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玉 ·說故事打造品牌:一個分析的架構(7)

塑造品牌故事很重要的一個思考點是:「我們該編出什麼樣的故事,可以讓顧客覺得,買我們的產品是很有意義的?我們該如何改善產品,讓這些產品對顧客自己的故事和經驗產生意義?」(Loebbert, [2003] 2005, p. 21)。因為,說故事打造品牌還需思考的是:如何說一個可以帶給消費者豐富意義的故事! Loebbert([2003] 2005)說:「好的故事是內容簡單但包含豐富意義的故事」(p. 30),有效的故事還必須和消費者產生連結。基於此,本研究認為,分析「說故事打造品牌時,說的是什麼故事?」,還需要進一步挖掘品牌故事裡的意義。

意義才是品牌故事的賣點(the    selling    point),它也是故事結構要素之一的「主題」(theme)。故事的主題指的是影響故事發展的中心概念(controlling idea)或主要的洞見(central insight)。主題指出故事內容所要傳達的意涵,辨認一則故事主題的方式就是問自己:這個故事究竟支持哪種人生觀,或這個故事提供我們什麼人生啟示(Perrine & Arp, 1993, p. 92)。

分析品牌故事中的核心主題,可從人類社會重要文化價值、人生課題、個人追求的目標等來切入。例如:成功、進步、幸福、美好的生活、快樂、愛、親情、和平、和諧、歸屬感、尊重、傳統、創新、經典、美麗、健康、社會地位、財富、便利、安全、衝勁、改變、反叛、獨特性、奉獻、努力、追求夢想、自我實現、環保綠化、感官享受等等都是可參考的類目。不過,品牌故事的意義可以有千百種,並不是建立一套封閉的分析類目所就可以窮盡所有的品牌。

綜上所述,本研究建議可就兩個角度來分析「說的是什麼故事」,一為所說的故事內容類型,另一是故事所蘊藏的意義。當以內容類型來區分說什麼故事時,我們檢視的是故事中顯而易見的內容(manifest content);當以文化價值與生命主題來為故事分類時,我們檢視的是故事中潛藏的意涵(latent meaning)。前者是打造品牌時尋找與選擇故事素材的方向;後者則是雕琢塑造故事內容、思考故事如何表達品牌的本質與精髓、故事應賦予何種意義時,所必需思考的問題。

二、以故事打造品牌時,誰在對誰故事

根據敘事理論,說故事的過程一定有一個說故事的人(narrator or storyteller)。說故事的人決定說什麼故事,決定怎麼說;通常說故事的成敗多半受此敘事者的影響,受制於敘事者的決策與表現。不過,說故事的人說什麼、怎麼說並不全然是自主的,因為他必須考量到故事說給誰聽。說故事既然有說者,必然也有聽者。說者

(即敘事者)與聽者(即聽眾或讀者)遂構成說故事的重要元素,他們之間的關 係、互動、彼此的期待、彼此對對方的評價,都形塑了說故事的脈絡,影響說故事的進行。

以說故事打造品牌時,究其本質,應該是企業組織在說故事給消費者聽。然而深入分析,則可發現企業組織未必現身親自說故事,聽故事的人也未必只有消費 者。

當企業組織運用廣告來為品牌說故事時,企業的老闆(例如達美樂 pizza)或執行長親自為產品代言的並不多見。廣告中說故事的人通常不外乎兩種人,一是為產品代言的明星或名人,另一是接近目標消費者輪廓的平常百姓,也就是消費者群像中的典型消費者。當一個品牌藉由消費者來說故事時,運用的是宣傳手法中的

「親民」(plain folks,又稱「平民」)策略,藉由創造熟悉與相似感,拉近消費者與品牌的距離,讓消費者覺得廣告中的消費者「他/她可以,我也可以」,進而使品牌核心理念隨著故事在消費者心中迴盪和發酵。

在公關方面,僅管公關的操作手法繁多,但研究者仍可循著被說出來的故事去回溯誰是說者,分析上並不困難。基本上,品牌故事主要是透過辦活動與新聞稿傳遞出去,因此常見的說者不外乎是發稿與策畫活動的公關人員,以及出席公關活 動、記者會的嘉賓(含企業組織內外人士、虛構的卡通人物)。

(原载:广告学研究‧第二十六集;2006年7月;页1-26;本文作者:黄光玉现为世新大学公共关係暨广告学系副教授,e-mail: kyhuang@cc.s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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