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 弗雷澤·信仰與巫術研究《金枝》(68)

上述祭祀的做法如下:祭祀前十天或十二天,將人牲一直蓄留的長髮剃去。男男女女成群結隊都來觀看祭祀,因為這種祭祀是為了所有人的。人們接連幾天歡宴淫樂。祭祀的頭一天將人牲穿上新衣,人們在音樂聲中跳著舞,擺成莊嚴隆重的隊列,引著人牲來到“默利亞樹叢”。這是離村莊不遠、未經砍伐過的高大樹林。林中豎立著一根木柱(有時木柱在兩株土名Sankissar的灌木之間) ,將人牲綁在木柱上,遍身塗抹油膏、酥油和郁金根粉,戴上鮮花。


人們全天向人牲致敬,“簡直像對神一樣膜拜”。一場爭奪人牲身上最小一點紀念物的景象立即出現:連他身上塗抹過的點滴郁金根粉,或者他的一口唾沫,都被視為貴重之物,婦女們尤其珍視。人群踏著音樂的節拍圍繞木柱舞蹈,並向大地祝告說:“神啊,我們向您獻上這個人牲,乞求您保佑我們一年四季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又向人牲說:“我們付出代價買了你,並沒有捕捉你來。現在按習俗把你獻祭,請不要怪罪我們。”儀式一直進行著,通宵達旦直至第二天中午,極少間斷。儀式一停下來,眾人便開始處理人牲:再次給人牲塗油,人人撫摸人牲身上塗油的地方,用頭擦去塗上的油膏。

有些地方還帶著人牲列隊走遍全村,挨家挨戶讓人們在他頭上拔下白髮,有人則要求人牲吐一口唾沫給他們塗抹在頭上。由於人牲既不捆綁,也毫不抵抗,所以他的胳臂,需要時連他那腿的骨頭都被敲碎,經常先用鴉片把他麻醉,使他失去知覺。最後將他處死的做法各地有所不同。最普遍的做法似乎是勒死或掐死,將一棵大樹從離地幾尺高的地方劈開,把人牲的脖子(有的地方則是將人牲的胸脯) 夾在劈開的裂縫中,由祭司和助手盡力將裂縫擠合起來,用斧稍稍砍傷人牲,人群立即沖上前去,割下人牲身上的肉來,只剩頭部和腸子不要。


有時則把人牲活活地割成碎塊。在秦納基姆迪 [印度一地區] ,人群拖著人牲在地里走,邊走邊用刀割下人牲身上的肉(不要頭和腸子) ,直把他割死。這地區還有一種常見的做法,是把人牲綁在木制的大象的長鼻子上,大象系在一根粗大的木柱上,可以轉動,人群圍著等候還活著的人牲轉到自己面前時便用刀割下他身上的肉來。康貝爾少校曾經在一些村子里發現這種用來處死人牲的木象竟有十四個之多。有一個地區用火把人牲慢慢烤死。他們搭起一座不高的臺,兩邊斜坡像屋頂似的,把人牲放在臺上,捆綁著四肢以免他掙扎。然後點起火來,把烙鐵燒紅,使人牲在臺的兩面斜坡上下翻滾,時間越長越好。因為這樣人牲流的淚水就越多,雨水就將越充足。到第二天就把人牲的屍體切割成碎片。


從人牲身上割下來的肉立即被各村來的代表帶回村去。為了保證盡快送回本村,往往采取驛站似的多人接力傳遞辦法,直送到五六十英里之外。各村守在家里的人一直餓著肚子堅持等待犧肉的到來。送肉的人到來後便把肉放在全村公眾集會的地方,由祭司和各家家長前來領肉。祭司把犧肉分成兩份,一份奉獻大地女神,他背過身,眼不看,把肉放進地上一個洞內埋起來,眾人各在上面添一小撮土,祭司用葫蘆裝一葫蘆水澆在上面。

然後便按在場人家每戶一份,將剩下另一份人牲的肉切碎分給各戶。各戶家長將分得的肉片用樹葉包卷起來埋在他最好的田地里,埋時也是轉過身軀,眼睛不看。有些地方是各人拿著自己分得的那份肉走到灌溉自己田地的溪流邊,把肉掛在棍子上插在溪邊。在這以後的三天內人家都不打掃,有的地方則嚴格保持沈靜,不許點火,不許砍伐樹木,不接待生人。人牲死後的當天夜晚,其身體的殘餘部分(即頭部、肚腸、骨胳) 由一些身強力壯的人看守著,第二天早上和一雙全羊一起在火葬柴堆上焚化。然後將骨灰撒在地里,並且還把一部分骨灰和成漿子抹在房屋和谷倉上,或者混在新收的谷物里防止生蟲。有時也將人牲的頭和骨骼埋掉不予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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