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佩琦·明十七帝疑案(五)

今天我們講洪武重典之謎。“重典”是哪兩個字呢?重就是輕重的“重”,典就是典章制度的“典”,重典就是用嚴厲的懲處條例來管束官吏。

朱元璋在登上皇位以後,他面臨的是一個元朝末年天下混亂的局面,這個局面亂在兩個方面,一個就是當時群雄並起,天下是一種分割混亂的狀態。第二個,就是因為元朝末年制度敗壞,官員隊伍、官僚隊伍松懈腐敗,沒有秩序,沒有規矩。朱元璋如果想要自己的統治能夠長久,能夠安定下來,他必須建立一個廉潔的、有效率的,能夠聽他指揮的這樣一支官僚隊伍。他怎麽樣來實現他的目的呢?首先他制定了考核制度。明朝的考核制度分為兩種,一個叫做考察,一個叫做考滿,什麽叫考察呢?考察就是對於天下所有的官員進行考察。不限於哪一個官員的具體的任期。考滿就是就一個官員而言,在他任職三年、六年、九年的階段,進行考察。這叫考滿。所以考滿三年叫做初考,六年叫做再考,九年叫做通考,通考就是把這九年任職期間的表現都考察下來。考察的等級根據工作表現,根據你所承擔任務的繁重程度,定稱職、平常、不稱職。九年考下來再給一個總成績,決定升遷,四品以上的官員到朱元璋面前,由皇帝裁決,這個官員是怎麽用,四品以下由吏部來處理,這叫考滿。考察,什麽是考察呢?考察又稱為大計,分為京察和外察,京察又稱為“通天下之官員而計之”。就是把所有天下的官員統統地進行一次考察,一般是六年進行一次。以亥、巳之年進行。咱們是申酉戌亥,十二幹支,它六年一次,亥年和巳年進行。還有在亥、巳年之外也進行的考察叫做“潤考”,就是臨時增加的考察。我講的這些制度到了明朝中後期就是越來越完善,但是在明朝初期,朱元璋時期就已經大體上具備了。所以明朝的考察制度非常嚴厲。

但是光有制度行不行呢?不行,朱元璋還命令全國的老百姓對官員實行監督。怎麽監督法?他給全天下下詔書,要求地方官員有表現不好的,老百姓有意見的,允許當地百姓三個人、五個人,幾十個人到京來告狀,他要親自接待。而且,各地官員和把守道路的這些,巡檢司,這些哨所、關口,不能阻擋,如果阻擋了,以扣押實封論處,什麽叫“實封”呢?就是給皇帝上的奏書粘好了,不讓別人看,直接讓皇帝知道的,如果你不讓別人來告狀,中間受到阻攔了,阻攔的官員要以扣留上報奏章的罪來論處。讓百姓到京告狀,是對官吏考核制度的一種補充。但是,只有考核,有制度,有群眾的監督,還沒有解決問題,官員隊伍的整頓成效不大,朱元璋不得已就要用重典治國,用嚴厲的刑罰來懲處違法亂紀的官員。朱元璋的重典重到什麽程度,現在我們聽起來叫駭人聽聞。朱元璋說,元朝末年太寬縱了。朱元璋規定,凡是官員貪汙在60兩以上的,就要處死,要把這個犯人剝皮實草,什麽叫剝皮實草?把他的人皮剝下來,裏頭裝上草,掛在哪兒,掛在公堂,他的後繼者就在這個前任的前面上班,警戒後來者。

洪武九年發生過一個案子,這個案子是什麽呢?叫空印案,什麽叫空印案?我一說大家就能明白,就是開一個空白介紹信,你要到什麽地方辦事了,說幹什麽用,還不知道,蓋兩個章帶走吧,然後我看有什麽事,咱們就填什麽事。可能有的出差的同誌都經歷過這種事。空白介紹信開出來你想幹什麽啊,後來單位知道嗎?不知道啊!你開介紹信都應該寫什麽原由,幹什麽事情,然後給你蓋了章拿走。你帶了空白走,下面出去自己填一個內容就去做事去了。這件案子是怎麽回事呢?就是在明朝有個規定,每年到年底要有一次叫“考校錢糧”,什麽叫“考校錢糧”,就是要核對地方的土地、人口、賦稅,各種數字。這個數字要由府、州、縣來填報,要在布政司核對。布政司是省級行政管理單位。布政司要到戶部,就是中央六部之一的戶部,戶部兼有財政部,什麽國家稅務局,它這樣的功能,農業部、林業部都是隸屬於戶部,就是要從布政司到戶部再核對。核對如果無誤,說上面掌握的土地錢糧數字和你各個布政司,府、州、縣所統計的錢糧、土地數字沒有問題,蓋上章,這算完成。如果核對有誤,回去重填。當時的首都在南京,如果四川,如果西北,要到南京去一趟,往返好幾千裏,大概半年過去了。為了方便,已經長期以來形成一種習慣,就是蓋了空白的文書,蓋上印,帶著上中央戶部來,你說有問題嗎?我再換一張紙,反正印已經有了,我填好了,就算過關。朱元璋說其中必有奸,說這裏頭一定有問題。於是把所有使用空印的人一律都治罪了。有一個叫做鄭士元的人,是地方官,也牽連到空印案裏頭來,他的弟弟叫鄭士利,給朱元璋上了一個奏書,說這個空印歷來都是這麽用的,是一種老的習慣,你懷疑我們用空印為非作歹,實際上,空印做不了什麽事情。它是半印,什麽叫半印呢?開介紹信有這種騎縫的印,一撕兩半,剩下一半留底,再拿這一半,在你的信上有,叫騎縫的印,現在叫騎縫章,它是半印。說拿這個半印,我到哪兒也幹不了事,是不能夠用這個來治罪的。第二個,說你是想治罪的話,你應該事先規定不能夠用空印,你沒有做這個規定你就給治罪了,不合適吧。朱元璋哪兒受得了啊,把鄭士利一塊兒逮進監獄,發配去勞動。這就是空印案。空印案也是懲治了相當多的官吏。一些歷史學家,對空印案他的看法是認為朱元璋可能懲治過當,空印案不應該懲治。我倒認為空印案肯定應該要治理,你不能這個數字隨便填啊,到了京師到了戶部說這個不對,不對我改改,那麽你回去核對當地的填土賦稅的數字了嗎?你沒有,肯定有問題。所以,懲治空印案是對的。

洪武十九年發生了一件令人觸目驚心的事情。朱元璋得到報告,說戶部的侍郎郭桓和北平的布政司李彧、趙全德勾結起來作弊,作的什麽弊呢?倒賣官糧。把倉庫裏的糧食據為己有,接受地方官的鈔,賄賂。因為接受了地方官的鈔,作為賄賂,因此就和地方官勾結起來共同作弊,作弊的數額非常之大,這些倒賣的官糧達到多少呢?就達到2400余萬石。這裏面有很長一句話,朱元璋他說實際上比這個數還多,為什麽我不敢說這麽多呢?說怕嚇你們一跳。這裏頭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數量確實很多,但是這個數量的多,也可能還有一點虛的成分,所以朱元璋沒有說那麽多。虛的成分為什麽來呢?就是自元朝以來,在官場上有一種虛報數字的惡習。說我們倉裏收了多少糧食,老百姓應該交多少,實際這數字有水分。可是要真查的時候,倉裏沒有,你按什麽治罪?按虛的治罪,可能就虛了。所以朱元璋說,我就給你們算了2000多萬石,怕說多了嚇你們一跳,怎麽辦呢?朱元璋怎麽辦呢?說這個好辦,咱們一點點查吧,你不是交到了戶部嗎?肯定是從布政司來的,那好,我查到地方布政司,布政司是相當於現在的省級單位。布政司,哪來的?說誰給你送來的?那就是府、州、縣吧,可能是縣裏的,那好,我查到府、州、縣。那府、州、縣哪裏來的?肯定是老百姓送上來的。老百姓是從哪兒上來的賄賂,從哪來的,就一查到底,就要求這些官員如實退賠。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怎麽對策呢?官員有辦法,你讓我退賠,我裝到口袋裏的東西能往出倒嗎?他下發通知,要求老百姓各家各戶攤派,包賠。朱元璋對此是大為不滿,因此下決心嚴厲懲處各級官員和牽連到這個案件當中的富民。按照《明史》上說,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好幾萬人在這個案子當中都被關進監獄致死,這就是有名的郭桓案。當時這樣大規模的懲處,好幾萬的官員隊伍和人員都被處死,驚天動地的事啊。有的人說,說皇帝你是玉石不分,這裏頭肯定是冤枉好人了。朱元璋給自己找了個下臺階,說我本來讓他們懲治違法亂紀的人,為什麽他們搞擴大化呢?他於是就把治郭桓獄的禦使給處死了,說以後,再懲治官員,懲治貪官汙吏,你們不許搞擴大化,要記住我的話,這樣就兩邊擺平。

現在我們看,郭桓案雖然有擴大化的傾向,但是他所針對的是貪官汙吏,他所針對的是勾結貪官汙吏害民的那些富民,對普通老百姓是有好處的。

從這兩個案子可以看出,朱元璋懲治貪官汙吏決不手軟,所以當時弄得這些人,官員隊伍,官僚隊伍,人人是惴惴不安,經常是早晨去上班要跟家裏告別,說今天走了不一定回得來回不來。回到家裏來,就對老婆說一句,哎喲,今天又過了一天,明兒再說吧。我想,如果能把貪官汙吏懲治到這樣膽戰心驚的話,我想,吏治一定能夠好轉。

那麽朱元璋,是不是說,僅僅對官員們是這樣,對自己的親屬就有袒護呢?不是。在洪武三十年發生了一個案子,什麽案子呢?安慶公主有個駙馬,這個駙馬叫歐陽倫,歐陽倫在京城當他的駙馬,但是他派他手下的人出去走私,倚仗自己的勢力。走私什麽呢?走私茶葉。當時,中原地區產茶葉,像西蕃,青海、西藏這些地區吃牛羊肉,需要內地的茶葉做交換,內地為了控制這些地方,籠絡他們,說我給你茶葉,你跟我搞好關系,他就規定了嚴格禁止茶葉走私。用茶葉來換馬匹,你給我馬,我給你茶葉,又控制,又得到馬匹,所以朱元璋規定任何人不得走私茶葉。歐陽倫就慫恿家人走私茶葉。他到了地方的關口,動用權力,動用他自己是皇親,是國戚,征用地方車輛,地方官員伺候不好,還對地方官連打帶罵,地方官不幹了,告到朱元璋這兒。朱元璋管你什麽皇親國戚不國戚,抓了就把歐陽倫殺了。歐陽倫這個駙馬,這個安慶公主是誰啊?就是高皇後所生,是他最親的人,他的女婿。馬皇後生了兩個女兒,這是其中之一。所以,朱元璋為了治理國家,為了建立一個有紀律的、有效的、廉潔的政府和官員隊伍,不惜大義滅親。朱元璋非常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他跟子孫們也常常說,說我是懲戒元朝留下的爛攤子,沒辦法不用重刑。說我這個重刑、重典,不是讓你們以後都要用,以後你們不應該用這個重刑,因為我把秩序治理好了,將來你們守成之君就不要再使用了。他後來公布了《大明律》,在洪武三十年以後,就說一律不許用酷刑。同時在《大明律》當中他也體現了一些非常講人情的一方面,這是中國法律制度的一個特點,他在衡量輕重,考慮人倫理關系的時候,也考慮得很周到,並不是一味地用重刑。

所以,我們在回顧考察朱元璋的重典治國的時候,我們覺得有兩個問題應該考慮,一個,就是他的重典治國的對象,不是百姓,而是貪官汙吏。第二個,他的重典治國,他的法律制度,也非常體現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明史》上有一句話,這句話寫在《明史》的循吏傳上,《循吏傳序》,有這麽幾句話,說“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以當上旨,吏治煥然丕變矣”。說什麽呢?就是這個時期以來,就是在洪武這個時期,守令,就是地方官,官員們都害怕法律的懲治,要貫徹朱元璋的意圖,以當上旨,吏治煥然丕變矣,吏治換了一個面貌,官僚隊伍的面目一新。《明史》在循吏傳上所記載的,明朝二百年的廉吏,就是清官,洪武時期占了三分之二。重典治國,它起到了一個很大的作用,就是使當時的官員隊伍,當時的吏治得到了澄清。

下面我們再講所謂“胡藍之獄”。洪武十三年,朱元璋駕出皇宮,到皇宮附近的胡惟庸家去,胡惟庸是誰?丞相。路上有一個人,騎著馬沖過來了,攔住車駕,說不出話來。那當然,這些衛士就把他抓到地上就打,把胳膊都打斷了,胳膊還指著胡惟庸的家。朱元璋感到有問題。是什麽呢?一定是那兒發生了對我不利的情況,這個被打的人叫做“雲奇”,這就是所謂“雲奇告變”。什麽事呢?胡惟庸是丞相。他報告給朱元璋說,他們家裏的井裏頭長出石筍來了,請朱元璋到家裏來觀看,這是出了好事了,祥瑞啊,是因為朱元璋你治理國家治理得好啊,因此上天要降一個好事讓你看,朱元璋就來了,結果就遇見了“雲奇告變”。後來朱元璋登上城墻一看,胡惟庸家裏刀槊林立,就是刀槍,這件事是真的是假的?不管是真是假,胡惟庸被處死了。朱元璋處死了胡惟庸,而且決定從此不再設立丞相。那你說處死胡惟庸就處死吧,這個制度為什麽要改變呢?很長時期以來,沒有人懷疑這個胡惟庸案,說胡惟庸當時案發的時候,他的反跡還沒有暴露,是什麽意思?說當時發生的時候,就是胡惟庸被處死的時候,說他謀反的時候,他謀反的跡象還沒有暴露,就是說罪行不清楚。這就成為一個疑案了。幾百年以後,史學家吳晗有一個著名的文章叫《胡惟庸檔案考》,把胡惟庸案捋了一遍,胡惟庸案是一個冤案。雲奇這個人告變子虛烏有,從清朝就說沒有這個事,叫“鑿空說鬼”,說哪有這回事啊?沒有。胡惟庸家,家裏頭說刀槍林立,能登上城墻看得見嗎?他能讓你看見嗎?胡惟庸究竟為什麽而死呢?《明史》有一句話是這麽說的,他受到朱元璋的寵愛好幾年,自己一個人獨攬丞相大權,隨便提拔人和處罰人,很多人奔走於他的門下,給他送的金銀財寶,不計其數。有的時候,很多事情他不讓皇帝知道。實際上,朱元璋對於胡惟庸最恨的就是他的專權。我們再往前看,實際上,在洪武十一年,朱元璋就已經采取了措施,當時,朱元璋沒說。什麽措施呢?他就是說,以後再上奏書,不許再關白中書省。什麽意思?在此之前,凡是各地的奏章送給皇帝都要關白中書省,就是給皇帝報告有一份,同時要給中書省丞相送一份。誰是皇上啊?朱元璋他希望大權獨攬,他怎麽能允許權力分散呢?所以在洪武十一年就已經采取了措施,下令,以後天下奏章報告皇帝,不得關白中書省。於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借機除掉胡惟庸,除掉胡惟庸不算完,還要撤消丞相制度。他把撤消丞相制度這件事寫到《祖訓》裏頭,說,以後不許立丞相,如果有建議立丞相的人,一定要嚴懲。和廢除丞相制度同時,他下令解散原來的大都督府,把大都督府改變為五軍都督府,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一個大都督統領天下兵馬,權力太大,我把它變成五個都督,一個要造反,還有四個不成呢。要是兩個串聯起來,大概麻煩比較大,變成五個都督。六部,在丞相撤消以後,直接對皇帝負責。六個部,沒有一個丞相在從中有一層管理系統,沒有了,直接對皇帝負責了。那朱元璋太忙了,忙好啊,大權獨攬。所以,胡惟庸的案子是一個冤案。胡惟庸案的結果是廢除了丞相制度,大家知道,丞相制度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久遠,中書省撤消以後,就改變了中國2000年,將近2000年時間的丞相制度。清朝沒有丞相。說宰相劉羅鍋,實際上不是宰相,就是用宰相的名字。說後來明朝也說,說什麽宰相,實際上不是宰相,有宰相之名而無宰相之實。

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又發生了一個案子,叫做藍玉案。藍玉是誰呢?藍玉本是開國功臣常遇春的妻弟,就是他的妻子的弟弟,這個人是洪武後期最有名的一個將領。藍玉本身也有很多毛病,因為自己能征善戰,又受到朱元璋的寵愛、信任,所以他比較橫暴,曾縱容家奴侵占田地。北征以後,藍玉回到關裏,天晚了,城門不開,我打仗回來了,我是侯爺,你還不開門嗎?不開門,人家沒有命令怎麽開門啊?毀關而入,把門給拆了,進去了。他還私自占有了元朝皇帝的妃子,這也是一種大逆的事情。他跟馮勝、傅友德,這兩個大將一起去征雲南,回來以後,他們兩個人都被封為太師,藍玉自己被封為太傅,比太師低一等,藍玉說他們都封為太師了,我的功勞比他不小,我怎麽封成太傅啊!他不滿,發牢騷,結果就讓朱元璋發現了。朱元璋就把他處置了,說他謀反,有人告他謀反,把全家抓了,全殺了。當時殺掉的人,高官,列入《逆臣錄》的就有一公,十三侯,兩個伯,25000人。就說這麽多的高級將領束手待擒,一點兒沒有反抗的余地,如果他們是有密謀,串聯好的,或者早想造反,他能這麽束手待擒嗎?造反是假,要除掉這些悍將是真。為什麽朱元璋到了晚年了,剛才講,這是洪武二十六年了,他還要殺掉藍玉,很多公、侯全已經殺了,沒有人再帶兵打仗了,這個藍玉是朝廷倚重的對象,為什麽把他殺了呢?要知道在這之前,宮裏發生了一件大事,什麽事?洪武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五號,朱元璋倚靠的太子死了。朱元璋打天下,坐天下為的誰呢?是為坐朱家的天下,他要保住朱家的天下長治久安,要傳給誰呢?要傳給自己的孩子,太子的孩子要繼承皇位,面對的是什麽呢?一群如狼似虎的這些悍將啊,能放心嗎?他必須要給將來的小皇帝鋪平道路。所以藍玉是反得殺,不反也得殺。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和剛才我們所講的重典治國,對貪官汙吏的殺戮和懲治是兩個概念,兩個問題。前者是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僚隊伍,後來“胡藍之獄”是為了集權。但是兩種類型的案子,都使用了非常殘暴的手段,這反映了朱元璋治國的一個特點。朱元璋對於這些個功臣,這些開國元勛的殺戮,要遠遠嚴酷於當年的漢高祖。朱元璋實行重典治國,他一嚴懲貪官汙吏,第二實行集權,它的結果是什麽呢?我們歸納幾條,第一,他建立了綱紀,整頓了官僚隊伍,實現了政令通達,建設了一個有效率的政府。第二,他改變了元朝以來的混亂秩序,使老百姓得到了休息,使明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比較大的發展。第三,他留下了一套專制制度,這個制度幫助朱家皇朝維持了277年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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