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乾·老北京的小胡同

我是在北京的小胡同裏出生並長大的。由於我那個從未見過面的爸爸在世時管開關東直門,所以東北城角就成了我的早年的世界。四十年代我在海外漂泊時,每當思鄉,我想的就是北京的那個角落。我認識世界就是從那裏開始的。

還是位老姑姑告訴我說,我是在羊管(或羊倌)胡同出生的。七十年代從“五七”干校回北京,讀完美國黑人寫的那本《根》,我也去尋過一次根。大約三歲上我就搬走了,但印象中我們家好像是坐西朝東,門前有一排垂楊柳。當然,樣子全變了。九十年代一位攝影記者非要拍我念過中學的崇實(今北京二十一中),順便把我拉到羊管胡同,在那牌子下面只拍了一張。

其實,我開始懂事是在褡褳坑。十歲上,我母親死在菊兒胡同。我曾在小說《落日》中描寫過她的死,又在《俘虜》中寫過菊兒胡同旁邊的大院——那是我的仲夏夜之夢。

母親去世後,我寄養在堂兄家裏。當時我半工半讀:織地毯和送羊奶,短不了走街串巷。高中差半年畢業(1927年冬),因學運被變相開除,遠走廣東潮汕。1929年雖然又回到北平上大學,但那時過的是校園生活了。我這輩子只有頭十七年是真正生活在北京的小胡同裏。那以後,我就走南闖北了。可是不論我走到哪裏,在夢境裏,我的靈魂總縈繞著那幾條小胡同轉悠。

啊,胡同裏從早到晚是一闋動人的交響樂。大清早就是一陣接一陣的叫賣聲。挑子兩頭是“芹菜辣青椒,韭菜黃瓜”,碧綠的葉子上還滴著水珠。過一會兒,賣“江米小棗年糕”的車子推過來了。然後是叮叮當當的“鋦盆鋦碗的”。最動人心弦的是街頭理發師手裏那把鐵玩藝兒,磁啦一聲就把空氣蕩出漾漾花紋。

北京的叫賣聲最富季節性。春天是“蛤蟆骨朵兒大田螺絲”,夏天是蓮蓬和涼粉兒,秋天的炒栗子炒得香噴噴粘乎乎的,冬天“烤白薯真熱火”。

我最喜歡聽夜晚的叫賣聲。顧客對象大概都是燈下鬥紙牌的少爺小姐。夜晚叫賣的特點是徐緩,拖尾,而且當中必有段間歇——有時還挺長。像“硬面——餑餑”,中間好像還有休止符。比較干脆的是賣熏魚的或者“算靈卦”的。最喜歡拉長,而且加顫音的是夜乞者:“行好的——老爺——太唉太——有那剩菜——剩飯——賞我點吃啵”

另外是夜行人:有戲迷,也有醉鬼。尖聲唱著“一馬離了”或“蘇三離了洪洞縣”。這麼唱也不知是為了滿足一下無處發揮的表演欲呢,還是走黑道發怵,在給自己壯膽。

那時我是個窮孩子,可窮孩子也有買得起的玩具。兩幾個錢就能買支轉個不停的小風車。去隆福寺買幾個模子,黃土和起泥,就刻起泥餑餑。春天,大院的天空就成了風箏的世界。闊孩子放沙雁,窮孩子也能有林稭糊個屁股簾兒。反正也能飛起,襯著藍色的天空,大搖大擺。小心坎可樂了,好像自己也上了天。

夏天,我還常鉆到東直門的蘆葦塘裏去捉蛤蟆,要麼就在墳堆旁邊逮蛐蛐——還有油葫蘆。蛐蛐會咬架,油葫蘆個頭大,但不咬。它叫起來可優雅啦。當然,金鐘更好聽,卻難得能抓到一只。這些,我都是養在泥罐子裏,每天給一兩顆毛豆,一點水就成了。

北京還有一種死胡同,有點像上海的弄堂。可是弄堂裏見不到陽光。北京胡同裏的平房,多麼破,也不缺乏陽光。

胡同可以說是一種中古民用建築。我在倫敦和慕尼黑的古城都見到過類似的胡同。倫敦英格蘭銀行旁邊就有一條窄窄的“針鼻巷”。很像北京的胡同。在美洲新大陸就見不到。他們舍得加固,可真舍不得拆。新加坡的城市現代化就搞猛了。四十年代我兩次過獅城,很有東方味道。八十年代再去,認不得了。幸而他們還保留了一條“牛車水”。我每次去新加坡,必去那裏吃碗排骨茶。邊吃邊想著老北京的豆漿油炸果。

但願北京能少拆幾條、多留幾條胡同。

一九九三年十月


東直門
作者:蕭乾

我雖說是個“老北京”,十八歲以前從沒離開過,其實,我最熟悉的還是我出生並長大的東直門。在我兩三歲上,家就從我呱呱墜地的羊管胡同搬到菊兒胡同了,所以羊管胡同在我腦子裏沒留什麼印象。我依稀記得門前仿佛有一溜樹,還有一片空曠的草地。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我先後兩次去尋過根,連一棵樹也沒見到。這其實倒也不足怪。八十年代我還重遊過福州的倉前山和倫敦西北部的哈姆斯苔德,所有那些樹林如今都蓋起房屋了。菊兒胡同那裏我記得清清楚楚、因為我那苦命的媽就死在那兒——見我的“落日”。天下竟有這種巧事!我十一歲那年夏天剛進地毯房學徒,她就在我一輩子第一次領到工資那天咽的氣,而且還吃上我掙來的一口蘋果!我們在菊兒胡同住的是路東一個獨門獨院,一共只三間北屋,東墻根有一道山墻,刨幾個蹲坑,那就是廁所。東南墻角有只破筐,上面鋪著點稻草,那就是我們那條最護家的狗小黑的窩。它餓了就到處去偷吃的,然後回來守我們那個破家。它越窮越橫,生人一探頭它就汪汪地咬,有時也因偷吃的給人家打得滿身是血。七十年代有一回我騎車去那裏“尋根”。唉呀,東墻南墻都各蓋了兩間房,擠成蜂窩了。二十年代我們在這兒住時,盡管窮,可還有個院子啊!

菊兒胡同出口是一座院坪。北面是座破廟,西邊是一道垂楊柳。中間就成了左近窮孩子們的遊戲場。那就是我的小說《俘虜》的背景。在讀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時,我心裏想的就是那片草坪。我們在那裏玩過各種遊戲,也鬥過蟋蟀,排隊舉過蓮花燈。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我在那裏聽到一位穿月白色上衣黑裙子的女士的演講,她還教了我們一首我至今還會唱的《自由歌》。(見《在歌聲中回憶》,《人民文學》,1986年2月號。)那是一支曾影響了我一生的歌。

東直門我最熟的還是北新橋。我從小學到高三差半年畢業因學運被開除這一段,沒離開過那一帶。到今我仍記得當年那些鋪子的門臉兒:門前冷清的棺材鋪,熱氣騰騰的包子館,高臺階的茶葉店,還有我在那兒吃過多少碗面條的大碗居。露天的攤子我更熟了:坐在長板凳上喝豆汁,吃灌腸或扒糕。

馬路那時連石子兒都不鋪。一刮風,對面看不見人。我也不知道吞下多少從戈壁刮來的土!在旋風裏,坐在包月車裏的少爺還當當不停地踩著腳鈴,紮了紅綠綢子的自行車也威風地按著喇叭。偶爾過一輛汽車,那大概必是什麼闊佬,因為倘若是位大官兒,就還得戒嚴呢。

談到東直門,就不能不提提那一帶的三大建築,而且那時對我都帶點神秘性。一個就是蒙藏喇嘛所在的雍和宮,每天一大早,整個那一帶都能聽到喇嘛念經時吹的足有一丈長的號筒發出的鳴聲,深沈而且雄壯。行人可以從雍和宮前頭的牌坊和影壁前穿過,看到穿著絳紫裙子黃披肩手持素珠的蒙藏老少喇嘛。一到年下和節日,喇嘛們還跳神打鬼,號筒和鑼鼓齊鳴,好不熱鬧!前頭還有幾名開路喇嘛威風凜凜甩著皮鞭子,說是去邪,起哄的和不順眼的,有時也追著打。

1925年我參加CY時,已故於道泉教授一度曾領導過我。二六年我被捕後,他就遁人雍和宮,同喇嘛們一混就是十年,學會了藏文。三九年我們同在倫敦東方學院教書,他教藏文。四九年後,直到前年去世,他一直是中央民族學院藏文教授。從他的早年那段經歷可以看到漢藏相處得多麼融洽。雍和宮對面是國子監——它的西頭就是安定門了。全北京,除了故宮,那可是保存最完好的地方。幾座牌坊都沒拆,那尊“官民人等至此下馬”的石碑也還健在。同南池子一樣,那也仍是北京一條樹木成蔭的胡同。現在它成為首都圖書館了。二十年代我還從大三條排隊去那裏祭過孔。事先我們排過祭孔歌。現在歌詞我只記得“大哉孔子”一句了。

貼著東直門城根還有一座十分奇特(像個大蒜頭)的建築,那是俄羅斯的東正教堂。拱形屋頂上也是一具十字架,只是禮拜時又點香又點蠟燭,比耶穌教更具吸引力。他們禮拜時嘴裏嘟嘞嘞——現在知道念誦的是希臘文。教堂左近經常看到一些扶老攜小的俄羅斯人,都是十月革命後從本國逃出來的,見人就伸手乞討,樣子看似很可憐。

就是他們使我老早就記住:當什麼可也別當個四處流浪沒有祖國的人。

一九九五年


終身大事
作者:蕭乾

一、宿命

男女結合歷來是神話的大好題材。讀過古羅馬神話,看過西歐古典繪畫的,大概都記得那個背上長了一對翅膀、手執弓箭的胖小子。他叫丘比特,乃維納斯的令郎。這位小愛神往往蒙著眼睛舉弓亂射。世間少男少女的心,只要經他那支箭射中,就天作良緣了。

幼年,在北京寺廟中間,我最感興味的是東嶽廟——如今成了公安學校。一般廟宇大同小異:一進山門總是哼哈二將,四大金剛八大怪;再往裏走,大雄寶殿裏不是樂觀主義者大肚皮彌勒佛,就是滿面春風的觀世音。東嶽廟可不然。它有十八獄,那實際上是陰曹地府的渣滓洞:有用尖刀血淋淋地割舌頭的,有上刀山下火海的,不過那些泥塑的酷刑都旨在警世。也許為了對照,東邊還有座九天宮,那座巨大木質建築非常奇妙。我時常噔噔噔地盤著木梯直上雲霄,飄飄然恍如成了仙。

但是最吸引我的還是西北角上一個小跨院,那裏供著一位月下老人。少男少女只要給他用紅頭繩一系,就算佳偶天成了。因此,這個小跨院(性質有點像婚姻介紹所)裏的香火特別旺盛,不斷有作父母的帶著自己的兒子,一個個都穿著新縫的長袍馬褂,整整齊齊,進了廟先在爐裏燒上一炷香,然後跪在蒲團上,每作完一個揖,就畢恭畢敬地朝月下老人磕一個頭。

跨院裏照例擁有一簇看熱鬧起哄的。當男青年在虔誠地朝拜禱告時,他們就大聲嚷:“磕吧,磕響點兒,老頭兒賞你個美人兒!”也有惡作劇的,故意大煞風景地叫喊:“磕也白磕,反正你命裏注定得來個麻媳婦兒!”

正因為有這幫子人搗亂,幾乎就沒有見過女青年來跨院裏朝拜。有人說,她們來也趕大早或者傍晚,因為她們也需要月下老人的照顧。

於是,我心下就冒出個困惑不解的問題:為什麼非要男婚女嫁?有位長者捋了捋胡子,用一首北京兒歌回答了我:

小小子兒,坐門墩兒,哭哭咧咧要媳婦兒。要媳婦

兒干麼呀?點燈說話兒,吹燈作伴兒,明兒早晨給你梳

小辮兒。

那是我最早接觸的一份戀愛(或者說結婚)哲學。這種哲學不但以男性為中心,而且十足的實用主義。

二、浪漫

我聽過一位教授的英國文學史課。學期終了,一檢查筆記,講授的內容一半以上都是歷代英國作家——尤其詩人們的戀愛史。溫課的時候,禁不住要比較一下究竟是拜倫還是雪萊戀愛的次數多。

在西洋文學裏,戀愛的確是作家們向來最熱中的題目。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一劇裏,寫盡了青年男女在戀愛中的癡情、妒忌、執拗和盲目。月光下,在那撲朔迷離的小森林裏,喜歡惡作劇的小精靈迫克,就在仙王奧布朗的指使下,捉弄起少男少女。這裏海誓山盟,那裏越迫越躲。及至東方破曉,才又恍然大悟。

“情人眼裏出西施”。看來愛情是盲目的這個概念,也並非中國人所獨有。

十八世紀英國詩壇大師威廉·布萊克認為愛情的奧秘在於只可神傳不可言說。他有一首詩,三十年代譯出後曾在我國傳誦一時。我身在醫院,手邊既沒有原文,更沒有中譯文。只記得頭四行仿佛是這樣:永莫試圖訴說你的愛情,愛情是不可言說的;正如微風的吹拂,溫煦地,無影無形地……

在許多歐洲作家眼中,愛情總是一種矛盾重重的東西。有的形容它作“甜蜜的折磨”,有的說是“傻子的智慧,智者的愚蠢”。煩惱,但又無可奈何,說是像“出疹子,一場人人都得經受的災難”。中國也有“女難”之說,有人不勝惋惜地唱嘆“英雄難過美人關”。但也有為女方抱不平的,所謂“癡心女子負心漢”。明代就有文人借杜十娘怒沈百寶箱的壯舉,來為忠實於愛情的姑娘大出一口氣。

法國作曲家比才在著名歌劇《卡爾曼·哈巴涅拉舞曲》裏,十分形象地概括了浪漫主義者心目中的愛情:“愛情像一只自由的野鳥,沒有人能把它馴養,去懇求它也無用。倘若它想拒絕的話,無論是威脅還是祈求,它都滿不在意。”接著又唱道:“愛情是茨崗的孩子,它永遠不理會法律的約束。”“你以為已把這只鳥兒抓住,轉瞬它又振翅飛去。愛情遠逝了,你無限惆悵。當你已不再向往時,它又飛回你身邊,圍繞著你迅速盤旋。它似擒又縱,來而又往。”總之,不可捉摸就是了。

然而另外也有些人帶了不屑的神情,把絕代佳人斥為“繡花枕頭一肚草”。他們所追求的顯然是更為實際的東西。

三、實際

朋友講過一個只有在“文革”時期的中國才會發生的事:據說有位臭名昭著的偽滿大漢奸的外孫女,長得如花似玉,然而苦於身上背了個某某人的外孫女這麼個無形的沈重包袱。由於貌美,追逐她的大有人在。她決心要利用自己的外形這筆資本,甩掉那個使她成天坐立不安的包袱。在追逐者中間,她挑了一位有權有勢的大人物之子。她提的條件是:給我黨籍軍籍。她一切都如願以償了,只是婚後不久,她就發現自己原來嫁了個難以容忍的浪蕩子。她抱怨,她抗議,因為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創傷。終於鬧翻了。她提出離婚,對方說,離就離。軍黨二籍也立即隨著婚姻關系一道消失,她作了場不折不扣的黃粱夢。

另一個同樣屬於“人生小諷刺”的真實故事:一位剛滿六旬的男人,有一次他的老伴兒患了重病。他琢磨:萬一老伴兒病故,自己成為鰥夫,晚年既孤寂又無人照顧,豈不苦矣哉!於是,他就托中人先為他物色一名候補夫人。恰巧有位待嫁的寡婦,覺得條件合適,就欣然允諾。不料患病的太太還未去世,那位未雨綢繆的男人卻因暴病先進了火化場。

有位英國文藝界的朋友,一個傍晚坐在壁爐前同我談起一樁傷心事。他是個戲劇家,曾愛過一位女演員,並且同居了。他對女演員是一往情深。一天,女演員在枕畔對他說:以我適宜演的角色為主角,你給我寫一出戲,我給你五年幸福。這位戲劇家並沒接受這筆交易,他們分手了。

1966年8月,有位朋友像許多人一樣,由於忍受不住淩辱和虐待,自盡了。他的愛人咬著牙活了下來,“四人幫”倒臺後,黨對知識分子的溫暖又回來了,其中包括解決牛郎織女問題。這時,一個調到甘肅邊遠地區的科技人員就托人同那位孀居的女同志搞對象。她生活很空虛,所以馬到成功。登完記,甘肅那位立刻就積極著手解決“兩地”問題。新婚燕爾,領導特別關心。於是,他真的調回來了。可是調京手續剛辦完,另外一種手續就開始了:他正式提出離婚。

男女結合確實有實際的一面,然而實際的性質各有不同。

當年比利時剛從納粹手中解放出來時,我就由倫敦趕去采訪。在布魯塞爾街頭,我遇到一位華僑——青田商人。他殷勤地要我去他家度復活節。那是我第一次體會到飄流在外的華僑生活多麼艱苦,也領略到中國人民卓越的生存本領。除了青田石頭,他們沒有任何資本;語言又不通,竟然徒步由浙江而山東……經過西伯利亞,來到了西歐。他們那幢小樓住了三戶青田人。從那位萍水相逢的主人的鄰舍那裏得知,他本來是個單身漢。一道從青田出來的另一對夫婦,男的前兩年死了。沒有二話,他就把大嫂接了過來,成為患難夫妻。

最近住醫院聽到一段美談:一位患癌癥的婦女臨終前囑咐她丈夫說,兩個孩子還很小,我死之後,你可向這裏某某護士求婚。他馬上制止她,不許胡言亂語。不久,她離開人世,而且他也察覺由於自己不擅料理家務,孩子果然大吃苦頭。他記起已故妻子那段“胡言”,就冒昧地寫信向那位護士求婚。回信說:“您夫人在病榻上早已一再向我懇求過了,她又對我保證您是位好脾氣的丈夫。既承您不嫌棄,那麼我就答應了。”

四、變遷

多麼老的人都曾年輕過,這總是個顛撲不破的真理。在感情生活方面,我是吃盡苦頭才找到歸宿的。有些屬無妄之災,有些是咎由自取,因而還害過旁人吃苦頭。一個走過崎嶇道路的人,更有責任談談終身大事這個問題。

婚姻方式是社會變遷的一種重要標志。我成年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經不大靈了。比我大十歲的堂兄曾經歷了那包辦與自主的過渡階段,就是說,訂婚前還準許男的“相看”一眼。這種“相看”不能讓女的曉得,所以大都安排在“碰巧”的場合。堂兄就是在一個街角偷偷相看的。所以每逢他同堂嫂吵架,總聽他抱怨:“相你的那天刮大風,沙子迷了我的眼睛!”

我上初中時,男女可還不作興互通情款。有一回幾家中學聯合開運動會,我同班的一個孩子就乘機想同隔壁一家女校的某生攀談幾句。那姑娘先是不搭理,後來就問他姓甚名誰。他就像張生那樣一五一十地傾吐出來,還以為是一番艷遇哩!誰知那姑娘回去就告了狀,不幾天訓育主任就在朝會上當眾把他痛訓了一頓。另外一個更加冒失的同學,索性給個女生寫去一封表示愛慕的信。這位女生警惕性很高,沒敢拆開,就交郵差退了回去。不幸這封信落到男生的令尊之手。他拆開一看,以為這兩個根本沒有見過面的青年已經有了眉目,就跑到學校,(有其子必有其父!)揚言要見見這位未來的兒媳。教會學校那時把這種事兒看得可嚴重咧,認為是罪孽深重,結果,那位姑娘白警惕了。修女把她喊進一間暗室,然後用蘸了肥皂的刷子在她喉嚨裏使勁捅了一陣,說是為她洗滌罪愆。這也真是在劫難逃!

二十年代末期,北京報紙的分欄廣告裏開始出現一種“征婚啟事”。從一條廣告的細節(包括通信處),我們猜出是麻臉的化學老師登的。於是,就有人出了個主意,冒充女性去應征,信封是粉紅色的,信紙上還灑了些花露水。當時已近隆冬,信中要求他戴上夏日的白盔帽,手持拐杖,於某日某時在北海九龍壁前相會。那天我們幾個藏在小土坡上樹林裏,可開心了。麻臉老師足足等到日落西山,才頹然而去。

三十年代初期我進大學以後,婚姻開始真正自由起來,戀愛至上主義大為風行。據說個別青年讀完《少年維特之煩惱》還真地尋了短見。已故的一位著名史學家的令郎和我同班。他結交上一位姑娘,家裏不同意,但也不干涉。於是,有一天他就在來今雨軒擺了喜宴。本來程序上並沒有主婚儀式,可是恰巧老史學家那天去公園散步,走過時給新郎遠遠瞥見,就硬把他的老父拖來。記得這位臨時抓來的主婚人致詞時,開頭一句話是:“我本來是到公園散散心的……”

三十年代中期,結婚的方式五花八門起來。為了簡便,流行起“集體結婚”。還有更簡便的,那就是什麼手續也不辦的“同居”。

解放後,婚姻制度才開始制度化,既正式(必須登記),又簡便(大多買上兩斤雜拌糖分送一下)。而且男女雙方都有工資,經濟上各自獨立了,所以“娶”、“嫁”這兩個動詞在漢語裏有點用不上了。結了婚,女方姓名不更改,沒有什麼“娃”,也沒有什麼“婭”,誰也不隸屬於誰。男女之間這種貨真價實的平等,在世界上是罕見的。

然而,是不是在我們這裏,婚姻方式就已經十全十美,無可改善了呢?

五、標準

我這個人向來不替人作媒。幾年前我還住在一個門洞裏時,有一天闖進一名青年,手持一張類似履歷表的單子,要我幫他介紹對象。我一看,單子上除了姓名籍貫、年齡學歷之外,還有身高體重以及工資工種。說要個身量比他略矮的。緊接著他作了一個鄭重聲明:要全民制的,可不要集體制的,特別不要學徒工。他要對方也給他照樣開這麼個履歷表。然後考慮“成熟”再見面,因為他工作實在忙,不願意浪費時間。

我對這位具有科學工作方法的青年說,你那履歷表開的項目雖然不少,可至少還缺兩個無形的而又很重要的項目。他趕緊問我是什麼,我告訴他:性格和品質,而要把這兩項考慮成熟,可非得浪費點子時間不可。

我順手給他舉了個例子。我有個學化學的同學,他找到一位同課目、同籍貫、身高體重什麼的都中意的對象。見面後,雙方彬彬有禮;在戀愛過程中,自然是甜甜蜜蜜。婚後他才發現夫人原來是火爆性子。一天他回到家中共進午餐,飯是夫人做的。他坐下來嘗了口湯,咂了咂舌頭說:“今兒這湯成了點兒吧?”哎呀,轉眼那碗湯咵咵就扣在他頭上了。

在男女感情上,“品質”首先指的應是真誠。一對打得火熱的情侶,只因為男方所預定的住房出了變故,女方立刻就變了卦,固然可以說是缺乏真誠;但更嚴峻的考驗還在大風大浪中,而在“階級鬥爭天天講”的歲月裏,這種不測風雲是隨時可以光臨的。我的熟人中間,至少有四位女同志在丈夫遇到風浪時,立刻就丟下親生的娃娃,有的甚至還在繈褓中,離了婚,另外找了響當當的人物。“立場鮮明”是幌子,“自我保存”是實質,這裏不僅包含安危,也還包含榮辱得失。當然,那時下去勞動鍛煉倘若能像判徒刑那樣說個期限,不少婚姻還是可以保全下來的。

《暴風雨》一劇裏,普洛士皮羅就先讓那不勒斯王子弗丁南干了一堆苦活兒,來考驗他的愛情是否真實;《威尼斯商人》中的女律師鮑細霞在勝訟之後,也用戒指考驗了一下丈夫。看來莎翁在男女結合這個問題上,也是很重視堅貞的。有句西諺說:“甲板上的愛情以下一個港口為終點。”這是告誡人們說,在特定的孤寂生活中產生的“感情”並不可靠。我在一條法國郵船上確實就看到一個前往魁北克舉行婚禮的新娘子,在航程中還玩弄著感情遊戲,我真替她那位新郎捏把汗。另一方面,美滿婚姻往往又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拿著履歷表有意識地去尋找,不一定會逢上知己;偶然遇上的,倒也有可能情投意合。

三十年代我在一篇書評裏,曾不揣冒昧地為男女結合開過一個公式:

主觀的愛慕(感情的)百分之六十

客觀的適合(理智的)百分之四十

文中還有這麼一段:“沒有那不可言說的愛情,兩顆心根本無從親近。但若缺乏客觀的適合,親近後,愛情仍無從滋長。”接著,我譏笑了西洋過去盛行過的求婚制。“在一個明媚的春天,男子咕咚跪了下去,死命哀求,直到那位本來心軟的女子點了頭。然後趁勢把一個含有預定意義的亮晃晃的戒指套在女子明文規定的手指上。討來的愛情可不比討來的殘湯剩飯可靠啊!因為愛情會飛——如果你管不住。”①

六、靈與肉

主觀的愛慕不外乎看中對方的兩個方面:說得科學些,就是內在的素質和外形;舊的說法是靈與肉。

大凡寫愛情小說的,總得先在女主人公的容貌上用點筆墨。倘若朱麗葉是個醜八怪,悲劇演到高潮時,似乎就不大悲得起來。所謂“一見鐘情”,吸引力往往先來自外形。

十九世紀末葉,法國戲劇家易斯當寫過一出很妙的五幕劇。在名作《西哈諾》②裏,他通過兩個人物把靈與肉分開了。這出以與莫裏哀同時期的另一位同行為原型的戲,描寫兩個男性合作來向一位霍克桑小姐求愛。西哈諾具有奇才絕學,能說出娓娓動聽的情話。卻生了一個其大無比的鼻子;克利斯則是個臉子漂亮的草包。當後者在小姐窗下傾吐情愫的時候,西哈諾躲在黑暗的角落裏,充當他的高級“提詞人”——高級,因為他不是照本宣科,而是由衷地訴說他自己對霍克桑真摯的愛慕。

否認或貶低外形在擇偶中所占的位置是徒然的。喜歡美是人的天性。在海濱拾貝殼或在雨花臺揀卵石時,就感到美這種天賦,並不是平均分配的。有生得明眸皓齒的,有平平庸庸的,也有醜陋不堪的。但丁一下子就愛上了貝亞德,吸引他的首先還是那位姑娘生得異常標致。

然而外形確實經不起時間的磨損,所謂“人面桃花”。三十年代在一次宴會上,我偶然見到十年前曾為一位新月派詩人的筆倍加頌揚的絕世佳人。那天我失望極了。不但她的綽約風姿早已消失,而且由於吸煙——也許包括吸大煙,她的兩排牙齒全黑了,手指頭被煙熏得好像剛從地裏刨出的胡蘿蔔。去年訪美,我重新見到兩位大學時代的“枝花”或“皇後”。如今發福的發福,憔悴的憔悴,幾乎找不到當年容貌的痕跡。美貌是不會持久的。把“終身”大事孤注一擲地壓在這個極缺乏穩定性的因素上,那是必吃苦頭無疑。我覺得還是立足於內在的素質,以外形為“參考”,更為妥當。

內在的因素是不大好往履歷表上填的,因為它涉及的方面太廣,既包括道德品質,也包括智力才能。還有些屬於潛在性的,例如危急時刻的鎮定果斷,患難中的堅貞不移。

歷史上,有的藝術家是由於在戀愛中失敗而大有成就。舒伯特失戀而譜寫了六百余首動人的歌曲,柴可夫斯基遇人不淑而作了《悲槍》。但更多的還是由於身邊有那麼一個知心人,仰慕他(她)的才賦,同情他(她)的事業,而情願犧牲本人的某些抱負,甘當配角,為自己的生活伴侶盡量提供條件來攀登高峰。

愛情的溫度計是以無私為水銀柱的。最可怕莫如愛上了一位自我中心者!

七、異與同

男女結合也有它的辯證法。有人認為“同則合”,即是說,背景、性格、職業什麼什麼都近似,就準能成為佳偶。這個原則有時適用,有時不靈。

居裏夫婦也許屬於“同”的範例。他們確實是由於興趣、工作和業務的相同而結合的,感情成為雙方事業的推動力。然而最初追求居裏夫人的,並不止居裏一人。他的情敵同樣也是科學家。可見他們的“同”並不完全建立在科學上。連結他們的,還有無形而更為重要的東西。

“同”有其好處。男女兩位畫家結合了,一道外出寫生,在藝術上相互鼓勵,切磋琢磨,家庭裏共同語言就會更多一些。有時我設想一位畫家同一位護士共同生活的情景。畫家工作室雜亂無章,護士則按照查病房的習慣,成天要他把顏料、畫布都像針管、藥瓶那麼擺得井井有條。畫家正構思時,她忽然往他嘴裏塞支溫度計,要未動不動就量血壓,稱體重,這種家庭生活平靜不了。

然而我又確實認識一位作曲家,他的夫人是位醫生。她從不打攪他的構思,並且還由於他而對音樂、詩歌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她珍惜他的才華,欣賞他的佳作。有一兩回我們正談話時,她不聲不響地遞給他小小一盅既有助於健康(他患有氣管炎)而又無損於文思的藥汁。他一飲而盡,她就悄悄地把空盅撤下,繼續參加我們關於藝術的談話。我坐在旁邊不免有些羨慕。倘若他的夫人同樣是位作曲家,他也就無此清福了。

因此,“同”之外,還有個配合問題。男女兩位化學家生活在一起,如果各坐在餐桌一端,一個背元素,一個背公式,我看那種生活夠枯燥乏味的了。反之,倘若化學家的夫人是位花腔女高音,化學家工作之余,欣賞一下青海民歌或威爾第的詠嘆調,而歌唱家出於對四化的熱情,也積極鼓勵丈夫搞試驗發明,他們很可能過得十分美滿和諧。

因此,職業的同異不是關鍵。真正的關鍵還在於有無共同的語言、愛好和生活旨趣。

同也好,不同也好,相互諒解是家庭生活運轉的潤滑油。針鋒相對、寸土必爭最使不得!在俄羅斯小說裏,每逢讀到丈夫酒後痛打老婆時,就覺得盡管西歐的“騎士風”早已腐朽,流於形式,它畢竟還是一種潛在的制約。中國古代講究夫妻“相敬如賓”,當然是封建士大夫的一套虛禮,但總比拽了頭髮沒頭沒腦地亂揍要勝一籌。

寫到這裏,我記起一件好笑的事。三十年代初期,一位同學的母親是有名的女權運動家。同院有一對夫婦,男的酒後常打老婆。有一天他把女的打得鬼哭狼嚎,大嚷“救命”。那位女權運動家勸架不成,就憤然走兩裏路去報派出所。當她好容易硬把個警察拖來時,打架的夫婦早已熄了燈插上房門入寢了。她怎麼敲也不開門。警察在外面大聲質問那男人為什麼打老婆,女的嬌聲嬌氣地替他回答說:“他沒打我!”弄得警察埋怨起女權運動家來。

從那以後,我懂得了“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句至理名言。

八、基礎

蓋房子要先打地基。遇到地震,有的房子立刻倒塌,有的屹然不動,這就看地基堅固的程度了。

感情的基礎要比土建的地基來得復雜。王寶釧死守寒窯十八年,那基礎至少一半靠的是封建制度的閨範節烈。前些日子電視上演的《鐵坦尼克號輪船沈淪記》中,船沈之前當船長宣布婦孺可以上救生艇時,一個女乘客擁抱著丈夫堅持跟他同歸於盡,我看了覺得其情可感,但未必很理智。1957年一位女同志被一名很不懂政策的領導叫去,說:“要把你丈夫劃為右派了。你離婚,就吸收你入黨;不離,也給你戴上。”那位可敬的女同志回答說:“入黨,我還不夠資格;該戴,就請便吧。”這個答復我認為既表現了她的原則性,也表現了兩人感情的基礎。倘若有人出題要我畫畫人間最美麗的圖畫,這肯定應是其中的一幅。

一九三八年我曾在武昌珞珈山腳住過幾個月。有時被大學裏的朋友邀去吃飯。席間常遇到一位教授扶著他那雙目失明的夫人來赴宴。他輕輕替她搬正了椅子,扶她坐下,然後一著著地替她夾菜。當時也想,倘若我是個畫家,把那情景畫下來多美!近兩年住在天壇,每晨必看到一位穿綠褲的中年人——可能是位復員軍人,推了一部自己用木板釘成的輪椅,上面坐了一位下肢癱瘓的婦女。天壇的花,根據品種分作幾個園子。他總是按季節把她推到月季、芍藥或牡丹園裏;自己麻煩些,卻讓這位失去行動自由的老伴兒仍能享受到鳥語花香的清福。近來在報端,時常讀到男女一方因工傷事故面部灼傷或失去手足,而另一方堅守婚約的美談,我覺得感情的深淺與無私的程度是成正比例的。這種可貴的感情只有在危急中才顯示得出來。

“文革”期間,頗有幾對夫妻是雙雙自盡的。這跟大西洋沈船時一道喪生者有相同的一面,但又不完全是一回事。那陣子我就偷偷買過幾瓶敵敵畏,動過這種念頭;幸而我有的是一位堅強的愛人。在那場浩劫中,她由於同戴紅箍的頂撞,受的罪要比我深重多了,並且還嘗到了皮肉之苦。然而一個從不在乎營養的她,在牛棚裏卻通過看守人向家裏索起多種維他命丸。一經發覺我那種怯懦的企圖,她就斷然制止。第一,她反問我:“咱們沒有犯罪,憑什麼死?”第二,她相信物極必反,惡者必不得好下場。她要我同她一道看看歷史將會為歹徒做出怎樣的結論。

土建的地基靠鋼筋水泥,感情的基礎靠工作和患難共處。有人說地下黨偽裝夫妻的同志不許真地發生感情,我不信。再也沒有比在敵人刀光下並肩作戰的戰友更容易建立起感情的了!今天,倘若一位青年發明家在工作中受到挫折,而一位女同志在鬥爭中,冒了風險挺身出來支持他,鼓勵他,他們最終成為夫妻,我認為不但是極其自然的,而且基礎必然是深厚的。這裏不存在什麼“甜蜜的折磨”,而是信任尊重,對黨、對國家、對四化共同的忠誠。這樣的愛情會給予生命以力量和意義。在這樣的基礎上建築起來的巨廈,將經得起臺風、旋風、龍卷風以至裏氏八級的地震。

一九八○年十二月

在十字架的陰影下
作者:蕭乾

1979年訪美歸來,我接到美國漢學家、加利福尼亞大學教授路易斯·羅賓遜(Lewis·Robinson)的來函,說他正在研究我早期所寫的揭露教會學校黑暗面的小說,問我在幾十年之後,對於基督教在態度上有無改變;如有,是哪些改變。我記得當時在回信中曾說,小說是生活的反映。我揭露並反對的是二十年代的強迫性信仰,以及宗教和帝國主義的關系,但不反對宗教本身。我尊敬耶穌這位被壓迫民族的領袖。也珍視《聖經》以及基督的一生在西方文化史、藝術史上的重要性。我擁護信仰自由,因而沒有理由去反對基督教或任何宗教。如今,中國的基督教“三自化”了,情形就大不相同。然而我經歷的卻是六十多年前的教會學校。那時《聖經》要一章章地死背,背不下來要挨罰。祈禱時有人監視閉不閉眼。那時,教會及其附設的學校和醫院,實權都由外國牧師掌握,因而就出現偽善吃教者。幾十年後事過境遷,個人恩怨自然已淡化。然而重讀舊作,我認為自己還是忠實於親身的觀察和感受的。

1988年,這位漢學家從美國加州給我寄來了一本書。書名是:《兩刃劍——基督教與二十世紀中國小說》(LewisRobinson:Double-edgedSword:Christianityand20thCenturyChineseFiction)。書中除了探討冰心、許地山、郭沫若、郁達夫和李健吾等作家的早期作品中有關基督教的部分之處,還有一章的標題是:“蕭乾:一位反基督教作家”。在這一章裏,他著重分析了我的四個短篇(《皈依》、《曇》、《鵬程》和《參商》),追溯並評述了我對基督教的反感。從全文的大量引句來看,作者曾下功夫仔細咀嚼過那四篇小說。我認為他是以學者的態度就作品本身來客觀地進行分析,並未板起衛道者的面孔。然而讀完之後,我又覺得他主要是(也只能是)就作品談作品,並不了解早年教會學校一方面曾給過我工讀的機會,但對我幼小的心靈也曾怎樣摧殘和打擊過。三十年代我那樣勾勒徐志棠和王志翔之流的嘴臉,也許有失忠厚,然而那類角色我確實見過不少。多年後,他們還偶而出現在我的夢境中。

一、銀鈴和雪橇

由於個人遭際,我對宗教有反抗的一面,但是不能否認,在我孤寂的童年,宗教也有過吸引力。尤其聖誕樹上那彩色的燈泡,墻間懸掛的五顏六色的紙環,以及在大風琴伴奏下的充滿喜悅的歌聲,都曾給過我莫大的快慰。我不願人家強迫我在教堂裏下跪,祈禱時硬逼我合眼,然而我還是很喜歡教堂那高大的拱頂,尖形窗上五彩繽紛的玻璃嵌成的圖案和人物故事,更愛那肅穆的氣氛。

小時候,有一次我曾溜進北京城東北角一座蒜頭狀屋頂的東正教堂。那裏,禮拜時人人都手執一支火焰跳躍的蠟燭,希臘文的頌詩格外深沈悠揚。祭壇上點的檀香沁人心腑,身穿金線鑲邊的絳紫色祭披的神職人員忽而舉臂向上祈求,忽而又向壇下的善男善女祝福,很覺新奇。

1935年進《大公報》工作時,報社近旁就矗立著一座哥特式天主教堂。我常為它那鏗鏘悅耳的管風琴聲所吸引。1939年初路經巴黎,我直奔聞名遐跡的巴黎聖母院。歐洲教堂和中國的寺院廟宇迥乎不同,廊柱間卻同樣繚繞一種與世隔絕、通向淩霄的靈氣。

在所有歌曲中,我最喜愛的還是有著銀鈴和雪橇的《小城伯利恒》和《三個東方博士》,音調是那麼輕快怡人。進大學之後,我逐漸迷上了莫紮特的《安魂曲》、海頓的《創世紀》和每年聖誕節必聽到的亨德爾的《彌撒亞》。隨著年齡的增長,一向雖講求理性,然而有時我也巴不得忘情於一種虛無縹緲的崇高感,聽任十八世紀一位天才樂聖用大風琴的音符洗滌一下自己的身心,進到恍若悟人禪定的忘我境界。

我曾對用板子逼我成章成章地背誦《聖經》十分反感。然而我始終認為《聖經》本身則是一部了不起的大書。即便在挨板子時,我也仍能透過淚光欣賞其中動人的故事和優美的文字。我在羊圈裏干過活兒,而《聖經》裏,羊羔總在咩咩地、嬌滴滴地叫著。這裏,到處是出自日常生活的生動比喻:種子有撒在路旁的,也有撒在石頭地上的。書中舉稗子、面酵、撒網為例,又說富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並且說,一個盡管能講萬國的方言以及天使的話語,若沒有愛,就象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這些形象化的比喻,在記憶中猶如一盞盞長明燈,永遠不會熄滅。

《舊約全書》堪稱世界文學寶庫中一部包羅萬象的文選——代表著整個民族文化和歷史的文選,不啻是把《詩經》、《離騷》、《左傳》、《史記》和《三國》、《水滸》以及《三言二拍》都編到一起。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創世紀》。希伯萊人的伊甸園也是富於魅力的。在這裏,赤裸的亞當和夏娃由於偷吃禁果,第一次有了原始人的性覺醒。這裏有史詩,有情歌,有頌詩,也有一場接一場的戰爭紀實。布局周密,有條不紊。從中既可以窺見當時從宮廷到平民的風俗習慣,又可以看到古代的軍事部署。一個個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躍然紙上:厚道的約瑟、勇敢的大衛和英明睿智的所羅門。

還在初中時,我曾在宗教課上繪聲繪色地講述過《舊約》中耶和華考驗亞伯拉罕的故事,隨後把它敷演成也許是我平生頭一篇小說:根據耶和華的旨意,亞伯拉罕將心愛的獨子以撒帶到一座山上去燔祭——用火燒死。我描繪了一路上亞伯拉罕的矛盾心情。孩子蒙在鼓裏,還幫爸爸築起壇,把木柴碼好。接著,兒子才問起:“羔羊呢?”虔誠而又狠毒的亞伯拉罕不由分說地捆起無辜的兒子。剛要動手殺害時,天使發話了:不要害這孩子。於是,亞伯拉罕就用一只公羊來代替,獻為燔祭。這個故事充滿戲劇性。情節那麼簡潔有力,感情內涵又是那麼錯綜復雜,超自然的結尾來得那麼突兀。

1939年乘船夜間駛過紅海時,我仁立在甲板上,覺得那一帶的星鬥特別低,仿佛伸手就觸摸得到。遙望北岸那《聖經》描繪過的地帶,我仿佛依稀望到駱駝群在沙漠上緩緩移動,恍惚間又有穿細麻布長袍的人們,吹號敲鈸,歡歡喜喜地把耶和華的約櫃擡進帳幕。那個被放逐的民族為了生存所做的掙紮,以及被流徙的悲壯場面,一幕幕浮現在眼前。在絕望中,他們企盼一位救世主是極其自然的事,這種企盼給予了這個民族繼續奮鬥下去的勇氣和希望。我從未踏上那片土地,但是由於反復讀過《聖經》,我對它好像十分熟穩。

讀《新約》時,我首先為耶穌那不同尋常的誕生所吸引。他生在馬槽裏,爸爸是個寒微的木匠。生下不久,就在希律王的高壓下,被迫逃難。他不屬於仗著炮艦欺淩旁人的民族,而是備受壓迫的民族中的一分子。小時,我們幾個淘氣鬼曾編過一個順口溜:

耶穌愛我一臉泥,

我愛耶穌沒炕席。

這雖然是編著玩的,從中卻看得出我們是把耶穌當作“自己人”看待,認為他是窮哥們兒當中的一個。後來他收的門徒,不是打魚的就是扛長活的。所以對於耶穌本人,我非但不曾有過反感,而且還是感到親切而同情的。

他的死又是那麼悲慘,那麼壯烈,那麼不平凡。在客西馬尼園與門徒決別的那晚,他對自己將遭受的酷刑是清醒的,也是無所畏懼的。文革時,每看到紅衛兵用掛黑牌和噴氣式侮辱知識分子,我就聯想起耶穌被釘十字架前還逼他穿上紫袍,給他戴上荊棘編成的皇冠,肆意毆打並戲弄他的事。

對於《聖經》以及對於耶穌這一富有革新精神的歷史人物,我非但從未反對過,而且深深景仰。至於十九世紀以來基督教在我國行醫辦學,向落後地區傳播現代知識這一點,我作為一個受惠者,更懷有感激之情。近幾十年來,基督教會對於促進世界和平,也起過並起著推動作用。

二、安娜

在談我對基督教的看法之前,我必須先說明一個個人情況:我有一位四堂嫂,名叫安娜。她不但是個地地道道的美國人,而且還是位傳教士,一位原教旨主義者。二十年代末,我未滿十歲時,這位美國姑娘就嫁到蕭家。四堂兄當時的家境比三堂兄略好一些,但過的也仍是緊日子。四堂兄倒真像個蒙古人,濃眉大眼,身材魁梧,又很聰明。他考上了山東齊魯大學社會系。1926年介紹我參加CY,並直接領導我的李安宅(仁齋),就是他的一位同窗。

安娜如今已年近百歲,正在美國西岸洛杉磯附近的一個小鎮安度晚年。她在中國足足呆了半個多世紀,直到尼克松訪華後兩年,於1974年才被接回美國。

回憶自己同基督教的關系時,我無法把安娜略掉。因為盡管她始終未能說服我去皈依基督教,但她畢竟是我的英語啟蒙老師,並曾豐富了我的精神生活。而且在感情上,除了我念念不忘的那位大堂姐,在我父母雙亡的童年,她也曾是我的半個母親。

先得說說安娜和我們家族的關系。

我的祖父有三個兒子。我父親是老大,只生了我這個兒子。三叔原配生了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三堂兄,女的就是那位終身未嫁的老姐姐。安娜是我二叔家四堂兄(他還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的妻子。

蕭家既然是北京東北城一個貧寒人家,四堂兄怎麼會娶上一位美國媳婦呢?我也一直納悶。可能彪形大漢的他,身上另有一種魅力。而且安娜還不是頭一個看中他的美國姑娘。我記得在那之前,有個名叫寒爾瑪的也來串過門。我也許是家裏最早發現四堂兄和安娜定了情的。照外國規矩進人家的屋子,要先叩門。那時我是個楞小子,可不懂這一套。一回,我猛地撞了進去,看到安娜正坐在四堂兄的膝上。於是,我就覺察出她將做我的四堂嫂了。她還給我起了個洋名字:羅伯特,並說那是她在美國的弟弟的名字。

二十年代,白種的美國人嫁給黃種的中國人,那可是大逆不道!兩個都是教徒,所以得在教堂裏舉行由一位牧師主持的婚禮。可是,全北京城他們就是找不到一個肯於豁出去為他們主持婚禮的牧師。美國領事館大概也立即取消了安娜的國籍,聽說她的胞弟在七十年代費了不少周折才使她恢復國籍。

我一直敬重安娜,佩服她沖破種族成見及白人優越感的勇氣。為了愛情,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這位四堂嫂使我曉得了什麼是原教旨主義。不但《聖經》中所有的“奇跡”她都深信不疑,而且她動不動就跪下來向上帝請示。她絲毫也沒能引起我對宗教的興趣,然而她是位優秀的英語教師,既耐心,講解又清楚。我們除了見面用英語交談(每逢我講錯,她立即指出),我還經常給她寫英文信。她改得十分仔細認真,只是在回信中從未忘記提到主耶穌。好在她並不像學校那麼強迫我。她是那麼真誠善良,多次問我;“領不領洗?”我只是搖頭。她就無可奈何地嘆息。她始終是我的好四嫂。

作為一個嫁給中國人的洋媳婦,安娜夠得上“賢慧”二字。她從未像舊社會許許多多在華的外國人那樣養尊處優過。她真正分擔了掙紮在饑餓線上的一個蒙族人家的疾苦。她剛結婚時,上有婆婆(四堂兄的繼母),又有兩位大伯和一位大姑。

安娜對我還有救命之恩。1926年,我因參加CY,一度被捕。是安娜托人把我營救出來的。我被軟禁在學校期間,每逢星期天她必帶幾位教友來探望我。事先她可能已得到校方的默許。我們總是在門房對面的會客室見面。那些熱心的教友,一個個夾著《聖經》和《頌主詩歌》。說不上幾句,他們就打開《聖經》念上一段,接著就唱起頌歌。最後還閉上眼睛,禱告仁慈的上帝拯救我這個“迷途羔羊”。

一連來過幾次後,安娜問我領不領洗。我依然堅定地搖頭。當他們唱歌祈禱時,我卻在惦念曾同我一起關在報房胡同的那些難友。其中竟有個比我還小幾歲的孩子。為什麼我被放出來了,而他卻還關在裏面?左不過是因為我有安娜和她去懇托的洋校長!上帝也只救那些有門路的人。

那些年,軍閥正在混戰。北京城動輒就戒嚴。她經歷了北伐後的艱苦歲月,抗日戰爭期間,她們一家人又都困在淪陷的北平。她像舊式的中國媳婦那樣孝敬老的,服侍同輩的,照顧小的(她生有一男二女)。除了操持家務,她還先後在好幾所大學和中學教授英語,掙錢支撐那個家。

1946年,我由英國回滬,曾偕有一半英國血統的妻子格溫去看安娜。一進大門,只見當時已鬢髮灰白的安娜,正彎腰在院中一只木盆裏洗著衣服。看到我們,她馬上直起腰身,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迎了過來。轉年格溫決定同我分手時對我說,她原以為中國都是荷花垂柳,亭臺樓閣,自從看到安娜那副情狀,盡管這是生養自己的中國父親的土地,她卻不想再在這裏呆下去了。

格溫看到的其實還不是安娜的生活中最落魄的階段。五十年代初,四堂兄一度失業,就去南斯拉夫駐京大使館當上一名秘書。及至鐵托成為共產主義世界的公敵,那位秘書也勢所必然地進了勞改農場。他在茶澱結束了自己的一生。那以後,整個一家的擔子就都落到這位美國媳婦身上了。

早在1949年,我就向當時的領導喬冠華坦白了自己有安娜這麼個社會關系。我得到的指示是:不要跟她往來。於是,我一直沒敢再去見她——其間,有六年我們和安娜一家人住得只相隔一條胡同。我就是憑這股子不越雷池一步的自我約束,幾十年來沒碰上更大的風暴,沒被送入勞改營。1979年我才在事先得到組織上諒解的情況下,從衣阿華趕到洛杉磯旁的小鎮惠提爾去看望這位老嫂嫂。1983年,她同女兒和孫女外孫女一起,往還乘四小時汽車,專程到加州大學聖疊哥分校來看我和潔若。擁抱之後,年過九旬的她側著頭,淚汪汪地望著我,顫音問道:“仍然不信教嗎?”我把她抱得更緊些,卻堅定地回答:“仍然不信。”她嘆了口氣說:“我很失望,我曾勸了那麼多人歸主,但我沒能勸成你。可我還是要感激你,因為你從來沒有騙過我。”

我有時想:宗教信仰給了安娜以毅力。她未能把我勸入教,因而對我感到失望,卻從未有過怨恨。

三、超自然的存在

在宗教問題上,我的焦點始終不曾糾纏在有沒有神上,在小說《蠶》中,寫到桑葉罄盡、眾蠶奄奄一息時,我只是說:“啊,孩子們,你們想我是全能的主宰,是擁有一切的主人,便將命運交給我擺布。其實,我只不過是一個大於你們的一個生物,忙得自己都顧不過來。”這就是說,即便有位上帝,他對世界上的饑荒也是束手無策的。這裏,我並沒從根本上否定超自然的存在,僅僅是說,即便有,它也幫不上什麼忙。

西方有個笑話,說一次航海中,船遇到風暴,眼看就要沈沒。這時,船上所有的人統統跪下來向上帝禱告,拯救靈魂。惟獨有個自稱是無神論者的,不肯下跪。然而其他人害怕一馬構害一鍋,由於他的異端累了大家,就堅持非要他跪下來祈禱不可。那人只好勉強屈了膝。他的禱辭是:“啊,上帝——倘若有位上帝的話;拯救我的靈魂——倘若我有個靈魂。”要是遇到那樣的場合,我的禱文不會比那位懷疑論者更為肯定。

不。我所厭惡並反抗的,是強迫宗教以及為這種方式的宗教鋪平道路的不平待條約。從個人來說,更直接,更切膚的,乃是學校裏一些教內實權派對我的迫害。

還沒接觸基督教之前,我就對超自然的存在有過深切的反感。在一篇回憶性的短文中,我曾提到自己的一位遠房姑母。她比我們還窮,簡直揭不開鍋,就來投奔我的堂兄。最初她當然很不受待見。顯而易見,她一住進來,又添了一張嘴,而且沒個頭。

忽然,一天半夜裏她在炕上折騰了一番,便硬說是大狐仙附了體。於是,她搖身一變,成了家中一位特殊人物,既能治病,又能保平安,行市一下子就漲了。她渾身好像鍍了一層金。觸犯她就得罪了大仙爺,那可擔待不起!

她頭上有了光暈。從此,什麼可口的都盡著她吃——說是孝敬了大仙爺。她的殘羹剩飯也成了可以除災祛病的靈丹妙藥。

在炕上,我挨著她睡。我沒感到什麼靈氣,她的妖氣卻嚇得我在被窩裏直打哆嗦。大仙爺確實鞏固並提高了老姑姑的身份地位,可卻在我的幼小心坎上平添了一道黑影,它影響著我的一生。

對我來說,強迫性宗教絕不始於基督教。這一點,我也曾披露過。我那位三堂兄畢業於蒙藏學校後,一直失業,生活潦倒不堪。於是,他就成了對各方神抵一概匍匐在地的人,而我也只好奉陪。一個無疑是個痞棍的乞丐,忽然躺到東直門外一座小土地廟的炕上,胡說是什麼佛爺附了體。善男信女就為他燒香掛匾,很快渾身就有了靈光。三堂兄一聽說,就帶著我給這自封的佛爺去上供。我至今仍記得那坐落在土丘上的小廟多麼擁擠。煙火繚繞,罄聲震耳。我們在廟後身一間小土屋裏謁見了那位“佛爺”。他歪在土炕上,接受崇拜者的供奉。三堂兄遞上帶來的供物後,連忙跪下叩頭。“佛爺”像個白癡,眼睛是半闔著的,嘴邊還淌著涎水。他賞給三堂兄一牙咬過的蘋果。三堂兄希罕得不得了,趕緊接過來,揣在懷裏。我暗自慶幸他沒要我同他分享。

我始終也瞧不出那些神祗有什麼靈驗。然而我可跟著喝過不少“香灰水”——就是從香爐裏捏一撮香灰,放在一碗水裏。每次我都是捏著鼻子喝下去的。

去妙峰山那次,我瞅見了宗教殘酷的一面。幸而我不曾碰見許願跳山澗的。然而一路都是從山東或河南等省爬來的朝香者,膝蓋磨破,骨頭都露出來了。目睹他們那血肉模糊的慘狀,幼小的我不禁納悶:信佛不是為了保平安嗎?怎麼卻先把自己糟踏成這個樣子!這豈不像賭博:錢沒賺到手,倒先賠一上筆嗎?

那些年,逢初一十五,我都得跟在堂兄身後,在院子裏朝東南西北四方三叩九拜。當時我出於無奈,敢怒而不敢言。三十年代憶起那情景,我曾發泄過怨氣。如今再回顧此事,我才認識到那是當時一個失業青年在走投無路之際的一種絕望的掙紮。管它是耶是佛,以至任何神祗,只要能賞他一碗飯吃,誰他都肯拜。

最後給了飯碗的是基督教。憑他寫的一筆好字,口齒又伶俐,他在米市大街青年會謀到一個干事的職務。以前我怪他白天搞基督教,晚上拜佛,是兩面派。現在我認識到,其實他拜的既不是耶穌,也不是如來佛,而是飯碗。

當時這又是個無法躲閃的問題。

我想,倘若二十年代我接觸的不是原教旨主義的基督教徒,而傳教也不用強迫形式,說不定我還會信了教。因為那時作為一個孤兒,我很需要精神上的寄托。然而我碰見的卻比“狐仙”和“佛爺”強不了多少。

原教旨主義者除了《聖經》怎麼說就怎麼信之外,還有一件事,使我感到莫名其妙:什麼事都得跪下來祈禱,向上帝請示。有一年夏季,安娜帶我去內蒙卓資山。同行的都是她的美國朋友,一些傳教士。一次我們要去附近的蒙古包玩一下。為首的一位臨行前竟跪下來先向上帝請示了一番,隨後才說:“可以出發了。”

使我更吃驚而且引起反感的是,在香河縣小教堂的院子裏看到的一次神召會的禮拜。幾十個信徒跪在地上,每個人面前擺著一塊磚。他們各自把頭使勁往磚上撞,撞得鮮血淋漓,還狼嚎鬼叫,說是在“講萬國方言”。當時,我是去香河參加掃盲的。我們還在水月燈下演《睜眼瞎子》給老鄉看。張珍(解放後化工部長)扮演目不識丁的老媽媽,我扮演她的兒子。那時我曾想:神召會造成的危害,確實比文盲還要嚴重。

自然,當時傳基督教也分不同的層次和對象。神召會好像只在鄉間搞,救世軍則在城市下層市民當中活動。它在北京的總部原址就是現在的首都劇院。它的編制仿照軍隊,入教手續著實簡便。唱完聖詩,講完道,就當場功會眾跪到臺下去“悔改”。這樣就算人了教。我在小說《皈依》裏就寫過菊子先悔了改,然後又來拉妞妞。

在這篇小說中,除了寫到宗教可以提供飯碗(“一個月六塊現洋”)之外,我還提及救世軍的另一種吸引力:帶彩圖的福音書、洋鼓洋號以及教堂裏花花綠綠的掛圖。這些都會使缺乏文化生活的小姑娘妞妞興奮起來。

四、真理大廳

七十年代初期,從鹹寧干校回京之後,我一度蟄居在北京東北城一間門洞裏(見《搬家史》)。出於懷舊和好奇,我曾騎車重訪坐落在交道口大三條的那所開除過我的母校。當年上課用的西樓以及作為宿舍的北樓都還是老樣子,操場上又蓋起一座新樓。這家學校那時的英文名字譯成中文就是“真理大廳”。

我沒敢驚動司閽人,只站在大門外瞥了幾眼。我作為工讀生織過地毯的西樓頂層映入眼簾,我擠過羊奶的羊圈設在操場東頭。我在那操場上蹦跳過。小時玩過的秋千和壓板,如今已沒有了蹤影。我的小說《郵票》就是以北樓為背景的,只是大門前再也沒有《鄧山東》中所描述的那些擺攤賣吃食的了。

我們那個學校在大三條,而教堂則在二條。當年每次去做禮拜,都要穿過一個寬敞的院子。這個院子說得上是沙漠中一片綠洲。它純粹是另一種格局,代表另一種生活水平。門並不大,然而十分厚實。院裏矮松成行。我們總是沿著當中那條甬道走,出了大門,對面便是二條教堂。綠洲裏那條甬道還分出幾個叉路,通往一幢幢精致的雙層住宅樓。每幢分別為矮籬圍起,住宅旁各有座小花園。常見幾個嬌貴的金發碧眼囝囝,在中國保姆照拂下蕩秋千或堆沙子玩。沙池旁還搭起葡萄架或藤蘿架。隔著用雪白紗饅遮起的窗戶,不時地傳來鋼琴或小提琴的演奏聲。自然,每次路過,廚房裏正煮著的可可或咖啡以及烤肉便香味撲鼻。

每個星期我起碼得穿過這個大院子一次,而每次心裏總冒出個疑問:倘若真有上帝,他為什麼這麼不公平?何以白皮膚的過一種生活,黃皮膚的就得過另一種生活?

《落日》的故事就發生在那個綠洲裏。那不是虛構的,整個過程都是我親身經歷的。正因為如此,我對那綠洲更加反感了。

我半工半讀過的那個學校,屬於長老會。長老是基督教加爾文宗的教會,由教徒推選長老管理教會,所以這麼稱呼。長老一般均由教齡最長、在教會中影響最大的教友擔任。長老中間固然也有真信教的,但是憑資格——甚至由於有靠山而當上的也不乏其人。他們大都是原教旨主義者,絕不用現代眼光去解釋《聖經》,更不容提出疑竇,否則就會被扣上“異端”、“叛教”等大帽子。其實,那些長老對《聖經》就個個堅信不疑嗎?也未必,然而維護原教旨同維護他們個人的權威完全是一致的。一旦原教旨動搖了,長老們的威望和地位就會受到威脅。因為,只要有任何離經叛道的苗頭,他們必狠狠制裁。所以,凡是教會所辦的設施(首先是學校,其次是醫院),都必須矢忠於原教旨。

教會學校的實權——首先是財權和用人大權,當然都掌握在外國牧師手裏。校內具體的行政職務(如教務、齋務等),一古腦兒由教內骨干擔任。授課的教員則多由教外聘請。

於是,就產生了這麼一個差別:教內的骨干捧的實際上是只鐵飯碗。只要他們準時去做禮拜,祈禱時裝出一副虔誠的樣子,不時地在嘴邊掛上幾句福音,他們幾幾乎可以為所欲為。而教外的老師則除了教書本事,別無靠山。他們下課就走掉,從不同人勾勾搭搭。

我經常懷念當年一位名叫李茂青的國文老師。他走路方方正正,總是身穿藍袍青馬褂來上課。卷子判得非常認真仔細,並且時常在卷未寫上長長的一段話,鼓勵學生上進。他判的幾本作文,我一直保存下來,毀於文革。從他的批語中,我受過啟發,也感到溫暖。

還有一位教地理的賈老師。我在《兩位老師》一文中提到過他。那時我們用的代數課本是一位名叫“溫德華”的洋人編的。一天,在上學途中躲閃驚馬,我把代數課本弄丟了。教代數的老師是位性子暴躁的麻子,動不動就打板子。他曾打折過一條板子。挨板子的同學正慶幸,他卻馬上又抽出一條。我怕困丟課本而挨他的打,就用那個月一半的飯費補買了一本,並同管夥食的人說好,我只吃早晚兩頓。大家吃午飯時,我在籃球場上投籃。

那個中午,賈老師吃得很快,老早走出飯廳。瞧見我在投籃,就問我為什麼不去吃飯。剛巧過來一個同學,向他泄了底。老師馬上替我補上半個月的飯費——記得是一塊五毛錢,非要我吃足三頓飯。

教外的老師沒有權勢,沒有後臺,他們憑的不是教籍,而是真才實學。

相形之下,教內的則不然。他們都老早就領了洗,有的甚至是幾代的教徒——其中有一位還專喜談說庚子年間他們一家人怎樣為教會受過難。這樣,他們就成為洋人之下、同胞之上的實權人物。

這些人,《聖經》背得滾瓜爛熟,三句話不離“耶和華”、“主耶穌”。滿口都是福音,可成天想的,盤算的,張羅的,都是他們本人以及家族的利益和特權。

就舉那位綽號“馬猴”的齋務長為例。他掌握著他宿舍的大權。北樓共五層,而冬天的氣管子只暖到二層,三層就沒有多少溫意了。我們管五層樓叫“冰窖”。他把那些不斷孝敬他的富家子弟統統分在一、二層,而只有一床破棉絮可蓋的我,一向分到五層。幸而好幾個同學非常仗義。冬夜,他們紛紛把厚大衣堆到我的床上。

“馬猴”除了當齋務長,還兼著一宗營生:販賣哈巴狗。聽說他經常不斷地把它們送到天津去辦出口。他最歡迎抱給他一兩窩狗仔。對於搜集狗種,他誠然是無孔不入,甚至問過我能否給他弄到一兩只。可惜我只跟一些上不了臺盤的野狗打交道。我非但未能用狗種博得他的好感,還組織“少年互助團”,抨擊他辦事不公。

當時不作興男女合校,也禁止學生同異性有任何往來。一次,我們班一個同學在運動會上遇見鄰校的一位女生,就給她寫了封信。那封信卻被學校當局扣下拆看了。於是,教務長就在朝會上把那個寫信的學生叫到前面,將他的長袍下襟撩起來,蒙上他的臉,說他“干下這等事,沒臉見人了”。

鄰校那位女生壓根兒沒接到信,按說是無辜的。然而那裏的訓育主任竟用牙刷刷她的喉嚨,一連刷了三天。

《聖經》裏管假冒偽善者叫作“法利賽人”,他們是耶穌所深惡痛絕的。當時校內傳出個別當權派(他們都是有家室的)的桃色新聞,恰好為法利賽人作了注解。後來甚至還風聞他們去了八大胡同。

我真正認清那些法利賽人的實質,是在我被捕入獄這件生死攸關的事上。

我事先就聽說過“鑼錘子”(學生們為校方中國人中的第一把手起的綽號)同當時的偵緝隊長拜過把兄弟。真巧,兩個便衣從學校押送我去報房胡同偵緝隊時,在電車上給我一位親戚撞見了。他趕忙去告知四堂嫂。安娜立即去找洋校長,請他出面營救(這些,我當然都是事後才知道的)。

在這個問題上,校方展開了爭論。“鑼錘子”和“馬猴”堅決主張“教訓教訓”我,不去營救,倒是洋校長,可能由於安娜的懇求,非要營救我不可。這裏,法利賽人中的一個對洋校長挑撥說:“我們檢查過這個小子的日記了。您知道他在日記裏怎樣罵您嗎?”洋校長回答說,不管他罵過我什麼,我還是要營救他。

升入高二時,我的工讀方式由織地毯或送羊奶改為在教務處成天同蠟版和油墨滾子打交道了。有一天,“鑼錘子”神情異常和氣地走進來,先問寒問暖一番。他接著談起自己留學美國時也做過工,暑假還在汽車廠裏干過。我聽話聽音,慢慢摸出他的來意。他希望我不要跟學校當局作對。他暗示,如果我的“品行功課都好,畢業後可以由學校保送到齊魯大學”。弦外之音是:那以後自然就鵬程萬裏了。

我沒吱聲,可我聽出他是硬的不成,又來軟的了——試圖收買我。

移年北伐軍進了北平城,我被解除了軟禁。五卅慘案後,中學就紛紛成立了學生會,可是教會學校裏只有由校方操縱的基督教青年會。1928年秋天開學時,我們這些學生也鬧著要成立學生會,以取代宗教性質的青年會。大家推選我為主席,我也同意了。

這下可惹怒了校內幾位“長”字號的。他們伺機要把我這顆釘子拔掉。

當時,教會學校看到中國民族主義情緒高漲,就變通了一番:掌握實權的仍是洋人,但改稱“校務長”,這樣,“鑼錘子”名義上就成為校長了。他打定主意在我身上施展一下校長的威風,殺一以儆百。

那年聖誕節前夕(十二月二十四日),校長為了討好洋校務長,就組織我們這些住宿生午夜到我稱為“綠洲”的大院子裏,冒著嚴寒唱《聖誕曲》。那晚朔風凜冽,我們在校務長那灰色小樓前站成一排,在校長的指揮下,哆哆嗦嗦地唱了起來。唱完一首又一首,一直唱到小樓窗口有了燈光,洋校務長站在陽臺中朝我們說了聲“MerryChristmas”,大家才回到宿舍。

四十年代在英國,我才曉得西方確有此習俗。然而當時我卻十分氣憤。第二天我就給已轉學海甸的越南華僑朋友越澄寫了封長信,詳細描述了這一可恥事件。我把貼好郵票的信放在門房窗臺上,以便郵差取走。

為了學生會事,“鑼錘子”正在伺機整我。他竟然私拆了這封信,並把我叫到校長室,宣布給予我開除處分。我就在那樣不知當晚該睡在哪裏的情形下,卷了鋪蓋。

美國羅賓遜教授不了解,既然教會使我這個窮孩子受到了教育,我為什麼還會忘恩負義地反教。除了《皈依》中雅各軍官,我反對的始終是那些壓迫我,陷害我,收買不成,又借故剝奪我受教育機會的法利賽人。

五、不光彩的後盾

最初,我只是從個人遭際,以及由於遇到了幾個直接影響自己的生活的法利賽人,而對基督教持有反感。1925年發生在上海南京路上的血腥慘案,使我跳出個人恩怨,開始從歷史和政治角度看待基督教。小說《曇》多少勾勒出我少年時代的這種心境。

作為工讀生,我當時的處境確實有點像小說中的啟昌。由於是窮孩子,免收學費之外還能掙到點飯錢,我就不能像旁的學生那樣對帝國主義暴行作出應有的反應。然而我的憤怒並沒因自己的經濟處境而弱於旁的孩子。我強烈地意識到自己是人,而且是個中國人。我對暴行有公開抗議的權利。

盡管槍殺工人顧正紅的是日本廠主,可是英國租界當局卻悍然壓制學生遊行。於是,開了槍。同樣,雖然上海南京路的槍是英國人開的。而我所在的學校是美國教會辦的,可是美國牧師也完全站到英國人的立場上,禁止遊行。我從未聽到美國牧師為了南京路上的流血事件而斥責過英國一句,盡管那徹頭徹尾地違背了《聖經》裏所宣揚的愛。

1926年在北新書局當學徒時,我進而讀了一些政治小冊子。我仿佛一讀就懂了:西方國家依靠更堅利的槍炮,掐著中國人的脖子,要他們除了割地、賠款、承認“治外法權”之外,還得讓外國人在中國享有“傳教自由”。不管是《南京條約》還是《望廈條約》都是這麼訂的。這樣,我就從歷史上認清基督教是緊跟在炮艦後面進來的。

銀鈴、雪橇,愛的福音都美得很,然而這些美好事物的後盾卻是不光彩的。

1939年我去英國後,眼界開闊了,從而對宗教問題也重新思考過。

我認識到教會對老一輩英國人的生活是密切相關的。它曾具有過重要的社會職能。娃娃出生後,要抱到教堂去領洗,既登記出生年月,又舉行命名典禮。成年後舉行婚禮,也是在教堂由牧師主持。死後葬在教堂墓園裏。教區所起的作用,要比我們的居民委員會大得多,齊全得多。在英國內地旅遊,無論是城鎮還是鄉村,大小總有座教堂。這是因為教堂曾經是英國人世俗和精神生活的歸宿。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教會這些職能正在逐漸消失。旅英七載,我只參加過一次在教堂裏舉行的婚禮。正如在中國,新娘難得再坐花轎一樣。

在劍橋,我那家學院的教堂是很有名氣的。有些外國旅遊者來到這座大學城,首先要瞻仰的就是王家學院教堂。學院分配給我的那間書房,正對著教堂。來看我的英國同學,個個都羨慕之至。我也跟著進教堂參加過禮拜。一回,我問起他們進堂是為了崇拜上帝嗎?有的說是為了傾聽教堂那座管風琴奏出的古典音樂,有的陶醉在童音唱詩班那清脆圓潤的歌喉裏。也有失戀者,想從那肅穆的氣氛獲得慰藉。這些人當然都是英國上層社會的大知識分子。我也結識了幾位虔誠的教徒。星期日他們必進教堂去作禮拜,每餐都誦禱文。然而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

這絕不是說,宗教在英國社會中完全失去了地位。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顯赫仍僅次於首相,鄉鎮一名英國聖公會牧師依然是可敬的人物。然而宗教在英國社會生活中已不處於主宰地位。我也始終沒遇到有人下跪向上帝請示的事。

我是在張伯倫剛對德宣戰之後抵英的。那時,四十以下的男人一般都入了伍,女的也大多參加各種配合戰爭的組織,如農業或救護。到倫敦大學東方學院來學中文或梵文的,寥若晨星。學院為了不讓我白吃飯,就安排我去學院圖書館幫忙。這樣,在納粹大轟炸期間,我有機會自由徜徉書海中。

我飽覽群書,其中包括以基督教在中國傳播情況為主題的。

在回憶錄《未帶地圖的旅人》中,我提及曾在公誼會信徒、社會改革家瑪芝瑞·弗萊女士家中讀到過她的先祖在英國議會中所作反對鴉片戰爭的發言。在東方學院的圖書館裏,我也特別注意鴉片戰爭前後,英美輿論界——尤其是傳教士的態度。那真使我大吃一驚。

鴉片戰爭爆發前,也曾有一位名叫威廉斯的傳教士承認林則徐禁煙做得對,然而這種正義主張立即為教內一片戰爭叫囂聲所淹沒。當英國政府舉棋不定時,有的傳教士甚至質問:“英國國徽上所繪的獅子實際上卻在當著兔子的日子何時結束?”以至那位孤掌難鳴的威廉斯後來也贊成“教訓”中國一頓了。

我原以為在炮艦政策問題上,傳教士不過是樂得“坐享其成”,是居於既不贊成也不反對的消極地位。可是我讀到的卻不然。在鴉片戰爭開始之前,在華傳教士們(其中包括一些女的)曾催促英國政府早日動手,他(她)們認為惟其如此才能“為福音在中國打開缺口”。一個在廣州的傳教士竟揚言:“上帝將使用強大的武器為天國開辟道路。”教會的一份內部通告裏寫道:“動用武器乃權宜之計。只有這樣使混亂變為有秩序,使惡變成善。……上帝的使者暫時只能穿上戎裝,用子彈來傳福音。”某個美國傳教士則主張美國炮艦也應參加,甚至建議美軍占領臺灣,把它當作美國的香港。七十年代末期我為出版局審讀外文書籍,在北京圖書館借閱美國漢學家費正清教授所編《美國及中國傳教事業》一書,系哈佛大學出版社1974年版(JohnFairbank:MissionaryEnterPriseinChinaandAmeric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4)。其中也援引了不少傳教士的這類駭人聽聞的叫囂。

中國戰敗,中英進行談判時,傳教士不但為英方擔任了口譯和筆譯,並對條文參加了意見。首先,當然是把“傳教自由”列為重要條款,其中還包括教會租用並買賣土地權。

在題名《掠奪的倫理》的一文中,作者(一位傳教士)吉爾博特·裏德竟認為“象八國聯軍在中國的掠奪,是勝利者應得的戰利品”。接著又說:“掠奪為白人之特權,英軍禁止印度士兵掠奪。”

有位西方傳教士甚至認為中日甲午戰爭也是“上帝派遣異教的日本在異教的中國建立和平之君。”庚子年間德軍在保定大肆殺戮時,一個名叫亨利·波特爾的傳教士喝彩說:“殺得好!他們是上帝的代理人……為了公正,就得把保定夷平。教訓中國人的辦法只有殺、燒和掠奪。這是代天行事。”在傳教士馬丁的帳本上,中國反教者每殺死一個女傳教士,就應殺五百名中國婦女;每殺死一個男傳教士,就應殺一千名中國男人;每殺死一個傳教士的孩子,就得殺一百個中國兒童,才能相抵。主張這麼成百倍地進行復仇者,職業上卻是個傳教士,滿口宣傳這樣的福音:“當你的敵人打你的左臉,就把右臉也給他打。”

十九世紀英美傳教士的囂張,使得馬克·吐溫憤憤不平。他忍無可忍,在《北美評論》上發表了《給在黑暗中的人》(1901),抨擊帝國主義及其工具傳教士,並頌揚中國義和團運動。接著又發表《為芬斯頓將軍辯護》(1902),批判美國鎮壓菲律賓民族獨立運動。傳教士反擊之後,他又發表了一篇《答批評我的傳教士》。

旅居英國時,我還參加了“理性讀書會”。只要交上幾英鎊,每月就能收到一本揭露種種迷信或謬論的出版物。我記得有一次寄來了一本題名《一名中國人向基督教國家的呼籲》的書,署名林某某(名字已記不清了)。以後才知道,原來是曾經擔任博儀的英語老師、回英國後又在倫敦大學東方學院任教的莊士敦。這裏,作者假借一個中國人的身分,揭露了西方傳教士(尤其是內地的)以及他們的華人爪牙由霸民田直到掠奪兇殺的種種暴行。那時,干完壞事只消往教堂裏一跑,就受到領事裁判權的庇護了。作者顯然是要說明,義和團的出現是有其原因的。

這本書我一直保存到五十年代,隨後同其他有關宗教的書,一道送給當時主管宗教事務的老友徐盈了。

當然還應提到一本更早的書,即三十年代駐滬的一位名叫密勒的外交官所寫的《上海——冒險家的樂園》。全書揭露的無不是令中外人士大為驚愕的怪事。其中說,上海法租界三分之二的地產屬於徐家匯天主教堂,他們還控制全市一種吃角子(鎳幣)的賭博機。

羅賓遜教授稱我作“反基督教作家”。我寫此文就是要向他說明:我反的不是基督教本身,而是歷史上這些在十字架的陰影下發生的不愉快的事。在我寫那些小說時,中國的教會還未“三自化”。即便今天,我也仍希望在地球上一些偏僻的角落裏,基督教不再憑藉政治特權來傳播。尤其希望遇到發生反人民大眾的暴行時,基督教徒不要助桀為虐,而能旗幟鮮明地站到正義一邊。

一九九○年十一月


透過活物看人生
作者:蕭乾

每當有人讀了四十年代我在倫敦寫的系列通訊,問起我怎麼會在報道納粹閃電戰時,卻還不忘記寫寫大轟炸下的貓狗?①我總解釋說,新聞通訊的內容也得多樣化,硬的軟的都得照顧到。我當時報道的不僅是戰爭,還包括戰時的英國社會,只能多方面著手;而且從側面著筆,以小的事物反映大的方面,有時會更真實生動。

其實,我談得很表面。當年我那麼關心大轟炸下的貓狗,還是由於我一向——可以說自幼就喜愛活物的緣故。小時,沒有人給我買玩具,更不會有人帶我去逛公園。我就在東直門和朝陽門之間的那片郊野裏尋到了自己的樂園。那裏,高粱地、葦塘和窯坑中,有的是活物供我捕捉。

我曾說過,除了蒼蠅和屎蚵螂,當時凡是活物我都玩。事實上,蒼蠅我也沒饒。只要提到蒼蠅,我就搓些撚子,惡作劇地插人它們的腹部,然後撒開,任其滿屋飛。它們是我的“飛艇”。我的拿手好戲是捅馬蜂窩。一聽說馬蜂在門前榆樹或槐樹上搭了窩,我就弄根竹竿(有時太高了夠不著,就在一根長的上頭再接根細而短的),踩著石頭,踮起腳尖,硬是把馬蜂費了好大勁才搭成的窩,捅了下來。這下可把在樹蔭兒裏納鞋底或縫外活的街坊大娘們害苦啦。本來拿個馬紮在樹底下一坐,既能做活計又好乘涼。除了三九天,那是左近街坊們聚在一起聊天的大好場所。如今,被捅了窩的馬蜂沒有了著落,流離失所,就幾天幾夜成群圍著那一帶嗡嗡地飛。不消說,誰撞上,就會給狠狠地蜇上一通。這樣,一連多少日子都沒人再敢在那樹下呆。膽小的,甚至都不敢走過那一帶。難怪他們要跺著腳罵:“缺德帶冒煙兒!”

最殘忍莫如抓田雞。那時,當然還不懂得為了莊稼應當保護益蟲,只知道田雞既好抓,後腿肉又細嫩可口。那些年我頓頓不是啃窩頭就是啜玉米面糊糊。每餐添一碗大田雞,就算打了牙祭。何況那正像獵人吃自己從深山野林打來的獸肉一樣,嘴裏嚼著分外香。我總是挎個口袋到城外陰濕處如葦塘裏去抓。蛤蟆的不幸是太喜歡自我表現。老遠老遠就聽到它們呱呱地叫。遇到一只兩只單叫,倒還好辨識方向。但是蛙類最喜合唱,而且總是在葦塘裏此起彼伏地輪唱,這樣反而不好下手。

回想起來真是罪孽深重啊!回來之後,把捉來的青蛙從口袋裏倒出,接著就用劈柴的鈍刀一只只地剁掉後腿,往旁邊一扔。十幾只甚至幾十只後腿被剁下的田雞,身子哆哆嗦嗦,還在痙攣著。也許由於氣惱,肚子也一鼓一癟的。一會兒就丟成一堆。1945年第一次去達豪集中營看納粹對猶太人所施的各種慘不忍睹的酷刑時,我聯想到了自己童年時對青蛙的傷天害理。

我最熟悉的昆蟲是蛐蛐兒和蟈蟈兒。另外,還有金鐘和油葫蘆。十來歲上,我每年夏天必養一些。那時我有幾個泥制的蛐蛐罐,也自編過幾只蟈蟈簍。1950年我代表《人民中國》雜志去北京飯店訪問蘇聯作家愛倫堡時,看到他屋裏擺著個特大號的蟈蟈籠子,裏邊足足放了三十來只蟈蟈兒,真是羨慕極了。它們的合唱不時地打斷我們的談話。我曾同已故詩人聞捷在八大處作協招待所一道寫作,發現那位同行不但詩寫得好,而且有一套高超的捉蟈蟈兒的本領。他能很快地從叫聲中辨認出蟈蟈兒所在的方向,不管是藏在樹枝上還是草葉底下,他都躡手躡腳地蜇過去,一捏就是一只。我長他幾歲,捉蟈蟈兒的本事已大大退化了。

早先,每提到什麼人死了,我們就總說:“他聽蛐蛐兒去啦。”蟈蟈兒棲在草叢裏或枝葉上,蛐蛐兒則躲到陰暗處:要麼藏在碎磚亂瓦堆裏,要麼鉆進地下。像蟈蟈兒一樣,它們也挺敏感。老遠聽它們叫得很歡勢,可是剛一走近,就鴉雀無聲了。蟈蟈兒、油葫蘆都沒什麼講究,蛐蛐兒可夠一門學問。首先是個頭越大越珍貴。蛐蛐兒的身價取於它是否驍勇善鬥。它的吟聲比不上油葫蘆,更遜色於金鐘。而且還有一種完全不會叫的啞蛐蛐兒,俗稱“老米嘴”。大凡喂蛐蛐兒,都是為了鬥,而鬥往往又是一種賭博。

我倒並沒用蛐蛐兒睹過什麼,何況我喂的蛐蛐兒,從來就沒剽悍過。不是臨陣脫逃,就是被掐個丟盔卸甲,敗下陣來。自然,難得地占一回上風,我也不禁感到揚眉吐氣。

蜻蜓和蝴蝶曾最早培養了我一點審美意識。它們個個像時裝表演會上的仕女那樣,有著纖細的腰肢。渾身的色澤和圖案千變萬化。我雖到過雲南大理,可惜沒涉足那裏的蝴蝶谷。我常冥想:那該是個多麼五彩繽紛、美不勝收的夢幻世界啊。

然而,就對這樣使人賞心說目的昆蟲,我也造過孽。那時還沒有大頭針。每當抓到一只好看的蜻蜓或蝴蝶,玩夠了,我就找根銹針,把它釘在報紙糊的墻上,或壓在書裏——就像現在每年總壓點花葉一樣。動機並不壞:無非是想把它們的美永恒地保存下來,讓它們不朽,可就不曾考慮那針紮進它們胸膛時的疼痛,以及從此再也不能自由翺翔的厄運。

很晚很晚,我才懂得一個道理:對於活物,不可任意去擺弄。最仁慈莫如讓它們自由地生活著。鼓勵它們去鬥自己的同類,剝下它們的皮去裝飾墻壁,其殘酷並不亞於把它們的後腿剁下來飽餐一頓。也許正因為如此,1983年我遊美國聖地亞哥的野生動物園時,心情就較為舒暢,雖然我知道它們也並沒有擺脫人類的控制。

我平生從貓狗得到的溫暖和快樂是說不完的。我在一篇小文中說過:

……我喜歡貓,這同我早年的孤寂生活是相關聯的。我出生之前就沒了爹,十歲又沒了媽。我既無兄弟,又無姊妹;小時孤身一人,寄養在一位暴戾的堂兄家裏。堂兄凈失業,因而家裏常斷炊。我有時空了肚皮還挨他的毒打。越窮,他越拿我撒氣。

盡管家徒四壁,當時卻還養著貓狗。貓叫“花兒”,因為它的毛是貍花的;狗叫“黑兒”。它們兩個都是靠到左鄰右舍去偷吃的來過活。偷完了,還回到那個窮家。黑兒的窩在院墻的一角——其實,也只是個破柳條筐。它時常因偷吃被人家打得皮開肉綻,然後夾著尾巴,耷拉著腦袋,痛苦地號叫著回到家來,倒在那破筐裏。

花兒比它乖覺。它是偷吃的能手,總是在夜晚才出去做案。好在堂兄家的門是用破木板釘的,上面窟窿有的是。花兒一向是三更半夜才溜回來,嘴巴腥腥的就往我被窩裏鉆。我總把它摟在懷裏。它的毛柔軟,身子暖和,對於孑然一身的我,是莫大的慰藉。

我在花兒和黑兒身上還感到一種可貴的品德,一種難得的友誼:在你倒楣的時候,它們不背棄你。②接著我又回憶起關於貓的一段往事:

1936年夏天,記得那是法國國慶日,霞飛路上掛滿了彩色小電燈,旗幟鮮花,一派節日狂歡的氣氛。黃昏,我在馬路上溜。忽然聽到一陣尖叫聲。我立刻想到花兒。我順著那聲音到處尋找,終於在一輛停著的汽車底下,發現了一只後腿被壓傷了的貓兒。

我趴在地上,好容易才把它拽出來。是一只瘦得只剩一把骨頭的貓,看來已經奄奄一息了。我把它抱回亭子間,替它洗凈傷口,包紮了,又喂它幾口吃的。不一會兒,它就在我床角上呼嚕呼嚕地睡了。

我正為著有了一個伴侶而高興的時候,房東太太(一個十分兇悍的白俄女人)敲門了。她又著腰向我咆哮著,勒令我馬上把貓扔出去,不然就搬家了。

第二天,我就搬了家。

四十年代,貓狗同我的友誼更為深厚了。那時我不再是個寄人籬下的孤兒了,而是個走南闖北、遠渡重洋的記者。1940年倫敦大轟炸時,我正住在西北郊哈姆斯特德一座五層樓公寓的地下室裏。那是一間足有四十米的大屋子,既濕且冷,只在角落裏有個煤氣爐。每塞進一枚六便士鎳幣,爐子就由白而變成粉紅色,漸漸輻射出一絲暖意。只有坐得十分貼近,才能感到點熱勁兒。

白天去東方學院教課,夜晚我就回到自己那冰窖。打開門,唯一迎納我的總是我的瑞雅——希臘人送我的一只小貓。一天沒見,它在我腕子上蹭啊蹭啊,一面輕聲咪咪叫著,表示它對我的無限柔情。

我在《以悲劇結束的一段中英文學友誼》(《世界文學》第284-292頁,1988年第3期。)一文中,曾提到過英國小說家福斯特到那地下室來專程拜訪以及他對瑞雅的鐘愛。在李輝所譯的福斯特致我的四十封信中,我們二人關於貓的描述及致候,占了不小的比重。

在英國那七年間,經常有朋友邀我到他們府上去度周末。每一家都飼養著貓狗。它們往往也是半個主人。乍見面,它們對我莫測高深。但貓狗都有第六感覺,很快它們就能判定能否接受我作朋友。它們同我,一般總是有緣分的。

然而友情深處,仿佛隱藏著一絲占有欲。貓雖可以成為朋友,可是它獨立性強,說走就走,不會總貼在你身邊。高興時,它會用爪子輕撓你一下,或在你跟前撒嬌打滾,然而它不會像狗那樣同你形影不離。你可以帶著狗去散步,甚至遠足;貓則只能在沙發上親昵一陣子,它絕不會像狗那樣緊緊尾隨於後。同是寵物,它們各有各的脾氣,當主人的也不可一律強求。

1942年我在英國鬧過一場神經衰弱癥。腦袋上總像是套著個鐵箍,晝夜疼痛不止。神志恍惚,記憶力也衰退了。經醫囑,我到北威爾士一個臨海的小山谷裏去休養。最初住在朋友蘇珊家裏,後來搬進一位牧羊人的茅舍。主人滿口威爾士話,不諳英語。我最親密的伴侶就是一條黑白花的牧羊犬,叫笛琪。它身子細長,有著一對機警而溫順的眼睛。我們很快就交上朋友。每天下午,它伴隨我在長滿繹紫色石楠的山坡上徜徉。它總是打頭陣,宛若在替我探路。我就拄著根拐杖,跟在後面緩步攀登。每當我駐足朝著海峽彼岸的愛爾蘭方面眺望時,它就也停了下來,用嘴巴在花叢裏尋找什麼。晚間,當我同主人一家子坐在燒著木柴的爐子周圍談天時,笛琪就臥在我腳旁似在昏睡,卻又不時地支棱起耳朵。

我那怪病終於養好了。很難說在多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那善體人意的牧羊犬。

1946至1948年我在復旦教書,住在徐匯村的一幢日本式小平房裏。我原以為自己流浪半生後,終於建立起了一個安樂窩。最初,也的確是那樣,老友辛笛還為我送來一只起名叫阿福的雜種狗。每逢我騎車去校本部講課,阿福必跟在後面。臨過馬路時,我總得下車硬把它趕回去。那時美軍的吉普橫沖直撞。開學那天,一名一年級新生就被軋死在校門前。但阿福總是嗷嗷叫個不停,不甘心回去。

然而一年多後,那個家被人毀了。搬出校園之前,我只好替阿福另找了個家。阿福大概沒料到,1957年當我接受批判時,它也有幸曾不止一次地作為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罪證被人提起。

在1933年秋天我寫的第一篇小說《蠶》中,活物據了中心位置。

我確曾養過蠶,並且也曾讓幾條蠶在我和當時的女友高君純的合照上吐過絲。那時一開春,我就向人討蠶種——那恰似粘在一張白紙上的黑芝麻。經太陽一曬,那黑芝麻就會逐漸變成幼蟲,奇妙地蠕動起來。單是這一奇跡就深深引起我對生命奧秘的興趣。

孵出幼蠶之後,馬上飼養問題就來了。隨著蠶身變大,食量增加,這個問題就愈益嚴重。我一下學就得扛上根竹竿去打桑葉——往往只好去偷!因為桑樹大多長在人家院墻裏頭。站在墻外去勾那搭在墻頭上的桑葉,怎麼不算偷!偷就難免會挨頓臭罵,有時還會追出來打。我呢,只好扛著竹竿撒腿就跑。萬一被人揪住,還得連聲告饒:“求求您啦,我的蠶都快餓癟啦!”

我喜歡蹲下來仔細觀察蠶的動作。腦際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倘若有個上帝的話,他同人類的關系,大概就像我同蠶的一樣——眼睜睜地看著它們挨餓,可就是束手無策。從蠶的大與小、肥與瘦、生氣勃勃與死樣活氣之分,我聯想到人間的貧富不均以及弱肉強食。星期天做禮拜,洋牧師在臺上宣講上帝的博愛。可是禮拜完畢,排隊穿過洋牧師們住的大院回校時,聞到他們廚房裏飄出的奶制品和烤肉的香味,我就暗自問起:“為什麼等著我的卻是窩頭鹹菜?倘若真有個萬能的神,他為什麼容許這種不平等?”

至於《蠶》,起初我只是想寫個戀愛故事,高君純是福州人,但當時她還沒到過自己的家鄉。在小說裏,我把她搬到我熟悉的閩江之畔。1932至1933年,我在福州英華中學教過書,校址就在閩江南岸的蒼前山。我喜歡當時大橋上的花市,尤其鐘愛土名“十八學士”的玉簪花。

故事既然以養蠶為中心,很自然地就勾起我對神的質疑來了。當時我所關心的並不是有神與否的問題。我只是認為,即便有神,它對人間的不平,也無能為力。它並不能支配禍福,左右吉兇。因而一切只能靠自己。這樣,也就形成了我一生的座右銘:事在人為。我不相信天才,也不認為人的命運是預先注定的。我有自己的因果論,就是種什麼收什麼,人一輩子像是在同社會及自然的環境對局。每走錯一步棋,就得承受其後果。在使我學會了得意時不忘乎所以,倒楣時不怨天尤人。

大約在十三四歲上,我同幾十只瑞士奶羊打過一陣交道。《蠶》脫稿後,緊接著我又寫起羊來了——這就是《小蔣》。

這裏,我寫了當年背著十六瓶羊奶一路送到哈德門的經歷,也虛構送奶夥計同掌櫃的一場沖突。小說的核心卻是小蔣同一只叫“鹿兒”的奶羊之間的友誼。重讀此文,當“騎士和村女在晚風中殘墻上的幽會”一段映入眼簾時,我臉紅了:覺得要麼那個寫法過了火,要麼我自己在感情上有些反常。我現在已記不起在羊圈裏干活時,可曾對哪只羊偏愛過了。然而那是可能的。總之,這篇小說反映出早年我是個多愁善感的孤兒,一面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動物身上,一面又從動物那裏尋求溫暖。

在小學及初中工讀時,我還織過幾年地毯:從雜毛、牛毛一直織到羊毛毯。就在剛剛織上土耳其凸花毯時,換了工種。但是我從來不喜歡回憶那段生活。唯一寫到織地毯往事的,是《落日》。多年來,我卻常緬懷看羊的那段日子。所以我把自己的出生地羊管胡同故意改為羊“館”胡同。

唯一寫到狗的,是《花子與老黃》。(見《蕭乾選集》第1卷,第402-414頁。)這裏,我用的是第一人稱:一位闊少爺。小時,我的朋友大多是窮哥兒們,可也有過幾位闊同學。一位住在清河,父親是那裏織呢廠的總工程師;另一位在城裏。我曾在他們家度過一兩個寒暑假,從而體驗了一下富家子弟的生活。他們家有廚師、奶媽、老媽子、拉車的和聽差。那些“下人”口口聲聲稱他作“少爺。”我寫《花子與老黃》的主導意圖是寫那些“下人”生活的悲苦和毫無保障。剛好聽人講起瘋犬癥有多麼可怕。於是,我就編了這個故事來鳴不平。情節雖是虛構的,但這樣的不公以及比這更為不公的事,是完全可能發生的。

這篇小說一開頭,我就描述了花子(“我的護兵”)的情態。寫它的頑皮,對主人的媚態,以及對生人的兇勁兒。羊對人是一視同仁的,狗則愛憎分明。

我養過狗,也同旁人的狗打過許多交道——尤其是送羊奶時,每天都得同它們搏鬥一番。每當我放下新奶,取走空瓶時,那些責任心過強的家犬總以為我偷了什麼走,就死追著我狂吠。自然,我也曾有過自己的黑兒,對人犬之間的友誼,我並不陌生。

其實,我從未見過瘋狗,只聽說過。在寫花子瘋子時,我就沒正面去描繪。我只寫七少爺連瘋狗都護著的執拗勁兒以及老黃的愚忠。故事結尾,我懷著憤憤不平的心情寫了女主人的無情無義以及老黃的悲慘下場。

在小說《俘虜》(見《蕭乾選集》第1卷,第365-375頁)中,我第一次寫到了貓。

我為自己寫東西定了個原則:“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在寫作時,朦朧間心裏總有個楷模或追求的目標。然而寫出來的東西通常要離那水準差得十萬八千裏。取法乎上,也許僅得乎下。不過,我總認為心裏有那麼個崇高的影子,會有好處。

寫《俘虜》時,我竟然曾想到過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說來真有些不自量!並不是那故事,那人物,而是那撲朔迷離的氣氛。

我現在還依稀記得,童年經常去玩耍的那個“大院”。東邊通到我家所在的小菊兒胡同。西頭有幾家宅門,門前小土崗上是一排垂楊柳。靠北邊是座土地廟。七十年代中期,我曾騎車去那裏重訪過。不但廟和柳樹不見了,“大院”本身也早已蓋滿了房屋。

然而在我的童年印象中,那個由破爛平房圍起的、茅草叢生的“大院”是個魅力無窮的所在,就像是雅典郊外的森林。在這篇習作裏,我著重作了兩種練習。一是烘托氛圍;二是試著寫人物關系的變化。在小說中,我想再現黃昏時分“大院”裏觸及視覺、聽覺和嗅覺的一切景象。天上飛來飛去的蝙蝠、草棵裏唧唧悲吟的秋蟲,它們邊打盹兒邊拍著蚊子,孩子們則滿“大院”跑來跑去,作著種種遊戲。小說的男主人公叫鐵柱兒。1947年,當我第一次做爸爸時,我就用它給娃娃起了小名。女主人公叫荔子,後來這也成了我女兒的名字。

開頭,我寫鐵柱兒和荔子的敵對。我把小時看的一些章回小說如《小五義》、《七俠五義》裏的綠林好漢的形象套在男主人公身上了。荔子對男性抱有仇視心理。這樣的女孩我也見過。我想試寫鐵柱兒和荔子由對立到友好的過程。這中間,起媒介(或杠桿)作用的,就是一只叫咪咪的貓。

文潔若在她編選的《斷層掃瞄》“編者的話”中,曾提到過咪咪。咪咪半夜回來,渾身帶著露水舐舐小主人的指頭那段,確實是出自我個人的經驗。早年,夜間胡同裏的叫貓聲,也時常顫巍巍地飄進我們那小屋。起先總是苦苦哀求,後來就破口大罵起來。1938年春天過貴陽時,在旅店裏又聽到過一次。最初,由於口音不熟,聽不出喊的是什麼。很快就猜出是丟了貓啦。

在我的短篇小說中,《俘虜》是唯一不含任何社會意義的。我只是借它來描繪自己最喜回味的一段童年生活。

散文《愛狗者》寫的不是狗,而是人的自私。他愛的僅僅是屬於自己的狗。對於一般的狗,倘若稍微侵犯到他的利益,他就兇得很哩。那陣子,我讀屠格涅夫和高爾基的短篇,學著用不大的篇幅,鞭笞生活中某些不合理的方面。

我老早就為活物鳴過不平。“文化大革命”前家裏還保存著初中時的作文本,有一篇的題目是《賽驢》,寫騎驢人跨在驢背上,揮鞭大耍威風。驢累得渾身是汗,氣喘籲籲,卻分享不到勝利的光彩。1936年春到上海,我在大世界樓下看到跑驢。那是在鬧市中心一所遊樂場的底層。地上鋪著一圈黃土,看來是作為“鄉野”的點綴。驢頭上還系著紅綢子。花上幾只角子,就可以騎到背上跑幾圈。

不知怎麼,我又替驢子打起抱不平來。現在回想起來,深覺那時幼稚得可笑。驢也罷,馬也罷,反正都是給人騎的。

當時我寫的那篇為驢子叫冤的短文,收在一個集子裏,可惜也已毀於“文化大革命”。此文反映出一個北平青年初到上海時的憨態。簡直什麼都看不慣,連大世界裏的跑驢,也覺得不自然。也許那時我受了卓別林的影片《城市之光》一些影響,懷著鄉下人對城市那種本能的敵對心理。這又使我記起1935年沈從文為我的《籬下集》所寫的那篇“題記”。他在文中自稱是鄉下人,又把我也封為鄉下人,並希望我永遠作個鄉下人。從“題記”來看,“鄉下人”也就是“誠買人”和“老實人”的同義詞,而城市人則“怕事,偷懶,不老實……相當偏見,凡事投機取巧,媚世悅俗……”

我一向不大同意京派海派之分。1933年(也即是我寫作的那年),鄭振鐸、巴金、靳以等相繼來到北平,辦起《文學季刊》和《水星》等刊物。平津新一代作家對啟明老人所提倡的明清小品興趣十分淡薄。當時占據全國青年人心思的是抗日救國,迎接大時代。在這情況下,並不存在京派與海派之間的鴻溝。沈從文那篇《題記》當然並不是針對京派海派而發。他只是把“鄉下人”的意見同“流行的觀點”對立起來。1935年,我或多或少也是帶著那種感情去的上海,替大世界的驢喊冤叫屈,也可能就是當時我那種情緒的反映。

《大象與大綱》是我借一件真人真事闡發一下自己的藝術哲學——或者不如說是我對當時教條主義式文藝領導的一點諍諫。這裏,我拉進一頭大象。在火車裏,我確實聽到一位青年工人活靈活現地談論他在動物園裏看到的那頭象。估計在廠領導心目中,去談大象就太輕浮、太言不及義了。我在文中想說的不外乎是:寫東西離不開個人感受這個粗淺道理,從側面,從細微處,照樣可以反映大事物。在八十年代,這也許是老生長談了,可文章是寫於五十年代啊。

1936年在上海,我還寫過一篇關於養兔的散文,題名為《殤》。記我從內蒙帶回的一窩兔:白色的是公兔,母兔則是黑的。還有八只剛出生的乳兔。蒙古包的主人把它們用個蒲包一卷,就慷慨地送給了我。臨別時,他一再叮囑讓兔娃娃自己睜開眼睛,千萬不要動手去掰。

捧回蒲包之後,我就放在床底下。豈料我剛走開,就有人伸手摸了免娃娃的眼睛。我急得嚷了起來。當時還不曉得會有什麼後果。

第二天清晨,床角、桌下以及門前臺階上,到處都是被咬得渾身血肉狼藉的小兔。八只小兔,一只也沒留,而咬死它們的,正是那位被觸怒了的兔媽媽!

本來是歡歡喜喜的一個小家庭。那以後,公兔和母兔都悶悶不樂。只見母兔不怎麼吃食了,很快它就端了腿,丟下公免這個無兒無女的鰥夫。也許由於過分愁苦,不久它就雙目失了明。

這事使我深切感到,人類同活物打交道,切不可一意孤行,忽視它們自身的生活規律。

1949年來到北京後,最初生活一直安頓不下來。那時對思想改造的理解就是全面否定自己。一晚,請了幾位朋友到我在石駙馬大街那間小屋喝咖啡。客人走時,其中一位去過延安的老干部悄悄地(而且肯定是十分善意地)提醒我說:“可千萬注意資產階級生活方式啊!”

我心想:那麼蘇聯人喝不喝咖啡?

咖啡喝不得,狗就更養不得了。抗美援朝後,為了防止細菌戰,全市的狗一律由公家收走處理。當時一輛輛卡車開進胡同,挨家挨戶地收。從那以後,除了外國駐華使館人員及本國得到特殊許可的少數高級人士外,狗就在城市生活中絕跡了。

貓沾了“除四害”的光。既要消滅老鼠,總不能把捕鼠的貓也一道消滅吧。

五十年代初,我在宿舍裏養過一只大肥貓。由於它惡習不改,凈偷人家的雞啦魚的,只好把它扔掉了事。二十年後在湖北鹹寧五七干校,桐兒撿來了一只被打傷的棄貓。我們替它把傷口洗凈,包紮上。潔若打開一罐煉乳喂它,慢慢地居然把它救活了。我們給小貓起名花花,桐兒還在門旁替它挖了個貓洞。那是五七戰士自己蓋的土坯房,從北往南,一排排地蓋,越蓋規格越低。我們那一排在盡南端,房後是郁郁蔥蔥的樹林,倒也不乏野趣。

誰知好景不長,花花突然失蹤了。一天傍晚,桐兒又從草叢中將它抱回來。那時花花已奄奄一息,下半身血肉模糊,可能是被野狗咬的。這一次,煉乳也不管用了。

那是盛夏,眼瞅著傷口開始生蛆了。為了結束它的痛苦,我和桐兒便用件舊衫將它裹起,在屋後刨個坑埋了。潔若沒敢去看。當時已是干校後期,大部分人都已調回京,我們一家三口(三個孩子中,老大在江西插隊,老二回京當售票員,身邊只剩下老三桐兒),前途渺茫,不知不覺就對棄貓起了共鳴。

如今,到了晚年,我自然巴不得身邊有只貓狗,而且不斷有朋友提議要送我貓——純白的,貍花的。然而住在樓房,又都上了歲數,實在沒有精力去養。於是,我只好養烏龜。

這還是1985年春間去武漢參加黃鶴樓筆會時,老友李蕤送的。當時帶回來五只,其中有兩只是甲魚。甲魚可沒有烏龜那麼老實。在火車裏,深更半夜竟鉆出簍子,一直爬到火車的甬道裏。害得我光著腳把它們一一捉了回來。

五年之間,一只烏龜莫名其妙地失了蹤,我就守著剩下的兩只。每天喂它們點鮮魚,換一次水,隔天打掃一下衛生。夏天,它們喜歡在那白搪瓷盆子裏泡澡,仰著脖兒,若有所思地望著周圍一米見方的世界——陽臺的一角。更多的時候是鉆進一綠色塑料布底下睡大覺。一人冬,它就干脆不吃不喝,一睡就是五個月。真會清靜無為,修身養性。

我也鬧不清何以從小喜歡小動物。興許是因為早年生活大孤寂單調了。那些小動物確實豐富了我的童年,也給過我不少慰藉。這樣,活物就自自然然地進人我的創作。我從它們身上得到過啟迪,時或還聯系到自己的生活和處境。

使我同活物的命運聯系得最緊密的,是1958年4月中旬的一個晚上。當時,北京——也許全中國,在黨中央一聲令下,群起消滅麻雀。那時,北京城裏大多還是平房。家家派人爬上房頂敲臉盆並用棍棒竹竿驅逐麻雀,趕得它們無處落腳。據說這樣就可以一舉消滅之。同一個夜晚,我揮淚告別家人,默默地扛起鋪蓋卷,前往唐山柏各莊農場。我同被列入五害的麻雀一樣狼狽,也一樣沒有著落。

麻雀並沒有消滅掉。後來也許不再那麼吱吱喳喳了。我呢,一晃兒也活到了八十開外。

一九九○年九月

我的醫院藥哲學
作者:蕭乾

一人晚景,就和醫藥結起不解之緣。輕則筋骨酸疼,重則波及五臟。於是,打針吃藥成為常事,桌邊床頭總排滿了各色大小藥瓶。打開報紙,最著迷的不是海灣戰爭,而是各種特效藥的醒目廣告。老朋友見面首先交換的也是彼此的病情。時而還有人為我抄來妙劑秘方。最近整理積信,發現我同一位友人之間數量可觀的通信,內容凈是各人近期尿頻的次數以及各種對付的辦法。六年前我們同去武漢開黃鶴樓筆會時,火車上同睡一個小單間。那晚他一連爬起過八趟。我只比他少了一趟。

一提醫藥,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你究竟信中醫還是西醫。“絕對”不相信中醫或西醫的人我都遇到過,就好像中醫個個是誤人的郎中,而西醫在縫傷口時,必然會連剪刀也一道縫進去。

我個人倒沒那麼絕對過。一則小時難得生病。就是生了病,家境也容不得我去挑這揀那。10歲以前,我喝過不少次兌水的香灰,還囫圇吞下過一只癩蛤蟆——活的!偏方往往就用這種歪門邪道來折磨人。後來進了洋學堂,每年總是由西醫來做體檢,阿司匹林又比煎湯藥省事多了。至於針灸,更是不敢問津。所以我很自然地就把西醫視為正統。何況去國七載,根本也不見中醫蹤影。我國傳統醫學在我心目中,越發沒有了位置。

1948年在復旦教書時,一次拔牙感染發炎,半個下巴腫成蘿蔔,疼痛難忍,那陣子南京路上有的是各種進口西藥。阿司匹林不靈,我就揀貴的買。十幾天來怎麼治也不消腫。

有一天在教授休息室裏,中文系一位老先生見到我那副狼狽相,動了惻隱之心。他問我可相信中醫針灸。我捂著腮幫子淒淒慘慘地回答說,只要能消腫,我什麼都信。

老先生連襯衫也沒讓我脫,只叫我挽起袖子。然後打開他那藍布書包,掏出一個長匣子,裏面放著幾根銀亮的長針。他先在我胳膊上紮一針,問我疼不疼,我搖搖頭。接著,他要我張開左手,又在拇指與食指之間紮了第二針。第三針才紮在腮幫子上。進針後不一會兒,折磨我多日的疼痛便霍然而釋。

1956年舉行魯迅逝世二十周年紀念活動時,中國作協外委會派我陪同兩位德國詩人赴全國各地旅行。路線是從北京先到南京,在上海、杭州、紹興轉一圈,然後一直奔廣州,再赴昆明,最後一站是重慶。豈料剛抵南京,我就大鬧腹瀉。這種病對於陪外賓可不相宜。南京友協和作協的朋友想盡辦法為我醫治,吃了種種藥都不見效。我只好掛了個長途電話,請北京另派人接替我。負責人指示說,在上海治治看,實在不行再換人。

到了上海,朋友們安慰我說,請放心,我們這兒有的是進口藥。我就照大夫的囑咐服下去。唉呀,不得了!次數加倍了,我幾乎離不開衛生間。

這時,我想起當年在復旦教授休息室裏遇到的那位救星。我向東道主提出,可否讓我去看看中醫。他們馬上就把我送到靜安寺路一家不大的醫院。好像還不是一家中醫院,而只是醫院裏的中醫科。大夫號完脈,開了幾味藥,另外還加服兩粒霍香正氣丸。

服下去不久,腹瀉止住了,很快我就康復了。從此,我對中醫佩服得五體投地。

五十年代後期,我被送到渤海灣的鹽堿地上一家國營農場去勞動。那裏的水質也許差些。另外,我習慣於半夜起來解小手。當時我們十幾個人睡一個大炕,起夜頗不得人心。有一回我解完手回炕,黑咕隆咚的,竟摸錯了地方。勞累了一天,睡得正香,抽冷子腦袋被人用冰涼的手一摸,人家怎能不發火!為了不再惹亂子,從那以後我就干脆來個過午滴水不進。當時還頗為得意,以為可找到了竅門。誰知這就使鹽堿地的水在我腎裏結起一塊塊的碎石!

1961年回城,直到1973年,我看的都是中醫,而每一位中醫號完脈看完舌苔,無不斷定我患的是“腎虧”。因而我喝了不知多少碗補腎的湯藥。然而尿頻的毛病始終也沒見好。

1978年我因腹瀉照了愛克斯光,這才發現左腎有個陰影。經過進一步檢查,原來長了一簇腎結石。最大的那顆已經有蠶豆那麼大了。

這時,我省悟了:就醫是為了治病,絕不能當中醫或西醫的忠實信徒。醫乃為我所用。我顧的只是自家的健康,絕不去盲目崇拜哪派醫法。良醫必根據“病人”的癥候和體質下藥。一種藥治不了病,就應該試另外一種。不然,就是拿性命開玩笑。

我對中西醫都一竅不通,但由於久病,也漸漸悟出人體內部的一些規律。我認為要做個健康人,首先就得把五臟六腑理順。1972年我得了冠心病,中西醫都請教過。當一位中醫給我開舒肝理肺的藥時,我告訴他,我的肝、肺都還好。他的一席話至今仍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說,五臟是相連著的,行醫最忌諱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治病之道,其實就是把五臟相互關系理順而已。

從那以後,我就不斷捉摸這“理順”二字,深感個中大有文章。要理順,就得通暢。所以在便秘與腹瀉之間,我更怕的是前者。人一旦便秘,體內各種毒素雜質就排不出去,最後必然死於中毒。反之,腹瀉雖讓人衰弱,喪失元氣,而且肯定會使體內一些有益的營養也一道付之東流,難免覺得可惜。然而它畢竟把體內有害的沈澱傾瀉出去。總比聽任它繼續積存在體內要好。更何況瀉後只消點滴輸液,吃點補品,體力仍能很快地恢復過來。

1956年,一次腹瀉,1966年起又鬧了10年的便秘。我並不喜歡腹瀉,但我向往順暢,順暢,順暢。那終將會使我們這個民族的肌體豐腴健壯。

一九九一年三月

一對老人,兩個車間
作者:蕭乾

我的同輩人中間,有的已經四世同堂了,一般也多是兒孫滿堂。逢年過節,總會熱鬧一番。像我和潔若這樣三個子女都遠走高飛的,寥寥無幾。而且,從四十開外的老大到已過而立之年的老三,都還是單身,像這樣的情況,恐怕就更少了。這實在有違孔孟之道。中秋也好,大年初一也好,我們家都冷清如常。沒有娃娃朝我們身上撲,偶爾逛一趟百貨公司,也從不去玩具櫃轉悠。

生活的安排只能順其自然。我們既無意誇耀這種冷清的晚年,當然也沒有絲毫怨氣。我同潔若之間有一種共識:兒女應根據自己的抱負及條件,各奔前程。我們絕不馱在他們背上當包袱。另一方面,我們辛辛苦苦把他們拉扯大了,現在他們也不應再給我們添麻煩,讓我們為他們的工作、住房去到處奔走。他們該自理了。

我們還有一種共識——更重要的共識:人生最大的快樂莫如工作。聽起來倒蠻嚇人的,好像我們兩個都是苦行僧。其實不然。我們有許多樂趣。樓下一個讀小學的姑娘每周上來跟我學點英語。我愛聽她那嬌滴滴的發音,愛看她翻翻眼皮若有所悟的憨態。我還經常聽音樂和相聲,種花,搜集小擺設,飼養烏龜,揣著小半導體去湖邊林間散步。潔若抽不出空來散步。她幫助三姐常韋做些家務(如掃地,倒垃圾,收拾衛生間),借此活動一下筋骨,運動量足夠了——連鍛煉身體也是生產性的。今年我又添了個腰痛的毛病。於是潔若把為三只烏龜喂食換水的活兒也接過去了。別看它們是寵物當中最省事的,三天兩頭兒的也鬧些花樣。一次,為了搶餌食,大烏龜把小烏龜的前爪咬得鮮血直流。潔若把它隔離在一只紙匣裏,為它上了幾天紫藥水。為了避免發生類似的事,她干脆分開來喂它們了。她嘟囔說:“別提什麼阿貓阿狗了。這烏龜算是最省事的了,每天也得為它們分不少神。”

我們都慶幸搞的是文字工作。干這行當,無所謂離退休。只要有紙筆,隨處都可以出活兒。這不但礦工瓦匠辦不到,就連搞科研的,也未必能如此便當。

潔若常說,退下來四年了,如今反而比在班上還忙多了。她又編,又寫,又譯。忽而是是。《小說神髓》,忽而是《萬葉集》,忽而是《天人五衰》。有時電話鈴響個不停——好在電話機就在她椅後。然而今後幾年她的主要工作是完成那部八十萬字的英語世界名著——《尤利西斯》的翻譯。我最佩服她那摘“定額”的辦法(據她說,是小時她父親訓練出來的)。不論多麼艱巨的工作,都能用螞蟻啃骨頭的精神去完成。

相形之下,我就疏懶多了。我從來也不是個“拼命三郎”。1954年同潔若結璃後,我變得勤快點了。1955年當上了專業作家後,就碰上審干,未能下去寫作。然而三年之內,我一連譯了三本書(《莎士比亞戲劇故事選》、《大偉人江奈生·魏爾德傳》和《好兵帥克》)。可惜好景不長,1957年我手中的筆就被奪走了。

1978年以後,我又連寫帶譯了近百萬字。八十年代主要是完成了關於我一生經歷的《未帶地圖的旅人》。當然,還花了不少時間去整理舊著譯。九十年代,我著手寫起文學生涯的回憶錄,並已開始在《新文學史料》上連載。

潔若的書桌放在臥室,擠在我們那張大床旁邊。由於搞翻譯,她整個被英、日文工具書包圍起來了,她是能坐下來就干上幾個鐘頭的。

我的書房兼會客室,空間比她的大,設備也比她的齊全。我們兩個就分頭搞著各自的工作。有時她會探進頭來問我要點什麼。當然,我也短不了打攪她。我的“手稿”稱得起是“天書”,而且經常長得像蜈蚣。我總是利用一些廢紙的反面寫,並且隨寫隨接。每完成一篇,潔若不論手頭有什麼工作,都立即放下,替我謄成在編輯部夠得上是甲級(指工整程度)的稿子。譽清時,凡她讀來不順口的地方,必然提出。有時我馬上首肯,有時商榷,有時難兔爭執不下。

1987年潔若在香港中文大學演講時,那裏日文系把大學所藏她歷年所譯的書陳列在講壇下的長桌上:十幾本(那還不到她的全部譯本的半數)。但是她從來不想躺在已有的成績上享清福。她閑不下來。為了爭取空間,我替她設計的書架有的幾乎挨著天花板了。每逢為了寫注或弄清某個詞的含義,她就爬上爬下地翻閱參考書或字典。

我和潔若都沒有老邁感,因為我們的思維都還清楚,而且效率也不減當年。工作最大的報償,是從完成了它而得到的快慰。等它變成鉛字,能與廣大讀者見面時,所感到的幸福就更大了。

我們對眼下這種“車間生活”十分滿意,不論拿什麼闊綽舒適的生活來換,我們也不干。

一九九一年七月

我們這家夫妻店
作者:蕭乾

江蘇文藝出版社這個主意出得高明。本來是各自分頭獨營的,這回開起夫妻店了。從讀者來說,多了點人情味,甚至會引起點好奇。對我們兩人來說,好像老來補行一次婚禮,向讀者拜拜天地。

說實在的,1954年5月1日潔若和我還真沒舉行什麼婚禮,頭天她坐了一輛三輪車,腳底下放了一只皮箱,裏邊裝的是她的全部“嫁妝”。我騎車跟在後邊,就把她從東四八條的娘家接到東總布胡同作家協會宿舍裏的洞房了。反正登過記,合法啦。

現在回想起來,我們簡化得真是過了頭。起碼也該買上幾斤糖果,請些好友熱鬧一番,讓潔若這輩子也嘗嘗當新娘的滋味呀!至今回想起來,我不免還有些歉意。可是當時她也很同意那麼辦。文家一向是個樸樸實實的人家,不講客套,不尚虛榮;既不追求時髦,也不講究傳統禮數。尤其難得的是我那位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嶽母萬佩蘭。她老人家雖然未受過新式教育,但為人開朗,一心只要女兒幸福,毫不在乎排場。她把我們送到門口後,只說了聲:兩個好好地過。姐姐常韋(當時還掛著拐)用深摯親切的目光祝福了我們。

就我而言,當時不想舉行婚禮是很自然的。1936年和1946年我都當過新郎。生活告訴我,婚禮不論多麼隆重,都不足以成為婚姻的保障。舉辦婚禮有如展示建築的藍圖,蓋得成蓋不成以及經不經久,是另外的問題。何況自從搬進那大醬園後,同那些喝過延河水的老相識住在一起,我一直感到老大的不舒服。院裏只有一位還認識我這個人的三十年代的老友,他——嚴文井,送了我們一盆菊花,黃色的花擺在屋裏,祝福著我們。

婚前,頗有些好心人對我們的結合搖過頭,這也難怪,年齡之外,我們在經歷上差別也大得很。那時,我已經在人生這條大河裏勝過好長一段路,而潔若卻連滴水點兒也還沒沾過。性格上,我一直橫沖直撞,而她則像《培爾·金特》裏的索爾維格那樣虔誠地雙手捧著聖書,目不轉睛地低頭走著。她文雅,謹慎,我則是一匹桀驁不馴的野馬。更不公平的是,她還沒交過一個異性朋友,而我則已離過三次婚,還拖著個娃娃。怎能怪那些好心人當時向她進忠告。

果不其然,婚後三年我就栽了跟頭,栽個頭破血流。她自然就成了人所不齒的右派分子的臭妖婆。我貶到農場之後,原來維持一家的工資,沒了,三個孩子一個上了小學一個剛進幼兒園,另一個還在繈褓中。精神與物質打擊同時壓了下來。

參觀工廠時,我見過一種試驗物件堅固性的碾壓機。五七年的反右或者任何一次運動,對婚姻來說都是一次碾壓過程。倘若夫妻雙雙都劃了右,那對子女當然是不堪設想的災難;但婚姻保住的系數就大多了。倘若只一方劃了右,另一方盡管明知對方冤枉,然而那碾壓機使的可是超負荷的壓力!想到前邊還有幾十年哪,怎麼受得了!所以,我的這類朋友中,好多對本來可以幸福地一道生活一輩子的,卻在超壓之下,婚姻還是斷裂了。可潔若絲毫也未動搖。

在當時的暴風驟雨中,沒戴上帽子的一方為了圖存而提出離異,原是人情之常。在這個意義上,五七年的潔若在我心目中是個超人。誰都明白,我這裏並不是在恭維。所有那些能頂住的,我都敬為超人。

經歷過那麼一次軋壓,我們的關系自然更加堅固了。1966年8月,當進駐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軍宣隊領導鄭重其事地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向我宣布文潔若是個特務,因在我家後院發現了個填了土的茅坑,證明裏面必然埋過發報機。要我馬上同她離婚。我毫不猶豫地回答他說,如果她是特務,我不可能不是。干校末期,當連長對她說,由於我是摘帽右派,所以她不能回城時,我馬上給工宣隊打了報告,說只要放她回城,我甘願孤身充軍到山溝裏去了此一生……反正當時我已經六十多歲了。

回顧這不平靜的四十年,真是感慨萬千。我們能恩愛至今,關鍵的關鍵還是潔若頂住了五七年那次超承受量的碾壓。所以1980年當我為《人民日報》寫《終身大事》那八篇短文時,就曾特別提到青年情侶要經得起大風大浪的考驗,而那種不測的風雲是隨時能來臨的。

這四十年,環境在改造我們,我們也在相互改造著。潔若原是個文靜靦腆,不言不語,與世無爭的人。五七年以後,由於我的牽累,驟然成為一個準問題人物。短不了時而要受到一些譏笑、刁難甚至歧視。這樣就激起了她這個貴州人的那股潛伏著的倔強性格。她一邊得下放鍛煉,一邊還得支撐這個有三個孩子的家,這就使她能干甚至潑辣起來。她學得會頂撞,會反唇相譏了。我幾乎是眼睜睜看到她由柔順變得剛強。如果我是搞心理學的,我倒很想探討一下人們在歷次運動中性格和思路所起的變化。

現在允許搞第二職業了。可是八十年代以前,即便完全利用業余時間從事一些個人翻譯,也是批判會上的頭等靶子。然而我垮了之後,為了支撐這個家,讓孩子們的營養和學習盡量少受到影響,直到七十年代末,她都經常(除了整個亂了套的文革)下班後繼續埋頭譯書,直到午夜。為此,多年來她的床鋪是辦公室的幾把椅子搭成的。擠車要費時間,而當時家裏一張小學生用的雙屜桌得盡量讓給孩子用,連我也只能鉆鉆空子,根本沒有容她翻譯的地方。

我有時同她開玩笑,說她到這世間就是來搞翻譯的。她不服氣,所以這些年來,她一篇篇文章在發表,一本本書在出。然而她在翻譯上的根基確實打得厚。由於她那位嚴父的督促,小學剛畢業她就在課余把近二十卷約一百萬字的《世界小說讀本》譯出來了。早年她隨父去日本,所以先學的是日文。但是那個讀本載的卻都是歐美古典名著。回國後,她在天主教聖方濟會創辦的聖心專攻兩年英文之後,又以同等學歷考上輔仁高中,大學進的是清華外國語文系,所以她的英文學得也很紮實。作為責任編輯,無論經手的是日文還是英文書稿,她都認真得一絲不茍。她經手編過三千萬字書稿,自己又從英日文著作中譯了三十五本書。八十年代後期,她又向創作進軍了。文家五女二男,論聰明潔若自認不如四個姐姐,可是她從小就記住那個龜與兔競走的故事,一步步地憑堅韌和勤奮,有了今天。

應當補上一句的是,她的這股勁頭不但感染了我,也改造了我。合譯《尤利西斯》正是這個改造過程的高峰。

這個集子裏我的幾篇不需要說什麼了,都是我的年輕好友傅光明幫我選的。我深感人老了,身邊能有幾位年輕人是大有必要的,我很慶幸新時期以來,就一直有幾位。有的不定期見面,如李輝和丁亞平,光明則每星期必來兩次。他們除了在具體事情上幫我的忙,更重要的是能減慢我的老化過程,讓我不斷從他們那裏呼吸到青春的氣息。

關於潔若那部分,我倒有幾句話要交代。她本來想按照出版社的要求,只選她那些描寫西歐、美國和東南亞的遊記。那當然是正統意義的散文。但是我覺得她寫的一些有關三十年代老作家的文章,更有特點,有嚼頭。例如有關周作人的晚景,外間知者甚少,而潔若由於從事出版業務的關系,從五十年代起就幾乎是外間唯一同這位苦而齋主人保持聯系的人。她了解他的晚景。關於他的死,則是得自周家兒媳之口,也是難得的史料。此外,她還當錢稻孫的女弟子,又同冰心和淩叔華大姐有過接觸。這些以及關於林徽因的那篇短文,都對研究者有一定的用處。她接受了我的建議。

以上就算是關於我們這家夫妻店的一點說明吧。

一九九四年二月

我的書房史
作者:蕭乾

自從寫了《搬家史》之後,我發現幾乎任何事物只要用“一生”這根線一串,就能串出一部歷史來。我的《在歌聲中回憶》就是這麼寫的。書房也是這樣。

我生在貧苦人家。小時睡大炕,擺上個飯桌它就成為“餐廳”,晚上擺一盞煤油燈,它就是“書房”了。

可是我老早就憧憬有一間書房——一間不放床鋪、不擺飯桌、專門供讀書寫文用的地方,對於讀書人或文學工作者,不應說它是個奢侈,那就像木匠的作坊。然而它在我大半生中都曾經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二十年代初期,我每天都去北京安定門一條胡同去上小學,在三條拐角處有一排槐樹,旁邊是一道花磚墻,通過玻璃可以看到那棟洋式平房裏臨街的一間書房——後來才知道它的主人就是社會科學家陶孟和。平時窗上掛了挑花的窗簾,看不清裏面。冬天黑得早,書房裏的燈光特別亮。我有時看到主人在讀書或伏案寫作,有時又叼著煙鬥在一排排書架中間徘徊。當時我小心坎上好像在自問:我長大後有一天會不會也有這麼一間書房。

三五年我進天津《大公報》,同另外三位大學生同住在一間宿舍裏。樓下就是印大報的機器房,對面是成天冒煙的法租界電力廠。那時我就鍛煉出在什麼環境下都能睡覺的本事。當年去上海籌備滬版《大公報》,也是先住宿舍,後來先後當了王蕓生和楊朔的二房客。“小樹葉”去日本之後,我就一個人住一間了。我在編副刊之余,還為巴金、靳以的刊物寫文章。我的長篇《夢之谷》就是那時候寫的。“小樹葉”是從刊物(好像是《文叢》,要不就是《作家》或《文季》上的連載讀到的,她氣得哭了通鼻子,我只好連口道歉說早應向她坦白。

“八·一三”失業了,後開始逃難了。不要說書房,連個睡覺的地方也成問題了。我們從上海而港粵——武漢——長沙——沈陵——昆明的流徙中,經常是她同女難友,我同男難友搭地鋪。最後,多虧了楊振聲老師和沈從文先生的照顧,我們總算在昆明北門街分到一間小屋。

三八年在香港《大公報》還是住集體宿舍,三九年出國,在倫敦住公寓同在上海住亭子間差不多,只是白俄女房東換成英國的老大娘。我第一次有間書房是在劍橋大學王家學院。

在劍橋的二十來所學院中,王家學院是很難進的。即便收了,也很難成為住宿生。我由於是由兩位最傑出的王家學院畢業生福斯特和魏禮介紹的,所以王家學院讓我住了進去。除了臥室還給我一間書房,北面窗戶瀕臨劍河,東面則對著著名的王家學院教堂和大草坪。那幢樓建於十四世紀,但設備完全現代化了,長沙發可以舒舒服服地坐上七八位來客。書房門楣上照例漆著我的姓名。

我雖只占用過那間書房兩年(沒寫完論文卻寫了兩本書和連載重慶《大公報》的《話談當今英格蘭》),我卻時常懷念那間書房。八五年重訪劍橋時,承母校邀我和潔若在客房住了一晚,我們還特意去重訪了一下不知易過多少個主人的那間書房。

四六年在復旦教書,大學在徐匯村給了我一幢日本式平房。地方不大,但臥室、客廳一應俱全,還有間小書房,在那裏,我寫了幾十篇國際社評和《紅毛長談》,也編了《人生采訪》和《創作四試》。

在漫長的四九至八三年期間,我不但再也沒有了書房,其間有七年是處於流放中。那些年,書房對我就成為非非想了。有些年,我只盼不再去公廁,能再用上抽水馬桶我就很知足了。我時常害怕頭一暈會跌進那爬滿了蛆蟲的糞坑裏。

現在來談談如今我在木樨地住所的這間書房。

許多朋友一進門就說“啊,可真亂!”《讀書》月刊甚至還特意派人來為我這其亂無比的書房拍了照,登在刊物上。其實我也十分羨慕朋友們那窗明幾凈的書房,但我對書房的第一要求是:它得出活兒。我在這間書房裏已寫了並編了足夠百萬字的書,近四年又同潔若合譯了上百萬字的《尤利西斯》。我愛我這間書房,因為它出活兒。

我是編副刊出身的,我一向是亂中有序。當編者的倘若給人家的稿子弄丟了,那可拿什麼也賠不起。我從沒丟過。三十年代,一個下午我得看上一二十篇稿子——不止看,還得先分類(即用、待用、再酌和不合用)。然後挑出需要寫封信的。最近臺灣女作家張秀亞的女兒從美國寄給我一個復印件,是三五年我在她媽媽文章後面寫的一段話,談文章宜少用“的”字。

現在談談我這書房的亂中有序。我的書桌周圍有不少盒子——大都是用中間糊有玻璃紙的咖啡盒子改裝的。首先是我的“意識流”——也就是我偶然想起可寫的題目或一句話。像“北京城雜憶”這類系列短文的胚胎都來自這“意識流”箱。另外有“備考箱”。信則仍分作“即復、緩復、不復”三類。復完的信就放入書桌底下“已復”盒——滿了就包起來,標上日子。書桌的抽屜有放紙的,有放各種尺寸的信封的。還有個小筐筐,內裝七個住址本,有二三本國外的,四本國內的。國外按國家分,國內的則有的按類別(如文化,影視,出版等),有的(個人)就按姓氏字母排列。所以任何住址,我隨手都能查到。

長沙發是我的休憩處,一頭架子上放的是藥品和營養品,另一頭是我心愛的激光唱機。書架上放著分類的激光唱盤。沿墻是我從幾十盆花中精選的花,經常換,我特別鐘愛我自己插技長大的。朋友知道我喜養龜,就送了我五只金錢大的綠毛小龜。我把它們養在魚缸裏。不幸,其中一只死了,我深怕由於自己忙於《尤利西斯》,疏忽了寵物,所以趕緊送回給原主了。大烏龜則養在陽臺上。

近幾年領導曾經三次建議我換個更大的地方,我都婉言謝絕了。我曉得在知識分子的住房條件上,我已算是中上等了。我不能忘記自己以前過的日子,更不能忘記今天還有三世或四世同堂的呢。

這書房就是我的歸宿。我將在此度過余生,跑完人生最後一圈。我希望在這裏能多出些活兒。然後,等我把絲吐盡時,就坐在這把椅或趴在這張書桌上,悄悄地離去。

能夠這麼善終,這是我在六六年夏天所不敢想的。我很知足。

一九九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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