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犬吠形

語言給人類帶來了不盡的福祉,用語言進行信息的傳播與溝通,是人的一種自然天性。但凡值得人們傳話的東西幾乎無所不至。

一般而言,人與人之間傳得最多的是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所謂“三句話不離本行”,但事之關己,難以走樣,大致無趣。其次是傳自己所熟悉的人或社會上公眾人物。一曰“誰人背後不說人”,二曰“哪個人前不說人”——揭示的就是凡人者嘴必癢,“嘴癢”者必傳話。事實也是如此:在日常生活中,總有一些口傳的消息隔三岔五地流入我們的耳際,其內容大到黨和國家的人事變動,小到白醋可以治SARS,道聽途說的口口相傳,竟是真真假假,以假亂真!

但凡傳言的制造者都存有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們最能抓住公眾中普通存在的窺私與獵奇心理,通過想像,制造各種所謂的“內部”消息,來蠱惑人心,以顯示自己的“見多識廣”。有的把收集和傳播背景材料作為一種嗜好,津津樂道,樂此不疲;有的把別人的隱私作為笑料傳播,將自己所謂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有的不顧職業道德,只因“嘴癢”就無中生有、加油添醋地亂發議論,致使小道消息進一步升級。而公眾不乏“嘴癢”愛傳者。這類人對一些小道消息,人,一聽就信,一信就傳,隨口“搗騰”,於是社會上便有了毫無根據的道聽途說。去年(2003年)從雲南某村寨傳出了重達8噸重的犀牛化石,有人已經出天價收購的消息,一時間鬧得眾多人士慕名前往參觀,甚至還驚動了文物界,結果呢?不過一塊有點像牛身的大石頭!真是勞了民又傷了財!

縱觀傳言所害,我以為有三大原因不可忽視。

傳壞不傳好——這是產生傳言的最大動因之一。俗話說“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積善三年,知之不多;為惡一日,聞於天下”,這意思是說壞事比好事傳得快、傳得遠。好比一個人在街上拾到一件東西還給失主,這比較符合人的道德規範,沒有什麽可傳的;但假如這個人在街上偷了他人的東西,被人抓到,就成了新聞。若是有聽得某某官員可能因為貪汙而被“雙規”的消息,人們則會不問是真是假,紛紛奔走相告,說不定該官員所貪贓款會由一萬而被傳成百萬、千萬。

傳奇不傳正——這是傳言的第二大動因。比如眾人皆知狗咬人不足為奇,而誰要是說人咬狗就奇了怪了——這怎麽可能呢?真是人言可畏!但可畏的東西總是因由於本質上屬於非常理而迎合眾人的獵奇心理。《戰國策》有云:“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又說,“聞三人成虎,十夫揉推,眾口所移,毋翼而飛。”意思是講城邦中本來沒有老虎,由於傳說的人多了,大家都信以為真——此乃比喻傳奇的流言可以聳人聽聞。從這一點看,人們把不可能的事經神乎其神的口口相傳,傳得跟真的似的也就不難理解了。在這種情況下,真正屬於真的東西因為沒有奇的特質,自然也就沒有傳的意義了。

產生傳言的第三大動因是公眾窺私心理。所謂窺私,就是探知旁人未知的他人的內情。探知內情做甚?沒有什麽壞的目的,只是為了自己嘴“癢癢”時有人聽而已。殊不知“舌頭下面壓死人”。別提你嘴“癢癢”時傳的內容對受傳者不利時人家會多麽的恨你,即使你傳出的內容是對受傳者的褒揚,受傳者也未必高興。比如傳他財富多他怕露了富,比如傳他功勞大他害怕有人向上司進讒言,比如傳他功高震主他又怕出名惹事多……中國諺語云“人怕出名豬怕壯”“樹大招風風撼樹,人為名高名害人”,指的就是常人均有怕傳的心理。格言有雲“附耳之言,流聞千裏”,意思是說即使在耳邊上說的悄悄話,也會流傳到千裏之外。既然傳言會隨時隨地在隨人嘴之所癢中讓人猝不及防地發生,我們的前人才會給我們留下“欲人勿聞,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而勿為”的勸戒。無奈人們窺私之心難挨,人嘴也難堵,勸戒又能起何作用?

一個怪異的現象是:人人都知道傳言不可信,但人人都有輕信傳言的經歷。這個問題很值得推敲。如果說遠古人類是因為信息來源幾乎只能靠人們口口相傳而使得信息的準確性下降的話,那麽今天信息爆炸時代人們仍然還具有那麽濃厚的傳言情結,這就有點兒難以理解了。俗話說“十裏無真信”“聽風就是雨”,說明所傳的話與原來的信息距離越遠就越失真,傳話的人越多話越不可信。這一點大概是人人知曉,因而盡管社會上傳言難止,完全依據傳言而行事的人仍未必多。

但凡人長了嘴就要說話,誰也封不住誰的嘴,如諺語中說“瓶口紮得緊,人口紮不住”“壇口好封,人嘴難捂”拴得住驢嘴馬嘴,拴不住人嘴”,說明傳言會傳得神乎其神,主要原因就是人嘴之癢。可是對有些離譜的傳言要是追根究底,竟發現純屬“造謠公司”惡意制造。比如像一些完全違反常理的事,卻被人加工得有鼻子有眼——所謂“爆抖猛料”——這就遠離了我在前面所說的一般性“嘴癢”了。

對於聽傳言的人來說,大多都對所傳之言持不置可否的態度,但也許是人的探知欲所致,因此在明知一些似假似真的傳言並不可靠的前提下,仍會以“不可不信,不可全信”的態度去事必躬親。否則,你就無法用事實去制止以訛傳訛、口口相傳的謠言!

有這樣一則故事,張某遇到李某,嘴發癢,沒話找話地對李某說:“有個農家的孩子剛上幼兒園,就把小學畢業考試的語文、數學卷子答了個雙百。”李某不相信,張某便說:“可能是單科吧。”李某仍不信,張某又說:“那是單科90分。”李某還是不信,張某便10分10分地減。最後李某厭煩了,說:“你為什麽不會增加那孩子的年齡呢?”張某說:“我聽來的消息是成績嘛!”李某便不理他了。不料張某又開口說:“聽說上個月有個腫瘤病人動手術,挖出來的那顆瘤長30丈,寬10丈。”李某不信,張某改口說:“那麽就是20丈長。”李某仍不信,張某再說:“那麽是10丈。”李某很生氣,罵他說:“天底下有長10丈的瘤嗎?你看沒看到過?就在這裏跟我胡謅!”張某紅著臉回答說:“這些事我也都是聽人家說的,信不信由你。”

一件事(不管是真事還是假事)傳來傳去,傳到最後必然會和最初的事實相差很遠。這是因為先前“嘴癢”的人不見得記得全,而聽的人又往往會聽走樣;而同樣“嘴癢”的人或多或少地都會根據自己的想像加油添醋後再傳出,多經過幾個人的嘴和耳,大家都未經證實便紛紛不願意管好自己的嘴,導致事實一錯再錯,於是謠言就產生了。

為什麽傳言在中國如此盛行?

滿足多數人各種各樣的獵奇心理,這是其根本原因。就像一個人在橋上突然擡起頭只為止鼻血,卻會招來過往行人駐足“看天”一樣,社會輿論的相對透明與多元,人們對物欲的要求也就越來越高。當物欲和現實相差太遠時,獵奇心理也相對膨脹起來,既然叫獵奇,自然要“符合”“奇”的“名分”。在這種“名分”裏,好人好事本就應該去做,無“奇”可“獵”,真正可資為“獵”的自然是能讓同樣愛獵奇的人拉長耳朵的“好人壞事”;若是逢得名人幹了什麽大逆不道的事,那就更值得人們當做緋聞去大“獵”特“獵”一番了。諺語中的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萬里”,針砭的就是這種好獵奇者口口相傳的“嘴癢”之禍。

真可謂:舌之軟嘴之癢,眾口可鑠出金!

人人說人、人說人人,傳言之害矣!

意猶未盡!“嘴癢”——這個人類福祉與禍根並存之物當它成為人的一種惡俗、卻像家常便飯一般讓人司空見慣的時候,說明人類對“嘴癢”的無奈已經達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極致。君不見口口相傳的以訛傳訛導致多少高等動物犯下低等錯誤?君不見每天有多少因為“嘴癢”而引發的悲劇在這個世界上演?君不見“聖人”的世界裏何時會有為“嘴癢”而勞心傷神?然而一人“嘴癢”難止,比此更難止的是眾人癢上加癢!癢至物是人非,癢至物非人是,癢至是是非非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嘴癢”無疑是一種存在!但又豈能自欺欺人地視之為合理?如果說有一天會有人提出“存在就是合理”是一種地地道道的強盜邏輯的話,那麽我真誠地希望“嘴癢”能成為這個強盜邏輯的第一個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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