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朗西埃:為什麽一定要殺掉艾瑪包法利 上

乍一看,我這題目有點不對勁。你要跟大家講這個人為什麽被殺了,你是說她是被別人殺掉的,是死於他殺。然而現在我這個說法卻不符合真實情況。沒看過《包法利夫人》的也知道,艾瑪的死不是他殺,而是自殺。看過原著的還知道,她服毒之後還留下信說“不要怪任何人”。因此題目好像就該是“為什麽艾瑪・包法利一定要自殺?”這麽問的話,原因很容易找,她自殺是因為還不起債,欠債是因為婚外戀,婚外戀是因為她當修女時愛讀風流的小說,後來過的卻是別樣的生活:她嫁給一個死板的窮醫生,住在又偏遠又無聊的小鎮子。概括起來,她自殺是一連串的原因導致的最終結果,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她太能幻想了,她把文學和生活混為一談了。當然,這背後還能有更深層的社會原因:教育制度有缺陷,社會將人異化,男性統治社會,等等。這樣好像是說,責任全在社會。

所以,我先不管書裏的情節,換個問題來問為什麽一定要殺掉她,是反對上邊這種回答的邏輯,按這種有因必有果的邏輯想下去就等於上綱上線。在我看來,上邊這種邏輯把兩條因果線短接了,是靠不住的。一條線是小說裏的因果,它能自圓其說,沒有問題。另一條線是找社會原因,來解釋小說為什麽一定要這樣寫。這樣就產生一個問題:不管小說怎麽結局,歸結出的都是同樣的社會原因,就算作者讓艾瑪洗心革面或是還清欠債了,這個社會原因也不會跟著改變。而還有一點,是重點所在,你從小說推理轉到社會的,小說外的推理時,無視了這個轉換中間的東西。在小說和非小說中間的,是小說本身的創作。這裏的問題你不能忽視,要先弄明白:為什麽這書要寫“社交生活”?書裏的角色因看書太多而死去,這是怎麽回事?把文學和生活混為一談又是怎麽一回事?把這件事在文學作品裏講出來又意味著什麽?簡單說,你把這些跟小說的創作緊密相關的問題忽視的話,就不能觸及根本上的文學的政治。艾瑪的死首先是因為這個叫古斯塔夫•福樓拜的作家要寫一本書,來講一個女人的死。福樓拜的為人眾所周知,他不會談社會問題,也不會管什麽道德,他只關心文學,純粹的文學。這樣看來,該問的問題就是:艾瑪的死怎麽會與純文學扯上關系?她一死就讓文學純粹了?


很明顯,這一層意思已經包含在我的問題裏了:為什麽一定要殺掉艾瑪·包法利?


為了發現問題,我們先要進一步分析艾瑪那個所謂的根本性錯誤:把文學和生活混為一談。《包法利夫人》應該算是現實主義小說。而現實生活中,很少會有人真把文學生活混為一談。就算一切皆有可能的小說世界裏,這種事也極少見,有也不會多。你肯定能想到堂吉訶德,但事實上堂吉訶德本人也屢次告訴桑丘,他們身處的環境是虛構的。有次桑丘受他吩咐,去找人把信抄到信紙上,帶信給杜爾西內婭(堂吉訶德愛慕的公主,其實就是桑丘給他找來的那個養豬女),而他堂吉訶德還得在沙漠裏繼續搞長征,桑丘就問了:自己要怎麽仿造堂吉訶德的簽名?堂吉訶德說不用操心:一來杜爾西內婭不認識堂吉訶德的字跡,二來她也不知道堂吉訶德這個人,第三,她也不知道她自己是杜爾西內婭,還有,最主要的是,她不識字。


艾瑪·包法利不像堂吉訶德那樣自我矛盾。然而,她讀抒情詩讀到大自然和田園生活的樂趣時,她很清楚田園生活根本沒有那麽詩情畫意,所以她把書扔了。艾瑪沒有把文學跟生活混為一談。她是想讓文學和生活融為一體。可以這樣形容她這個人物:她分不出享受有兩種:一種是來自物質商品的物質享受,一種是來自藝術,文學和理想的精神享受。福樓拜用了一對詞形容她的待人接物,說她又“感情用事”又“切實際”。這兩個詞其實並不矛盾,感情用事和切實際的意思是相通的。這個角色既感情用事,又想讓藝術和文學的快樂變成現實的,實際的快樂,讓其不只供腦子享用,而且能不斷提供實際的興奮。


艾瑪的人物形象很貼近19世紀50,60年代,當時,社會的變動就可以用一個詞概括:興奮。在當時的法國,這是隨時隨處都能見到的一種病癥。重病也向社會襲來,它感染了社會秩序和個體行為,它讓人們的思想與渴求、欲望與失意永不休止的動蕩不安。以前的太平時代裏有君權、宗教、貴族政體,社會等級層次分明,一成不變。等級制度把每個群體每個個人都安到合適的位置上,讓他們腳下生根一樣定在平面上,貧民階層也心滿意足。可惜這種秩序後來被打破了,先是法國大革命,後來是工業革命,再後來是新式的媒體:報紙,平面印刷等等,新媒體讓詞和圖像、夢和欲望從上到下人手可得。社會熱鬧起來了,個體自由平等了,大家都被卷起這個無底旋渦裏,整個社會機體的騷動沒有停息也沒有目的,這種騷動傳染到個體身上就成了那種興奮。


當時社會上那些“有識之士”就是這麽說的。有意思的是,他們還給這種興奮找了個同義詞:民主。這是他們第一次見到民主,其形式就是人民政府,即自由平等的公民組成的政府,其中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是一夥人,一回事。大家知道,有識之士們曾在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時期(1848-51)孤注一擲,他們怕民主無政府狀態到來,所以請了個新皇帝騎到了自己頭上(譯註:指拿破侖上台後恢復帝制),這還不夠,他們還說民主沒有政治意義,只是個社會現象。他們還把民主偷換概念,說民主政治已經沒戲了,但是有一種激進的新民主要造反,它是警察軍隊也無法鎮壓的:它就是那無數的渴求和欲望,它已經蔓延到社會每個角落。這套話其實並不新鮮,兩千年前柏拉圖就這麽說過。他說民主並不是一種政治形式,而是那些“崇尚自由”、只顧享樂的雅典人的生活方式。現代版的反民主人士更是添油加醋,說民主是社會群體擺脫控制起來造反,他們想要一切的享受,不只要財富,還要所有能用財富換來的享受,而最要命的是,他們還想要那些財富換不來的享受:情感、價值觀、理想、藝術和文學。反民主人士最怕的就是這一點,窮人要是只想有錢還不至於怎樣。窮人本該是“切實際”的,但窮人現在對“切實際”的理解不同了。他們想要一切的享受,包括精神享受,他們還想“切實得到”這些精神享受。


看過福樓拜小說的人知道,艾瑪·包法利就帶了太多這種欲望。她要完美的感情也要身體的激情。她經常在物質跟精神享受之間尋找平衡。有次她把對情人萊昂的感情克制下去後,想找點什麽獎勵自己,就買了個家具,但她買的不是平常的家具,是個祈禱用的小跪凳。這就是那些“有識之士”所說的民主原理,一般等價性的原理,即人可以把一種欲求換成其它任何欲求。當時有個評論家總結道:“包法利夫人就是一個象征:得不到民主會出現病癥,在感知與想像方面過度興奮。”(註1)憑這條好像就夠判她死刑了。但評論家只能審作者,不能來審艾瑪這個人物,掌管她死活的是福樓拜。評論家審過一遍作者,作者也審過一遍自己筆下的人物。除了反民主人士定的罪名,這裏還有一項罪名,是艾瑪對文學犯下的罪,也就是福樓拜讓艾瑪犯的罪,是他寫進艾瑪這個人物裏的。


福樓拜審的這次大有玄機,因為他是作者,他既審判人物也動手行刑,他還可以說是艾瑪的從犯。要理解這其中的奧妙,你得先知道:艾瑪對文學犯下了什麽罪?罪狀就是,她混淆文學和生活,讓各種享受都等同了。而她的這些性格特征,這種所謂“民主”式的性格特征,也是作者其人的文學特征,而且說起來,也正是這特征讓文學成為新一代的寫的藝術。其實這就是文學的意義所在。文學這種新藝術讓詩的領域和平庸生活的領域不再界限分明。這種寫作的新藝術讓各種主題都平等了。在古典美文鼎盛期,詩的領域跟單調乏味的日常生活是截然分開的,有詩意的題材,也有平庸的題材,有詩意的情境,也有平庸的情境,有詩意的表達,也有平庸的表達,如此等等。這兩個領域間的界限是很早以前亞裏士多德劃下的,他說:詩比歷史“更有哲理”,因為詩是組織行動的,而歷史是講“生活”的,這生活中的事情一件一件都可有可無。行動“對”生活,這個公式把詩學的分層換算成了社會和政治的分層。後者的邏輯是,有一部分人,是來行動的,這些人獻身於宏圖偉業,不斷追求,面對機遇和厄運作出挑戰,另外的人,百姓們,尤其是女人,這些人安於本分,繁衍生命,為上邊那些人服務。把詩學的劃分跟兩種人的劃分並到一起的就是一種從上到下的感性的分配,在這種分配失效時,文學出現了。


   福樓拜反對亞裏士多德的觀點,認為題材不分高雅與卑劣,就是說,詩意的事物與平庸的事物之間沒有界限,高尚的行動和平庸的生活的兩個領域間沒有界限。這種話不是空口無憑,它是文學之為文學的原則。福樓拜將其解釋為純粹派藝術(pure Art)的原則。純粹派藝術是說藝術不一定要用莊嚴的題材,就是說,沒有什麽標準來規定什麽屬於藝術,什麽屬於非藝術的生活。這樣矛盾就來了。按這邏輯,他的藝術的Art用了大寫的A,自稱一門藝術,但這一派的說法卻是已經不分藝術跟非藝術了。因此前邊提到的那位文學衛道士才要揭發福樓拜跟他的人物共同犯下的罪。艾瑪表現出所有享樂都是“民主上”等價的,福樓拜的寫作表現出所有題材都是“民主上”等同的。福樓拜看一切都是平等的,他對自己所有的角色一視同仁,對他們的行為不作評價。該角色的民主式興奮跟該作者的民主式冷漠就好像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或是一種病的兩個亞型。


 我的這個看法作者本人肯定不同意。他覺得自己的創作的特點就在於能把非藝術的題材藝術化,因此他也應該知道,在硬幣另一面,艾瑪也是這麽幹的。這種文學上的平等不是政治上的民主,而是來自感性的廣泛分配,這分配意味著人的屬性不分兩種,不是說有部分人品行高尚、吟賞風雅,有部分人只能投身“現實生活”。以前的界限模糊了,差別沒有了,福樓拜的藝術魅力由此而來,所有人的生活也由此有了新的可能。新的可能之一就是“混淆藝術和生活”。福樓拜可以把農家女的生活寫成藝術,就是因為這個農家女把生活當成藝術,在福樓拜的藝術中生活。之前巴爾紮克也處理過同樣的問題。他的小說《鄉村牧師》(The Country Parson)的主角是文盲廢鐵商人的女兒,她發現了文學,認識到了理想,因而興奮不已。巴爾紮克主要是從社會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的。對巴爾紮克來說,工人階級的女兒通過讀書改變生活,這件事屬於民主的疾病,這是民主破壞了原有的生活,讓百姓家的兒女偏離了本來的生活軌道。所以他沒有殺掉自己的角色,而是讓她當了一個殺手的從犯。


福樓拜不管那麽多,他只關心他的藝術。他對民主的看法也是來自他對藝術的看法。就是說,新的感性分配讓誰都可以有精神享受,隨之而來的藝術平等性,在他看來,卻必須另當別論。根據福樓拜對藝術的看法,“民主的威脅”就是說,如果說他的藝術的出發點是藝術跟非藝術的生活等同,如果所有人覺得兩者相同,那他的藝術還有什麽特別?這個出發點可能也會葬送他的藝術,因此必須把這兩項等同分開。因此,他要寫出一個角色當藝術反動派。他把處理藝術與非藝術間的等價關系的方法分兩種,一種藝術的方法,一種非藝術的方法,他讓人物去表現那錯誤的方法。正確的方法,即藝術的方法,就是只在書裏寫平等,把平等寫成一本書。錯誤的方法,即他的人物的做法,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平等。因此小說人物誤入歧途,而作者沒有。這樣就有了切實際這一說法,艾瑪對藝術的看法就是切實際的,她覺得藝術是優越的,是一種特別的生活方式。藝術必須滲透到生活每個角落,就是這一點把切實際和感情用事連在一起。為了理解這點,我們來看書裏這段,艾瑪在修道院做彌散時的心理描寫:


“她的生活沒有離開過教堂的溫暖氣氛,沒有離開過這些臉色蒼白的修女,她們胸前掛著的一串念珠和一個銅十字架,加上聖壇發出的芳香,聖水吐出的清芬,蠟燭射出的光輝,都有一種令人消沈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覺地沈醉了。但是她並不聽彌撒,只是出神地看著聖書上的藍邊插圖。”(註2)


這裏邊有個關鍵問題,就是作者和筆下人物之間的區別到底在哪。其實,福樓拜不是批評艾瑪做彌撒開小差,他也覺得來自芳香的“神秘力量”和“藍邊插圖”是其中關鍵,是彌撒的真正享受,作為作者,他跟角色做了同一件事,就是逃離事件,逃離這裏的宗教儀式,完全沈浸到感覺和情緒中。

他在自己的語句裏沈醉,就像艾瑪在“神秘力量”下沈醉。實際上他看艾瑪一生的經歷就像艾瑪看彌撒一樣,是一系列的感覺和圖像。所以艾瑪在“神秘力量”下沈醉在享受裏並沒有錯,她的錯是沒有真心的享受這神秘,而是去破壞它。她想給感覺和圖像一個實際的樣子,讓它們停住,變成真正的東西跟人。這就是她的不赦之罪。她於是去把“神秘力量”的要素帶到她生活裏的場景裏,變成她家的家具。這就是福樓拜要寫的:艾瑪眼裏的文學是漂亮的吸墨台,精致的文具盒,她生活裏的藝術就是窗戶配上考究的窗簾,燭台貼上新花樣的剪紙,表鏈掛上小巧玲瓏的裝飾品,壁爐上擺上兩個碧琉璃大花瓶、象牙針線盒還有鍍銀的頂針,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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