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夫:二月夏日的陽光——初見悉尼

  匆匆又匆匆,時光如高速公路的汽車飛馳而去。恍惚間,到澳洲已經兩個月了。離開上海時猶是寒風襲人的隆冬,而澳洲已經進入夏季。

  如今二月,正當盛夏時光的悉尼,一切都顯得那麽迷人:浩瀚的大海,碧綠的波濤,金黃的沙灘,高聳的樓宇,清涼的海風輕撫綠樹繁花掩映著的建築式樣精美的花園洋房,環境幽美潔靜,令人為之陶醉。
  悉尼是澳洲最大的海濱城市。這裏具有地中海式的氣候,卻沒有地中海地區的低溫。悉尼冬季最冷月份的均溫為11.8攝氏度。夏季最熱月份的均溫為22攝氏度。這樣宜人的氣候條件使人們的活動變得甚為閑適,而四周遼闊的藍色海洋又為人們提供許許多多天然遊泳場。
  悉尼的海岸蜿蜒曲折,宛如碩大的樹葉落在地面,港灣錯落有致,海灘縱橫有趣。澳大利亞人瘋狂地熱愛著海灘。他們的一位社會評論家說:“海灘是澳大利亞生活特色—即赤裸裸的享樂主義—的中心焦點。”僅悉尼一地,即有40多個海濱浴場,其中最著名的BONDI BEACH(邦迪海灘),就可容納10萬人進行日光浴、海水浴、遊泳沖浪和沙灘排球等其它體育活動。
  在漫長的夏季,悉尼的海濱總是人群眾多,熱鬧非凡。筆者應友人之邀,在一個周末,舉家驅車到BOTANY BAY(植物灣)度假。據說此地是英國探險家柯克船長於1770年4月29日首次發現澳洲時的登陸之地。當時他看見海岸上樹木茂盛,花草遍地,便起名為“植物灣”,此名一直沿用至今。1970年4月29日澳大利亞舉行柯克登陸200周年紀念,英國女皇夫婦親自來悉尼參加慶典,並主持柯克大學的開學典禮。
  我們來到植物灣時已是下午,陽光燦爛,海水碧藍,陣陣細浪輕舔著金色的沙灘,發出極其溫柔的聲響。一群群潔白的海鷗追逐著彩色帆板,飛翔於波濤之間。
  海水中遊泳者各顯其能,沙灘上躺著沐陽光浴的人群,宛如一簇簇鮮艷的花朵,綻開在金色錦鍛上。而在海岸的綠草地裏也躺著許多澳洲的中年男女。我仔細看了看,如同我們一樣躺在榕樹濃蔭下的澳洲人,大多是年老的男人和婦女,其間,也有幾個熟睡的孩子,小臉上洋溢著甜甜地笑意。
  女兒告訴我說,澳洲人喜歡陽光是出名的。他們每年在海灘上、公園草地沐日光浴的青年人占其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她的導師愛德華和夫人芭芭拉平時的消閑,就是駕著自己的小帆船,在海上馳騁,淩波馭浪,十分瀟灑。
  有一次愛德華邀約課題組的幾個研究生一起去玩,由於船太小,必須分批乘船出海。大家你推我搶,熙熙攘攘,又是駕船,又是野餐,在海邊度過了一個有趣的假日。中國學者黃源深教授和陳弘在《澳大利亞文化簡論》專著中說:“對居住在沿海城市的澳大利亞人來說,沒有比海洋、海灘、自然公園以及露天運動場更美好列誘人的了,良好的沿海環境成為造就澳大利亞獨特的以享樂為主要目的的大眾文化的一大重要因素。”
  澳大利亞人喜愛海灘、陽光、草木大概也是一種對回歸自然,過悠閑生活的崇拜。他們深深懂得“享受悠閑生活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得多,而且享受閑暇的生活所費不多。”(梭羅)我們在悉尼的鄰居是一個名叫布列琪(BRIDGET)的澳大利亞姑娘,今年18歲,正在商業學校讀書。她極其熱愛日光浴,一有閑暇,便拿一條浴巾往地上一鋪,身穿比基尼泳裝,戴一副太陽眼鏡,往後院一躺,任夏日陽光在她身上撫摸親吻。她覺得這是一種崇高的享受。看著她古銅色的皮膚,確實給人一種健康女性之美。她曾笑著問我女兒說:“你們東方人不太喜歡陽光?為什麽?”
  我想中國人也是喜歡陽光的。在我的記憶中,背靠墻壁,坐在小竹椅上曬太陽曾是農村老人取暖的一種方式,不過那是在冬天。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夏日可畏,冬日可愛”的讖言。豐子愷先生寫冬天曬太陽的體驗時說:“太陽光籠罩了我的上半身,使我暖烘烘地快適,這一切生命之母的太陽似乎正在把一種祛病延年,起死回生的乳汁,通過它的光線而流註到我的體中來。”
  而在夏天,那赤焰焰的灼熱使人湧流一身汗水,不像在這南半球的悉尼,雖是夏日的陽光,依然是人們所熱愛的。可見隨著環境與感受的不同,事物也就隨之差異。澳洲人喜歡陽光浴,使政府有關部門不得不提醒公眾:“不可僅僅依賴於防曬霜來防患皮膚癌。澳洲衛生福利研究所的數據顯示,1992年皮膚癌黑色素瘤已奪走871名澳大利亞人的生命,因為防曬霜只能阻擋97%的紫外線B光,而對紫外線A光只能阻擋70%。另我,澳洲兩座大學的科學家也研究報告說長期在陽光下暴曬,眼睛可能會被灼傷,並會發生白內障和紅眼病。盡管如此,澳洲人並未退縮,仍然執著地愛戀著陽光與海灘。”
  另外我認為,澳洲人對於夏天有一種偏愛。
  這不僅僅因為夏季有諸多的假日,例如聖誕節、新年、國慶節等,甚至情人節也在這個寄節。而且夏天的陽光與啤酒也使澳洲人特別興奮激動。
  澳大利亞著名社會學家格雷戈·麥戈雷格在《澳大利亞面面觀》一書中曾說:“澳大利亞人對生活就如同對待一次野餐那樣,有著一種過分強烈甚至盲目的樂觀主義。”“他們最終把享樂置於一切之上。對他們來說,重要的生活之樂趣—陽光、啤酒、性。而非生活的責任。存在並不是為了有所成就,而是為了享受。”
  也許對享樂與享受一詞與我們的理解不同。我那在新南威爾大學代工系做博士研究生的女兒告訴我,你如將麥戈雷格的話跟他們說,那將被認為是對他們的贊賞。她說澳洲同學見面時常常會說:“Have a fun”。(意為找樂子,尋樂趣)這種對舒適的追求已成為一種生理習慣,一種風氣,一種本身值得追求的理想。世界上使人舒適的事越多,人們也就越覺得可貴。
  那天從植物灣休憩歸來,夜裏我就做了一個曬太陽的夢。我躺在海灘細沙上,頭枕著沙堆,而朝太陽,貪婪地用整個身心吮吸著,吮吸著南半球二月的陽光。
  
  1994.2.17.悉尼
  (原載天津《城市人》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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