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歌苓《苓蘢心語》“掙”來的愛情

在蘇聯流亡女作家安·阮德(Ayn Rand)的三部影響浩大的小說中,她多次提到女性(抑或男性)渴望愛情,卻不懂得真摯、牢實的愛情是該去“掙”的;不“掙”而獲得的愛情首先是非分的,其次絕不可能持久。她用這個英文詞匯“Earn”,即掙,使我生出許多感觸。生活中許多實例說明一切失敗的婚姻,都是因為人們忽略了這個“掙”字;一旦進入婚姻,愛情便似乎有了保險,往後的一切災禍都該由婚姻這個保險公司來負責或承擔損失。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再去繼續“掙”得愛情,而把對方已付出的或正付出的愛當成“該著”。

我在國內和國外都碰到過不少男性和女性,天生麗質,聰穎可愛,似在愛情和婚姻上並不順利。因為他們天生的資本充足,從來不必去掙得愛慕。對於這類男女,似乎整個世界原本就該著他們情分,因而他們開銷任何人給予的愛都手腳極大,從無珍視。他們不懂得,一個人在情感生活中只消耗而不儲蓄是危險的。有價值有質量的愛情永遠要去主動地“掙”得。“掙”的過程,是成長、成熟、純化的過程,是辛勤和真誠的付出的過程。

這使我想起兩年前讀的一本書《道德動物》(Moral Animal,Robert Wright),是一本達爾文的進化論心理學著作,其中的主要研究課題便是男性與女性的關係。這本書以達爾文本人的愛情和婚姻作依據,總結出達爾文和他的妻子艾瑪的婚姻成功的幾個決定因素:一、理化地選擇一位具有大量美德的戀愛對象。二、婚前無肉體接觸的純情戀愛。三、達爾文的成功與疾病。艾瑪是位相貌平實的女子,因而達爾文在選擇她做愛人的時候是務實的,是違逆雄性愛美天性的。婚姻後,達爾文的名望持續上升,但他總是珍視艾瑪所給予他的樸素關愛。他認為艾瑪是一位能使他勤奮工作,又能使他不至於勤奮到忘記人間樂趣的女子。在他們長達近半個世紀的婚姻中,達爾文不斷地“掙”得艾瑪的愛情和關懷,艾瑪也同樣“掙”得達爾文的愛慕和尊敬,艾瑪說:“(似乎自嘲地)沒有任何東西能像疾病那樣把一對男女牢牢系在一起。”她在達爾文二十多年的慢性疾病中,給予他精神和肉體的雙重關愛,使達爾文在輝煌的成功中只對艾瑪情有獨鐘。在達爾文的自傳里,他寫到:“她(艾瑪)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一份幸運……我常常在想,如此的一個比我優秀得多的女子,怎樣就能成為我的妻子。”


由此看來,他們從來都沒有停歇“掙”得對方的愛情,他們都不把對方的愛看成“該著”。

達爾文的顯赫聲望使艾瑪的一位姑媽不禁為艾瑪捏一把汗。艾瑪一向在穿著上缺乏興趣,所以總是過分樸素甚至落伍於時尚。這位姑媽在一封信中規勸侄女:“……別忽略那些小小修飾,它們使你看上去總是賞心悅目。你的忽略是因為你認為自己的丈夫不在意女性的這些外在細節。其實任何男人都在意這些細節。”

我無法得知艾瑪是否把她姑媽的話聽進去了,是否在以後的日子里盡力地“賞心悅目”。但從這位姑媽的見解看來,她是相信“掙”這個字眼的;別以為內在地“掙”就夠了,外在的,也需要去“掙”的。

在《道德動物》中,有一段是講著名作家狄更斯的。狄更斯在他剛結婚時把他的妻子稱為他自己“更好的那一半”。二十多年後,他的名望招來無數年輕美貌女子的愛慕,他眼中的妻子便是一個“無形無狀”的東西了,她營造的“致使範圍使於她最親近的人受罪。”那曾經“更好的一半”在多年後成了“無感覺、怨恨的、怠倦的——近乎無人味的”女子。兩個人類文明的巨星——達爾文與狄更斯,有著極端不同的愛情和婚姻經驗。當然,這和他們全然不同的個性有大很關係。但可以看出,婚後名望直線上升的狄更斯輕易地就從愛的主體變成了客體,只知開銷,不知去“掙”,於是他和妻子凱瑟琳的關係就形成了惡性循環;誰都不去“掙”,但誰都大手大腳揮霍。可以想見,狄更斯該對這場失敗的婚姻負主要責任。正如一切成功的男性(抑或成功或絕頂美麗的女性),狄更斯認為愛可以信手拈來,用不著去掙得。他不能有殷實、純正的愛情,是因為他給愛寵壞了,給不勞而獲的戀慕弄得殘廢了,失去了去“掙”得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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