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瑪格麗特·杜拉隨筆(2)

酗酒

  最近幾年夏天我就一個人生活在諾弗勒,大量飲酒。到周末才有人來。一個星期,我就一個人住在一座大房子裏,在這樣的情況下,酗酒自有其涵義。飲酒使孤獨發出聲響,最後就讓人除了酗酒之外別無所好。飲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沒有想到自殺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著。狂飲之時,自戕也就防止了,因為有這樣一個意念,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起初,我是逢有節慶日才喝酒,開始是喝幾杯葡萄酒,後來喝威士忌。後來,在四十一歲的時候,我遇到一個人,他的確是愛酒的,他每天都喝,喝得適度。很快我就把他超過了。這樣,持續有十年之久。一直喝到肝硬化,吐血。我有十年停止不再喝酒。這是第一次。後來我又開始喝,過後我又停止不喝,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後來煙也不抽了,只是在又開始喝酒的時候煙又抽起來。因此第三次我中止喝酒。我從來沒有吸過鴉片,也沒有服用過大麻。我曾經每天“服用”阿司匹林制劑有十五年時間,麻醉品我從來沒有用過。開始我喝威士忌、蘋果燒酒,這類我叫做淡而無味的酒,還有啤酒,韋萊馬鞭草酒——據說對肝臟尤其有害。最後我開始喝葡萄酒,而且喝起來從不中斷。
  酒一經喝上,我就成了一個女酒鬼。我就像一個酒鬼那樣接連不斷地喝。我喝得把所有的人都拋在後面了。我開始在晚上喝,後來中午也喝,再後來早晨也喝,以後在夜裏也喝上了。每天夜裏喝一次,後來是每兩小時喝一次。我從來沒有用過別樣的麻醉品。我早就知道,如果我逞英雄逐步升級,那將是快速的。我總是和幾個男人一起喝。酒精一向是和性暴力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酒使它輝煌燦爛,因此它是不會溶解消散的。不過這是在精神上。那種快感的實現,酒可以取而代之,但不能代之而行。有性迷狂的人一般並不是酗酒者。酗酒者,即使是“屬於汙水溝的水平”,仍然還是知識分子。無產階級如今已經是一個比資產階級更有其知識的階級,也有酗酒的傾向,全世界都是如此。體力勞動無疑是男人所從事的工作,這種工作讓男人直接訴之於思考,所以也傾向於飲酒。請看看思想史便可以知道,酒精促使人說話。這就是那種所謂精神性之所在,甚至可以達到邏輯性精神錯亂的境地,這也是理性試圖去理解這個社會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不公正統治一切”、一直到迫使人發狂——理性一向是以同樣的失望而告終。一個酒鬼有時粗魯,但極少是猥褻的。他有時憤怒,殺人。當他喝得過量,他可能又返回生活惡性循環的開端。有人說到幸福,說那是不可能的,但他知道這個詞語意味著什麼。
  人們缺少一個上帝。人們在青年時期,一旦發現那是一個虛空,又對之毫無辦法,因為那本來就是子虛烏有。醉酒於是用來承受世界的虛空,行星的平衡,行星在空間不可移動的運行,對你來說,還有那痛苦掙紮所在地專有的那種默無聲息的冷漠。一個喝酒的男人就是行星際的人。他在行星際空間移動。他守候在那裏。酒不可能提供什麼慰藉,它不能充實個體心理空間,它只能頂替上帝的缺失。它不能安慰人。相反,酒能在人的瘋狂之中將人強化,酒能把他轉移到至上的境界,人在那裏就可以成為他的命運的主宰了。酒對於人的這種功能,最根本最重要的一點是創造幻象,在其中,任何人的存在,任何女人,任何詩,任何音樂,任何文學,任何繪畫,都不可能代替酒。酒在這裏取代了創造。酒對於信仰上帝和不信仰上帝的那一部分人,就是這樣起作用的。酒是貧瘠的。人在沈醉之夜說出來的話語白晝到來就隨同黑夜一起歸於無有。沈醉什麼也不創造,沈醉在話語中是行不通的,它使智力昏暗,使心智沈眠不醒。我在酣醉中說話。幻象是完整的:你說出的事,沒有人再去說它。酗酒並不創造任何可留存的東西。那是一陣清風。像話語一樣。我曾在醉酒中寫作,我有能力使沈醉采取尊重態度不要讓我感到酗酒之可怖。我從來不喝得爛醉如泥。我從來不快速狂飲。我不時地喝,不喝到昏醉,沈酣不醒。我從人世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但並不喝成酩酊大醉。
  一個女人喝酒,那就像一個動物、一個小孩喝酒一樣。酗酒因為是女人,因而引起公憤,成了醜聞:一個酗酒的女人,那是罕見的,也是嚴重的。無異是冒犯神聖。在我周圍,我就見識過這種公憤。為了表示有力量公開對抗,譬如說,夜裏只身一人去酒吧,我經常須在喝過酒之後才這樣做。
  對什麼人說,你喝得太多了,永遠是為時已晚,太遲了。“你喝得太多”。這樣說不論在什麼場合都是牽強的,令人不快的。誰是酒鬼,他本人根本不知道。在百分之百的場合下,人們聽到這樣的消息,都認為是一種冒犯,他說:“你對我說這個,那你是對我心懷不滿。”至於我,對我這樣說,可我早已病入膏育不可救藥了。在這裏,我們都處於根本不容許動一動的空間範圍之內。人們聽任許許多多人死去,已經達到這樣的地步。我相信服用麻醉品不存在這種引起公憤的事。毒品完全把服用毒品的個人從人類隔絕開來。毒品並沒有把一個人拋到外面去,丟棄在街上,也沒有促成一個無處棲身的流浪漢。酗酒,那倒是在街上,在收容所,還有其他許多酒鬼。服用毒品,為時很短,很快就死掉,患上失語癥,無聲無息,緊閉門窗,僵在那裏不動。不喝酒,就得不到任何慰藉。自從我不再喝酒,我對我曾經酗酒總是懷有體恤之情。我的確喝過好多好多。後來他們跑來幫助我,這時我就講我的故事,喝酒的事,我閉口不談。很簡單,簡單得簡直讓人無法置信,真正酗酒的人,無疑是最單純的人。處在這樣的境地,假裝痛苦那才是痛苦。流浪漢並不是不幸的,說這種話未免愚蠢,因為他們從早到晚十足24小時都在酩酊大醉之中。他們所過的生活,除開大街,便無處可活。1986年至1987年冬季,他們寧可面對死亡、嚴寒的危險,也不願去領取收容所過夜發放的一公升紅葡萄酒。人人都在研究他們為什麼不願進收容所,其原因也就在這裏。
  最難熬的並不是夜裏的幾個小時。如果患有頑固性失眠癥,那顯然最為危險。家裏不應存有一滴滴。有一類酗酒者僅僅是從喝一杯葡萄酒開始,我就屬於這一類。我可不知道醫生給我戴了一頂什麼帽子。
  那就好比一座發電廠在運轉中,一個酗酒者的人體,仿佛各個不同部分由人身全部連結起來組成整體。腦居於首位,這就是思想。首先是在思想上,其次是身體,他認為那就是幸福。因為有所得,於是,一點一點滲入吸收,於是,上路——是這個詞:上路了。一段時間過去,就會有所選擇:一直到無知無覺,主體正身喪失,或者停留在幸福初露端倪的狀態之下。每一天,都可以說是死去了,又可以說還活著沒有死。

第六區的樂趣

  全世界都在談論第六區①的那些賞心樂事,對此,我可沒有那個福分。
   
  ①即拉丁區。“塔布”、“兩個煙蒂”、“花神”、“利普”、“四季”均為巴黎第六區有名的咖啡館,也是作家、藝術家經常出入之地。
   
  “塔布”,我相信我大概去過一次,也許兩次,不,我不認為我竟去過兩次。我去“兩個煙蒂”、“花神”很少很少。自從我寫出《廣島》①出了名,那也就告一結束,對那個要命的露天座只有退避三舍。我常去“利普”,那是因為費爾南德斯②一家人。不過“四季”我是去的。
   
  ①指杜拉的電影劇本《廣島之戀》(1960)。
  ②爾南德斯:法國作家,以巴爾紮克研究著名。
   
  為什麼呢?因為驕傲。我個子非常之小,所以個頭大的女人去的地方我就避開不去。我的衣著每天都是老一套。我只有一件裙服,黑色的,戰時穿的那件,什麼地方都穿,都行得通。我常常像年輕人那樣為不合“潮流”而深感羞愧。總之,因為種種原因,我這一生都讓羞愧籠罩在下不得解脫。
  一生之中,去“塔布”或“兩個煙蒂”,一轉眼就變得為時已晚,去不成了。公眾聚會的場合,或者是跳舞,以我所有的時間看,我是說,作為女人,這一切,轉眼之間,就宣告結束了。

永隆

  先是在永隆①,以後才是河內。我曾經講到永隆,河內沒有。永隆,我曾經講過,是交趾支那偏僻地區的一個居民點。地處烏瓦洲平原,我想,這裏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多水之地。那時我才八至十歲,發生了一件事。有如驚雷,或者是像是宗教信仰。在我這一生,竟有這種事發生。我已經活到七十二歲,依然像是昨天發生的事:居民點的林蔭小路,在歇晌的時間,白人居住區,道旁開滿金鳳花的大街,闃無行人。河水也在沈睡。於是她乘著她那輛利穆新黑色汽車馳過。她的名字大概叫安娜一瑪麗·斯特雷特②。又叫斯特萊泰。她是行政管理區行政長官的女人。他們有兩個孩子。他們是從老撾遷到這裏來的,她在老撾曾經有一個年輕的情人。全部都在這裏了:就像《印度之歌》③中所寫的那樣。那個年輕人留在老撾沒有走,他們是在那個居住區相識的,在湄公河上遊很遠的北方。就在那個地方他自殺死了。在瑯勃拉邦④。
   
  ①在今越南南方,是作者有的小說中寫到的背景。
  ②安娜-瑪麗·斯特雷特,這一人物在作者小說《洛爾·瓦·斯泰因的迷狂》、《副領事》、影片《印度之歌》等作品中均曾出現。小說《情人》也曾寫到這個人物。
  ③《印度之歌》,作者1973年寫的劇本,1975年拍成影片,是從作者的小說《副領事》改寫而成。
  ④在今老撾。
   
  與這兩個情人相共的這條大河向下流經一千公裏,經過這個地方,這就是永隆。我還記得在我作為孩子的形體中產生的那種感情:接觸到對我來說應該是必須禁止的那樣一種知識。世界是如此浩瀚恢宏,還具有一種十分明顯的復雜性。對此,必須發明一個詞,來說明人們清楚知道卻不理解那樣一種應該理解的事。這一切是不許說出口的,對任何人都不能說,對我的母親也不能說,我知道,有關生命的這一瞬間,我的母親,對她的孩子,過去,她是說謊了。我必須由自己一個人保有那種知識。自此以後,那個女人也就成了我獨自一個人的秘密:安娜-瑪麗·斯特雷特。

河內

  其次是河內,我從來沒有講到過河內,我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在永隆之前,先是在河內,時間要早六年,就住在我母親買下的小湖邊上那座房子裏。在那個時候,我母親還招收了幾個寄宿生①,幾個年輕的男孩,十二、三歲的越南人和老撾人。他們當中有一個孩子,有一天下午,叫我跟他一起到一個“小小躲藏地”去。我不怕,就跟他到那個躲藏地去了。那是在湖邊,在兩間小木屋之間,兩間小木屋想必是附屬於別墅的。我記得那是類似兩側木板隔墻中間一條狹窄的走廊。書中寫的破壞童貞的地點大多是這一類地方:更衣室之類。湖已經變成大海,那種繾綣歡樂已經出現,按其本性依其本源已有所顯示,孩子到了知道那種歡快的光年並且已經接收到那種信號,受到觸發,這在孩子身體內一經出現就永遠也不會忘記。第二天,那個小小年紀的越南人被我母親趕走了,因為我認為我有責任把一切告訴她,對她做出坦白。記憶是清楚的。我被人接觸過,那似乎就是受到汙辱,有失名譽。我才四歲。他十一歲半,還沒有到青春期。他的那個小細棒還是柔和綿軟的,他告訴我應該怎麼做:我用手握著它。他的手放在我的手上,我們兩個人用手撫弄,逐漸用力。然後,他停下來。拿在我手中的那種形狀,那種溫熱的感覺,我不會忘記。於是那個孩子把眼睛閉起,臉向著那不可企及的快樂揚起,這位痛苦的殉道者,他已經有所期待了。
   
  ①母親原是河內的小學教師、小學校長。
   
  我以後沒有對我母親再講起這件事。她認為,終其一生,我早就把它忘得一千二凈,她曾經對我說:“不要再去想它,永遠永遠不要去想。”這件事我長時間都在想,就像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一樣。此後又經過很長的時間,我才在法國講給一些男人聽,不過我知道我母親對小孩這一類遊戲是從來不會忘記的。
  這一幕戲自身早已轉換地點。事實上,它是和我同時成長長大的,從來不曾從我這裏疏離避去。

黑色團塊

  當人們寫作的時候,仿佛有某種本能在起作用。寫作仿佛是處在黑夜之中。寫作可能發生在我之外,在某種時間混亂之中:即處於寫與已寫、著手寫及應該寫、對其顯在的知與不知、意義充盈、涵泳其中與臻至無意義境界這兩者之間。世界上存在著暗黑四塊這種意象並不帶有什麼危險性質。
  並不像亞理士多德所說的那樣,是由潛在的存在向現實的存在過渡。它並不是一種表達。它不涉及由一種狀態向另一種狀態過渡。它涉及的是在你的生命沈睡過程中,在不為你所知的情況下,經過它有機的過濾,對已在的和你所,足成的情境進行破譯。也不是“移情”,與此全不相幹。我說的本能,可能屬於寫出之前對他人說是不可讀解的那種東西的閱讀。我可以換一個方式說,我說:讀自己的寫作,就是你還未為他人解讀就開始去寫的初始狀態。這種情況也可能是下降、俯就於他們的寫作,讓書寫出以後能夠為他們所閱讀。還可以換一個方式說,換另一些詞語表示,情況也是一樣。人們在你相屬的生與死之間,面臨著一大團混沌之物。我經常感到在現有的位置上已經處在並將要處在兩種狀況間的那種對質之中。我處在中間地位就把那已在的一大團混沌之物從中提出,轉移出來。我應將它打碎,這是一個需要費大力氣的問題。也需要手段靈活機敏。動作還要比你那方面更為敏捷快速,在這一方面如果還沒有動手寫,一直處在思想的高度上,那就會永遠面臨消解的威脅,在即將出現的敘述的虛無縹緲之中分解,將不會落實到寫作的層次上,艱苦地寫,它也是拒不接受的。有時,寫感性的那一面,就會消沈下去,以至於泯沒,或者,在可能構成一本書的通俗寫作中求得一吐為快。但是,在兩種狀態之間,也許有許多可慶幸的中間狀態。這樣,無疑也可能取得可喜的收獲。在寫《情人》過程中,我有一種發現的感覺。那一切,在我之前,就已經存在著,在那一切之前,原來也存在在那裏,我認為那是另一種情況,那才是屬於我的,為我所有。那一切因此以一種流暢轉化而成為寫作,那種流暢讓人想到醉酒後說出的話語,而那種話語又讓你永遠覺得清晰,單純。情況差不多就是這樣。其後,突然間,阻力出現。你就好像是穿了一身鋼盔鐵甲,由自身通向自身,由自己通向他人,都不能通行了。我所知道的事怎麼說、怎麼寫,都發生抵牾,這是一種可悲的拒斥,不容你下筆,寫不下去,仿佛那是不可能的事似的。十分鐘以後,兩個字詞在文本中相遇合,一切又暢通無阻了。
  寫作並不是敘述故事。是敘述故事的反面。是同時敘述一切。是敘述一個故事同時又敘述這個故事的那種空失無有。是敘述一個由於故事不在而展開的故事。洛爾·瓦·斯泰因①是被S.塔拉舉行的一場舞會給毀了。洛爾·瓦·斯泰因恰恰又因S.塔拉一場舞會而得以形成。
   
  ①小說《洛爾·瓦·斯泰因的迷狂》(1964)中的主人公。
   
  《洛爾·麗·斯泰因的迷狂》是一本屬於另一類型的書。一本獨特的書。只有這本書在某些卷入洛爾·瓦·斯泰因瘋狂的讀者-作者,與一般讀這本書的讀者之間劃出一條分界線區分開來。
  我對我已經說出和重復說出和我沒有說出的事也做出區分。我以為這本書屬於已經說出的那一類:即s.塔拉舉行舞會,洛爾·瓦·斯泰因看到她的未婚夫和這樣一個穿一身黑衣不相識的女人的那種情景,她是那麼氣憤,以致痛苦也忘在腦後想不到了。被拋在一邊,被出賣,她並沒有感到痛苦。正因為痛苦隱沒未發,所以她後來陷入瘋狂。似乎還可以換一個說法,說:她的未婚夫投向另一個女人,她完全明白,完成理解,不過,她已經介入一項選擇,即做出違反自己的選擇,由於這一事實,她失去了理性。這是一種遺忘。冬季結冰期也有這類現象。水在零度時就變成冰,但有的時候,也會出現這類的情況,嚴寒中空氣呈靜止狀態,水因此忘記結冰。水可以降到零下五度才凝結成冰。
  我沒有說出的,是我在我所有的書中所寫的女人,不論她們年紀有多大,她們的來源無不是出自洛爾·瓦·斯泰因。也就是說,她們對自己都有某種遺忘。她們都是眼睛明亮灼灼有光的。她們又都不知謹慎,而且缺乏遠見。她們沒有一個不是她們自己給自己造成生活痛苦不幸。她們都很膽小。她們都害怕大街,她們並不期望幸福會找上身來。書中和影片裏寫的女人行列中所有的這些女人,從《恒河的女人》①到洛爾·瓦·斯泰因最後定稿,即我已遺失的那個手寫稿本,都是相似的。為什麼我這裏想到我那個手寫的稿本?我不知道。確切地說,這是因為在進行酒精戒毒治療期間我曾經發生過許多幻覺,其中就有這樣一種幻覺在。
   
  ①作者1973年發表的電影劇本。
   
  事件發生經過是在城裏。大酒店燈火通明,同樣的舞會還在繼續進行,仿佛舞會已經延續了二十年,從來沒有停止過。是的,我認為是這樣。是S.塔拉那次舞會的復現,不過是在戲劇性那樣的層次上。在那裏,人們對洛爾·瓦·斯泰因的認識並沒有前進一步,所有這一切,都已經到了終點,結束了。洛爾·瓦·斯泰因也快要死了。她已經不再來糾纏我、打擾我了。我已經把她殺了,我殺她是為讓她不要跑到街上來,睡到我的家門前,我在書裏寫的是時時躺在海邊沙灘上睡覺,在風裏,在嚴寒之中,等待: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人們在贊美她的瘋狂。現在她已經老了,她坐在一個由人擡著的椅子上從大酒店裏被擡出來,她已經變成一個中國女人了。椅子由四個男人扛在肩上擡著,就像擡一架棺材一樣。洛爾·瓦·斯泰因濃裝艷抹,塗得五顏六色。她不知道她發生了什麼事。她看著人們,看著城市,她的頭發染上顏色,那厚厚的脂粉塗得像一個老妓,她是毀了,人們也許會說,她一生下來就毀了。她成了我一生中最美的一個句子:“在這裏,一直到河邊,是S.塔拉,而且過了河,還是S.塔拉。”
  塔拉,就是在巖石旅館頂樓裏由那個有藍眼睛黑頭發的外國青年在那天夏夜喊出的那個名字。
  幾天前,我有一個朋友從裏約熱內盧回來,對我說:“想想看,我們那本書,洛爾·瓦·斯泰因,那麼難讀,可我一下飛機,在機場書店的櫥窗上,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閃閃發光的幾個字母,O Deshmbrameo 5°Edicao”
  洛爾·瓦·斯泰因。
  瘋了的女人。
  她在S.塔拉那一次舞會上就已經註定是那樣了。她一直停留在那裏,依然如故。舞會卻在擴大。以她為中心,形成了許多同心圓,圓圈還在逐漸擴大。現在這樣的舞會,這樣的舞會的聲音,已經擴展到了紐約。現在,洛爾·瓦·斯泰因,她已經成為我所有的書中居於首位的一個人物。這是很奇特的。我的這個小瘋子。正是她,“銷售”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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