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泓《逝去的風韻》中國古兵器文物探尋

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新中國文物考古事業的發展,有關中國古兵器的出土文物資料日益豐富。特別是進入70年代以後,許多重大的考古發現,例如安陽婦好墓、江陵楚墓、隨縣曾侯乙墓、廣州南越王墓、秦始皇陵俑坑、長沙馬王堆西漢墓群、滿城漢墓等等,都有大量珍貴的古兵器出土。豐富的文物資料,促使有關中國古兵器文物的研究工作日益深入。早在1949年以前,考古學者已經利用在安陽殷墟等地田野考古發掘中獲得的古代兵器,主要從考古學的標型排比和年代分析的角度進行研究,或者結合文獻對古代兵器進行考訂,更有人在國內外廣搜資料,力圖編寫中國兵器史。50年代以後,海峽兩岸的考古學者繼續對古代兵器進行考古學的標型學研究,並且開始對同時出土的古代兵器組合進行考察。70年代以後,以中國大陸田野考古發掘獲得的大量有關古兵器的資料為基礎,在考古學領域內對古代兵器的研究,已不僅是進行標型學和年代學研究,進而結合社會形態和生產力發展水平,探索古代兵器本身發展的規律,並結合有關文獻,研究古代兵器與古代戰爭的關系。這項研究濫觴於對中國古代甲胄的考古資料和歷史文獻的分析,以後逐步擴展了研究範圍,擴及劍、刀、戟、弓、弩,以及戰車與車戰、騎兵與甲騎裝具、水軍和戰船的研究。同時更多的研究文章,對古代兵器的起源、形制、銘刻、材質和制造工藝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特別是由於研究冶金史的學者的合作,對大量古代金屬兵器文物進行了科學檢驗,采用了金相、電子顯微鏡、X線分析、電子探針等多種方法,從而獲得了充分的科學依據,將古兵器文物的材質和制造工藝等方面的研究,推向更高的水平。正是以對中國古兵器文物的研究為基礎,才使1989年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卷》中《中國古代兵器》學科有關古代兵器的條目編寫工作,得以順利完成。

已獲得的中國兵器文物,絕大部分是冷兵器,可以清楚地看出,冷兵器時代可以區分為石器時代的兵器、青銅時代的兵器和鐵器時代的兵器三個連續發展的階段。石器時代的兵器實際指新石器時代中晚期,這與探討兵器起源相聯系,是冷兵器的萌發階段或原始階段。圖1

當時最先進的工藝,是磨制石器,因此原始兵器也以磨制的石兵器為其代表,特別是鉞和鏃,但大量使用的還是由木、骨乃至蚌、角制造的兵器;至於防護裝具,更以藤、木、皮革為主。青銅時代是冷兵器的發展階段。當時最先進的工藝是青銅冶鑄技術,故最精銳的兵器以青銅質料為代表,主要是青銅戈、戟、矛、鉞、鏃,也使用青銅鑄造的防護裝具。這時還使用著大量石、骨制造的兵器,防護裝具則主要是皮甲胄。時當夏商周三代,下限可延伸到戰國。鐵器時代是冷兵器的成熟階段,最先進工藝轉為鋼鐵的冶煉,於是鋼鐵兵器把青銅兵器趕出戰爭舞臺,連防護裝具也以鋼鐵制造為主。時當戰國秦漢直至北宋。中國古代兵器的上述三個發展階段,正與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階段相對應,依次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

通過對古兵器文物的觀察,清楚地表明兵器的制作和發展,反映著同一時期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水平。以鋼鐵兵器的發展演變為例,充分說明了中國古代冷兵器的發展與演變,主要由工藝技術發展水平所決定的。中國古代鋼鐵冶煉工藝的發展,是由塊煉鐵鍛打滲碳成鋼發展到初級階段的百煉鋼,再發展到以炒鋼料鍛打的百煉鋼,直到出現灌鋼工藝,是從戰國到西漢初,再經東漢及至南北朝這一歷史時期逐步完成的,正與鋼鐵兵器的發生期和發展期相對應。據以考定中國古代鋼鐵工藝發展過程所依據的資料,主要是靠對自周至漢的古兵器文物標本的檢驗而獲得的,其中的重點文物,可舉出三門峽出土西周鑲玉銅莖鋼短劍(圖1),圖2長沙出土春秋晚期鋼劍,河北易縣燕下都出土戰國鋼劍、戟和鐵質兵器,河北滿城西漢墓出土鋼刀、戟,山東出土東漢永初六年(112年)三十煉鋼刀等。

通過研究與古兵器有關的文物,也使對兵器的發展與作戰方式變化的研究向前推進一步。這方面的研究以對中國古代戰車與車戰的分析最值得註意。同時這也與在田野考古發掘中,不斷成功地剝剔出商周時的馬車遺跡分不開,使我們對當時使用的單轅(辀)、雙輪、方輿(車廂)、長轂的木質車子的形制,有了明確的認識。目前發現最早的木車是商代晚期的實物,而出土的商代早期兵器看來仍是適於步兵使用的短柲戈等,表明當時主要仍是步兵作戰。車戰代替步戰格鬥而成為主要戰鬥方式始於商,一直延續到戰國中期。為了適應車戰的需要,青銅兵器相應作了許多改進,組合得更加合理,許多重要的考古發掘品證實了這一點,圖3

例如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大量用於車戰的長柲青銅兵器、髹漆皮甲胄(圖2),以及出土簡文中有關戰車、馬匹及所裝備的甲胄兵器的詳盡記錄。至於迄今發現的唯一的一輛裝有青銅護甲的木制戰車,出土於河南淮陽馬鞍冢楚墓車馬坑,其年代已是戰國中期了(圖3)。以後,陜西鹹陽秦始皇陵陶俑坑中,大量占重要位置的四馬木質戰車,結合古代文獻的記載,表明秦代及秦末農民大起義中,戰車兵仍處於重要位置,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西漢初年,直到武帝時與匈奴作戰,大規模的騎兵戰鬥才占據了戰爭舞臺的主要位置,戰車才最終喪失其作用而成為設營環衛的用具。

北宋時期,冷兵器發展到它的歷史頂峰,《武經總要》一書作了詳盡的記錄,同時也傳出了一個新信息:火藥已開始用於兵器制作,並列舉了三種火藥的配方和所制作的兵器。火藥兵器的出現宣告冷兵器與火器並用的新階段的開始。最早的火器沒有留下遺物,只能從文獻中不詳盡的記錄進行推測分析,金屬管狀射擊火器發明以後,才有些火器文物遺留下來。在田野考古調查發掘中,已經獲得了一些可能早到元代的銅銃,更多的出土銅銃是明代的,對明代有銘文的銅火銃分析研究,已有了一定的成績,這是今後應深入研究的新課題。

威嚴和權勢的象征鉞

商周王侯墓出土的大青銅鉞,是具有傳奇色彩的特殊兵器,是威嚴和權勢的象征物。《史記殷本紀》記述,商朝的開國君主成湯,曾經親自把鉞指揮六軍征伐昆吾,繼而滅桀,取代夏朝,建立了商朝。表明鉞並非一般的兵器,而是統帥權威的象征物。同時,鉞也是當時國君授予諸侯權力的象征物,商王命周文王昌為西伯時,也賜鉞於他,使得征伐。到西周時,鉞依然是顯示王權威嚴的象征物,當武王伐商紂,誓於商郊牧野時,他左仗黃鉞,右秉白旄以麾。當商紂自焚於鹿臺後,武王至紂死所。武王自射之,三發而後下車,以輕劍擊之,以黃鉞斬紂頭,懸大白之旗。已而至紂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經自殺。武王又射三發,擊以劍,斬以玄鉞,懸其頭小白之旗。明日舉行社祭,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這些都見於《史記周本紀》的記載,均表明鉞是權威的象征物,也是刑殺之器。至今已歷數千年,商周君王當年所執的鉞究竟何等形貌?人們僅據文獻的記述,還是不甚分明。遲到明清時期,皇帝的大駕鹵簿的儀仗中雖然還有金鉞,但只是朱漆攢竹竿,刻木為斧形,承以龍頭貼金飾,置竿首,全失商周時鉞的原貌。只是近年來田野考古發掘所獲得的新成果,才逐漸將商周時鉞的真實形貌,揭示於世人面前。

山東省益都縣蘇埠屯商代大墓出土的兩件形體碩大的青銅鉞,發現較早。那座墓內埋葬的死者,應是商王朝時東方某方國的方伯,很可能是薄姑氏的國君。墓中隨葬的兩件青銅鉞體長一為31.7厘米,一為32.5厘米;刃寬一為34.5厘米,一為35.7厘米。皆厚重精美,鉞面透雕出張口怒目的人面形圖案,眉、目、鼻、口皆鏤空,顯得猙獰威嚴,令人生畏。其中一件在人面兩側,還有亞醜銘文(圖1)。這種碩大沈重的青銅鉞,不適於在實戰中使用,乃是權勢的象征物。也可用於刑殺,在出軍征伐勝利凱旋後,舉行獻俘祭祀時使用。由墓內所葬死者的身份,可推知這兩件大青銅鉞系附庸商王朝的方伯權威的象征物。後來在湖北省黃陂縣盤龍城的商墓中,也出土有一件大青銅鉞,體長略長於蘇埠屯銅鉞,但刃寬又略狹些,長41厘米,刃寬26厘米,其性質也同蘇埠屯銅鉞相同,是當地方伯身份的人物所擁有。

至於屬於殷王的鉞,目前還沒有被發現,但是在1976年於殷墟發掘的婦好墓中,出土過兩件比蘇埠屯銅鉞更為碩大沈重的青銅鉞。那座墓中埋葬的死者是婦好。她是商王武丁的配偶,也是當時重要的軍事統帥。據甲骨文的記錄,她曾多次受命於商王,統率大軍,南征北伐。出土的兩件大鉞分別體長39.3厘米和39.5厘米,體重分別為9千克和8.5千克。一件鉞上飾有雙虎撲噬人頭的圖案(圖2)。另一件上飾身軀向左右分別伸展的雙體龍紋,並且都有婦好銘文。它們器體厚重,紋飾精美而且具有神秘的威懾感,正是婦好生前崇高身份和軍事統帥權力的象征。通過商王武丁配偶婦好青銅鉞的形貌,我們自可推知商王所自用的青銅鉞,當更為碩大而精美。

西周時國君使用的鉞也還沒有被發現,但從歷史文獻和青銅器銘文中經常可以看到當時鉞仍是威嚴和權勢的象征,特別是命將帥出征賜鉞更形成一種制度。在陜西寶雞出土的西周宣王時的虢季子白盤,是現存商周青銅水器中最大的一件,現藏於國家博物館。盤的中心鑄有長達111個字的長篇銘文,其中就有賜用戉(鉞),用征方的內容。直到東周時,青銅鉞仍是權威的象征物。河北省平山縣戰國時中山王陵墓出土的鉞,正是當時諸侯國的國君用鉞的典型代表。那件青銅鉞體長29.4厘米,刃寬25.5厘米,鉞身上有三角形狀的山形圖案,並有銘文16字,說明受命於周天子的中山侯威嚴不可侵犯(圖3)。在鉞柄的頂端飾銅帽,柄的末端飾錯銀。大鉞制工精致,但威重渾厚之感不及商代大鉞。(1994)

商代的兵器與戰車

商代的青銅兵器,明顯地是在二裏頭文化青銅兵器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目前的考古發掘中獲得的年代最早的青銅進攻性格鬥兵器,仍以1975年在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75YLVIK3出土的戈(K3:2)和戚(K3:1)為典型標本,在發表上述青銅兵器時,還發表了另一件采集的青銅戈。此前已發表過在二裏頭遺址出土的一些青銅鏃,表明遠射兵器也已用青銅制作。

二裏頭出土的青銅進攻性格鬥兵器主要是戈,其中K3出土的一件,援、內區分明顯,援有中脊,上下刃鋒利,內的末端向下彎曲,內上有一圓穿,穿後部分鑄有凸起的雲紋。紋間凹槽內可能鑲嵌過綠松石,制作頗精致。在援和穿間留有裝柲遺痕,可看出柲的直徑約4厘米。另一件采集的銅戈,還明顯地保留著這種兵器的原始形態,全形還近似鐮刀,只是上下兩緣都有刃,前鋒聚成銳利的尖鋒而已。援、內之間沒有明顯的分界,方內末端帶有四個齒槽,內上有一方穿。可以看出,戈作為中國古代獨有的具有鮮明民族風格的兵器,在這一時期已經形成了它形體方面的基本特征。

二裏頭出土的另一種青銅進攻性格鬥兵器是銅戚,應由斧類工具演變而成,戚體窄長,戚刃圓弧狀,後接方內,在戚體與戚內之間有凸起的闌。

二裏頭出土的青銅制作的遠射兵器只有裝於箭端的鏃,鏃體的形狀都是扁平的,後面帶有插接箭桿的鋌。有的形狀不很規範,但也有的是形狀相當規範的雙翼有脊的形制,雙翼向後伸展成倒刺,向前聚成尖鋒,這正是後來商代銅鏃的標準形態。

綜觀上述青銅兵器,可以看出以下幾點:首先,表明當時人們已能頗為熟練地制作青銅兵器,主要是進攻性兵器,包括遠射兵器和格鬥兵器。其次,這些青銅兵器的制作工藝已有相當水平,它們決不是第一代的青銅兵器,所以青銅兵器在中國出現的時間,應該比目前從二裏頭遺址獲得的這些青銅兵器早得多。第三,中國古代的青銅兵器,從開始出現時起,其主要的格鬥兵器就具有與世界其他古代文明不同的面貌,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

二裏頭遺址出土銅戈和銅戚的K3,據分析屬於二裏頭文化第三期,即與已發掘的宮殿遺址同時。基於出土青銅兵器的鑄造工藝已達到一定水平,自然青銅兵器在中國出現的時間遠早於此時期,不論認為二裏頭宮殿遺址的時代屬早商或夏,都不影響我們得出如下推論,中國古代開始使用青銅兵器,應在古史傳說中的夏朝,有的古籍中說禹以銅為兵,當反映了歷史的真實情景。二裏頭遺址出土的青銅戈、戚,雖然被有些人視為並不值錢的文物,但是作為中國目前發現的時間最早的青銅兵器,的確在中國古代兵器史研究中占有重要位置,應是彌足珍貴的。

商代的青銅兵器中,最重要的是戈(圖1),它是當時進攻性兵器中的主要格鬥兵器,也可以說是商代軍隊必備的標準兵器。在各地出土的商代青銅兵器中,也以戈最常見。在安陽殷墟,依截至1986年的並不完全的統計,圖1即發掘出土約700余件,比較集中發表的一批是19691977年在殷墟西區墓地發掘中所獲得的。在已發掘的939座墓中,出土青銅(鉛)兵器的有166座,約占1/6,墓內死者均男性,散見於各墓區的各個小墓群中,這些墓大約都是各個家族中的戰士的墳墓。墓中共出土青銅戈224件,還有6件援呈等腰三角形的戈(或稱戵、戣)。如果將僅出土有箭鏃的墓不計入外,除了不到10座僅出土銅矛的墓外,其余超過100座中都有戈,其中約1/3是戈、矛共出,另外2/3的墓中僅隨葬戈,通常是1件,也有的墓內多達4件。由此可以反映出戈確為當時格鬥兵器中最主要的類型。在其他地區,銅戈也在數量上占有較大比例,例如在河北槁城臺西的商墓中,出土銅戈10件,只有矛1件,還有1件以戈和矛聯裝的戟。但是南方的情況有些不同,例如江西新幹大洋洲商墓出土的兵器中,矛的形制多樣,達35件;戈共28件,數量略遜於矛,或顯示出地方特色。

商代青銅戈的形制演變,大致可分為二裏崗和殷墟兩大階段。二裏崗階段的戈,明顯是由二裏頭文化的戈發展而來的。二裏頭的銅戈已如前述,分為直援直內和直援曲內兩種,形體都較瘦長,沒有上下闌,援、內區分不明顯,形態較原始,還保留有由鐮演化而來的遺痕。至二裏崗階段,銅戈的形體仍瘦長,援的上下緣對稱,內稍長,有直內和圓首曲內兩種,但上下闌已很明顯。到殷墟階段,還使用直內和曲內戈,但其整個形體顯得寬短一些,援上下緣已不對稱,上緣為前低後高的弧形,下緣則較平直,內的長度也逐漸變短,有上下闌。先是直內戈使用較多,後來逐漸為曲內(圓首或歧冠式)所取代,晚期有胡帶穿戈逐漸出現,甚至個別銅戈已采用長胡四穿,如西區墓葬所出土的698:01號戈。而且戈柲與戈援下緣的夾角已由大致是直角,逐漸改成鈍角,698:01號戈援柲夾角已達102。同時在這一階段又出現了以銎安柲的戈,不僅有帶銎的直內戈,而且晚期也有帶銎的有胡戈和帶銎曲內戈,不過以銎裝柲看來並不能達到更牢固地將戈頭與柲結合的目的,所以後來這種戈就消失了,延續到周代的是直內有闌設胡加穿的形制。

商代青銅戈所裝柲的長度,因木質易朽,故發現不多。在殷墟西北崗第1004號墓發現的銎式戈,柲長為1米。1962年發掘的大司空村M21中發現的中胡二穿戈,木柲長度也是1米。在河北槁城臺西M7中,死者右側放一柲長87厘米的銎內戈,左側放一柲長64厘米的戈、矛聯裝戟。由以上資料,大致可以推知商代青銅戈裝柲後,全戈長約0.81米左右。這也可以從商代金文得到佐證,金文中常可看到手執戈、盾的步兵形象,或為族徽,右手握戈,左手持盾,也有的只右手持戈或把戈扛在肩上。從文字形象看,戈柲都畫得比人身高要短得多,僅及人體高的1/2至2/3。這些資料都表明,僅長0.81米的戈,是只適於步戰的格鬥兵器。

商代以後,戈柲的長度直到戰國時並無大變化,試舉幾個戈柲保存完好的出土標本為例。湖北江陵雨臺山楚墓出土戈柲中,有2件髹黑漆木柲保存完好,一件長115厘米,另一件長142厘米。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大約下葬於公元前433公元前400年之間,墓中出土銅戈66件,戈柲保存完好的有52件,完整的戈一般長127133厘米,最長的不超過140厘米。湖北荊門包山2號楚墓,下葬時間約為公元前318公元前298年之間,出土有戈柲保存完好的銅戈8件,全戈最長的為149.6厘米,最短的為95.2厘米,一般在120145厘米之間。從上述諸例,已可大略看出遲到東周時期,戈的長度雖然較商戈略長,但其高度仍比一般人體高度低得多(以人高為169厘米計),其使用方式也仍沿襲著商戈,戰士以一手握執,另一手或執盾,河南汲縣山彪鎮出土的水陸攻戰紋銅鑒的圖像中,凡戰士執戈者,均以一手握執,另一手或執著盾牌,而執戟者則多是雙手握執,因其柄長的緣故。綜上所述,自商至東周時,戈一直是近距格鬥,主要是步戰格鬥時才能發揮威力的兵器。

商代的青銅格鬥兵器中,重要性僅次於戈的是矛(圖2)。以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地發掘所獲兵器為例,矛的數量較戈少得多,共70件,只及戈數的1/3強。只有侯家莊西北崗1004號大墓(系殷王王陵)發現數量眾多的銅矛,應屬特例。但另一座殷代王室大墓婦好墓中,出土的青銅格鬥器有青銅戈多達91件,但沒有1件青銅矛。殷墟出土青銅矛的形制,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闊葉呈凹腰形,葉底近筩口,圖2

葉底兩角有穿;另一種是矛葉為底呈圓角的三角形,長筩,筩兩側附雙環,這種矛的矛葉又有較大的和較小的兩型。據分析上述兩種矛主要流行於殷代後期(即大司空村三、四期),在安陽殷墟發現的早於殷代後期的銅矛極少,而在早於殷墟階段的二裏崗階段,中原的商墓如河南鄭州和輝縣的墓中,都沒有出土過銅矛。與中原相反,在長江流域的商墓中,二裏崗階段就已隨葬銅矛,湖北黃陂盤龍城的發掘中已獲得實物標本。後來在時間與殷墟婦好墓相當的江西新幹大洋洲商墓發掘中,出土的銅矛不但形制多樣,而且數量也超出同墓出土銅戈,但殷墟婦好墓中卻尋不到矛的蹤影。據此推測青銅矛這類格鬥兵器,似非商文化原有的因素,而是由長江以南青銅文化傳入的。至於商代後期矛的全長,發現的資料不多,僅1953年安陽大司空村發掘的312號墓保留有矛柄朽痕,約長140厘米左右,雖較商戈略長,但仍比人的體高略低,故其性能仍屬利於近距格鬥的兵器。

除戈、矛外,商代的青銅格鬥兵器還有青銅鉞,但其出土數量遠遠無法與戈、矛相比,據截至1986年的統計,全國各地僅發現37件,其中約1/3出土於河南安陽殷墟,計13件。此後續有發現,其中最值得重視的是江西新幹大洋洲商墓的出土品,共6件。據分析,青銅鉞出現在二裏崗時期,盛行於殷墟早期,到殷墟晚期數量逐漸減少,並出現像輝縣琉璃閣M147和大司空村M74出土的長度僅為7厘米左右的明器式銅鉞。對不同形制的青銅鉞進行觀察,可知除少數帶有北方地區民族文化特色的有銎式青銅鉞外,大致都是以內裝柄的形式,又可分為有闌式和無闌式兩種,又以無闌式出土最多,且可分為梯形、方斧形、長斧形、亞腰形和舌形五類。有闌式和無闌式舌形、方斧形和亞腰形青銅鉞的時代較早,它們主要流行於二裏崗時期和殷墟早期,無闌式梯形時代較晚,主要流行於殷墟晚期。無闌式長斧形早期雖有,但主要流行於殷墟晚期(楊錫璋等《商代的青銅鉞》,《中國考古學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紀念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

青銅鉞具有鋒刃,可用於格鬥,但從文獻記載和出土情況觀察,商代的青銅鉞應主要是貴族身份的標誌,而且也是軍事統率權的象征,墓中隨葬青銅鉞的多少和大小,直接反映了墓內所葬死者生前政治地位的高低和軍事統率權的大小。特別是形體重大和裝飾華美的大型青銅鉞,如婦好墓所隨葬的2件,分別長39.3厘米和39.5厘米,分別重9千克和8.5千克,均鑄有婦好銘。它們如此重大,裝柄後無法用於格鬥,只能是表明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軍事統帥身份和權威的象征。類似的還有在山東益都蘇埠屯出土的亞醜銘大型青銅鉞,湖北黃陂盤龍城出土的長達41厘米的夔紋青銅鉞和江西新幹大洋洲出土的長35.2厘米的大型青銅鉞,它們都應是各地的方伯一類人物所擁有,也是軍事統率權的象征物。基於上述分析,在討論商代一般實用的格鬥兵器時,不應把青銅鉞列入其中。
商代的兵器與戰車(3)回頂部章節目錄
此外,已發現的商代青銅兵器,還有背附銎管可裝長柄的大型青銅刀,在安陽殷墟曾有發現,但數量極少,在實際格鬥中不起主要作用,並非商代軍隊的標準裝備。

遠射兵器中的青銅制品,以箭鏃為主,各地多有發現,都是扁體雙翼有鋌的式樣,僅在安陽殷墟已發現約980枚。有的成束出土,多為10枚一束,也發現過皮質或木質的箭箙。

在商代的青銅器中,還有一種形制特殊的弓形器,在安陽殷墟曾發現過20多個,主要出自墓葬和車馬坑。過去論者多將其與弓聯系在一起,或認為是弣,或指為弓柲,但均較牽強。近年來的研究表明,這類器物可能為禦者系轡用的弭,早期的騎者也曾使用,在駕車或騎馬時緊縛於禦者或騎者的腰前,因此,弓形器並非兵器。

商代的防護裝具,已發現的有甲胄和盾。商代的甲,只在安陽殷墟發掘的侯家莊西北崗1004號大墓中發現過殘跡。青銅胄也是在1004號大墓中曾大量出土,數量不少於141頂,一般高20厘米以上,重23千克之間。除安陽殷墟外,在江西新幹大洋洲商墓和山東滕州前掌大商墓也有發現。新幹商墓出土1頂,高18.7厘米,重2.21千克,形制大致與殷墟出土銅胄接近,但縱向脊棱較為突出。滕州商墓出土的青銅胄,隨葬於第11號墓中,多達13頂,結構與殷墟銅胄有別,系以青銅和皮革合制,自頭頂縱向伸於前後的脊梁是青銅鑄制,有的脊梁前當額部分鑄成獸面,而兩側部分以皮革制作,又在雙耳處嵌以青銅鑄的圓形耳護,有些胄的下緣綴護以獸牙制成的長方形甲片。這些甲胄看來不是一般戰士的裝備,當時屬商王和貴族所有。此外,山西柳林縣高紅還發現過1頂商代的青銅胄,其形制與前述的青銅胄不同,兩側垂下護耳部分,脊部有縱置方紐,具有濃郁的地方色彩,可能與北方的民族有關。

商代的盾牌,在安陽殷墟和山東滕州的商墓中都曾出土過。殷墟出土的盾,據復原是在木框架上蒙皮革或其他編織物而制成的,大致為長方形,高80厘米,上寬65厘米,下寬70厘米。盾面彩繪紋飾,有的是虎紋。其形狀與金文所繪盾形肖似。山東滕州前掌大商墓出土的盾,見於第11號墓中,據報道該墓隨葬10件髹漆盾牌,有4件保存完好,其中3件紅、黑漆相間的橢圓形盾牌放置在墓的西二層臺處。

商代的馬車,目前只在河南安陽殷墟有較多發現(圖3)。

在抗戰以前發現的車馬坑,限於當時的剝剔技術,多未能揭出車子的全貌,特別是未弄清車輿的結構。20世紀50年代初,才在殷墟開始成功地剝剔出商代馬車的殘跡,並陸續獲得了幾輛保存基本完好的車子。到目前為止,在殷墟發掘的車馬坑超過20座。有的坑中還有人隨葬,有3座中埋3人、1座埋2人、6座埋1人。除去因曾遭破壞而弄不清駕馬數量的以外,只有抗戰前於小屯宮殿區發掘的M20中所埋木車前駕4馬,其余的車前均駕2馬。在已發掘的馬車中,以孝民屯南地M7、殷墟西區M1613和郭家莊西南M52等3座保存最為完好。木車的結構基本相同,橫向長方形車輿,單轅,雙輪,長轂,轅端置衡,以軛駕馬,常在、轄、軛等處有青銅飾件。車輿寬約在130142厘米之間,輿高約4550厘米之間,軸長約290310厘米,輪徑122150厘米之間。

圖4在其中的一些馬車上和車旁,曾發現有兵器,如戈、鏃(有的有矢箙)、獸首刀,但均未見矛(圖4)。另一些車沒有兵器,例如郭家莊M52的車廂前闌的貼板和車箱底板的木板都髹以紅漆,繪上花紋,靠前闌的木板上有紅布,布上綴以牙飾,表明是一輛比較講究的乘車。但是所有馬車的結構都大致相同,並無明顯差別。至於這些車馬坑的性質,看來在墓葬區發現的應屬附葬於墓旁的隨葬品,在宮殿區發現的當為貢獻給殷王室的祖先神靈的祭品和犧牲。

五綜上所述,依據考古發掘所見商代兵器和馬車等資料,可以得出下述幾方面的認識:

第一,商代軍隊裝備的標準格鬥兵器是青銅戈,已發現的戈柲大致在0.81米左右,按戰士執握進行格鬥時的實際情況,只有手執戈柲1/3處(由末端計算)最能發揮兵器的殺傷威力,也就是實際作戰有效長度只有戈柲的2/3,約5366厘米,再加上手臂的長度,所能勾斫的有效半徑不及1.5米,只有1.3米左右。因此這是主要用於近距格鬥的進攻性兵器,是最適用於步兵格鬥的兵器。

另一種主要的格鬥兵器銅矛,看來被殷人重視的時間較遲,至少在武丁時仍是如此,這應是武丁的配偶婦好墓中雖隨葬有大量兵器,但缺乏銅矛的原因。另外,目前所知資料,殷矛的長度也只1.4米左右,這與周時車戰用矛已達米相比,仍然不足以進行錯轂格鬥。而且目前從商代馬車上及附近發現的兵器中缺乏矛的蹤影,可以認為殷人並不註重將這種格鬥兵器用來裝備車上的戰士。至於青銅鉞,當時主要是權威的象征,並非一般實戰格鬥兵器。

第二,目前主要在安陽殷墟發掘出商代的馬車,除一例外,都是車前駕2馬,應表明商代前期馬車並不發達,駕雙馬的馬車也是遲到殷墟階段才流行的,只是到殷墟晚期才開始出現駕4匹馬的戰車,目前也只有孤例發現。當時乘車、田獵用車和戰車沒有明顯區別,也就是還沒有制作出專為作戰使用的戰車,處於一車多用的初起階段。

第三,在已發現的馬車中,約有1/3的車上或近旁出土有兵器。這些兵器已形成較固定的組合,包括進攻性兵器中的格鬥兵器戈,遠射兵器弓矢,以及衛體兵器獸首小刀。並未見在馬車處出現矛的例子。以商代車戰兵器的組合,與周代車戰兵器組合相比較,明顯缺乏適用於兩車錯轂時格鬥的柄長超過3米的戟、矛、殳等兵器。因此,商代戰車上可以用於殺傷敵方的有效手段,只有靠弓矢遠射。

從上述實際情況看來,商代馬車還不發達,缺乏適於作戰的專用車輛,又未形成適於車戰的成組合的兵器,只能得出當時戰車兵並不發達的結論。可以認為商代早期軍隊以步兵為主力,因已發明馬車,所以指揮戰鬥的將帥或貴族乘車以為運載工具和指揮中心也是可能的。到殷墟時戰車兵才被較多使用,但還不是軍中對勝負起決定作用的兵種,這也正是在甲骨蔔辭中大量有關戰爭的占蔔中,較少提到車的原因。直至商末,雖然駟馬戰車開始出現,但車戰兵器組合仍不完備,看來並未能很大地改變商軍的傳統面貌。(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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