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犁散文集》第一個借給我《紅樓夢》的人

我第一次讀《紅樓夢》,是十歲左右還在村裏上小學的時候。我先在西頭劉家,借到一部《封神演義》,讀完了,又到東頭劉家借了這部書。東西頭劉家都是以屠宰為業,是一姓一家。劉姓在我們村裏是僅次於我們姓的大戶,其實也不過七、八家,因為這是一個很小的村莊。 

從我能記憶起,我們村裏有書的人家,幾乎沒有。劉家能有一些書,是因為他們所經營的近似一種商業。農民讀書的很少,更不願花錢去買這些“閑書”。那時,我只能在廟會上看到書,書攤小販支架上幾塊木板,擺上一些石印的,花紙或花布套的,字體非常細小,紙張非常粗黑的《三字經》、《玉匣記》,唱本、小說。這些書可以說是最普及的廉價本子,但要買一部小說,恐怕也要花費一、兩天的食用之需。因此,我的家境雖然富裕一些,也不能隨便購買。我那時上學念的課本,有的還是母親求人抄寫的。

 

東頭劉家有兄弟四人,三個在少年時期就被生活所迫,下了關東。其中老二一直沒有回過家,生死存亡不知。老三回過一次家,還是不能生活,只在家過了一個年,就又走了,聽說他在關東,從事的是一種非常危險的勾當。 

家裏只留下老大,他娶了一房童養媳婦,算是成了家。他的女人,個兒不高,但長得頗為端正俊俏,又喜歡說笑,人緣很好,家裏長年設著一個小牌局,抽些油頭,補助家用。男的還是從事屠宰,但已經買不起大牲口,只能剝個山羊什麽的。

 

老四在將近中年時,從關東回來了,但什麽也沒有帶回來。這人長得高高的個子,穿著黑布長衫,走起路來,“蛇搖擔晃”。他這種走路的姿勢,常常引起家長們對孩子的告誡,說這種走法沒有根柢,所以他會吃不上飯。 

他叫四喜,論鄉親輩,我叫他四喜叔。我對他的印象很好。他從東頭到西頭,揚長地走在大街上,說句笑話兒,惹得他那些嫂子輩的人,罵他“賊兔子”,他就越發高興起來。 

他對孩子們尤其和氣。有時,坐在他家那曠蕩的院子裏,拉著板胡,唱一段清揚悅耳的梆子,我們聽起來很是入迷。他知道我好看書,就把他的一部《金玉緣》借給了我。

 

哥哥嫂子,當然對他並不歡迎,在家裏,他已經無事可為,每逢集市,他就挾上他那把鋒利明亮的切肉刀,去幫人家賣肉。他站在肉車子旁邊,那把刀,在他手中熟練而敏捷地搖動著,那煮熟的牛肉、馬肉或是驢肉,切出來是那樣薄,就像木匠手下的刨花一樣,飛起來並且有規律地落在那圓形的厚而又大的肉案邊緣,這樣,他在給顧客裝進燒餅的時候,既出色又非常方便。他是遠近知名的“飛刀劉四”。現在是英雄落魄,暫時又有用武之地。在他從事這種工作的時候,你可以看到,他高大的身材,在一層層顧客的包圍下,顧盼神飛,談笑自若。可以想到,如果一個人,能永遠在這樣一種狀態中存在,豈不是很有意義,也很光榮? 

等到集市散了,天也漸漸晚了,主人請他到飯鋪吃一頓飽飯,還喝了一些酒。他就又挾著他那把刀回家去。集市離我們村只有三里路。在路上,他有些醉了,走起來,搖晃得更厲害了。

 

對面來了一輛自行車。他忽然對著人家喊: 

“下來!” 

“下來幹什麽?”騎自行車的人,認得他。

 

“把車子給我!”

 “給你幹什麽?” 

“不給,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揚。

 

騎車子的人回頭就走,繞了一個圈子,到集市上的派出所報了案。 

他若無其事地回到家裏,也許把路上的事忘記了。當晚睡得很香甜。第二天早晨,就被捉到縣城裏去。 

那時正是冬季,農村很動亂,每天夜裏,綁票的槍聲,就像大年五更的鞭炮。專員正責成縣長加強治安,縣長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他槍斃,作為成績向上級報告了。他家裏的人沒有去營救,也不去收屍。一個人就這樣完結了。

 

他那部《金玉緣》,當然也就沒有了下落。看起來,是生活決定著他的命運,而不是書。而在我的童年時代,是和小小的書本同時,痛苦地看到了嚴酷的生活本身。

 

1978年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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