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榮·郁達夫與陳馬六甲的越境之旅(23)

張錦忠·海外存異己︰馬華文學朝向「新興華文文學」理論的建立

台灣作為南島語族源頭的理論,近年來在考古學界頗為盛行。不過,近日美國休士頓大學人類基因研究中心的基因研究學者卻提出不同的說法,推翻了這個「台灣原鄉論」。他們指出印度尼西亞才是南島語族移民擴散的中心,其遷移路線有二,一支北上前往台灣,另一支南移波里尼西亞。其實,在這對立設論出現之前,人類學家早已指出,中國華南一帶乃南島語族發源地,其遷移路線也有二,一支往東南移居台灣,另一支南下東南亞,遠至澳洲。這個最新的「印尼原鄉論」,只不過是眾多說法中的一種,尚有待考古出土實據的驗證。

引述這則報導,乃對黃錦樹拋出的玉投以磚的意思──這也是人類學觀點。99不過,主要還是這則報導讓我想起散居各地的華裔族群及其文學表現樣式。這些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華社中以華文寫作的人數或多或少,形成大小不一的華文文學複系統,跟公民權或居留權隸屬國的國語文學系統關係也有別。今日中國的文學史建構者,雖不再把外國華人當僑胞,卻仍以中央自居,從中原觀點出發,視這些域外華文文學作品為「海外華文文學」或「世界華文文學」。台灣的情形也差不多。固然中華民國籍作家旅居國外而繼續寫作者大有人在,更多在東西洋國土舞文弄筆的華裔作家不是土生土長,就是落籍斯土,其人文化屬性或屬於中華一脈(口操各種華語與方言、讀寫華文、吃中華料理、信奉道教或佛教、受儒家道德倫理思想規範等),100公民身份則隸屬各國,故其文藝作品一概冠之以「華僑文學」或「僑民文學」,並不盡周延。要不然就是跟中國一樣,稱之為「海外華文文學」或「世界華文文學」;而所謂「世界華文文學」,並不包含台灣文學或中國文學。簡而言之,中國或台灣的華文文學論述,依然不脫中央/ 邊陲二分的意識型態,仍是一統天下──而非複系統──的文學史書寫政治。但是,中國文學或台灣文學的「基因型」(華文、成語、詞彙、古典、神話、文類等),「海外華文文學」自然具備;「海外華文文學」的表徵印記,並不(可能) 見於中國文學或台灣文學。中國文學或台灣文學中如果出現「海外華文文學」的若干特質,可能變成異國情調,志怪文學,或旅行文學。

可見「海外華文文學」其來有自。拋開「馬華文學獨特性」之類的東西不談,各地的華文文學書寫,套句翻譯研究的成語,其實是「形似而神不似」,無法以中央/邊陲或主流/支流區別之。「海外華文文學」或「世界華文文學」的概念,也不足以描述這些星散四海的華文文學複系統中國文學旅行或遷移海外境界,早已是(比較)文學史上不爭的事實。遠的不說,在東南亞,或翻譯或改寫的越南文、泰文、印尼文或馬來文的傳統古典或通俗說部,其數量之多,足可證明中國文學向來不乏外流的仲介(書刊出口、學堂教材、翻譯)。101但是華文文學在這些「僑社」的發生,卻複雜得多。中國人飄洋過海的型態,學者如王賡武、顏清湟、麥留芳、張奕善等人早有研究成果, 這裡毋須贅言。以星馬為例,華人社會的建立,乃至略具規模,實乃拜歐人殖民主義之賜。雖然在十九世紀初之前,早已不乏中國人流徙海外、建立「公司」、或遊走經商的例子,但是幾乎沒有人會將這些個例或小規模的聚落和華文文學聯想在一塊。在十九世紀建立的海峽殖民地華人社會,既有早已定居三洲府的華人及其後裔(已「三代成峇」的海峽華人),也有中國華南一帶來的新客(苦力、教書先生、商人、家眷),還有清政府派來的公務員,逃避清廷緝捕的異議份子或革命黨人,在報社成立後則有文人或文化人南來。

在二十世紀之前,這個域外華人社會的藝文活動,多限於吟詩唱和,書寫活動也多半是信札家書,華文報章以報導故鄉事為主,並有若干篇幅讓讀者茶餘飯後著文書懷。大體上,就新文學而言,這是屬於「前文學」時期。中華民國政府成立之後,中國政治進入多事之秋,內憂外患天災人禍不下於前朝,中國作家文人下南洋,或餬口、或避秦、或辦報、或教書、或宣傳抗日,這些人來來去去,有些人留下了詩詞文章,人返回祖國去了,有些人則是人與文都留了下來,成為「南洋文學」或「馬華文學」的一部份。新客與他們的後代中,也有人返回原鄉受教育、經商、革命、抗日,他們其實也是來來去去,有的是歸人,有的是過客。在這段殖民地時期,馬來亞與新加坡可說是「中國文學境外營運中心」。因此,客觀地說,在馬來亞脫離英國殖民統治之前,南洋華人身份不明,沒有馬華文學,只有海峽殖民地或各馬來邦聯的華文白話或文言文學書寫活動。這些(延異的)書寫活動,既是中國作家創作活動的延續,也是馬華文學的試寫或準備。說殖民地時期文學則可,說「馬華文學」和中國新文學同步發聲,其實是抬高馬華文學的身價。不過,這不表示說這個時期沒有土生華人作家的華文作品,沒有本土化運動,或缺乏(中國僑民作家或土生華人作家的)傑構。但傑構或經典的建構或鑑定,有賴於銓釋社群(批評家、文學史家、理論家等)的建立。馬華文壇向來只有論戰傳統,批評或學術典範的建立並不如理想。重寫文學史,重讀獨立前的華文文學書寫,爬梳出可讀性強的文學文本,彰顯其和社會文件之別,重新建構典律,正是後殖民時期馬華文壇銓釋社群該做的事,如果這個社群已經建立起來。


99 黃錦樹拋玉引磚的宏文〈反思「南洋論述」﹕華馬文學、複系統與人類學視域〉,見本期《中 外文學》專號。

100 我只能說「文化屬性屬於中華一脈」;事實上,「華人」,就是具華人血統的人種,這是套套 邏輯,也是常識。文化其實是生活習性的養成。跟血統並無必然關係,「華人」大可信基督教、吃 漢堡熱狗、只讀講英文;或信伊斯蘭教、吃馬來料理、穿沙籠戴宋閣、不(會)說華文,還是「華 人」,不是「卜米」(Bumi)。

101 詳 Salmon (ed.)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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