體:古代人們說,用印了字的紙擦屁股要瞎眼睛;現代有種近似科學的說法:用有油墨的紙擦屁股會生痔瘡。其實,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紙,而是字。文字神聖。我沒聽到外國有類似的說法,他們那裏神聖的東西都與上帝有關。人間的事物要想神聖,必須經過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間代理機構的認可。聽說,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來祝聖。相比之下,中國人就不需要這個手續。只要讀點書,識點字,就可以寫文章。寫來寫去,自祝自聖。這件事有好處,也有不好處。好處是達到神聖的手續甚為簡便,壞處是寫什麽都要帶點“聖”氣,就喪失了平常心。我現在在寫字,寫什麽才能不褻瀆我神聖的筆,真是個艱巨的問題。古代和近代有兩種方法可以壯我的膽。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從夫子曰開始。近代的方法是從“毛主席教導我們說”開始。這兩種方法我都不擬采用。其結果必然是: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樣,沒有絲毫的神聖性。我們所知道、並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級:一種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說也不可寫。

另一種可說不可寫,我寫小說,有時就寫出些漢語拼音來。最後一種是可以寫出來的。當然,說得出的必做得出,寫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說得出;此理甚明。人們對最後這類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這方面我有一個例子:我在雲南插隊時,有一陣是記工員。隊裏的人感覺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給我寫張假條。有一天,隊裏有個小夥子感覺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種方式通知我,到我屋裏來,指指屁股,再苦苦臉,我就會明白。用第二種方法也甚簡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種方式。我收到那張條子,看到上面寫著“龜頭疼”,就照記下來。後來這件事就傳揚開來,隊裏的人還說,他得了楊梅大瘡,否則不會疼在那個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還威脅說要殺掉我。經過核實原始憑據,發現他想按書面語言,寫成臀部疼,不幸寫成了“電布疼”,除此之外,還寫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認做龜頭疼,別無他法。其實呢,假如他寫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寫出的;此人既不是龜頭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瘡;不過這一點已經無關緊要了。要緊的是人們對於書面話語的崇敬之情。假如這種話語不僅是寫了出來,而且還印了出來,那它簡直就是神聖的了。但不管怎麽說罷,我希望人們在說話和寫文章時,要有點平常心。屁股疼就說屁股疼,不要寫電布疼。至於我自己,絲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種話語是神聖的。缺少了這種虔誠,也就不配來說話。我所說的一切全都過去了。似乎沒有必要保持沈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經是個沈默的人,這就是說,我不喜歡在各種會議上發言,也不喜歡寫稿子。這一點最近已經發生了改變,參加會議時也會發言,有時也寫點稿。對這種改變我有種強烈的感受,有如喪失了童貞。這就意味著我違背了多年以來的積習,不再屬於沈默的大多數了。

我還不致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點輕微的失落感,我們的話語圈從五十年代起,就沒說過正常的話:既鼓吹過畝產三十萬噸鋼,也炸過精神原子彈。說得不好聽,它是座聲名狼籍的瘋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兩種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瘋掉了,兩者必居其一。我當然想要弄個明白,但我無法驗證自己瘋沒瘋。在這方面有個例子:當年裏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齡競選總統,有人問他:假如你當總統以後老糊塗了怎麽辦?裏根先生答道:沒有問題。假如我老糊塗了,一定交權給副總統。然後人家又問:你老糊塗了以後,怎能知道自己老糊塗了?他就無言以對。這個例子對我也適用:假如我瘋掉了,一定以為自己沒有瘋。我覺得話語圈子比我容易驗證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說法,沈默的大多數比較謙虛、比較樸直、不那麽假正經,而且有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過來,說那少數說話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對的。不過他們的確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幾年前,我參加了一些社會學研究,因此接觸了一些“弱勢群體”,其中最特別的就是同性戀者。做過了這些研究之後,我忽然猛省到:所謂弱勢群體,就是有些話沒有說出來的人。就是因為這些話沒有說出來,所以很多人以為他們不存在或者很遙遠。在中國,人們以為同性戀者不存在。在外國,人們知道同性戀者存在,但不知他們是誰。有兩位人類學家給同性戀者寫了一本書,題目就叫做《Wordisout》。然後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屬於古往今來最大的一個弱勢群體,就是沈默的大多數。這些人保持沈默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些人沒能力、或者沒有機會說話;還有人有些隱情不便說話;還有一些人,因為種種原因,對於話語的世界有某種厭惡之情。我就屬於這最後一種。

對我來說,這是青少年時代養成的習慣,是一種難改的積習。小時候我貧嘴聊舌,到了一定的歲數之後就開始沈默寡言。當然,這不意味著我不會說話──在私下裏我說的話比任何人都不少──這只意味著我放棄了權力。不說話的人不僅沒有權力,而且會被人看做不存在,因為人們不會知道你。

我曾經是個沈默的人,這就是說,我不喜歡在各種會議上發言,也不喜歡寫稿子。這一點最近已經發生了改變,參加會議時也會發言,有時也寫點稿。對這種改變我有種強烈的感受,有如喪失了童貞。這就意味著我違背了多年以來的積習,不再屬於沈默的大多數了。我還不至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點輕微的失落感。現在我負有雙重任務,要向保持沈默的人說明,現在我為什麽要進入話語的圈子;又要向在話語圈子裏的人說明,我當初為什麽要保持沈默,而且很可能在兩面都不落好。照我看來,頭一個問題比較容易回答。我發現在沈默的人中間,有些話永遠說不出來。照我看,這件事是很不對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說些話。當然,話語的圈子裏自然有它的邏輯,和我這種邏輯有些距離。雖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還要說一句,話語圈子裏的人有作家、社會科學工作者,還有些別的人。出於對最後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說他們是誰了──其實他們是這個圈子的主宰。我曾經是個社會科學工作者,那時我想,社會科學的任務之一,就是發掘沈默。就我所知,持我這種立場的人不會有好下場。不過,我還是想做這件事。

第二個問題是:我當初為什麽要保持沈默。這個問題難回答,是因為它涉及到一系列復雜的感覺。一個人決定了不說話,他的理由在話語圈子裏就是說不清的。但是,我當初面對的話語圈和現在的話語圈已經不是一個了──雖然它們有一脈相承之處。

在今天的話語圈裏,也許我能說明當初保持沈默的理由。而在今後的話語圈裏,人們又能說明今天保持沈默的理由。沈默的說明總是要滯後於沈默。倘若你問,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沈默,就是明知故問──不管怎麽說,我還是決定了要說說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說。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學,遇上一位老一輩的華人教授。聊天的時候他問:你們把太太叫作“愛人”──那麽,把lover叫做什麽?我呆了一下說道:叫作“第三者”罷。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陣,使我感覺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兒、拉邊套的、亂搞男女關系的家夥、破鞋或者野漢子,越想越歪。人家問的是我們所愛的人應該稱作什麽,我竟答不上來。倘若說大陸上全體中國人就只愛老婆或老公,別人一概不愛,那又透著虛偽。最後我只能承認:這個稱呼在話語裏是沒有的,我們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們還愛過別人。以我自己為例,我老婆還沒有和我結婚時,我就開始愛她。此時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據話語的邏輯,我該從領到了結婚證那一刻開始愛她,既不能遲,也不能早。不過我很懷疑誰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這麽老到。由此可以得到兩個推論:其一,完全按照話語的邏輯來生存,實在是困難得很。其二:創造話語的人是一批假正經。沿著第一個推理前進,會遇上一堆老話。越是困難,越是要上;存天理滅人欲嘛──那些陳糠爛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罷。讓我們沿著第二條道路前進:“愛人”這個字眼讓我們想到什麽?做愛。這是個外來語,從makelove硬譯而來。本土的詞兒最常用有兩個,一個太粗,根本不能寫。另外一個叫作“敦倫”。這個詞兒實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說,他總是以敦厚人倫的虔敬心情來幹這件事,我倒想要認識他,因為他將是我所認識的最不要臉的假正經。為了捍衛這種神聖性,做愛才被叫作“敦倫”。

現在可以說說我當初保持沈默的原因。時至今日,哪怕你借我個膽子,我也不敢說自己厭惡神聖。我只敢說我厭惡自己說自己神聖,而且這也是實情。

在一個科幻故事裏,有個科學家造了一個機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樣,甚至和人一樣的聰明,但還不像人。因為缺少自豪感,或者說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這位科學家就給該機器人裝上了一條男根。我很懷疑科學家的想法是正確的。照我看來,他只消給機器人裝上一個程序,讓他到處去對別人說:我們機器人是世界上最優越的物種,就和人是一樣的了。

但是要把這種經歷作為教學方法來推廣是不合適的。特別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來教給大家人性的道理,因為要是咬人耳的話,被咬的人很疼,咬豬耳的話,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學和社會科學。我也要擠入那個話語圈,雖然這個時而激昂、時而消沈,時而狂吠不止、時而一聲不吭的圈子,在過去幾十年裏從來就沒教給人一點好的東西,但我還要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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