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慶炳:經驗、體驗與文學 3

文學是作家個體體驗的首先的特征就是情感的詩意化。作家的經歷中所遇到的某些人、事、景、物(對象),進入到他的情感領域,他與這些人、事、景、物共享著生命,在沉思中進行了詩意的「處理」,並時時撥動他的情感的琴弦,甚至幻化為種種形象。一旦作家動筆寫這些人、事、景、物,那麼所寫的其實就是他自己的生命體驗迸發出來的情感火花。法國美學家米蓋爾·杜夫海納(Mikel Dufuenne)在論述藝術家體驗時說:

梵·高(Van Gogh)畫的椅子並不向我敘述椅子的故事,而是把梵·高的世界交付給予我:在這個世界中,激情即是色彩,色彩即是激情……它不是向我提出有關世界的一種真理,而是對我打開作為真理源泉的世界。因為這個世界對我來說首先不完全是一個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令人贊嘆和感激的對象。審美對象是有意義的,他就是一種意義,是第六種或第n種意義,因為這種意義,假如我專心於那個對象, 我便立刻獲得它,它的特點完全是精神性的,因為這是感覺的能力,感覺到的不是可見物、可觸物或可聽物,而是情感物。[4](P26)

杜夫海納強調的是在體驗中,對象內在於主體的心靈世界,盡管畫的是椅子,但那已經不是畫家生命之外的可見物、可觸物或可聽物,而是情感物。它不是知識的對象,是情感的對象。這里說的是繪畫,其實在文學世界也是一樣,作家盡管寫的是現實世界,可由於它處於作家個體的體驗中,它已經屬於詩意化的情感世界。

但是,為什麼在體驗中會發生對象情感化和詩意化呢?這就與「移情」有關,即在體驗中「物」與「我」的距離縮短乃致最後消失,進入「物我同一」的境界。自我仿佛移入到對象中,與對象融為一體。這就是中國古代哲人莊子所說的「身與物化」: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而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5](莊子·齊物論)

這意思是說,從前莊周夢見自己變成蝴蝶,翩翩飛舞的蝴蝶,自由自在快意之極,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莊周。忽然醒了,才知道自己分明就是莊周。這不知是莊周做夢化為蝴蝶,還是蝴蝶做夢化為莊周呢?莊周和蝴蝶一定是有分別的。這種轉化就叫「物化」。這種忘情的體驗,與西方美學上著名的「移情」論極為相似。「移情」就是把「我」的情感移置於物,使物也獲得像人一樣的生命與情趣。德國美學家、「移情」論的創立者里普斯(Theodor Lipps,1851—1914)說:

這種向我們周圍的現實灌注生命的一切活動之所以發生,而且能以獨特的方式發生,都因為我們把親身經歷的東西,我們的力量感覺,我們的努力,起意志,主動或被動的感覺,移置到外在於我們的事物里面去,移置到在這種事物身上發生的或和它一起發生的事件里去。這種向內移置的活動使事物更接近我們,更親切,因而顯得更易理解。[6](P841)

里普斯說明了所謂「移情」就是我們把自己的情感移置到事物里去,其結果是使事物更接近我們,更親切,更易於被我們理解。因為我們把自己沉沒於事物,把自己也變成事物,那麼事物也就像我們一樣有情感。

文學創作中的體驗,也應該是這種「移情」的體驗。作家「使自己移居到對象里去,以那些對象的生活為生活」[7](P443—444)。這樣,當對象與「我」同一的時候,「我」就是那人物那景物,就能設身處地為筆下的人物、景物「著想」,而描寫出來的人物、景物也就有了詩意的情感,就像我們的朋友那樣親切和有情趣。例如李白的《獨坐敬亭山》:

眾鳥高飛盡,孤雲獨去閒。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

在這首詩中,李白作為詩人的體驗,是「移情」體驗。他把自己的情感移置於「雲」與「山」,所以雲會感到「閒」,而那敬亭山,則會與他久久對視而不厭倦,景物情感化了。這不但表達李白孤寂、悠閒的情感,而且也把對象(雲與山)寫得具有情感,並且顯得更逼真更生動更有情趣。不難看出。這首詩里的一切都屬於「情感物」所構成的情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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