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廣梅: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考(1)

摘要 : 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屬於中國領土,但由於其戰略地位及其資源價值凸現,至 今被南海周邊聲索國侵占多達 43 個。 因此按照國際法取得領土主權的規定詳細梳理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的歷史與法理依據仍是學界需要繼續研究的課題。

本文采用大量翔實、確鑿的中外史料詳細論證了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開發經營了南海諸島,中國歷代政府對南海諸島實施了持續有效的主權管轄,為宣示、維護與鞏固主權,中國政府與人民進行了不懈的鬥爭與努力,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已被國際社會廣泛承認以及南海周邊聲索國對南海諸島主權主張理由不成立,從而得出中國無可爭辯地擁有南海諸島主權的結論。
 

南海是個半閉海,面積約 350 萬平方公里 。南海諸島是中國現行地圖所示南海九段線內 200 餘個島、礁、沙、灘的總稱,分為西沙、東沙、中沙、南沙四個群島 。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屬於中國領土,這不僅為古今中外大量文獻及相關文物所證實,也被國際社會所廣泛承認 。但是,由於其戰略地位及其資源價值日漸凸現,成為部分周邊國家窺視侵占的對象 。20 世紀 70 年代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三國相繼出兵侵占了南沙部分島礁 。為達到永久占領、據為己有的目的,上述國家在采取國內立法、實施「行政管轄」等「主權」 措施的同時,羅織多種「法理依據」否認中國擁有南海諸島的主權。越南更是處心積慮,收集、編造各種「歷史證據」,挑戰中國政策底線 。域外大國也基於 自身利益趁機介入 。南沙島礁主權爭端逐漸演變為集島礁主權爭端、海域劃界爭端、海洋資源爭奪以及地緣戰略博弈四位一體的「南海問題」,對中國周邊海上安全環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 因此,理清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的歷史和法理依據,駁斥周邊聲索國的歪理主張,有效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是我國學界一直以來面臨的重要課題,本文試按照國家取得領土主權的國際法原則闡述中國無可爭辯地擁有南海諸島主權。

 

一、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的歷史法理依據 

(一)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開發經營了南海諸島 

大量翔實、確鑿的中外史料記載了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開發經營了南海諸島。 

首先,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了南海諸島 。至遲於公元前 2 世紀的漢代,包括政府官員在內的中國人在南海航行或生產實踐中就發現南海諸島,並將其命名為「漲海崎頭」。時任臨海太守的東漢官員楊孚在其所著的《異物誌》中提到: 「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僥外大舟,錮以鐵葉,值之多拔。」意思是南海島礁水淺而多礁灘,船舶航行到此就像被磁石吸住一樣,難以脫身 。三國時期吳國萬震所著的《南州異物誌》等,介紹了「漲海崎 頭,水淺而多磁石」的南海島礁地質特征 。吳國交州中郎將康泰出使扶南(柬埔寨) 歸來撰寫的《扶南傳》指出: 「漲海中,倒珊瑚洲,洲底有盤石,珊瑚生其上也。」這是康泰親眼看到南海島礁由珊瑚礁組成,成為證明我國發現南海諸島的第一手資料。 

唐宋以來,隨著航海事業的發展及生產實踐的增多,中國人對南海諸島的認識逐步加深,對南海諸島的命名也由「漲海崎頭」這一泛稱逐漸演變為對東、西、中、南沙群島的專有命名,並被記錄在歷代文獻中 。如針對西沙群島,唐代賈耽《皇華四達記 · 廣州通海夷道》稱作「象石」,宋代曾公亮《武經總要》稱作「九乳螺州( 又作『洲』) 」,吳自牧《夢梁錄》稱作「七洲」,明代黃衷《海語》稱作「萬里石塘」;晉代裴淵《廣州記》將東沙群島稱作「珊瑚洲」;宋代《宋會要》將中沙群島稱作「石塘」; 元代宋濂《元史》將南沙群島稱作「萬里石塘」。明代顧玠《海槎餘錄》則明確記錄了中沙及南沙群島的方位、 里程、航路和地理形勢。清代陳倫炯《海國聞見錄》明確將西、東、中、南沙群島分別稱作「七州」、「南澳氣」、「萬里長沙」及「千里石塘」等。(参考文獻,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愛思想 2022-09-27 來源:《比較法研究》2013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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