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省:大馬藝術史 ‧ 神話與真相

最近,很高興獨立策展人比利安娜(Biljana Ciric)從上海飛來巴生。她通過藝術家葉紹斌安排錄影訪談,研究東南亞當代藝術。曾擔任上海多倫現代美術館策展部主任與2006年新加坡雙年展的網絡 策展人,她流利的華語方便我們溝通。

比利安娜和其他國家研究學者一樣,關心重點是我那一批70年代作品的原貌與發生在我周邊的迷霧與“神話"。

1969年513後至1974年是馬來西亞藝術進展關鍵期,也是官場撰述常躲閃的含糊地帶。

與新經濟政策同步,1971年有人“製造"國家文化議會(National Cultural Congress 1971)為馬來主權論的藝術活動推波助瀾,同時壓縮其他藝術家的發揮空間。

可惜國家畫廊1972年11月的“馬來西亞風景"展及1973年的“人類與其世界"展的結果無法滿足提出國家文化議程那群人的意願。隨後詭秘莫測的1974,年僅26歲的我也不被允許參與國家畫廊的第一屆的“當代青年"展。

國家畫廊是公共資產,應不分種族為人民提供創意文化上的集體回憶,但在馬哈迪時代變本加厲成為政治人物的舞台,公器私用破壞了多元藝術生態。

1983年國家語文出版局出版的“馬來西亞現代藝術家"(Modern artists of Malaysia)把我70年代那些中流砥柱的作品全部打入地獄。

比利安娜也提起我上訴國營巨霸企業KLCC和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事件。此案在馬來西亞史前無例。為了公義,藝術創作者的尊嚴和揭發撲朔迷離作業,我在法庭孤軍作戰10年。《亞洲週刊》特派員林友順在2012年9月獨家報導我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勝訴的新聞。

與貪污腐敗的政治相輔相成,華社裡也有一些“協會"是傳統人治的組織,很多情況是被三幾位業餘畫家包辦作“會長"打造身段建聲望去嚇唬外國人和外行人;像政治人物一樣,利用“協會"假公濟私,在各種不同的場合自導自演。

這些“協會"組織往往在必須維護藝術工作者的權益時跑得無影無蹤。之間也有專靠旁門左道與官場劇本互通順便排擠那些獨立專職藝術創作者。

遺憾的是90年代華社裡也有人挑釁設法去埋沒我80年代兩項在巴生破天荒裝置藝術活動的歷史。當我與官場論爭時,這些藝術小偷也與官僚互動發放篡改的故事去蒙蔽華社。

例如2002年馬來西亞國家畫廊出版的“馬來西亞國家畫廊傑出作品"(Masterpieces of the National Art Gallery Malaysia)一書第186頁裡錯誤百出。正確的資訊可在我網站http://www.leekianseng.com獲得。

1970年代是一個驚濤駭浪的時代,到處明鎗暗箭,也捏造了許多“神化"故事。過去30年裡,我曾以信件投訴國家畫廊的偏差和錯處至少5次,但至今國家畫廊仍舊無動於衷。

國家畫廊至今選擇擱置爭議,讓馬來西亞的“藝術史"繼續含糊?

(轉載自 2013-01-18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李健省‧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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