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瑞安·入凡塵十二年的方娥真(上)

臺灣的詩人學者,現任香港大學中文系系主任余光中在評析她的詩時說:“她是繆思最鍾愛的幼女。”名小說家朱西寧在談到她的散文時說:“她日常生活里的敏思,一滴清露,一粒河砂,在她皆是山川日月,人世無限……她的文章好,根子里自是成於天趣者更多。”中央研究院美國文化研究所所長朱炎則在替她的小說作序時形容:“可曾在午夜的花園深處,猝然遇到過一朵開放得震顫有致,美得教人心慌意亂的曇花?讀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畫天涯》,你或能領略到如許清涼的快意,動人的癡迷,生的痙攣和美的震顫。”

她是誰?方娥真是也。

寫方娥真的文章,多不勝數。而我也不準備一一枚舉。畢竟,是我寫方娥真。我寫方娥真也不止一次,總是有很多機會,很多朋友,邀我寫她,也許都認為我跟她很熟,是她的知音之故吧。不過,我不是方娥真的知音,也沒有資格作她的知音。我並非在這兒自謙,也決無自貶之意。方娥真像是一首詩里的“詩眼”,詩是可以苦心經營的,但“詩眼”卻要靠“神來之筆”。她的人自然得像第一滴的雨點,自天而降,滴在你的額上,是被選中了,那是冥冥的天意,無須作人為的安排。方娥真極真,我的人則處處太過刻意,太過精強。作為她的知音,應該要有“思君如滿月,夜夜減清輝”那種專註的濃情。我是她很好的欣賞者,仿似“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是一種肝膽相照,顧盼自喜,還有兩情相悅,相依為命。但我仍夠不上作為她的知音。有一次,我把她氣著了,她說我:“你真不是我的知音。”我知道她說的是真話,因而,這句話成了我一生人的憾恨,那真要比洗脫我那場冤獄還要耿耿。

我說方娥真“真”,她真的比真還真。當年我初識她的時候,興致勃勃的跟她大談文學原理,她柔靜的在聽,我越說越是得意,越是忘形。我以為她佩服我的論見,後來我問她的意見,才知道她是喜歡我眉飛色舞,滔滔不絕的神情,跟理論全無關系。她不喜歡小貓小狗,叫她養魚,她看見魚兒向她呶嘴她就討厭。看到魚和蝦,她只是想吃它,在看哪一塊肉好吃。有次看見好肥的一朵大菊花,她趨近去,眼睛水靈水靈的,我問她是不是賞花,她說:“真想一口吃掉它。”她說的時候,好象只是跟花開了一個玩笑,要去驚嚇它。我感覺那花好似有靈性的人所言都能感受,被驚嚇住了,正後悔開得那麽肥茂。

其實方娥真是得愛花的,她不喜歡花園中栽植的花,那太人工化,剪栽過的樹和草,她也不喜歡。她喜歡以自由自在,不刻意造作。她喜歡蔓草野地,要用腳走出來的小徑。她最喜歡新疆女子赤著腳,在草地上跳舞,那仿佛是她自己,一步玲瓏一響,一步彩衣一飄,我想,那一定是她前生的舞姿。我去過很多風景名勝,不知怎的,每次見著一個地方,我嘆為觀止,我想帶她去看。她懶,不喜歡奔波,而我就試圖勸說,千呼萬喚,好不容易才請動她去了,結果她一看,卻不覺什麽。不過為了不讓我失望,她也孜孜的在看,每次我看她,她都笑著表示喜歡。我常生起欠她的感覺,覺得她跟我在一起,常順就我的意思去躊躇流連,其實她只需要一房溫暖的燈光而已。

而我連這點都無法給她。

倒是有次我帶她去太陽谷,那兒盡山連綿的綠草地,一望無盡,她高興得失聲叫了起來,讓我想起她常唱的一首輕快的歌“可愛的一朵玫瑰花”里,“――我從山坡滾下來,啊呀呀,你的歌聲婉轉入雲霄。”她唱歌時最快樂,看那山山綿亙的草坡,她孩子氣的快樂又來了,我看著看著,因為痛惜著她,所以懷恨自己的成熟。日後我遇到很多女子有點孩子氣,都易生好感,說來很可能便是想收集這一張絕世的笑貌的一丁一點。

有次帶她和社員們一口氣遊歷了溪頭、瑞里、杉林溪、天地眼、十八洞天、大滾水、紅河谷、鳳凰山、紅葉溫泉等地,她都不喜歡。停在一處溫泉旅舍,吃飯前各自泡溫泉,我們男生忽聞歌聲,出去一瞧,原來娥真一張藤椅,對著旅舍後頭望過去一覽無盡的平原綠地唱歌。夕陽那麽金麗,像旭日一般的氣象,照在河床上,邦腹溪美得象一條流動的金帶,雲層里翻殺出天欲雪和小火爐的余韻,小小的方娥真在那兒,對著廣大的河岸平原,唱著一首又一首悠悠的歌。我看著她小小的側臉,小小的頸,不覺癡了。一眾姐妹圍在她身邊,也都忘了言語,忘了行旅,忘了自己。直至天色漸暮,草原上已生起營火,一縷煙卷上了天,方娥真向來不大夠氣,累了便不唱,回頭才發現我站在她藤椅後面,意外的“啊”了一聲,那神情像新娘子鳳冠頭上的流蘇被掀開,嬌麗可喜,又爭寵好奇。我總是在想,她是唱給草原上的那個我聽,但沒想到我就靜立在她後面,可是又想,那個草原上的男人會不會是我呢?就不敢再往下想了。

所以常常忍不住問她:“要是你現在遇見我,會不會喜歡上我呢?”每次都這樣問,真是貪得無厭。其實是為我從來未曾得到過,才這樣問。我總是覺得她的歌聲里,那高大癡情、瀟灑風流的漢子不是我,。或許,這世界上是沒有這個幸福的人。

我在十二年前遇見她,那時候,她的名氣比我大,筆名是“寥湮”。在《學生周報》上常大幅度的發表文章。我那時還在念高中,因自我思想訓練,偏向西方藝術文學的理論,不怎麽喜歡她的文章,卻出奇的想念她的人。能夠遇見方娥真,我一再的表示過,是我一生最大的幸運,並且不可能有更大的幸運。我知道這樣的說法,對我的未來也許不太公平,但我這句話卻是公平的。

能夠有緣見方娥真,我必須要感謝兩個人,一是悄淩,另外一位是陳美芬。那時候,我與家兄任平正籌劃創辦“天狼星詩社”,意興方豪,自覺可以平視王侯,也沒怕過誰來。悄淩常發表方娥真的文章,我便很想見她。悄淩當然也發表別人的文章,卻勾不起我那麽頑劣的好奇。因為要擴充天狼星的業務,所以籌辦分社,安排陳美芬作為“綠林”分社社長,陳美芬拉我去見怡保的方娥真。

知道要見她之時,心中忐忑,像一出戲就要出場,自己千錘百煉,卻為了上這一陣。見著她之前,走過小橋流水,經過草地野花,然後先看到她家後院的番石榴,樹下的雞雞鴨鴨,才見著她。她坐在衣車旁邊,盡是笑,我拼命想看她,但總是給自己帶去的幾個朋友遮擋住了,也可能是她避著不讓我看見。我連她的樣子都沒看清楚,回去便思念起她來。直到今天,我仍沒清楚她的容顏,有時一別長久,總覺得在懷念一個氣質。可是我們一見面的時候,彼此都覺得很熟悉,像認識了很久很久的人似的。一些見一面就把她五官記得分明深刻的人,卻不見得有這麽深的緣份。

因為永遠看不清楚,所以從來不會厭倦。幾曾看一幅畫就厭膩?娥真見到我的時候,實在並沒有愛上我,她也覺得我好飛揚,好真誠,好深情,這感動了她,她只是陪著我,遊山玩水,經歷世情,覺得開心和熱鬧。我們之間,是有朋友之間的義氣,兄妹之間的親情,以及彼此都希望對方活得比自己更好的誠意。

我和方娥真相識了十二年,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在我心目中的分量會比她更重。我筆下寫任何人,信筆揮就,都無負擔,但寫方娥真,我反而戰戰兢兢。正如十二年來,她的一顰一笑,我都關心。有人誇她,我比贊我自己還開心。有人罵她,我就當是仇人。任何人的喜怒哀樂,我都可以當作旁觀,也可以共擔,獨對娥真的不高興,無法可施,十二年來,每次她稍一不悅,為我而傷心,不管大事小事,她只要一不高興,無論怎樣掩飾,我都會立刻知道,並且手忙腳亂,不知如何是好。奇怪,在一起十二年,應該很熟絡才對,但只要她一生氣,我就比對陌生人的懷恨還束手無策,想來是因為我太註重之故。

可是十二年來,我們也互相遷就。有時候,為了看一場電影,她以為我想看,我以為她要看的,結果互相體諒的,去看了,才知道是彼此遷就對方。跟她在一起,我可以酣暢地發揮我的霸氣,她總是柔順的聽,鼓勵和勸勉,讓我保持大志,繼續有信心。若是遇到她的原則她就絕不退讓,倪匡說過她思辯頗似孟子,其實她那時只不過是冰山露出海上的一截罷了。當年,我在臺灣,辦神州詩社,有意來我們社里“找碴”的學士、碩士、博士和學者遇上方娥真,只要逼得她“挺身而辯”,必被挫得鎩羽而歸。一眾社友,都對這個“娥真姐”的口才驚詫佩服。娥真極懶,不好讀書,但她的人極聰悟,凡讀一書,都能融會貫通,轉化為自己的學識。她的文風,自創一格,只有人模仿她,她從不去擬摹誰人。

她對什麽事情都不大著意,笑嘻嘻的,喜歡玩,以前在神州詩社里,大大小小的社員,衷心喜歡她;對我,可能只是“怕”或者“佩服”,都不是好現象。她很怕冷,未到冬天,手就全冰,喜歡突如其來抓住女社員的脖子和手腕,凍得她們尖叫,我就笑稱之為“冰魄寒魂手”。她從來不喜歡利用人,也不允許別人在她身上沾到什麽便宜。她又怕蟲,看到蟲又恨又怕,厭惡到了極點,要看她愁眉不展,只有在這個時候,她雖不喜歡小動物,但我喜歡,她也由我養了只小狗,那小狗跟我心靈相通,曾經跟我在一次事件上救過社里幾條人命。我們唱歌的時候,小狗便一起吠,我們覺得它很有和聲的味道。小狗一旦受了委屈,受人欺負,就會過來找我“傾訴”,娥真看了就瞅住它,它也瞅住娥真,兩人瞅了好一陣會兒,小狗瞅不過她,沒好氣的躲在我腳下睡覺,睡前多打幾個呵欠,表示不在乎。我總是笑說:“唉,貓狗不兼容。”小方頑皮起來的時候就像貓。

等到我出國,一段時候沒回來,小狗的起居飲食,就全由娥真照顧。社里的人口里說疼小狗,但我走後,加起來都不夠娥真一個人細心。她們一人一狗,這時候就相依為命,十分和睦。有次娥真見詩社壯大,她本就不喜歡群居生活,太熱鬧對她反而嫌煩,夏天里,她喜歡一個人在燈光柔和的房間里照鏡子,冬天就裹著棉被“冬眠”,詩社里那種奔波忙亂奮斗的生活,她本來就不相近,是因為我才強作勾留的,所以她就離開了一段時候。小狗不見了她,便每個房間去看,見她不在,便無心吃飯,尾巴也不搖了。社員失去了這位“娥真姐”,社里的氣氛只剛烈,而不柔和,很容易便沖突了起來。有一天,社里遇事,她就回來了,社中的兄弟姐妹都跳了起來,門剛打開,噓寒問曖猶未及,小狗就飛奔著撲跳過去,站著猛舐娥真的臉,真的,我看到小狗在流淚。

我寫這件事是要點出方娥真的人情物意,看去自在,但其實何等緣深。我這個除了有點組織能力之外,也很能激奮別人的志氣,不管怎麽說,跟我在一起的朋友,都 會很有向上心,這點是很明顯的。從前傾向理想主義,現在則比較踏實。平素我很嚴厲,可能是自覺得正之故,其實清官最是害人。詩社紀律,十分嚴格,但娥真在,總是把我艱辛架構的方格比例一一拆除,讓我寫字不必按照規格,才能自成一格。這是無招勝有招。約莫八、九年前,我很窮,在臺走投無路,朋友們更窮,我的小說寫了無人肯要,但我仍規定自己,一天寫逾萬字,唯一的讀者,只有娥真。她看了便鼓勵我,說一些話,譬如追問主角下場如何啦!如此便等於催促我寫下去,不然,今日哪有那麽多的作品?她鼓勵人,最不著痕跡,教人也不留余地。可是在我全神貫註手足冰冷趕拼命稿,而入我的筆下世界時,她總是過來,笑嘻嘻的逗我,有時問我去消夜嗎?有時說外面的兄弟好熱鬧。我對她很戒備,皺著眉說:“不要,不要叫!”語氣重重的恐嚇她,她退了一兩步,像猶豫了一下,端詳局勢是否仍可以逗引我,現在回想起來,要不是她常逗我去輕松輕松,說不定,我在遭劫的那段日子里,神經纖維早就繃斷了,人也崩潰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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