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樂評人成長速度與樂迷成長速度不成正比、音樂墮落速度與樂迷成熟速度不成正比的時代,越來越多的資深樂評人/音樂啟蒙者不得不拋棄不相為謀的大眾,轉而致力於向越來越小的小眾圈子推廣偏門音樂,並終於在個人私趣味的小道上漸行漸遠。此時,來自海峽彼岸的著名搖滾鐵桿馬世芳先生卻開始回憶了。

與內地搖滾樂評人的高產相反,馬世芳對他的文字持有一種不公正的謙卑,始終自稱“業余寫作者”、“見習生”。正因如此,時值三十五歲,他的首部個人散文集《地下鄉愁藍調》才與臺灣讀者見面。僅不足一年時間,其中文簡體版便順利著陸,整裝亮相,這在以往只能通過代理服務器瀏覽“honeypie.org”、在“臺灣音樂五四三”打包文章的內地讀者看來,是不可思議的意外驚喜。

提起馬世芳,資深搖滾樂迷們應該不會陌生。臺灣資深搖滾樂評人,寫作者,廣播人,唱片業者,“五四三音樂站”站長——在臺灣,他被稱作“最後一個末代文藝青年”。《地下鄉愁藍調》,其名借自鮑勃·迪倫一九六五年的單曲唱片,足見迪倫對作者意義深遠。“彼時的我竟如此蒼老,如今的我卻年輕了”,正如迪倫所唱的,這本書是年輕了的馬世芳對那個形單影只的十五歲蒼老少年的回憶,而那個十五歲的奇怪少年,則追憶著他出生前的狂飆年代。於是我們看到,一個三十五歲的中年人輕拍那個十五歲少年的肩膀,與之分享淘到披頭士黑膠唱片的狂喜,與之交談,惺惺相惜,共同溫習那些將他們與這個世界永久隔開的致命樂音,從披頭士、大門、地下絲絨、迪倫、科恩與臺灣民謠的漫漫長路中,看到這三十五歲的自己究竟“從何處來”。

  與絕大多數擁有一段慘痛的“聽歌血淚史”的搖滾青年不同,馬世芳無疑擁有一個神欽鬼羨的成長環境,在這個環境中,他想不成長為優質文藝男青年都難:作家亮軒是他的父親,音樂廣播人陶曉青是他的母親;年幼的他在自家客廳裏,便見證了臺灣民歌運動的興起(當年那些地下狀態的叔叔阿姨破土而出,隨隨便便就長成一個羅大佑、楊弦、齊豫、李宗盛)。於是,九歲做音樂廣播,十五歲夢想以音樂和文字為生,大學時編出如今的樂史重要文獻,二十四歲編纂臺灣音樂必讀書(《永遠的未央歌》),二十九歲創辦“音樂五四三”,跨足社群經營與獨立音樂發行事業,在馬世芳便是再正常不過。

  《地下鄉愁藍調》收納了他從二十四歲至三十五歲的經典篇章,可以說是馬世芳的青春紀念冊——“出清存貨,才能告別青春期。”此書之後,就可以告別。然而,這不僅是馬世芳一個人的青春紀念冊,也是所有搖滾青年的青春紀念碑。馬世芳雖生為“文藝貴族”,卻與當年那些埋首於北京新街口、徜徉於上海大自鳴鐘、浪跡於廣州崗頂的“打口青年”一樣,他是被臺灣的中華商場和牯嶺街的黑膠唱片餵養大的。“生命中另一些眼睛睜開後,一切都不一樣了。”與我們從“文革”末期、改革開放初期走出來的“七○後”不同,馬世芳是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臺灣政治的風雲激蕩中成長起來的。十六歲,正值“強人時代”的末尾,禁嚴解除,輿論空前自由,每個“瓊斯先生”都嗅到空氣中火爆蠢動的味道。他與友人創辦地下刊物,以激揚文字為槍,強勁思想為刃,急於參與時代的變革,吼出自己的聲音,而搖滾樂,卻始終是他無法言說的秘密與寂寞。“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成為你的朋友”,在幻想中,他將鮑勃·迪倫、披頭士、吉姆·莫裏森、宇宙塑膠人一幹人等看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假如不是在哪個百無聊賴的午後看了一場樂團演出,或者買了一張地下絲絨的唱片,或者碰到另一個人渣朋友打算邀你一起搞樂團(樂器可以等團員到齊再學),你的生命大概就這麼不死不活地過下去了。然而搖滾樂改變了這一切,是的,在背起電吉他狠狠刷下去的那一刻,你清楚地知道,得救了。”在《那些寂寞美麗的噪音》中,馬世芳如是說。如果說這段話僅對搖滾樂手有效的話,那麼,史上最酷搖滾人婁·裏德的一句歌詞則幾乎是所有聽搖滾樂長大的孩子們尋找同類的暗號——“詹妮五歲時,生活很無聊,她打開收音機調到紐約臺,搖滾樂拯救了她的生命。”搖滾樂也許是危險的喧嘩與騷動,但它真的可以強大到足以拯救生命。必須被搖滾樂從蟲豸般的卑賤人生中打撈拯救——否則就不是馬世芳所說的“搖滾樂”,不是真正的“搖滾樂”。列儂說,“搖滾樂的孩子們永遠不死,他們只是漸行漸遠”。當然,他們必須付出的,是永遠“與世界為敵”,拒絕“大人世界”的代價,這代價僅被允許賜予那些睜開“另一些眼睛”的青年人,使他們迅速蒼老,以便在剩下的時間中永遠年輕。

  搖滾樂能改變世界麼?搖滾樂的孩子們改變世界了麼?對這個問題,搖滾樂手的回答往往是否定的,他們只想“做好自己的音樂”而已。然而,一個不容辯駁的事實是,一支搖滾樂隊的確唱垮了當道的權力,一本音樂雜誌的確撼動了整個社會。搖滾樂自出生那刻起,就從未停止在不斷自我否棄中成長,將每個世代的年輕人裹挾其中,最終成為永遠不肯與世界妥協,永遠不向權貴低頭、向非利士屈膝的一群人,永遠持有一種天馬行空、自由無畏的生活方式。事實就是這樣,搖滾樂已經改變了世界,問題只在於究竟能多大程度地改變它。這也許就是搖滾樂危險的一面,它的危險不在於與毒品、濫交糾纏不清,不在於它養育出“垮掉爛掉”的青年人,而在於它教人以一種勇敢的姿態狂飆突進地生活下去,而不是在自戀虛弱的心態裏真正地墮落下去。搖滾的孩子們以眾人的毒藥為美酒,始終無法停止飲鴆止渴,因為那東西真的救了他們的命。

  雖然擁有常人望塵莫及的“傳奇”經歷,馬世芳對青春的回望並不讓人感到絲毫的距離,而是以他“推敲到快有潔癖”的詩質文字,擁抱一切“可能的讀者”。對大多數對搖滾樂知之甚少的讀者來說,《地下鄉愁藍調》不是在說什麼搖滾樂,而是以之為引,講述一個騷動喧囂的大時代,一段激情與幻滅的青春,以形而上的“鄉愁”輕叩人之存在的窄門。如作者言,“所謂音樂,則多半只是借口——這些文章,其實是在試著讓余燼猶溫的青春期,借著文字的煽動,或許再發一點熱、發一點光。這裏面有我自己的青春,也有不只一整代人的青春”。他會像個孩子,幻想坐進一架時光機,搶下馬克·查普曼的左輪手槍,以便讓列儂辦一輩子全球巡演,並看看他會在自己的博客裏對這個聲名狼藉的時代說些什麼。幻想中的他左沖右突,像個救火警察,替那些早逝的偉大樂手修理失控的機車、摔下的飛機,搶下過量的藥丸、射出的子彈——而他最想做的,是替羅伯特·約翰遜擋下那杯毒酒,以便讓他替吉他插上電、接上擴音器,在“二戰”開始前就一手催生搖滾樂。他收集無敵海量的迪倫“靴子腿”到傾盡所有,與大洋彼岸的迪倫迷一道走火入魔痛不欲生;他希望能夠遇到吉米·亨德裏克斯的老鬼魂,猜他定是和善又孤寂,幻想他會帶上那柄被焚的火紅電吉他現身;他回憶震撼臺灣幾個世代的傳奇民歌樂手李雙澤、胡德夫,講述他們是如何將如今大腹便便身居要職的“前搖滾青年”們一一喚醒,後者又是如何面紅耳赤,抱頭痛哭,為了自己曾經純潔的耳朵。

  《地下鄉愁藍調》是一部紀錄片,又是一部公路電影,它帶你穿梭於搖滾樂的創世紀、嬉皮年代的天真、七十年代的頹靡、臺灣民歌運動的風起雲湧……不論海峽此岸還是彼岸,它們都是屬於我們出生之前的的共同記憶,這記憶是沒有“隔”的。從這浩瀚蕪雜的背景音樂中走出來的,是一只“錯裝了青春身體的老靈魂”。搖滾樂是孤獨的,它的孤獨就是“臺上與萬人做愛,臺下獨自回家洗洗睡”的孤獨。而看到這喧囂背後深藏的刻骨孤獨,讀懂了這寂寞的人們,哪怕僅彼此對望一瞬,也“比轟轟烈烈的戀愛還要深刻”。馬世芳是幸運的,不僅在於他能見證上一世代的美好,更在於他寫下這些美好,不為憑吊或紀念,而是將這美好的持久感覺交付給那些未來的耳朵。他不是在為青春燒紙錢,而是希望在清理存貨後更輕松地上路。“青春不再,余燼猶溫。”被搖滾樂拯救的孩子是否真的會永遠年輕?我們不知道。我們只能說,如果一個三十五歲的人仍然不肯變老,那麼也許,他真的再也不會老了。

  (《地下鄉愁藍調》,馬世芳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二○○七年版,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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