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有根 創意是伴 Bridging Creativity
兩條絲綢之路,在不同朝代,不同文化環境,經歷過國號的改變,國界的改變。
可是,文化商貿和友好情誼,還是越久越醇實的那個傳統。
在新的紀元里,我們要增添什麼新的內容?
高期待、高關注度的背后,最現實的問題,是落實和普及的艱難。
要促進沿線國家與地區之間的共識,如何來對話談合作? 如何來加強頂層設計和規劃?
要講“文化先行”的優勢,文化產業在提升文化互動方面,可扮演怎樣的角色?
(攝影:鄧福恒遺作·沙巴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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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以後,中暹之間貿易更為頻繁,每年從中國東南沿海開往暹羅的商船有五六十艘,隨船移居的華僑很多。也有的華僑是從雲南邊境移入暹羅北部地區的。他們在暹羅定居、謀生,傳播中國的先進文化,並逐漸同化於當地。有的人還擔任了政府官吏。
明朝時,暹羅派往中國的使節,有幾位是華僑。18世紀中期,暹羅遭到緬甸的入侵,在1765—1767年的大城保衛戰中,華僑踴躍參加,還湧現了一位有中國血統的民族英雄鄭信。在擊退侵略者,恢復了暹羅的獨立後,他建立了吞武里王朝(Thonburi Kingdom, 1767 to 1782)。
大城保衛戰是這樣發生的。暹羅和緬甸是毗鄰,歷史上曾多次發生戰爭。18世紀中期,統治暹羅的是大城王朝(阿瑜陀耶王朝),統治集團內部紛爭不已,力量衰弱。而國力相對強大起來的緬甸乘機加緊了對暹羅的侵略。
1760年,一支包括步兵、騎兵、象隊和外國雇傭兵在內,人數多達六萬人的緬甸軍隊攻入暹羅,包圍了首都。後來雖因其發生內訌而退出,但緬甸亡暹之心始終不死。1764年,緬甸又再次進犯,王城被圍困達14個月之久。
當時約有6000名華僑分散在城內各要塞抵抗緬軍。在位的暹王昏憒無能,1767年4月7日,王城被緬軍攻陷。入城的緬軍進行了長達半個月的燒殺擄掠,這個有400多年歷史的都城變成了一個廢墟,大城王朝覆滅。
此時的暹羅陷於群龍無首、全國大亂的無政府狀態中。地方分裂勢力紛紛據地自立山頭,暹羅面臨著亡國和分裂的危險。進行驅緬復國鬥爭、拯救暹羅的領袖是鄭信。
鄭信,或稱鄭昭,披耶達信(P’yaTaksin)。“昭”在泰語中是“王”的意思。由於鄭信曾任達(Tak)城的軍政長官,封爵為“披耶”,因此人們習慣稱他為披耶達信。鄭信1734年在暹羅出生,祖籍廣東澄海。
他父親叫鄭鏞,在清朝雍正年間到暹羅謀生,漸漸成為巨富,並擔任官職。鄭鏞娶暹羅婦女為妻,生下了鄭信。鄭信出世後不久,父親便逝世了,他被當時暹羅的財政大臣昭披耶卻克里收養,接受貴族子弟的傳統教育。
鄭信在青少年時代就擔任宮廷侍衛,後來擔任達城的軍政長官,並獲封爵。達城是緬甸通往暹羅的要隘,守住它才能保住首都大城,鄭信在這里銳意進行軍事設施的建設。因此,當緬軍入侵時,在達城曾受到暹軍的抗擊,被迫繞道進攻大城。
1766年大城被圍困,鄭信奉命守城。大城陷落前,鄭信率精兵500名,從城東南突圍。緬軍立即派出一支2000人的隊伍隨後追擊。鄭信手持長刀,率部返身迎戰。他身先士卒,同追兵交鋒,士兵大受鼓舞,結果以少勝多,打退了追擊的敵人。
戰鬥的勝利,鼓舞了暹軍的鬥誌,也使鄭信威震四方。鄭信率部且戰且撤,最後來到了接近東部海灣的尖竹汶府。這里不僅近海,而且糧草充足,於是便以這一帶為抗緬復國的基地。在這里,他一面修造戰船,一面挖溝築壘,招兵買馬,號召四方。集中到他麾下的大多數是華僑子弟。
1767年10月,鄭信率一支擁有100艘戰船的萬人大軍,溯湄公河而上,揭開了抗緬復國戰爭的序幕。11月初,攻下了吞武里城,接著揮師直迫大城。緬軍雖負隅頑抗,但阻擋不住鄭信的迅猛進攻,只能獻城投降。大城的光復,宣告了復國戰爭的勝利。
國家光復後,鄭信首先做了安撫人心的事。他救濟流離失所的百姓,並找到暹王的遺骸,舉行了隆重的重新安葬儀式。鑒於經過緬軍浩劫的大城已成廢墟,重建不易,而且從地理位置上看,它易受緬軍襲擊,加之它離海較遠,不利於外貿和交通運輸,因此鄭信決定遷都吞武里城(ThonBuri)。由於鄭信在短短幾個月內完成了驅逐侵略者、恢復暹羅獨立的功業,因此被擁戴為國王。1767年12月28日登基,由於建都吞武里城,歷史上就稱之為吞武里王朝。
新王朝建立之初,面臨著十分嚴峻的形勢;國家四分五裂,群雄割據;經濟雕敝,民不聊生;緬甸的威脅仍存在。因此鄭信登上王位後花了很大的力氣來做統一國家、鞏固政權的工作。他在位雖僅14年,但卻為國家做了很多的工作。
削平地方割據勢力,實現暹羅的統一。當時較大的割據勢力有這麽幾支:北部彭世洛府的鑾(Ruang)太守和統治難府、帕府的僧王;南部六坤城的“穆錫卡王”;東部披邁城,原暹王之子也在那里割據稱霸。
分裂割據不利於人民的生活和商業貿易的發展,因此恢復國家統一,就成為人民的迫切願望。鄭信順應民心,先解決了彭世洛府鑾太守這股最大的割據勢力,起到了殺一儆百的威懾作用。爾後,分兵兩路指向東部的披邁城,並很快消滅了原暹王子的勢力。
他組織了5000人由陸路南征六坤,自己率水軍前去助陣。雖然經過一番波折,但最終還是降服了那里的“穆錫卡王”。這樣,整個暹羅就只剩下北部的僧王了。鄭信派500人的隊伍由陸路出發,自己率12000名水軍從水路開拔,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擊潰了這一股割據勢力。鄭信用了三年的時間,消滅了四股主要的割據勢力後,暹羅國內基本實現統一。1770年11月,鄭信在彭世洛城舉行了三天的慶典,慶祝國家的重新統一。(下續)
(續上)恢復經濟重建家園。連年的戰亂,暹羅的社會經濟遭到很大的破壞。有一部歷史著作這樣描述當時的社會情景:“舉目望去,被饑餓、疾病、兵燹所害死的人不計其數,屍骸遍野。茍活的人面黃饑瘦,形同餓鬼。”
鄭信決心恢復暹羅的繁榮。為解決糧食問題,他不惜高價向外商買糧,以賑濟災民。人口劇減,勞動力奇缺,這是當時社會的另一大問題。鄭信采取發放糧食、衣物等辦法,招獎逃匿山林的流民,促使他們重返家園,從事生產。
他還特別注意通過發展商貿來刺激經濟的發展,采取多種措施招徠外商。此時,大批中國商人和勞動者進入暹羅,他們除從事中暹貿易外,也活躍在暹羅的商業流通領域,促進了暹羅社會經濟的發展。在吞武里王朝時期,華僑和暹羅原住民之間的關係是十分融洽的。
鞏固國防,維護民族獨立。暹羅的復國戰爭雖然取得了勝利,但緬甸的威脅並沒有解除,暹緬雙方劍拔弩張,關係緊張。吞武里王朝的建立,對緬甸侵略勢力是一個打擊,因此它總想通過用兵,再次占領暹羅這塊肥地。在吞武里王朝統治的十幾年里,兩國一共發生九次大規模的戰爭。暹軍不但屢屢打敗來犯的緬軍,而且主動出擊,奪回了被緬甸長期占領的北方重鎮清邁。戰爭最後以暹羅的勝利而告終。鄭信還對外征戰,擴展疆土,控制了老撾、柬埔寨,將暹羅的幅員擴大到印度支那半島的廣大地區。
1782年4月6日,鄭信死於一場內亂,終年48歲。繼吞武里王朝而起的是今日泰國的曼谷王朝。
鄭信對泰國國家和民族所作的貢獻,博得了人們對他的敬仰,他一直被泰國人民當作民族英雄來贊頌。1950年,泰國政府撥款在吞武里建立鄭信紀念像。1954年落成的鑄像,其碑鐫刻著:“此碑為紀念鄭王大帝和增進他的榮譽而建,他是泰國的好男兒。生於佛曆2277年(公元1734年),卒於佛曆2325年(公元1782年)。
泰國政府和人民於佛曆2497年(公元1954年)4月17日敬立此碑,以便提醒泰國人民牢記他抵禦外敵,恢復泰國獨立和自由的恩德。”泰國國王親自為紀念碑的落成剪彩。1955年發行了一套三枚鄭信雕像紀念郵票。1982年建成橫跨湄南河的最長公路橋就被命名為達信大帝橋。泰國政府還在1955年規定,鄭信登基的12月28日為“鄭王節”,每年的這天都要在雕像前舉行紀念活動。
加里曼丹島,是世界第三大島,毗鄰中國的南沙群島。全島約有2/3地區是在印尼版圖內,該島的北部地區則分別是馬來西亞和文萊達魯薩蘭國的領土。加里曼丹與中國東南沿海地區隔海相望,舟楫便利,很早就和中國有往來。這個大島,地廣人稀,資源豐富,18世紀以後就有成批的中國人移居這里。他們在熱帶的茫茫林海中披荊斬棘,辟出了良田,開挖了礦井,給大地帶來了生機與活力。
這里要講兩位傑出的開拓者的故事。一位是在西加里曼丹(今印尼境內)建立“蘭芳公司”被稱為“大唐總長”的羅芳伯(公元1738—1795年),另一位是率眾在北加里曼丹的沙撈越拓荒並被稱為“新福州港主”的黃乃裳(公元1849—1924年)。
第一節“大唐總長”羅芳伯
18世紀中葉以後,廣東省梅州、汕頭一帶的中國人開始成批移入西加里曼丹,並逐漸在那里形成較大的華僑社區。西加里曼丹盛產金礦和鉆石,礦區集中在三發(Sambas)坤甸(Pon-tianak)一帶,華僑的到來,使金礦的開采業迅速發展起來。
三發蘇丹(土王)素知華僑的生產技術和優良品德,因此主動招請華僑到那里去采礦。大約從1750年起,華僑便成為這一地區金礦的主要開采者。蘇丹將礦場以租讓的方式交由華僑經營,華僑則多以同鄉同宗關係,建立起名為“公司”的集體組織來承租。
“公司”是一種獨立經營礦業的經濟組織。“公司”成員共同承擔開采任務,共同養豬、種菜和冶制工具,年終時均分采出的金沙。“公司”各有自己的頭領人物。由於金礦開采成績喜人,華僑就不斷到來,每年入境多達3000人。他們散居在各礦場,華僑“公司”也越辦越多,羅芳伯領導的“蘭芳公司”是其中最著名的一個。
羅芳伯是廣東嘉應州(今梅州市)人。家庭貧窮,為人豪俠,念過書,也習過武,是有相當文化水平的人。他深感農村無用武之地,難於施展自己不平凡的抱負,因此想浮海遠航,到海外一展身手,幹出一番事業來。他選擇了西加里曼丹作為目的地,當時傳說那里是黃金遍地,洗一雙草鞋就能撈到半個金盾,這對羅芳伯無疑是十分有吸引力的。
而且在那里有許多和他一樣講客家方言的同鄉。清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34歲的羅芳伯和十幾位親朋結伴,登上遠航的帆船,在南中國海中漂泊了40多天,到了坤甸。開始時,他以采金和教書為業,頗得華僑敬重。
當時在西加里曼丹從事金礦開采業的華僑約有一二萬人,已建立了14個“公司”。初來乍到的羅芳伯,很難在市鎮里找到立足之地。於是他邀集了百名志同道合者,進入內地采礦。
1774年,羅芳伯在東萬律(Mandor)著手創建蘭芳公司。他采取聯合、合並等辦法,將周圍的許多公司納入蘭芳公司中。這樣,蘭芳公司就發展為以東萬律為中心,轄有南北數十里產金地的大“公司”,人口約兩萬。羅芳伯是“公司”的總負責人,稱為“大唐總長”、“大哥”,另設副頭人、尾哥和老大三個職位作為他的副手。
“公司”規定,所有男性青年都有選舉權,在一切重大的事情上,“公司”的首領得征求所屬各區代表的意見。蘇丹管不到蘭芳公司的轄地,荷蘭殖民主義者的勢力也還深入不到這個地區。因此華僑得以在自己的社區內部實行自治,推行中國農民樸素的民主主義。在“公司”內部,由於羅芳伯實行嚴厲的法制,因而社會秩序井然。
“公司”注重華僑教育,還建立武裝,形成了一個相當完善的具有自治性質的組織。1772—1794年間,羅芳伯還應坤甸王國蘇丹的請求,派兵幫助他平定內部騷亂,恢復了當地的平靜。羅芳伯在他所作的《遣懷詩》里曾這樣詠及這段經歷:“平蠻蕩寇經三載,辟土開疆已兩回”。騷亂的平定,提高了羅芳伯和“蘭芳公司”的威望,也使蘭芳公司的事業有了新的發展。
蘭芳公司和西加里曼丹的其他華僑“公司”一道,開采金礦,促進當地商業和外貿的繁榮,還在原始叢林中開辟了四通八達的道路,整理和修建了港灣和河道,建設了市鎮。還因為進出口貿易的興起而大大刺激了當地造船業的發展。華僑還帶去了牲畜,為當地的畜牧業奠定了基礎。華僑的“公司”開辟了稻田,使西加里曼丹成為全島唯一種植水稻的地區。
1795年,領導蘭芳公司近20年的羅芳伯不幸逝世,年僅58歲。羅芳伯死後,蘭芳公司還存在了90年左右。19世紀初,荷蘭殖民主義者開始侵略西加里曼丹。他們除了征服各蘇丹王國外,也企圖消滅那里的華僑“公司”。他們施展各種陰謀詭計,威逼利誘,終於用武力在1884年消滅了蘭芳公司。
蘭芳公司和其他“公司”在19世紀中期以後相繼被消滅。它帶來的後果是什麽呢?一位西方人在他的一本著作中說:“這一地方便完全荒廢,不但采金地帶居民絕跡,其他地區也是如此”,“金礦衰落的結果,農業、商業和工業均隨之而凋萎”。影響所及,當地原住民的生活也大受影響,如達雅克族①的人口竟在50年內減少了2/5。
不過,無論如何,由於蘭芳公司等華僑“公司”的努力,西加里曼丹終於被開發了。西加里曼丹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要高於南加里曼丹,這是和羅芳伯生活的時代華僑的辛勤開拓分不開的。羅芳伯作為一個傳奇式的人物受到人們的尊敬,1937年在坤甸為他建立了紀念廳。戰前,每逢他的誕辰,都要舉行祭祀活動。他是南洋華僑歷史上一位有影響的人物。
註釋:①Dayaks,加里曼丹內地山區的一支民族。
第二節“新福州港主”黃乃裳
黃乃裳,是福建閩清人,1849年生於一個世代農民家庭。他大約於1900—1904年間率眾到沙撈越墾荒。在出國前,他還有一段值得一說的經歷。
由於家貧,黃乃裳童年時代沒有機會接受正規教育。隨著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加深,基督教也傳到了黃乃裳的家鄉。1866年,18歲的黃乃裳,皈依了基督教。在教會里,黃乃裳除了誦讀聖經外,還勤奮地學習英文和文化科學知識,初步接觸了西方文明,了解了哥倫佈、華盛頓的事跡,萌發了中國要“步美國後塵”、“以共和致強與富”的思想。
1876年,27歲的黃乃裳半途出家,立志學習八股文。他這麽做是為了“讀書博科名”,走科舉當官的道路。他在第二年成了秀才,後來在鄉試中又中了舉人。1897年,黃乃裳到北京參加會試,被選為拔貢①。應該說,這時期的黃乃裳在讀書當官的道路上,是頗為得志的。但黃乃裳卻陷入痛苦之中。
1894年,甲午戰爭失敗,簽訂了辱國喪權的《馬關條約》,中國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了。而黃乃裳的弟弟黃乃模是“致遠號”軍艦的副管帶,在甲午海戰中和正管帶鄧世昌一道壯烈殉國。國難家憂,黃乃裳悲憤到了極點。在北京期間,康有為、梁啟超領導的維新變法運動正在展開,年輕的黃乃裳滿腔熱情地投身於戊戌變法,他奔走於維新運動代表人物之間,自己曾先後八次上書光緒皇帝,獻改良之策。
然而,戊戌變法只持續了103天就失敗了,黃乃裳被列進慈禧太後要拘捕的200名維新分子的黑名單中的第11名,處境很艱危。他悲嘆:“嗚呼,三十年之熱腸渴望,一旦飄蕩於罡風。”在朋友的幫助下,黃乃裳逃回福建,為避開慈禧太後的淫威,也為了給貧苦的鄉親找到一條活路,他決定“下南洋”去。
1899年,他到達新加坡,住在女婿林文慶家里。第二年,他遍歷南洋的英、荷殖民地,進行考察,物色墾殖場,但條件均不理想。最後他到了沙撈越,對位於拉讓江畔的詩巫(Sibu)地區進行了13天的實地考察,發現這里叢林蔚茂、平原廣闊、人煙稀少、土質膏沃,並且有灌溉舟楫的便利,很適於墾殖,於是便選定這里為墾場場址。
1900年5月,黃乃裳與沙撈越王(英國殖民主義者)查爾斯·佈魯克二世簽訂了農墾條約17條,墾場命名為“新福州開墾公司”,詩巫也改名叫“新福州”。墾約規定:沙撈越英政府貸款給中國移民,貸款在六年內償還;沙英政府準許移民在詩巫拉讓江兩岸墾種,每一成年人三英畝,20年內免稅,期滿後,一英畝年納稅一角;政府如果要征用移民耕地,必須按地價收購,以補償損失。
墾約還規定,中國移民有相當的自治權。墾約第13條寫明:“不准任何人在墾場內開賭”,“至於鴉片,不準外人在墾場內售賣”。這一條款打破了一個惡例:歷來南洋地區的大墾場主都必然在墾場內開賭場,包賣煙、酒,牟取不義之財。
墾約簽訂之後,黃乃裳就動身回國招工。三年之內,他從鄰近福州的侯官、閩清、古田、永泰等縣招募了1100多人,先後分三批到達詩巫。
萬事起頭難。開始時,移民的生活是很艱苦的,勞動條件也非常惡劣。他們使用從中國帶來的犁、耙等農具,冒著熱帶雨林濕熱的瘴氣,驅趕出沒無忌的毒蛇猛獸,墾荒種植,種上了蔬菜、番薯、木薯、玉米、芋瓜等速生作物,後來還種上了稻谷並獲得了豐收。他們居住的是十分簡陋的“亞答厝〔cuo錯〕”,即用“亞答”葉鋪蓋成的簡易草房,睡的是“大統鋪”式的連床,炊具簡單,甚至有兩三家合用一釜的。由於水土不服,生活艱苦,不少墾農患病或死亡。當時在墾場里流行著“今天去埋人,明天給人埋”這樣的話,其艱苦狀況可見一斑。作為墾場主持人(俗稱“港主”)的黃乃裳日子也很不好過。他說自己“冒險艱、糜〔mi迷〕金錢、竭心力,任勞怨”,“食與共席,睡與同榻”,備嘗艱辛。由於積勞成疾,胃病加劇,1903年他甚至感到自己已不能久於人世,竟寫下了自挽聯:“平生所願事多違,差幸聞道壯年,天若有心,期盡藐躬分內事;故土每愁人太滿,遠辟殖民小局,我雖撒手,仍留餘地後來人。”幸兩個月後痊愈。
在黃乃裳的組織、帶領下,1000多名中國墾農,經過三四年的艱苦努力,將昔日荒蕪的詩巫拓展成了初具規模的“新福州”墾場。墾場除種植糧食外,還發展了胡椒、橡膠等經濟作物。在這個新墾場里,學校、教堂、醫療機構也辦起來了。
當時的地方官員、報章對“新福州”和中國墾農的業績有很高的評價。他們說,中國人“具有清醒頭腦、勤力、守法、成家立業之精神”。新福州墾場“其田園皆井井有條,一望而知其出自著名於世之中華農民之手”。這些評價是很符合實際的。
正當墾場建設初具規模,各業漸次發展時,黃乃裳卻在1904年6月悄然離去,並且再也沒有回過傾注了他心血的“新福州”。他的離去頗為蹊蹺〔qiqiao七敲〕,主要原因是他碰到實在無法克服的困難。比如他在堅持墾約第13條禁售鴉片的規定和英殖民主義者發生了沖突,後者為增加收入,一再施加壓力要在場內出售鴉片,而黃乃裳則硬頂著。此外,“新福州”的1000多名墾農的一切費用都是以黃乃裳的名義借來的,以至他債臺高築,在幾年里他總共虧蝕了四萬餘元,經濟上的拮〔jie潔〕據,使他難於維持下去。此外,這個時期,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運動正蓬勃發展,而黃乃裳在戊戌變法後,在政治思想上就和康梁分道揚鑣〔biao標〕,認識到“非革命不能救中國”,他決心追隨孫中山,投身革命。黃乃裳是1924年病逝的,他生命的最後20年是和辛亥革命、興辦社會公益事業聯系在一起的,雖也吃了很多苦頭,但仍努力進取。1918年元旦,進入古稀之年的黃乃裳撰聯壽己:“問已往於世何裨,歷數二萬五千日以來,成甚事業;願以後對天無愧,不虛六十有九年之外,再度餘生。”這很能表明他終生奮進的心跡。
黃乃裳的名字在馬來西亞第三省省會詩巫是為許多人熟知的,在市區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道路、學校,還矗立著他的銅像,生活在這里的許多華人仍然講著福州方言。在他的家鄉也設有黃乃裳紀念館,以紀念他的歷史功績。
註釋:
①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拔貢經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縣或教職。
第五章新加坡歷史上的華僑“先賢”
美麗、繁榮的新加坡是一個移民的國家。新加坡人是從中國、印度、印尼和馬來西來移居而來的。華族,是中國的移民及其後裔,占新加坡人口總數的76%,它和馬來族、印度族及其他種族融洽共處,同心協力,將原先只是一個荒涼的小漁村的新加坡建設成為生氣勃勃的共和國。
新加坡舊稱淡馬錫(Temasik),也叫獅城(Singapura)。新加坡的近代歷史是從1819年開始的。這年的一月,英國殖民主義者萊佛士(StamfordRaffles)率眾在這里登陸。當時的新加坡是一個海盜出沒,居民只有100多人的荒涼小漁村。萊佛士之所以在這里登陸,是出自英國殖民主義政策的需要。英國為了維持自己在東南亞以及整個亞洲的商業利益、控制溝通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重要通道馬六甲海峽,急需在馬來半島南端找到一個貿易港口。新加坡優越的地理位置,被相中了。在新加坡的史書中,把萊佛士在新加坡的登陸,當成是這個島國的“開埠”之始。1824年,新加坡正式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中國人很早就到了新加坡,萊佛士登陸時,約有30名左右的華僑住在那里,他們開辟了幾處種植園,生活貧困。中國人和其他鄰國的人民較大規模的移民新加坡是“開埠”以後的事。為了開發新加坡,英殖民政府采取鼓勵外來移民,特別是中國移民移居新加坡的政策。中國的貧困、苦難,特別是1840年鴉片戰爭後半殖民地的悲慘境遇將許多中國人拋出國門。為了謀生,他們離鄉背井,來到新加坡。新加坡的人口在猛增,1820年底是一萬,1830年增至三萬。華僑人口增加更快,1860年時新加坡總人口是八萬,其中華僑有五萬,占總人口的63%,1901年時華僑已增至16萬多,占總人口的71.8%。應該說,今天新加坡公民中華族占大多數的格局,在一個多世紀前就已經形成了。
新加坡今日輝煌的成就,離不開早期各族移民披荊斬棘、拓荒營建。種族不同的新加坡人在“新加坡是我的祖國”的旗幟下團結在一起。新加坡是一個重視歷史傳統的國家,他們認為,一個國家不能是一個漂浮物,隨波逐流,而要像一株枝葉繁茂的大樹,紮根於深土。因此他們重視自己的“根”、不忘自己的“源”。華僑在新加坡早期發展中有過不可磨滅的貢獻。今天的新加坡人永遠銘記這些先輩的業績,稱他們是“先賢”,表達了緬懷與景仰之情。“先賢”的業績濃縮了華僑在新加坡歷史中的一部分貢獻。在這一篇里,我們試圖通過介紹幾位“先賢”,一展早期新加坡華僑歷史的片段。
陳篤生(公元1798—1850年)陳金鐘(公元1829—1892年)父子,是著名的慈善家。陳篤生是出生於馬六甲的福建華僑。新加坡“開埠”不久,他從馬六甲移居過來。初時,當過小販,以賣果菜、雞鴨為生,後有積蓄就開商店做土產生意,漸致富而成為華僑領袖人物。陳篤生致富後,熱心社會公益,領頭建了一所平民醫院。醫院是1844年落成的,他擔任董事會主席。新加坡地處熱帶,早期煙瘴彌漫,疾病滋生,但當時的殖民政府忽視城市的福利設施,醫療設備很差,陳篤生有鑒於此,就辦了這所醫院。醫院的經費由陳篤生及其他華僑領袖支持。這所醫院後來叫陳篤生醫院。陳篤生醫院的服務對象包括新加坡的各族人民。他不但倡辦醫院,還舉辦了一些其他的慈善事業,甚至乞丐餓死街頭,他也施棺收屍加以埋葬。陳金鐘是陳篤生的長子,受過比較良好的教育,子承父業,繼續經商。他捐款重修陳篤生醫院,而且努力調解華僑社會的矛盾和糾紛,是一位頗有威望的人物。
胡亞基(公元1816—1880年)是19世紀中期新加坡另一位著名的“先賢”。他的官名叫璇澤,生於廣州市黃埔鄉,15歲時移居新加坡,後來經營“黃埔公司”致富,因此人們稱他為“黃埔”或“黃埔先生”。胡亞基雖然沒有受過良好的正規教育,但勤於學習,竟掌握了多種語言。他對新加坡社會公益事業很是熱心。在市郊修建花園別墅——南生園,對公眾開放;出資買地開辟植物園,這是今天新加坡植物園的前身;支持陳篤生辦醫院,支持創辦女子學校。由於他為新加坡社會做了許多工作,因此享有較高的聲譽。1877年清政府在新加坡設立領事館,他被選為第一任領事。在任內,他在保護華僑利益、加強僑社團結、發動僑胞捐款賑濟祖國水災等方面,做了許多工作,而且分文不支領。後來,他還被俄國沙皇政府、日本政府任命為駐新加坡領事,一人兼三國領事,在世界外交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陳金聲(公元1805—1864年),和陳篤生一樣,也是在新加坡開埠不久,由馬六甲移來的。是地產和貿易商。他的名字是和新加坡的自來水供應相聯系的。地處熱帶的新加坡雖然雨量充沛,但大量的雨水卻白白注入海洋,十分可惜。隨著市區人口的增加,飲用、消防用水劇增。為滿足需要,竟在十字路口掘井汲水。白天雖在井口加蓋鋪板,但仍然影響交通。有鑒於此,1857年他捐款13000元促殖民政府興建蓄水池,並建引水設備,引食用水入市區。但這筆相當可觀的贈款卻被殖民政府糊里糊塗花掉了。新加坡的第一項自來水工程直到1877年才完工,此時陳金聲離開人世已經14個年頭了。為了表彰陳金聲的功績,政府特別在市中心建成一座高10餘尺的“陳金聲紀念噴泉”。陳金聲重視教育和社會公益,先後創辦了崇文閣和萃英書院兩間學塾,為華僑子弟提供教育機會。他還出資鋪設了一條道路,即今天新加坡的“金聲路”。對陳篤生醫院他也有很大的幫助。
章芳琳(公元1825—1893年),是稍晚於上述各位並同樣對新加坡的早期發展作過貢獻的人。新加坡有芳琳選區、章芳琳街、章苑生坊、芳琳碼頭等,這些都是為紀念他而取名的。章芳琳生於新加坡,從父親手里繼承了家業,在19世紀中期成為巨富。富而不忘社會公益,在南洋華僑中是相當普遍的。他對新加坡的貢獻集中表現在對公用事業的建設上。在鬧市區建“芳琳埔”,供市民休息,這就是今天的芳琳公園;倡辦學校,使貧窮華僑子弟免費受教育;1886年獨資建立一支編制近40人紀律嚴明的消防隊,幫助政府做好城市的消防工作。他身居新加坡,但十分關心祖國,曾屢次捐巨款賑濟祖國的災民。後來,他幾乎立下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凡慈善機構向他募捐,他都捐3000元相助。
陳篤生等被稱為“先賢”的新加坡華僑領袖人物為現代新加坡早期開發所作的貢獻,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移民與新加坡休戚與共的關係。新加坡接納了一批又一批被自己祖國苦難歲月拋離在外的中國移民,而勤勞智慧的中國移民和其他各族移民一起,為新加坡的繁榮與發展傾注了心血,作出了奉獻和犧牲。在新加坡的博物院前樹立了一座無名老年華人的紀念碑。老者安詳地凝視著前方,從他的眼神里我們仿佛看到一個成功的創業者在作歷史的回顧的同時,憧憬著未來生活的圖景。紀念碑底座的碑文上鐫刻著這樣的文字:“華人素以堅忍耐勞著稱,叻〔le樂〕、嶼、甲三府①,暨馬來全屬,今日之繁榮,得諸華人能力者,良非鮮者。”這段碑文對華僑在新加坡乃至馬來半島發展中所起的作用的評價是十分符合歷史真實的。
註釋:
①叻,是華僑對新加坡的別稱。嶼,是梹榔嶼。甲,是馬六甲。這三個地方是華僑聚居處,他們稱之為“三州府”。
第六章中國移民和南圻開發
今天越南南部(NamBo)地區,舊稱南圻、交趾支那,原屬柬埔寨(下柬埔寨),它是於17世紀至19世紀初被越南逐步蠶食兼並的。這塊包括胡誌明市(原西貢市)在內的廣大地區,雖然地處富饒的湄公河三角洲,但直到17世紀,它還是人煙稀少、未經開發的荒丘僻壤。它的早期開發和爾後的建設都離不開華僑,正像越南歷史著作《嘉定通誌》評價的那樣:“其出力墾地者,惟唐人為勤,而海網、江簦、行商、居賈,亦唐人主其事矣。”
第一節楊彥迪、陳上川率眾南移
中國人大批移居越南南部地區是17世紀中葉的事。1644年,清軍占領北京,明朝官僚在東南沿海建立南明政權。到17世紀50年代末,南明政權趨於衰亡。1683年,鄭成功在臺灣建立的政權也被清軍攻取,清王朝對全國的統治局面完全形成。此時,有一些抗清失敗後又感到“復明無望”的中國人,移居印度支那半島。走陸路的,到越南北方;走水路的則大多數落腳越南中部和南部。到越南南部地區的主要是以楊彥迪、陳上川和莫玖為首的兩支軍民隊伍。
1679年,明廣東鎮守龍門水陸等處地方總兵楊彥迪和鎮守高、雷、廉等處地方總兵陳上川率部下及軍眷3000餘人,戰船50餘艘從海路到達越南南部。他們自稱是“為國矢忠”的明臣,因為“力盡勢窮,明祚告終,不肯臣事大清”不得已而南來。當時的越南,由於各封建集團的長期爭奪割據,出現了北部鄭氏集團和南部阮氏集團各據一方、南北分治的局面。阮氏集團從17世紀開始,經過多次征討,擴張了領土,勢力推進到了湄公河平原。地處湄公河平原的南圻,當時還是柬埔寨的領土。對於這塊尚未開發的沃野,阮氏集團垂涎頗久,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得手。此時的柬埔寨王室也處在內訌中,爭權的各方都向外投靠,以求助力。阮氏集團抓住時機,采取先分裂、削弱柬埔寨勢力,進而兼並南圻的作法去實現擴張領土的目的。楊彥迪、陳上川率領數千人南來,使阮氏集團頗為犯難。這些人“情偽未明,況又異服殊音”,留在自己統治區內,恐有後患;但他們又確是“窮逼投奔”,驅之不走。怎麽辦?阮氏集團采取了“三舉而數得”的對策:將中國移民安排在湄公河三角洲柬埔寨境內,並利用他們的力量逐步擠走柬埔寨勢力,以實現擴張的既定目標。於是,他們要柬埔寨方面讓出土地供楊、陳所率的中國移民居住。當時的柬埔寨國王是投靠阮氏的,對此無可奈何。而對處在“力盡勢窮”的逆境中的楊、陳等人來說,能盡早為幾千部眾找到一個立足之地,這是迫在眉睫的大事。至於越南方面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麽,柬埔寨方面將會怎麽對待他們,就沒有工夫去多作考慮了。果然,過了不久,楊彥迪、陳上川等人就陷入了各方面的矛盾沖突中。阮氏集團乘機坐收漁人之利,於1688年正式吞並了這塊地區。但不論如何,楊、陳帶來的幾千中國移民畢竟在這片沃土上立足生根了,他們“起房舍,集華夷,結成廛〔chan纏〕里”在異國他鄉建設起了新的家園。
移居並開發南圻的另一支中國移民隊伍是莫玖率領的。莫玖是廣東海康人,明亡後不服清朝統治,大約在17世紀70年代率領一批仁人誌士從廣東南逃柬埔寨。先在金邊、柴末等地通過設賭場、開銀礦發了財。爾後,帶領一批人到茫坎一帶開發,建立了七社村。居民相傳有仙人出沒於河上,這個地方被叫作河仙。莫玖以河仙為中心,組織領導著東至金甌角,西至磅遜灣口廣大地區的開發。由於開發有功,他被柬埔寨國王委任為這個地區的地方長官。後來,阮氏集團將河仙七社村並入越南版圖。1735年莫玖死,其子莫天賜繼位,子承父業,繼續開發河仙,河仙後來成為南圻的一個重鎮。
以楊彥迪等人為首的大規模海外移民集團,和以後陸續到來的華僑,充分顯示了中華民族刻苦耐勞的優良品質和較高的生產技藝、文化素質,他們和生活在那里的越南、柬埔寨人民一道披棘辟萊,共同開發南圻。
農業是兵民衣食之所依,而湄公河流域又有發展農業所必須的良好條件,所不足的是,那里人煙稀少,是一塊灌莽叢雜、未經開墾的荒地。於是,華僑在困難的條件下,墾地開田,變不毛之地為“桑蔗之野”,栽植煙草、瓜果,築屋建店,為荒原注入了生機。這個地區後來成為世界著名的產米區,這是和17世紀中期開始,大批華僑的艱苦創業分不開的。
地處湄公河平原的南圻地區,河港交叉,有水利與河運之便。但由於缺乏必要的水利建設,致使河道“迂遠狹小,屈曲淺涸”、“泥淤草木壅塞,舟楫不通”,利反成害。定居在那里的華僑,於1816—1820年,分別參加了疏通瑞河、開浚永清河、興修安通河的水利工程。其中,安通河興修工程最為浩大。安通河在藩安鎮西南,由於年久失修,河道彎曲窄狹,影響航運。1819年約有11000多名華僑在修河工地上勞動,他們“改故道,開新涇”,費時三個月,使舊河道變得“深廣便捷”,便利了西貢市的對外運輸交通。為紀念華僑在興修河道過程中所作的貢獻,安通河更名為中國河。瑞河、永清河、安通河三項水利工程的完成,對於越南南部地區的水利交通事業和經濟發展有不可估量的意義。
構立鋪市,致力於城市建設,這也是南圻華僑的一大功績。在17世紀以前,南圻地區不僅沒有城市,連村莊也十分疏落。楊彥迪等人率眾來後,在墾地種田、發展農業、興修水利的同時,也在華僑的聚居點構立鋪市。最早出現的是陳上川招攬華僑商人在此營建的農耐大鋪。到十七八世紀,它成為南圻地區的經貿中心,出現了一些被稱為“巨擘”的富商大賈。莫玖在17世紀下半期營建的河仙鎮是一個港口城市,到他兒子莫天賜時代,河仙鎮更具規模,鎮內市鋪分立,胡同穿貫,店舍絡繹,頗有些氣派。不過,上述鋪市如果和柴棍鋪比較起來就有些遜色了。1771年,越南爆發了西山農民戰爭,許多華僑遷往藩安鎮新平江畔居住,在這里逐漸興起了新市鎮——柴棍鋪。柴棍鋪內,筆直的大街與橫街各相貫穿,成田字型佈局。街內各式各樣的商店林立,關帝廟、天後廟及福州、廣東、潮州、溫陵、漳州等同鄉會館分峙各街區,還有水井、小溪上架大板橋……完全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城市。柴棍鋪後來稱柴郡,法國殖民主義入侵後將柴郡東面一帶辟為政治中心,並以柴郡諧音拼作SaiGon,華僑再轉譯為西貢。而原來的柴棍鋪(柴郡),廣東籍華僑稱它為堤岸。今日越南南部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胡誌明市(舊稱西貢)正是在200多年前華僑營建的柴棍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在越南南部一些市鎮,有莫玖街,還有陳上川、莫玖等的墓、廟,逢他們的誕辰日還有紀念活動,這說明華僑先驅人物在開發、建設南圻地區的功績是為人們所肯定的。(下續)
第三節“明鄉人”
講越南華僑歷史的時候,一定會接觸到“明鄉”(Minh Huong)這樣一個詞,在堤岸還有“明鄉會館”。“明鄉”原來叫“明香”,它源於明朝滅亡後,是一些不願臣服清朝的明朝遺民相繼亡命越南後建立的“明香社”組織。建社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明朝香火”不絕。其後,南來的人越來越多,特別是楊彥迪、陳上川等率領明朝軍眷大規模集體移來南圻後,華僑人口更是猛增。阮氏集團在安置這些新來的移民時,沿用了“明香社”的名稱,為他們建立了特殊村社聚落。阮氏集團於1802年統一全越南後不久,特令在全越北、南、中圻建立明香社,用以管理中國移民,這樣,明香社就在不少地方出現了。明香社的成員最早是那些以“復明”為己任的明朝遺民,隨著時間的流逝,清朝統治越來越鞏固,“復明”已成泡影,明香社的政治色彩就越來越淡,其成員也就漸漸由那些遺民的後裔和清代以後移居而入明香社的新華僑所代替。到了1826年,阮朝皇帝詔令,改“明香社”為“明鄉社”。明鄉社的成員稱明鄉(或明鄉人),包括中越混血兒在內的中國移民後裔。前邊提到的堤岸“明鄉會館”是明鄉人的社團,該會館內有一副對聯:“明聖先王,越國亦聞聲教;鄉黨宗族,亞洲同此冠群。”此聯大致可以反映出早期的明鄉人的心態,雖然落戶“越國”,但念念不忘明朝皇上和宗鄉梓里,割不斷和故國的聯系之情。
當時越南把華僑分為兩類,一類是新移民,稱“清國人”,另一類是明鄉人。從阮氏封建王朝到法國殖民政府,都對明鄉人實行不同於“清國人”的特殊政策。明鄉人可以有獨立的村社組織,並自主管理。明鄉人稅額較低,還減免徭役。可入試應舉,入宦海為官,因此明鄉人擔任中央政府尚書(部長)、地方經略大臣、外交使節的人不少。在行政管理上,不讓明鄉人混居於一般華僑之中。1842年頒令規定,凡有五名以上明鄉人的地方,可以另立鄉社,但要單立戶籍,並且禁止剃發結辮。法國殖民政府在19世紀70年代將明鄉人一律當越南人看待。明鄉人生於越南、長於越南,還保持了一些中國的風俗習慣和傳統,這一群體仍是越南華僑社會中頗具特色的一個組成部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越化,融合於當地社會中,也是事實。
第七章西班牙殖民主義者的血腥大屠殺
菲律賓是中國的近鄰,早在宋朝時兩國之間就有了貿易和政治的交往,有些中國人也陸陸續續移入。16世紀,西班牙入侵,菲律賓逐漸淪為殖民地。西班牙到菲律賓路途遙遠,西班牙人所需的消費品,完全依靠中國供應,而且還需要技術精良的中國工匠,因此,在1571年占領馬尼拉初期,西班牙殖民政府鼓勵華僑入境,16世紀末菲律賓華僑人口達兩萬餘人。但是,由於中菲貿易間的不平衡,致使西班牙銀元大量外流,華僑人數與日俱增也引起了西班牙殖民當局的恐懼,因此,從16世紀80年代開始,它就對華僑實行了種種的限制和迫害,並在17世紀初發展為大屠殺政策。
從17世紀初至18世紀中期的150餘年的時間里,先後發生了多次屠殺華僑的血腥事件。
1603年,第一次大屠殺發生。
西班牙殖民主義者占領馬尼拉不久,為推行限制和排斥政策,就在馬尼拉設立華僑集中的居住區帕利安(華僑稱之為“澗內”)。設帕利安的目的從它的選址就可以看得出來。帕利安設在巴石河之南,距西班牙人居住區及政府與軍營都不遠,這就便於控制、防患,一旦出事,由於還有些距離,又不致立即波及西班牙人。在加強控制的同時,還對華僑多征貨物進口關稅、禁止華僑經營零售業、強迫華僑皈依天主教等等,並且從1596年起開始驅逐華僑、限制留居人數。在這樣的排華背景下,發生屠殺華僑事件就不使人感到奇怪了。事件是由萬歷年間明朝官員張嶷等人到菲律賓甲米地“勘金”的鬧劇引起的。張嶷等胡說甲米地盛產黃金,昏庸的萬歷皇帝信以為真,於是就派張等三人去“勘金”。張嶷等到菲律賓後趾高氣揚,傲慢無比。西班牙殖民當局抓住“勘金”大做文章,說張嶷等人探礦是假,探察菲律賓虛實是真,還造謠說,中國軍隊即將來犯,華僑將充內應。西班牙一方面加緊備戰、調兵遣將、修築要塞城墻、查收華僑鐵器,同時大造輿論,掀起排華、反華逆流。在馬尼拉市出現了肆意淩辱華僑、趁機掠奪華僑財物的事件,他們還煽動、唆使日僑參與迫害華僑的行動。面對西班牙殖民主義者的挑釁,為了生存,華僑只能以牙還牙,並組織起來,在馬尼拉市郊修築碉堡,於1603年10月3日武裝起義。起義人數曾多達萬人,他們使用矛槍、棍棒等原始武器,曾殲滅前來鎮壓的西班牙精銳部隊,還殺死了一些軍官。但在進攻馬尼拉的戰鬥中,起義軍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因而被迫撤退。起義堅持了40天,雖然給了圍剿的敵人很大的打擊,但終因寡不敵眾而失敗。華僑有兩萬餘人被殺害,大批財物被劫掠,損失慘重,幸存者紛紛逃離。華僑人數的急劇減少,意味著菲律賓沒有裁縫、鞋匠、廚師,沒有熟練的勞動力,它使菲律賓經濟陷於危機之中。於是,在大屠殺過後不久,西班牙殖民當局被迫采取鼓勵華僑來菲的措施,華僑人數再度增加。
僅隔30多年,一次新的屠殺事件又發生了。
在第一次大屠殺後,華僑人數不斷增加。西班牙殖民當局出自殖民統治的需要,一方面鼓勵華僑入境,但另一方面則多方限制和歧視。最使華僑無法忍受的是強迫他們到卡蘭巴服勞役。卡蘭巴是一片自然條件惡劣的沼澤地,為保證軍糧供應,西班牙殖民政府先後強迫6000餘名華僑到那里墾荒。他們披荊斬棘、挖渠排水,逐漸墾出了良田。由於勞動強度大,疫病流行,僅1639年就死去了300餘人。華僑既被死亡所威脅,又被苛重的地租和刑罰所逼迫,為擺脫套在脖子上的枷鎖,只好選擇武裝起義抗暴這條出路。1639年11月19日起義爆發,起義者沖入卡蘭巴鎮,燒毀教堂,殺死省長和兩名神父,然後集中3000兵力進軍馬尼拉。
(續上)起義者受挫後被迫撤回卡蘭巴,在蘇卡爾山上築工事自衛,但在西班牙軍隊的夾擊下,最終失敗了。然而它所點燃的起義之火蔓延到了各地,參加起義的人數增至6000餘人。西班牙殖民主義者實行殘酷的鎮壓,總督下達了殺光所有華僑的血腥命令。接此命令後,各地的西班牙殖民官吏采取欺騙、突襲等手段肆意屠殺華僑,在三個月的時間里,共有兩萬多華僑被殺。殘酷的屠殺,血流成河,河水發出了腐屍的惡臭。據說人們一度不吃河魚了,因為魚吃了人肉而變肥。真是慘絕人寰的一幕。
事隔23年,即1662年5月,菲律賓又發生了屠殺華僑的慘劇。是年,鄭成功從荷蘭占領者手里收復臺灣,鑒於華僑在菲律賓所受的歧視、迫害,他特在四月份致書西班牙總督,譴責西班牙的暴行,表達了護僑護商的立場。為此目的,鄭成功還遣使去馬尼拉。西班牙總督不僅拒絕了鄭成功的正當要求,而且編造了鄭將“入侵”的謊言,開展“備戰”活動,乘機掀起新的排華浪潮。殖民地政府下令將非基督教徒華僑集中在兩個囚禁區,驅逐回國。在囚禁區以外的任何地方發現非基督教徒華僑,立即處死。華僑財產被凍結。還從各地調集重兵到馬尼拉,準備物資,修築工事,並不斷挑起事端為大屠殺找借口。在西班牙殖民政府的挑唆下,騷擾華僑的事件時有發生,華僑處在惶恐不安中。前兩次大屠殺的慘劇,華僑記憶猶新,面對新的危險,他們被迫大批逃亡。乘華僑逃亡的混亂,西班牙殖民主義者開始了有計劃的屠殺行動。他們欺騙華僑,假惺惺地要“保護”華僑,華僑不知是計,在西班牙人的“保護”下開始成群結隊返回馬尼拉住地。6月6日,在返回途中的華僑遭到了襲擊,1500名華僑被殺死。接著,西班牙總督又下令將呂宋島的華僑不分男女老少一律殺死。這次大屠殺延續了18天,大約有4000人死於非命。但和上兩次大屠殺相比,這次華僑死亡人數還算少,這是因為:1.鄭成功得知慘劇發生後,十分震怒,立即下令組織艦隊,準備進軍菲律賓為僑胞討還血債。雖然由於6月23日鄭成功的突然逝世而使這一護僑行動擱淺,但它對西班牙人起了很大的威懾作用;2.有鑒於上兩次大屠殺給菲律賓社會經濟造成的嚴重後果,因此西班牙人在行動上不能不有所收斂。事件過後,他們同意臺灣鄭氏政權的要求,歸還被凍結、扣留的華商貨物,並且允許華僑繼續在馬尼拉逗留,但對中國人入境,實行嚴格的限制。
在經歷了17世紀將近100年的“大屠殺時代”之後,從17世紀末至18世紀60年代,西班牙殖民政府的歧視、迫害政策集中表現為頻繁地、大規模地驅逐華僑,因而被稱為“驅逐時代”。從屠殺到驅逐,血腥氣少了,但本質是一樣的。產生這種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歷次大屠殺給社會經濟造成嚴重惡果。華僑是菲律賓的工匠、園藝師、農民、中介商和糧食供應者,他們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是絕不可低估的。實踐證明,屠殺華僑的政策是行不通的。但人數日益增多的華僑,又被西班牙人視為殖民統治的威脅,因此只好中止屠殺政策,轉而以種種莫須有的罪名將華僑驅逐出境。在“驅逐時代”,華僑人數逐年增加,1749年達四萬人,並且廣泛地分佈到菲律賓群島,他們和菲律賓人民友好相處,逐漸融合於菲律賓社會,為菲律賓社會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
1762年又發生了一次對華僑的大屠殺。
1756—1763年發生英法戰爭,西班牙站到法國一邊。1762年1月,英國對西班牙宣戰,進攻菲律賓。10月,馬尼拉被英軍攻占,西班牙人退往佈拉幹省另立新政府。在英軍的進攻面前,西班牙殖民主義者不堪一擊,充分暴露了他們的虛弱本質。在英軍占領菲律賓期間(公元1762—1764年),菲律賓人發動了反西起義。華僑除了在行動上、物質上積極支持菲律賓的反西起義外,自己也醞釀起義。他們秘密籌劃,集結人員,準備1762年聖誕節(12月25日)前夜起事。但在預定行動日期的前幾天,起義計劃泄露。西班牙人立即進行反撲,他們向華僑居住區發動進攻,並且下令絞死群島各地所有的華人。據不完全估計,從1762年起大約有6000餘名華僑死於屠刀、槍彈和絞刑架下。有的是每10至15人為一組,用辮子結在一起,再系上石頭,投入海中淹死,手段極為殘酷。由於許多華僑是在1762年聖誕節期間被殺的,因此該年的聖誕節被歷史學家叫做“1762年的紅色聖誕節”。1763年英法戰爭結束,西班牙人重新主宰菲律賓,他們變本加厲對華僑進行反攻倒算,煽動排華。1766年,西班牙國王竟然發佈了全面驅逐華僑的命令。根據這項命令,許多在大屠殺中幸存的華僑被集中起來,從1769年起開始驅逐行動。西班牙人又一次嘗到了自己種下的苦果,由於華僑被驅逐,菲律賓的商業幾乎陷於停頓,經濟又一次面臨蕭條,經濟生活無法正常運轉。如果繼續執行驅逐令無異於自尋絕路,因此,1778年驅逐令被撤銷。殖民政府改變了執行100多年的對華僑進行周期性大屠殺和大規模驅逐的政策,實行新的、較寬容的法令,鼓勵華僑移入,然後對他們進行嚴密的控制和監督。新法令雖然對華僑仍是歧視性的,並且在以後也不時發生排華行動和反華宣傳,但從17世紀開始延續長達170餘年的屠殺、驅逐華僑的局面結束了,它實際認可了一個鐵的事實:華僑是發展菲律賓經濟、促進菲律賓社會發展的一個積極因素。在相對寬容、安定的環境下,菲律賓華僑得以發展,人數在19世紀90年代增至10萬人。他們更深地融入菲律賓社會中,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的菲律賓獨立戰爭中,華僑積極參與,他們在革命戰爭中表現出來的獻身精神得到了菲律賓人民的贊譽。
第八章“紅溪慘案”
印度尼西亞的首都雅加達,在荷蘭殖民統治時期叫巴達維亞(Batavia),華僑簡稱它為巴城。華僑在雅加達早期發展史中有十分重要的貢獻,但在18世紀中葉也曾在這里遭到荷蘭殖民當局的大屠殺,釀成了“紅溪慘案”。(下續)
第一節華僑與雅加達的早期開發
雅加達是爪哇島西部的港口之一,1527年正式建市,稱為查雅加達(Jayakarta),簡稱雅加達(Jakarta),是“凱旋”的意思。
16世紀末,荷蘭以雄厚的資本和一支龐大的商業艦隊為後盾,開始掠奪富庶的東方。山川秀麗、物產豐富的印尼群島,便成為他們的掠奪目標。1602年,具有殖民統治政權性質的“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到印尼進行大規模的殖民掠奪活動。雅加達被選中為灘頭堡。經過激烈的爭奪,終於在1619年奪得了它,並將它改名為巴達維亞。“荷蘭東印度公司”野心勃勃,想盡快把巴達維亞建設成為整個印尼最大的商業城市,以作為進一步侵略擴張的據點。但經過戰火洗劫的巴達維亞卻是一片破敗的景象,市區早已成為一片瓦礫場了。此外,城市地勢低窪,人煙稀少,土地拋荒,糧食無法自給。要改變這一切,重建城市,首先要解決吃飯問題。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勞動力缺乏是十分突出的問題。荷蘭統治者就把主意打在華僑身上。
從15世紀50年代開始,就有華僑在印尼定居。他們人數雖然不多,但勤勞節儉的美德是人們所十分稱道的。荷蘭人也了解這情況。於是,他們想方設法招誘中國移民。采取的辦法除了吸引中國商船前來貿易並同時引入中國移民這種文明的辦法外,還采用野蠻的一套。他們派出船只到中國東南沿海地區進行所謂“狩獵”,即誘拐、擄掠中國人到雅加達。他們甚至還在海上攔截中國商船,強迫改航至雅加達。1739年巴城的華僑人數已達到15000人左右。
華僑被驅使從事運土石築城堡的苦役。但後來荷蘭人漸漸發現,華僑更擅長於商業、農業、漁業、裁縫等業,因此就特允他們每月繳納一定數量的人頭稅後,轉入其他行業。這樣,華僑就在各行各業中發揮所長。
華僑不僅墾荒種植,把從祖國帶來的精湛的農藝傳播到異鄉的沃土,種出了水稻、甘蔗、果菜,解決了城市的供應問題,而且發展了農產品加工工業,特別是制糖和釀酒業。甘蔗種植在爪哇島有較長的歷史,但由於生產技術落後,長期無法滿足需要。1637年華僑在雅加達辦起了第一家糖廠。此後,糖廠不斷增加,1710年增至130家,其中華僑糖廠占125家。糖成了該市重要的出口產品。華僑還積極參加市政建設。雅加達地處芝里翁河出海處,地勢低窪,只有疏浚河道,開溝排水,才適於居住。在今日的雅加達舊城區卡渣馬達大街和哈奄烏祿大街之間流過的河流,就是17世紀中期由華僑修成的“明巖渠”運河。華僑對早期雅加達發展的另一大貢獻是從事商業活動。華僑的肩挑叫賣、小店零售,把各種零散的農副產品收購上來,出口外國,同時將中國商船運入的各種商品和爪哇其他地區販入的糧食賣給居民,活躍了社會經濟生活。
華僑被看成是“寧靜而勤勞的居民”,“十分積極、勤勞、奮發”。一位公正的歷史學家這樣概括華僑在雅加達早期開發中的作用:“巴城如果沒有華僑,幾乎不能存在。”
但是,歷史有時是被顛倒的。這些開發雅加達的功臣,卻在1740年遭到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第二節·恐怖的一周
這場大屠殺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它是荷蘭殖民主義者對華僑實行歧視性政策的結果。
出自統治的需要,荷蘭殖民者千方百計地引誘甚至擄掠華僑到雅加達。但當華僑的人數激增,特別是華僑經濟力量的發展危及它的經濟壟斷地位時,就轉而采取歧視性政策,想方設法對華僑實行限制。17世紀末他們開始實行限制巴達維亞華僑人口增長的政策,企圖通過減少華僑人口的辦法來達到削弱華僑商業經濟的目的。進入18世紀以後,荷蘭殖民政府限制中國移民入境的政策更是變本加厲。1727年6月,“荷蘭東印度公司”作出一項規定,所有最近10至20年內來巴達維亞居留的華僑,如未申領當局所頒發的居留許可證者,一律遣配出境。之後,又進一步規定,任何華僑在限期滿後而未領居留證者,一概視為“非法偷漏入境或藏匿未報之人”,一旦發現,即拘捕入獄。到了1736年,甚至作了這樣的規定:凡1729年以後入境的華僑,只有被當局認為“有用”的,在繳納申請費、拿到居留許可證後,才準留下;而對那些被認為“對殖民者無用”的華僑則遣送回國。這種居留許可證制度,實際上成為荷蘭殖民者敲詐、迫害華僑的一種手段。依據上述種種規定,荷蘭殖民當局派出軍警,在巴達維亞四周捉拿華僑,甚至發展到只要穿黑色衣褲的人,即被捉拿。因為當時的華僑喜著黑色服裝。1740年7月25日,荷蘭殖民當局通過一項決議,對華僑采取更加嚴苛的規定:凡被認為可疑的華僑,不論有無居留許可證,都要逮捕待審;凡是不能證明其有正當職業的華僑,一律遣送錫蘭(今斯里蘭卡),由荷蘭殖民當局作最後處理。這項規定,使巴達維亞華僑處於惶恐不安之中。華僑感到“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作難而反,庶幾死中求生”,已到了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地步了。在巴達維亞郊區,華僑的反荷活動開始出現。9月上旬,在郊區的一家糖廠已聚集了華僑起義者,並且人數從最初的1000人迅速增至5000人,他們還推舉了起義領袖。荷蘭殖民當局開始對此事信疑參半,他們認為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膽小的民族”,不敢進攻他們。但他們忘了,這個時候華僑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境地。10月7日,華僑的武裝力量伏擊了前來進攻的荷軍。荷蘭殖民當局以此事為借口,開始策劃一場對無辜華僑的大屠殺。
慘劇發生在10月9日。
(續上)荷蘭殖民當局的手段是相當毒辣的。他們先在10月8日向住在城內的華僑下令:夜間一律閉門靜坐,不得點燈,不準外出,並且要交出包括小刀在內的一切利器。穩住城內華僑後,就集中力量去擊退城外的華僑起義者。接著在10月9日夜,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職員傾巢出動,挨家挨戶搜查華僑住宅,借口是查繳武器。華僑不知是計,仍然閉門靜坐家中。很快,所謂搜查就演變為屠殺、搶掠、焚燒。荷蘭人見到華僑,不論男女老少,一律殺害。荷蘭總督還下令殺死關在監獄中的500名華僑,將因病、傷住在醫院的華僑趕到街上,讓暴徒一個個打死。
據說,華僑的鮮血把流經巴達維亞的一條叫紅溪(Angkee)的小河的河水也染紅了。當天,全城大火,有600餘間華僑房屋被燒成灰燼,這場大火足足燒了三天。刀光劍影,鮮血橫屍,荷蘭的檔案里把10月9日夜稱作“是巴城也許是全世界人類所遭遇到的最恐怖的一夜”。這場歷史上稱為“紅溪慘案”的大屠殺,持續一個星期,城內被殺害的華僑有近萬人,幸免於難的只有百餘人。荷蘭的檔案里這樣記載著:“慘案結束後,全城華人的房屋,沒有一間是完整的。只見斷瓦殘垣,一切都被劫掠和焚毀。全城看不見一個華人。所有的華人,或被屠殺,或被燒死,或自縊,或溺斃。”在慘案發生的日子里,城外的華僑起義隊伍曾奮力攻城,拯救城內同胞,但終因火器不足,無法攻入。起義部隊邊打邊退,進入了爪哇的中部和東部地區。這一地區的華僑在“紅溪事件”發生後,十分震驚和憤怒,他們紛紛拿起武器向荷蘭殖民主義者進攻。他們的組織和裝備要比巴達維亞的華僑起義者好,而且得到了包括部分當地王公在內的印尼人的支持,因此實際是在進行著一場華僑和爪哇人民聯合抗荷的鬥爭。這場鬥爭進行了將近三年,最後在1743年以失敗而告終,但其意義是十分深遠的,它譜寫了亞洲近代史上光輝的一頁。
第九章葉亞來與吉隆坡的營建
馬來西亞是個多民族的國家。馬來西亞的歷史是其境內包括占全國人口1/3左右的華人在內的各族人民共同創造的歷史。馬來西亞的首都吉隆坡,風光旖旎,綠樹繁花,有“花園之城”的美稱。而在100多年前,這個位於河口的城市還只是雪蘭莪土邦內一塊荒蕪的沼澤地,只有三間草房。吉隆坡的營建滲透者馬來西亞各族人民的心血。華僑葉亞來(公元1837—1886年)是和吉隆坡的歷史分不開的人物。他一生奮鬥不息,對吉隆坡的開發和重建,做出了偉大的貢獻,奠定了吉隆坡現代化的發展基礎。在吉隆坡有葉亞來街,那里的葉氏宗祠和神廟內,供奉著他的遺像,人們懷念這位傳奇人的的業績。
第一節年輕的華人甲必丹
葉亞來,字德來,1837年3月14日出生於廣東惠陽縣淡水鎮一個世代貧苦的農民家里。據一些傳記說,少年葉亞來“慧敏勇敢”、“豪邁俠義”,但因為家庭貧窮,只在私塾里念了兩年書,便輟學在家。他八歲開始替人家放牛賺工錢,一幹就是五年。13歲時結束了牧童生活到鄰村當雇農,替別人種地,這樣又過了幾年艱苦的日子。在貧困的家鄉,葉亞來實在無法生活下去,只好“過番”漂泊異鄉。1854年,17歲的葉亞來,搭乘帆船,經過兩個月的航行,到達馬六甲,據說葉亞來身上只帶著18個銅錢,算得上是赤手空拳闖南洋。
剛到馬六甲,人地兩生,幸好遇上族叔照料,介紹他到附近的一家錫礦場當粗工,幹點掘土挑砂、挖塘養魚的苦活兒。四個月後,這家礦場倒閉,他轉到另一個族叔的雜貨店里當小店夥計。大約幹了一年,雜貨店也關了門,葉亞來再次失業。兩次挫折,精神頗受刺激,加上勞累過度,水土不服,他染上了疾病,族叔給了盤纏送他回家鄉去。當搭乘的帆船在途中上水添糧時,葉亞來隨夥伴上岸賭博,結果把族叔給的一點錢也輸光了。處於窘境中的葉亞來,沿著海邊小路徒步到了一個叫盧骨(Lukut)的小地方,在那里他的一生出現了轉折。
當年的盧骨是一個處在興旺階段的錫礦場。1824年,約有200名華僑礦工在這里開礦,1828年猛增到1000人。這里的條件十分艱苦,在墾荒建礦的過程中,將近有20%的工人死亡,大部分是死於惡性瘧疾。19歲的葉亞來在礦場里找到了一份廚師工作。他幹了三年,用心學習采礦技術和礦場管理方法,並且省吃儉用,不再賭博,積了一點錢。22歲那年,他開始自立門戶,做起了生豬和錫礦砂買賣,由於經營有方,賺了些錢。在此期間,他結識了雙溪烏戎(SungeiUjong)華人甲必丹(管理華僑事務的頭領)盛明利和他的副手劉壬光等人,漸漸打通了各種社會關係。為求得進一步發展,他遷往經濟較為繁榮、礦藏豐富的雙溪烏戎,擔任了盛明利手下的“副總巡”(相當於保安隊的副隊長)。
1860年,雙溪烏戎境內兩名馬來族頭領為爭奪礦場的權益而發生戰亂,華僑礦工也卷入了這場紛爭。盛明利為首的一派吃了敗仗,他本人被殺,葉亞來腿受槍傷。在六個月的戰亂中,華工戰死或被殺害的,據說多達6000人,真是一場大慘案。24歲的葉亞來被推舉擔任雙溪烏戎華人甲必丹。
第二節營建吉隆坡
吉隆坡城市的歷史是從1860年算起的。在這以前,這里只是河口灌木叢生的沼澤地。大約在1857年,有幾名華僑到這個新的錫礦中心墾荒,蓋了三間草屋,從事錫礦砂收購和糧食日用品的零售生意。這個“三家村”就是今日吉隆坡的搖籃。(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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