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有根 創意是伴 Bridging Creativity
在《歲除》這篇小說裏,作者白先勇用的仍是冷靜的客觀敘述法。采取全能觀點,以第三人稱寫成。整篇小說,主要建立在人物的對話上:故事背景由對話供應,情節發展藉對話推進,而最令人驚嘆的,是人物的性格,經由對話的內容與口氣活生生表現出來。在《歲除》裏,白先勇確實以實實在在,自然無比,卻又多彩多姿的對話,創造出一個有血有肉,可聞可見,十分令人憐憫令人難忘的角色——賴鳴升。
情節推展所囊括的時間,不過數小時;從頭至尾,寫只是除夕夜賴鳴升在劉營長夫婦家吃的那頓“團圓飯”。但因為喝酒吃飯時“話舊”,我們得知賴鳴升一生的故事。賴鳴升當了一輩子兵。因年老,已退役一年,現是榮民醫院廚房裏的買辦,即軍隊裏所謂的“夥夫頭”。他與民國同歲,少年時期“就挑著鍋頭跟革命軍打孫傳芳去了”;他的生命巔峰,是抗日戰爭時在四川當連長的那段日子,而其後參加“臺兒莊之役”,死裏逃生的經驗,是他記憶裏最光榮、最神聖的一件生活記錄。對於這段壯年時期的回憶,變成了今日年衰運外的賴鳴升藉以繼續生存的惟一精神滋養。如此,十分貧窮的他,在這除夕日,卻“偏偏還要花大錢”,買酒、買雞、買蠟燭,老遠從臺南趕到臺北,為的是和劉營長夫婦——知道他許多“過去”的老相識——守個歲,話話舊,重溫一次那已經長逝的,卻又因已凝成堅固記憶而依舊留存的生命光輝。
賴鳴升是《臺北人》裏典型的不肯面對現實,在回顧中找尋生命意義的悲劇角色之一。但他不像《臺北人》裏有些人物那樣趨幹自冷。這並非因為他不知自己今日年齡身份與以前不同,相反的,這一點他倒看得相當清楚;而是因為他覺得他生命的血液,曾一度流入國家生命的大動脈,他的個人命運曾與國家命運緊密維系在一起,於是對他自己懷著一個固定的“巨人”(或“英雄”)自我意象(selfimage)。而當無情的歲月逐漸奪盡他的青春,逐漸侵蝕他的肉身,他卻堅持保守那個固定的、相同的自我意象。賴鳴升所不能面對的現實,並非從連長降為“夥夫頭”之事實。甚至也不是自己年老的事實。他不能接受的,是“時間能改變一切,無可挽回地改變一切”之殘酷事實。而他的悲劇根結,也在於他堅持在流動的時間裏,攀住這個與事實愈來愈遠離的自我意象;夢想著“改變”只是暫時,好像只要把倒黴的日子趕快催走,就會回到以前的美好日子。
賴鳴升本人,一直沒覺悟到自己在“自欺”。但我們讀者,在作者的安排下,清清楚楚看到現在的賴鳴升,和他心目中的自己之間所存的大差距。這差距便是此篇小說的主要反諷,同時也是最令人對他同情嘆憐的地方。
首先,我們註意到,作者在描寫賴鳴升的外貌、長相、舉止時,就著意把他介紹為一個歷盡滄桑的“巨人”模樣,以吻合賴鳴升的自我意象:
……他那一頭寸把長的頭發,已經花到了頂蓋,可是卻像鋼刷一般,根根倒豎;黧黑的面皮上,密密麻麻,盡是蒼斑,笑起來時,一臉的皺紋水波似的一圈壓著一圈。他的骨架特大,坐著比旁人高出一個頭來,一雙巨掌,手指節節瘤瘤,十只樹根子似的。
他的“嗓門異常粗大”,說話濃濁,喜歡呵呵大笑。他向劉英(劉營長十歲大的兒子)表示疼愛的方式,是“伸出他那個巨掌在劉英剃得青亮的頭皮上拍了一巴掌”。他說話拍大腿,激動起來,會“突然跳起身來把桌子猛一拍”,“把火鍋裏的炭火子都拍得跳了起來”。這種種描寫,除了反映賴鳴升豪邁、粗獷、不屈的性格,更使這一角色在讀者眼中,看起來好像真是個用鐵打成的巨人似的。
我們觀察賴鳴升其人與其“自我意象”之差距,可以沿兩個線索。其一即研究他的言談表現,然後與他的行為表現互相比較。其二是分析小說裏其他角色對賴鳴升的看法,然後與賴鳴升對自己的看法對照一下,看看有何不同。
我已提到,人物對話是這篇小說的主幹。這篇小說的成功,主要是靠對話的傳真與傳神。首先,我想提一下,劉營長夫婦和賴鳴升全是四川人:劉營長是“一口的四川鄉音”,劉太太的“一口四川話,一個個字滾出來,好像不黏牙齒似的”;賴鳴升的四川話,卻是“濃濁的川腔”,他們的對話裏,回響著四川方言的音韻。然而白先勇處理地方方言,一般只取其精要,捕捉特異口氣,止於“逼真”“傳神”之目的,一點都不像有些方言文學那樣刁鉆難解。也就是說,一個不懂某種方言的讀者,也大致能完全了解白先勇的小說人物用方言所說的話。四川活頗似國語,所以在“歲除”裏,作者成功做到這點,可能還不太難,但像在《永遠的尹雪艷》裏,由於上海話與國語大異,作者在逼真傳達地方口音之同時,亦不使人費解其意,這實在極為難得。然而關於白先勇的方言運用,值得專題討論,而且如果論起白先勇寫對話的高明手法,方言之使用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所以關於這點,現在就說到此。
賴鳴升的性格,主要靠他自己談話的內容與口氣,表露出來。從他談吐中,我們處處可以感覺到他的自視之高。由於覺得自己的過去,自己的血汗,曾經幫同創造了整個民國的歷史,直到今日他還保留那份驕做,那份頂天立地,舍我其誰的氣概。他倒很知道自己年紀已老,地位卑微:像他當“夥夫頭”,或被山地女人騙走退役金等顯示他“身分下降”的事,全是他談話中自己說起的。他並不恥於這些事實,因為他完全生活在“過去”;對於往日的回顧,給了他一種凜然不可侵犯的尊嚴。在吃這頓年夜飯時賴鳴升所說的那許多話裏,除了醉後有一段,對自己現在的處境發了些牢騷(捧大腳的屁眼事,老子就是幹不來,幹得來現在也不當夥夫頭了)外,我們感覺到的,一直便是他這份凜然自尊,而不是自憐自哀。“過去”的光輝,籠罩著他,顯然使他對“現在”視而不覺,知而不悟。
細察賴鳴升在喝酒過程中,受酒精影響,說話口氣內容的逐漸改變,是件相當有趣的事。清醒時的賴鳴升,保持一般做人修養,在做客時,不說粗話,態度也相當謙虛。但我們還是不難覺出在這份“修養”後面,他的自視之高。首先,他就十分自覺並驕做於他身材之高大(“幸虧我個子高,把那對蠟燭舉在頭上,才沒給人碰砸了”),他自稱“大哥”,稱劉營長夫婦為“弟妹”,稱劉英為“小子”,稱劉太大的表妹與她男友為“驪珠姑娘”“俞老弟”;這固然是由於交情、習慣與年份差異,卻也顯示他以老大哥、老前輩自居的驕傲。他問劉英將來想幹什麽,劉英回答“陸軍總司令”,惹得大家大笑,賴鳴升卻贊許道:“好大的口氣!小子要得。你賴伯伯像你那麽大,心眼比你還要高呢。”賴鳴升說,他帶來的一打金門高粱,並不是買的,是從前一個老部下送的:“虧他還記得我這個老長官,我倒把他忘了。”言下頗流露他對自己感覺的重要性。經過他這一句無意的,或下意識的“提醒”,劉營長立刻說“你也是我的老長官”,要向他敬酒。接著劉太太也加入,“桌上的人個個都立了起來,一齊趕著賴鳴升叫‘老長官’,要敬他的酒”。賴鳴升起先謙虛一大番,說堂堂一個營長,怎能稱一夥夫頭為“老長官”。但胡亂推讓了一陣之後,“笑著一仰頭也就把一杯金門高粱飲盡了,然後坐下來,咂咂嘴,涮了一撮毛肚過酒”。只這麽幾句描寫,我們就看到賴鳴升當時那副愜意自得的樣子。
賴鳴升在軍隊過了一輩子,雖然大概沒擔任過比連長更高的職位,他卻對“軍人”這一身分,懷著一種籠統固定的意象;而此意象,正與他心目中過去的自己,合而為一。任何與此意象不符合的舉動表現,在他看來,都是對軍人身分的一種褻瀆。所以當他發現俞欣,一個年輕的官校學生,只喝下半杯高粱,沒有幹掉它時,“他立刻好像被冒犯了似的”,指責道:
什麽話!……太太小姐們還罷了。軍人喝酒,杯子裏還能剩東西嗎?俞老弟,我像你那點年紀的時候,三花、茅臺——直用水碗子裝!頭一天醉得倒下馬來,第二天照樣沖鋒陷陣。不能喝酒,還能當軍人嗎?幹掉,幹掉。
俞欣只得勉強飲盡,賴鳴升連忙又往他杯子裏篩酒。驪珠向賴鳴升解釋俞欣確實不會喝酒,賴鳴升卻不以為然,說:“驪珠姑娘,你莫心疼。幾杯高粱,一個小夥子那裏就灌壞了?”接著,他開始“倚老賣老”,硬塞給人一些“勸言”,以自己單身漢的身分,居然談起夫婦相處之道,勸俞欣“要向你們劉營長看齊,日後好好的疼太太”。由此,話題轉到女人,他敘述如何在去年,因為“動了這麽一下凡心”,想結婚,被一個年輕的山地寡婆子把三萬多元退役金全拐走了。細心的讀者,會註意到這時的賴鳴升,已頗有幾分酒意,“修養”開始減退,說的話,用的字,都比以前“粗”了許多,譬如他開始用“屁”字(“那筆錢給有錢的人看來呢,不值一個屁”,“山地野女人屁良心也沒得”),也頭一次稱自己為“老子”(“走的時候,還把老子的東西拐得精光”)。敘述完畢,他上下打量俞欣一番,說:“要是我還能像他一樣,那個野女人——趕她走,她也舍不得走呀!”然而,在他心目中,年輕英俊的俞欣,是否真能和過去的自己相比?不然。他說:“俞老弟,不是我吹牛皮,當年我捆起斜皮帶的時候,只怕比你還要威風幾分呢。”
接著,他便自稱“借酒遮臉”,追敘起“割靴子”往事,解說他在成都當騎兵連長時,如何受他們營長的一個姨太太挑逗誘惑,同她發生艷事,如何割掉他們營長的靴子。(我們註意到,這個營長是“小軍閥”,不是好軍人,所以和他的姨太太“偷情”,顯然絲毫不損害賴鳴升心目中的軍人意象。)這段對過去強旺青春的回憶,加上酒性發作,使得賴鳴升在敘述完畢時,“怔了半晌,然後突然跳起身來把桌子猛一拍,咬牙切齒的哼道:‘媽那個巴子的!好一個細皮白肉的婆娘!’”這之後,他就常常自稱“老子”。他說那個營長心裏動了疑,“那王八蛋要老子到‘臺兒莊’去送死呢!”話題就這樣自然而然移轉到賴鳴升珍藏心底的最神聖光榮的往事。
俞欣因為軍校裏,教官講抗日戰史,正講到“臺兒莊之役”,所以興沖沖地問賴鳴升:“老前輩也參加過‘臺兒莊’嗎?”
賴鳴升沒有答腔,他抓了一把油炸花生米直往嘴巴裏送,嚼得哢嚓哢嚓的,歇了半晌,他才轉過頭去望著俞欣打鼻子眼裏笑了一下道:
“‘臺——兒——莊——’,俞老弟,這三個字不是隨便提得的。”
對於未曾身歷其境而講授臺兒莊之役的軍校教官,賴鳴升充滿鄙視。他突然撈起毛衣,掀開襯衫,露出胸膛上一個碗口大殷紅發亮的圓疤,原來這就是在臺兒莊之役,他被一炮轟掉半個胸膛,留下的痕跡。這塊圓疤是他一生最光榮的記錄,“比‘青天白日’還要稀罕”,“憑了這個玩意兒,我就有資格和你講‘臺兒莊’。沒有這個東西的人,也想混說嗎?”這時的賴鳴升,由於話題觸及他心中的“聖地”,同時又已深受酒精影響,已經完全失去清醒時的謙虛修養,談話間毫無掩飾地表露對擁有“過去”的自己之驕傲,對沒有“過去”的別人之輕蔑。他的“巨人”自我意象,如此頑固地盤踞他心中,使他知而不悟過去已經永遠過去;僅憑意念,僅憑精神,而沒有健壯肉身的支持,他已再也不能和以前的自己相比了。所以當劉營長勸他慢點喝酒時,他大不以為然他說:“這點子臺灣的金門高粱就能醉倒大哥了嗎?你忘了你大哥在大陸上,貴州的茅臺喝過幾壇子了?”言下流露對象征“現在”的臺灣之輕視,對象征“過去”的大陸之向往。接著他對劉營長說:“莫說老弟當了營長,就算你掛上了星子,不看在我們哥兒的臉上,今天八人大轎也請不動我來呢。”這雖是一句醉話,卻赤裸裸揭露了賴鳴升那已成幻影而不自知的巨人自我意象。
醉醺醺的賴鳴升,對自己現今處境發了幾句牢騷,然後晃蕩著頭顱說:“今年民國多少年,你大哥就有多少歲……到了現在還稀罕什麽不成?……就剩下幾根骨頭還沒回老家心裏放不下罷咧。”這裏,即使賴鳴升本人沒有“自大”到把自己比做中華民國的意思,作者的影射用意是明顯的。事實上,作者在小說開頭描寫賴鳴升的外貌時,就特別提到他身上穿的是一套“磨得見了線路的藏青嗶嘰中山裝”。
劉太太阻止賴鳴升再喝酒。賴鳴升掙紮立起,狠狠拍了兩下胸膛,沙啞著嗓子說道:“弟妹,你也大小看你大哥了。你大哥雖然上了點年紀,這副架子依舊是鐵打的呢。”於是他離開桌子,擺起架勢,當眾紮手舞腳的打起拳來,炫示他的功夫。劉太太笑著,硬拉他到後面洗臉,賴鳴升臨走還回過頭來說,日後“打回四川”時,他至少還擡得動十個八個飯鍋頭。不久,從盥洗室,便傳出一陣嘔吐的聲音。
賴鳴升醉倒睡下了。本來計劃打通宵麻將的,終於沒有打成。當初吹說最會“逛花園”,約定“不到天亮,今夜誰也不準下桌子”的,原來是他自己。而現在,縱然“有心”,卻已“無力”;精神尚存(睡倒前還特別囑咐劉營長“替幾手,回頭他自己來接”),但肉體到底支持不住。他這一睡下去,當然是爬不起來的。即連放爆仗給劉英看的小小諾言,也沒得守住。今日的賴鳴升,其人與其自我意象之間,是很有一段距離的。
現在讓我們談一談這篇小說裏的其他角色,和他們對賴鳴升的看法。
劉營長和賴鳴升是老朋友,同鄉、同輩、同行,背景相似。但他年紀比賴鳴升小一截,還沒到退休年歲,“一個營長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手下也有好幾百人”。所以他的“身分”,就職業方面來說,異於賴鳴升,並沒“下降”。此外,更大一個區別,是劉營長有家室;他有一個賴鳴升認為是“前世修來”才能得到的好太太,和一個才十歲大,活潑頑皮,還很需要照顧的兒子。所以目前的現實生活,對劉營長夫婦,還是有意義的;對“過去”的回顧,雖然帶給他們溫暖,但只能說是生活的“調劑”,而不是生活的“全部”。
劉營長和賴鳴升原是患難弟兄,也以弟兄互相稱呼,談話之間,頗能使人感覺出他們的手足真情。然而劉氏夫婦對這位“賴大哥”,所懷的真摯友情之中,卻又夾雜著相當成分的憐憫與縱容。他們看得見賴鳴升自己看不見,悟不到的弱點,但基於一般人情,以及對賴鳴升的同情與友誼,他們縱容他、隨和他、容忍他。在吃這頓“團圓飯”時的談話過程中,我們一再感覺出劉氏夫婦的這種態度。常常是經由賴鳴升某一句話的“提示”,促使他們趕緊附和,說一句兩句或真心,或不十分真心的話,來幫著肯定一下他們明知已成虛幻的賴鳴升的“巨人”自我意象。下面是幾個例子:
賴鳴升:“虧得他還記得我這個老長官,我倒把他忘掉了。”劉營長:“大哥,你也是我的老長官,我先敬你一杯。”賴鳴升:“俞老弟,不是我吹牛皮,當年我捆起斜皮帶的時候,只怕比你還要威風幾分呢。”
劉營長:“大哥當年是瀟灑得厲害的。”
賴鳴升:“這點子臺灣的金門高粱就能醉倒大哥了嗎?你忘了你大哥在大陸上,貴州的茅臺喝過幾壇子了?”
劉營長:“大哥的海量我們曉得的。”
劉太太是個很好心腸的女人,和她丈夫一樣,出於憐憫與人情,說些熨帖的話,使賴鳴升心裏高興。但她對賴鳴升的情誼,是由她丈夫而來,所以她對賴鳴升的看法,比劉營長“客觀”一籌。她雖也真心跟著喊“老長官”,同聲扶持賴鳴升的自我意象,但她對真正的他,看得相當清楚;像她半玩笑半認真地想把他介紹匹配給“我們街口賣香煙的那個老板娘”,一方面固然顯示她的關心,一方面卻也多少泄露出她對他身分的真正估價。她的“容忍”成分,遠勝“了解”;在她看到賴鳴升喝醉時,能冷靜地把酒瓶“劈手奪了過去”。她到底像一般家庭主婦,對烹飪的興趣高於對朋友的了解;在賴鳴升那樣激動地再度活於過去時,她心裏顧念的,卻是沒人嘗她拿手的“螞蟻上樹”。賴鳴升醉倒後,她對俞欣和驪珠搖頭嘆氣說道:
“醉了……我早就知道,每次都是這樣的。我們大哥愛鬧酒,其實他的酒量也並不怎麽樣。”
這幾句話,除了揭示劉太太對賴鳴升的客觀看法與容忍態度,亦讓讀者得知,原來這樣的事已經發生過許多次,不足為奇了。而最後一句“其實他的酒量也並不怎麽樣”,觸及一個有趣的問題:是他現在的酒量並不怎麽樣,還是他的酒量一向並不怎麽樣?這聯帶引出一個非常令人深思咀嚼的問題:賴鳴升的“自我意象”,現在當然已不合實際。但以前呢?壯年時期的他,是否真的就完全符合他心目中的巨人意象?還是由於自己青春已逝,在“回顧”的酸甜交集的溫馨中,把過去的自己,多描了幾筆理想的色彩?賴鳴升心目中的自我,真正存在過嗎?……然而,若沿這條線路想下去,則故事的“反諷”(irony)強烈得有點令人受不了。而且我想這樣的反諷,也不是作者的原意。所以我們還是玩味一下,就算了。
在《白先勇的小說世界》一文中,我論到《臺北人》裏的人物,大致可分為三型:第一是完全活在“過去”的人;第二是接受現實,但也時而回顧“過去”的人;第三是舍棄“過去”,或沒有“過去”,而完全代表“現在”的人。在《歲除》裏,賴鳴升屬於第一型,劉營長夫婦屬於第二型。剩下的三個配角,驪珠、俞欣和劉英,便屬第三型。這三個年輕人,因為幼年無知時就來到臺灣,或出生在臺灣,對於代表“過去”的大陸,與前一代人經驗的與國家命運攸關的滄桑個人歷史,不能有深切的認識與同情。劉英還只是個小孩,暫且不論。俞欣和驪珠二人,顯然都是二十出頭,都是很有禮節,心地良善的青年男女。這從他們犧牲難得的單獨相處機會,而答應留在劉家陪賴鳴升吃飯打牌之事實,可以看出。但因他們不了解賴鳴升,又沒有劉氏夫婦對他所懷有的那種情誼,他們的看法完全客觀,完全理智,絲毫不牽纏自己感情。如此,當賴鳴升激動無比地敘述日本鬼打棘澤時,他用自身血肉換取的驚天動地經驗,俞欣卻像隔在一層玻璃之外,背書似地稱誦:“那一仗真是我們國軍的光榮!”事實上,白先勇在多方面,把俞欣和賴鳴升二人,做成對比。賴鳴升的外貌(鋼刷般的短發、特大骨架、臉上密密麻麻的蒼斑等),與他身上那套“磨得見了線路的藏青嗶嘰中山裝”,都暗示他是一個耿直不屈,歷盡滄桑,不重形式外表,註重精神實質,固執保守中國舊傳統的代表“過去”之人物。而俞欣身上“筆挺的淺泥色美式軍禮服”,“金亮的……領章”,“黑領帶”,修剃得整齊服帖的頭發,以及最後臨走時對著鏡子整理領帶等動作,都暗示他是個與傳統疏離,受了相當洋化,很能貼合適應環境,註重形式外表,缺乏內容深度,又頗有點沾沾自喜的現世人物。這倒不一定是說,俞欣這個人不如賴鳴升。而是在白先勇視界中,因為俞欣沒有“過去”,生不逢時,便由不得他自作選擇地被註定必須“膚淺”,必須是個形象相似但實質不同的“復制品”或“贗品”。這樣有點專橫的“定命”(Predetermination),當然,為的是配合《臺北人》的整個架構,以及“今昔對比”的一貫主題。
驪珠是一個好女孩,羞澀、有禮、懂規矩。但當然,因為她也沒有“過去”,和俞欣一樣,不能了解賴鳴升的心情。她答應留下來陪賴鳴升吃飯打牌,顯然主要是礙於情面,所以當他醉倒,劉太太建議她和俞欣二人出去玩時,她像解脫了一大負擔,“趕忙立了起來”。吃飯過程中,她把賴鳴升最令讀者——經由作者的成功傳達——憐憫難受的悲劇表現,視為喜劇表現;臨走還咯咯地笑著說:“賴大哥喝了酒的樣子真好玩。”其實,不只驪珠俞欣,就連劉營長夫婦,對賴鳴升的心情也常不能了解。如此,在賴鳴升敘述往事,無限感觸激動之際(如敘述“割靴子”事件後),或當他做出使同情的讀者最覺心慟的舉動時(如裸露胸上傷疤,與醉後表演打拳),同桌吃飯的人卻只看到表面的滑稽性,而“哄然大笑起來”、“笑著偏過頭去”、“捂著嘴笑著低下了頭”,“笑得前俯後仰”。白先勇用這種對比描寫手法,烘托傳達出賴鳴升真正的“孤立”。完全的“隔絕”。即連最親近的患難弟兄,也不能了解他心底最深處的悲痛。這種與世隔離,無法與別人心靈溝通的悲哀,即所謂“alienation”,倒是普及全世界的現代人,也是近代西洋文學的一大主題。
至於劉營長夫婦的兒子劉英,由於年幼無知,當然更無法曉得賴鳴升沈重的心情。在這除夕夜晚,他的心思幾乎完全集中在“放煙炮”這件遊戲上,而他對賴伯伯的興趣,也可說是止於他“電光炮抓在手裏爆”的諾言(小孩子本來就是這樣,若不這樣,就不“真”了)。他在吃飯過程中,說的話不多,其中除了前文提過的想當“陸軍總司令”的天真對答外,每一句都和“放爆仗”有關。他的話,最令人註意的,有兩句。當賴鳴升追敘他在棗澤死裏逃生的經驗,而被“臺兒莊”的回憶激動得“突然變得口吃起來”時。
……這時窗外一聲劃空的爆響,窗上閃了兩下強烈的白光。沈默了許久的劉英,陡然驚跳起來,奔向門口,一行嚷道:
“他們在放孔明燈啦。”
劉營長喝罵著伸出手去抓劉英,可是他已經溜出了門外,回頭喊道:
“賴伯伯,等下子來和我放爆仗,不要又黃牛噢!”
劉英這裏說的兩句話,頭一句,使讀者在剛聽完“臺兒莊”故事的緊張情緒之下,猛然醒悟窗外的“劃空爆響”與窗上的“強烈白光”,原來只是人們戲放的孔明燈。和“臺兒莊”的炮火放在一起,相提並論,是作者何等之諷刺!劉英的第二句話,“不要又黃牛噢”之中的“又”字,使我們首次揣知,相似的情形,以前也發生過。等到後來劉太大對驪珠說“每次都是這樣的”,我們這一揣測,就獲得了證明。
白先勇把賴鳴升的悲劇,安排發生在除夕之夜,是很有含義的。首先,在回不得老家的情況下,圍坐吃“團圓飯”,就有諷刺意味。又把一個經歷過猛烈炮彈戰火的老兵滄桑血淚史,安置在戲放鞭炮煙火的喜慶節日,對比之下,產生尖銳的反諷效果。此外,小說頭一段,白先勇在籠統描繪臺北市除夕黃昏景致的幾句文字裏,提到“各家的燈火,都提早亮了起來,好像在把這一刻殘剩的歲月加緊催走,預備去迎接另一個新年似的”;而小說最末幾句,是:“四周的爆竹聲愈來愈密,除夕已經到了尾聲,又一個新年開始降臨到臺北市來。”白先勇前後強調“迎新”(趕走壞日子,迎接好日子),正暗示賴鳴升不能面對“時間已不可挽回地改變一切”之事實,也暗示他固執持守已經不合實際的自我意象。當然,其中所含對當今社會國家處境的影射,顯而易見,不必細說。
我們已經相當詳細地分析討論了賴鳴升這個人,並看到今日的他和他心目中固定存在的自我意象之間的差距,他的自我意象,固然真已不合實際,然而是否就等於是全無價值的幻影?作者顯然認為不然。作者顯然認為,賴鳴升雖然老朽,做夢自欺,但由於精神上一直不肯放棄,不向現實低頭,於是保持住了一份做人的尊嚴。肉身之必須逐漸衰老,是人類絕對無法抗拒的命運。在這與生俱來的“限制”下,只要曾經一度真正熱烈地享受過生命的光輝,而留存一份記憶,則此記憶之光,還是會照亮逐漸枯朽的殘余生命。就像賴鳴升帶來那雙尺把高,有小兒臂粗,由於他個子高,舉在頭上才沒給人碰砸的紅蠟燭,“火焰子冒得熊熊的,把那問簡陋的客廳,照亮了許多”。
然而,那對紅蠟燭,終於還是“燒去了一大截,蠟燭臺上淋淋瀝瀝披滿了蠟油”。記憶,無論是怎樣堅固持久的記憶,無論是怎樣輝煌燦爛的記憶,終有一天,還是會跟著肉身的死亡,化為灰燼,化為烏有。這是人類永恒的悲哀。也難怪喝醉酒的賴鳴升,在劉太太用“小洋刀”剔除那些披掛的蠟油時,會突然痛苦嘔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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