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困《玩物尚志》黑白兩色英式拷花皮鞋

最近我買了雙Church's黑白兩色英式拷花皮鞋,說是女款,其實跟男鞋一模一樣,只是號變小了。每當有人說它不好,不美,不精致,我都特別著急,大喊:"這是Church's,這是Church's!"Church's代表的正是好、美與精致,那是家有135年歷史的英國定制皮鞋商,手藝好到能穿一輩子,布萊爾穿它,詹姆斯?邦德也穿它。我的氣急敗壞潛藏著深深的被誤解,我的品位被誤解了,更糟糕的是,偉大的英倫傳統被誤解了!黑白兩色英式拷花皮鞋的出身比較卑微(既然談到英倫傳統,勢利眼就免不了),最初是為了方便在雨天的泥濘沼澤中跋涉,鞋的前部被雕飾出小孔,以利排水,它是鄉村紳士的至愛。後來發現光有孔不行,淺色的鞋子還容易被弄臟,索性鞋頭做成暗色,鞋幫做成淺色,黑白兩色是最傳統的拼接。正是那位以花俏留名史冊的溫莎公爵,把這種鞋從鄉間的泥沼中搶救出來,一腳踏進了另一種更高級的泥沼——他總愛穿著黑白兩色拷花皮鞋打高爾夫球,英國名校熱愛運動的上流子弟深受感染,順帶著美國的常春藤學員也沾上了余韻,1928年,當時美國最大的百貨公司SearsRoebuck&Co的貨品目錄有如下記載:"這一季,雙色拷花鞋的銷售是史無前例的,成為當下時髦的標誌"。還有種說法把這種鞋喚作"牛津鞋",並沒能找到這一名稱的來由,牛津大學的確曾經以嚴苛的學術禮服而著稱,去見導師,參加期末考試,甚至到食堂吃飯,都得身著名為"SUBFUSC"的黑袍禮服,內襯白色襯衣和白色蝶形領結(一頓飯就臟了),腳上並非黑白兩色拷花鞋,而是全黑皮靴。也許這個名稱傳遞的是種一脈相承的精神:帶有貴族做派的紳士,對傳統和禮教的尊重,相信格調是可以被調教出來的。

即使沒有親眼見過,我也相信有些人一定穿過黑白兩色英式拷花皮鞋,比如說伊夫林?沃《舊地重遊》裏的貴族子弟塞巴斯第安,還有那個著名的崇英者,宣稱"上帝啊,我真的熱愛英

國人,如果我不是愛他們更甚於法國人,願上帝懲罰我"的伏爾泰。有一位老人家,被明確提到穿了這雙鞋,他是以塞亞?伯林。在晚年的一次采訪中,伯林戴了頂巧克力色軟呢帽,穿一身對他而言有點大的暗灰色三件套西服,和一雙黑白兩色拷花鞋,他悉心營造了一個戰前牛津學者的風範:好談趣聞逸事,拒絕太過明顯的嚴肅,還有點結巴,神采奕奕地勾勒出一幅崇英者想象中的理想畫卷:那是烏托邦夢想的葬身之地,是常識、公正和舉止優雅的仙鄉奇境,是由有著顯赫頭銜和開明觀點的體面紳士統治的可敬國度,是一個自由、幽默和尊重法律的幾乎成了個神話的地方。

女性穿這種鞋並不常見,也有把兩色拼接和雕孔設計放到高跟鞋上的,可那太妖冶,太不正宗了。我還是欣喜地發現了一個英國女作家的描述,她叫薩拉?沃特斯,在小說《輕舔絲絨》的開頭,她寫:"你現在已經成了這樣一種人。"(看到這句話,我幾乎要感動得哭了)她刻畫了一個叫凱的二戰時期的女性,她像一個迷失的鬼魂一樣遊蕩在骯臟灰暗的房間裏,出門前,穿上休閑褲,踩上男式拷花皮鞋,袖口掛上銀鏈,鄰居都叫她"巴克上校",猜測她說不定當過飛行員,在戰鬥中快樂地沖鋒陷陣,然後瀟灑地離開。這是一個講戰爭時期女性情誼的小說,她們的丈夫都打仗去了,回來後忘記了她們,她們只好依偎在一起。

對我腳上這雙鞋的誤解還在繼續,以至於我不得不隨身攜帶一本伍迪?愛倫的《門薩的娼妓》。因為這本書的封皮上印有一幅伍迪?愛倫全身肖像,他的腳叉著,正是一雙黑白兩色皮鞋,仿佛改良過,拷花沒有了,可沒關系,畢竟,這是伍迪?愛倫呀。可那種誤解已經不是對鞋本身的誤解,而是對我,穿著這雙鞋的不適,它本該出現在一個深沈的紳士,或者一個身形瘦削、面孔峻朗的颯爽女性身上,我卻有著與這些特征截然相反的特征。就在那一次,因為一包紙尿布我沒來得及將《門薩的娼妓》掏出來那一次。我前去探望一位剛生了小孩的女朋友,她喜悅地接過紙尿布,迅速瞥了一眼我的鞋,飛快地強行喚醒昏睡著的小嬰兒:"快起來,你困困阿姨不僅給你帶來了紙尿布,還喬裝打扮要為你表演魔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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