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鈞·崔門三記 — 命名記

老崔的孩子叫崔俠。「俠」是一個很俊的字。「是不是俠義的俠?」別人一聽就能領會。不幸進了美國的小學教室,這個字出了毛病。「這是你們的新同學,他姓崔,叫俠」,老師這麼一介紹,三十多個學生鬨堂大笑,把崔俠笑傻了。老師連忙聲明,剛才那個「俠」字,是用英文發音的方法念英文拼寫出來的「俠」。

她現在把中文正確的讀音介紹給大家。「俠」,這才是真正的俠,並非變體,未曾走樣。雖然如此,孩子們不知輕重,依然有一聲沒一聲的誦念:SHIT!SHIT!

老師大聲說:「你們叫他『崔』好了。」又輕輕的對崔俠:「有沒有英文名字?我是指真正英文名字,不是用英文字母把中文的音拼出來。你的同學都有個英文名字,你也得有一個,才容易跟他們做朋友。」


放學回家,把這層意思告訴父親。老崔恍然大悟:「俠」的英文拼音,聽來好像是:SHIT!SHIT是糞便。好生美麗浪漫的「俠」,怎麼會跟這般不堪的東西換位,簡直是橘逾淮而為荊棘了。兒子的事,那一件不在他心中經過千迴萬轉,此處有失卻是沒有慮到。心中悶悶,不便對兒子說明,只得默然。倒是孩子,上學第一天,有很多新鮮事兒。「爸,咱們姓崔,怎麼來到美國,變了?老師說了好幾遍,說我姓『揣唉』。揣唉跟崔有什麼關係?」

老崔一聽,孩子的自尊心在動搖,得趕快伸手扶住。「北方姓王的人,到了廣東就變成姓黃,廣東人黃王不分。中國地方大,走遠了,字音會變。你想想,中國美國隔著半個地球呢!不過崔還是崔,沒有關係!」

老崔尋思:名字關係很大,「命」字有八筆,姓名是其中一筆。SHIT這個音極討厭,「揣唉」也不成體統。兒子得有個英文名字,這個名字相當於從前的學名,起學名是老師的權利,這回她大概不會推辭了。就算她不幹,也得等她拒絕之後再想別的辦法,這是禮貌,禮多人不怪。這一晚越想越妥當,第二天上午裝了個紅包,直奔學校。


孩子的老師居然是個不容易見到的人物。左等右等,她一路小碎步跑過來:「什麼事?下課時間只有五分鐘,已經過去一分半了。」乖乖,一串爆竹點著了,節奏也不過如此,昨晚揣摹設計的一套起承轉合那裡用得上?趕緊說明來意,費時三十秒,雙手捧出紅包,十秒。「哎喲,崔先生,你怎麼還來這一套?」禮多惹人怪,不過,怪得柔和,體諒。「在美國,老師不能給學生起名字。起名字是你們自己的事,老師管不著,美國總統也管不著。」三十秒,老崔拱出去的雙手怎生收得回來,那紅包好重,捧著好吃力。祕書小姐打字的手停下來,清潔工人關掉吸塵器,還有警衛,都聚精會神看這一幕戲。又是二十秒。孔老師到底不是才出道的妮子,她想了一想,伸手去取紅包,卻又停在空中,五指半張半合,目光卻掃視觀眾,為介紹中國文化而作了一分鐘演說。她說,紅包代表幸運和祝福,處理紅包的方式乃是把錢抽出來歸還,把空空的封套留下。話猶未了,她尖尖的手指早把紅色的封套倒提起來,鈔票像一條小魚滑出來,鑽進了老崔的掌中,沒有水聲,只有輕微的震動。孔老師還能享受這種震動,媲美在音樂會上捉住了樂聲。到底她還是個中國人。最後,孔老師捏著空空的封套,捏著它張開了大口,朝著地面嘔吐,卻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吐出來。她幾乎拿封套當酒盃,對著同席的人照了又照,表示這盃酒確已乾了。三個觀眾在最恰當的時候,以最恰當的力量鼓了掌,又是三十秒。她看錶,還有三十秒,就向觀眾們招招手,一路小碎步上樓去了。

好罷,老師不管,美國總統也不管,咱們靠自己。自然,爺兒倆得商量一下,洋名字千奇百怪,得孩子能接受才行。下午三點,該放學了,出門去接兒子回家,校裡校外,前街後街,蘿蔔頭兒滿地滾,沒有自己園裡種的那一棵。想跟那些孩子打聽一下,卻無法啟齒。總不能問:「你看見我的兒子沒有?」你的兒子叫什麼?人跡漸稀,空隆一聲校門上了鎖,老崔趕緊挨近門口傾耳細聽,孩子要是鎖在裡頭了,他會喊叫,是不是?


空屋靜如古墓。


那麼,多半是,孩子從另一條路回家去了,此時正坐在門前石階上等他回去開鎖。於是藉機會來一段慢跑。自己的家在望,繞著房子跑一圈,前門只見蝴蝶,後門石階上只有松鼠。靈機一動,朝大道跑去,那裡四通八達,視野開闊,不管孩子從那個方向來,老遠可以看見。如保赤子,心誠求之,所料果然不差,孩子在兩條街外,正在向回家的方向走,有伴同行。雖不能說失而復得,老崔此時望見兒子,內心特別喜悅,覺得兒子如在地平線外冉冉升起,腳不沾地。覺得兒子在陽光鏤刻下身體髮膚無不精緻。覺得他翩翩如戀枝之蝶,依依如覓食的松鼠。

他根本不曾注意孩子身旁還有個小不點兒,直到孩子介紹:「爸,他叫林肯。」林肯?好傢伙,志氣不小,身為人父,不可忽略孩子的朋友。「嗨,林肯!」林肯沒理他,只顧一個勁兒嚼口香糖。沒聽說林肯總統當年如此喜歡吃糖。這個小林肯由脖子到頭頂,由指甲到臂彎,都髒得膩人。「你們到那裡去了?」老崔問孩子。「林肯要我跟他一塊去超級市場。」你們這麼小,進超級市場幹什麼?「林肯想吃糖,要我買給他。我沒帶錢。我們在貨架中間鑽進鑽出,很好玩。林肯偷偷的拿了兩塊糖含在嘴裡,我沒拿。」孩子看見父親的怒容,連忙補一句:「我沒拿。」老崔沒好氣的說「跟我回家」!孩子跟林肯說再見。「不要跟他再見!以後不要跟他在一起!」

林肯偷糖吃!名字好有什麼用!老崔生了一陣悶氣,想到連偷糖吃的人都有個好名字,就對孩子說:「你把電話簿拿來!」一面翻看人名,一面自忖:最好不要跟同班同學的名字雷同才好。「你們班上的同學都叫什麼名字?你喜歡誰的名字?」孩子說:「一個叫亞當。」又是一個小偷!一個偷吃蘋果的。怎麼讓孩子叫這個,想讓自己的兒子做天下人的祖宗,這種父母真刁透了。「有一個叫華盛頓的!」華盛頓、林肯,都只有讓他們美國人自己去用,若是由咱們喧賓奪主,怎麼好意思?有叫尼爾的,有叫大衛的,一看就知道是蠻夷之邦,鴃舌之人,罷了。


孩子知道父親要做什麼,坐在地毯上,依著爸的小腿,一隻手放在爸的膝蓋上,仰臉望著爸的臉。小手掌的溫軟一直傳到老崔的心窩,真得取個最好的英文名字,才配得上這麼乖的小男孩!很多人叫馬可,收音太短促,沒有後勁,使中國人有不祥的預感。居然有很多人叫馬恩穆,其音濁,其運乖?亞瑟曾經是名將和大君的名字,可惜它的發音實際上是「阿子兒」,近乎輕佻。馬馬虎虎取名字的人何其多耶?「阿麻」,諧近「阿媽」,豈可以做男人一生的符號?

有了,老崔一拍大腿,抓起孩子的小手來,搖個不停。「我給你找到了一個好名字。幾乎踏破鐵鞋。聽著,記著,你叫愛德華。愛德華,既道德,又愛中華。愛德華,『愛』這種德性,在中華文化裡最完備。愛德華,愛中華,才是有德之人。你就叫這個名字吧!」


第二天一大早,老崔特地牽著孩子的手,通知校長和教師就說愛德華來了。校長正像個牧人似的。站在大門口,微笑檢視羊群入圈。「嗨,揣唉,你早!」老崔連忙說明,從今天起,孩子叫愛德華了。校長毫無必要的誇張了他的驚喜。「噢──,太好了,這是我祖父的名字!」這一來,老崔反而靦腆起來。怎麼說也是一校之長,別人的孩子犯了他祖父的名諱,他高興個什麼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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