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旭紅·當新媒體藝術邂逅視覺傳達設計

一、概念闡述

1.1新媒體

新媒體(New media)的概念是1967年由美國哥倫比亞廣播電視網(CBS)技術研究所所長戈爾德馬克(P.Goldmark)率先提出的。“新媒體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是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以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i 嚴格地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當然新媒體並不是終結在數字媒體和網絡媒體這樣一個平臺上,科學技術在發展,媒體形態也在發展,我們今天需要去關註在數字媒體之後的新媒體形態。


1.2新媒體藝術


新媒體藝術(New Media Art) 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觀念藝術,以及由早期未來主義宣言、達達式行為和70年代的表演藝術等。早在上世紀20年代,無線電的大規模使用讓一些敏銳的德國藝術家意識到,這種可以向群體發送信息的媒介似乎可以成為自己創作的工具,這原本帶有實用主義色彩的介質成為了早期的“新媒體”。信息革命使個人電腦成為計算機的主要形式,掌握了便攜式攝影錄像設備的藝術家,開始將這一媒體用於藝術表現,新媒體藝術由此開端。


對於新媒體藝術,目前學術界並沒有統一權威的定義,通常是指以“光學”媒介和電子媒介為基本語言的藝術形式,主要是建立在以數字技術為核心的基礎上的,因此許多人也稱之為數碼藝術。“新媒體藝術是一個歷史時間概念,在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新媒體藝術,這個概念不是固定的。”紐約理工大學媒體藝術專業教授張尕說——利用科技發展所產生的新媒介創作出的藝術作品都可被稱為新媒體藝術。眼下新媒體藝術主要是指那些利用錄象、計算機、網絡、數字技術等最新科技成果作為創作媒介的藝術品,是包括單頻錄像帶作品、錄像裝置作品、多媒體光盤和網絡藝術等的大家族(圖1)。


1.3視覺傳達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Visual Design)是指具有視覺傳達功能的設計,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及其他印刷宣傳物、影視片、廣告牌等大眾媒體(Mass Media)均成為視覺傳達的載體,這是一種通過上述載體把有關信息傳達給眼睛,從而進行造型的表現性設計。”ii視覺傳達設計這一術語,在世界上開始流行是在1960年,當時在日本東京舉行世界設計會議,與會者認識到,在不斷擴大的映像媒體之中,視覺和映像已作為獨立的傳達手段而存在,它們與其他傳達手段(如語言等)不同,是一種更能得到充分表現的設計。

二、新媒體藝術與視覺傳達設計都受到媒體發展的影響

2.1新媒體藝術與媒體俱進


新媒體藝術是“與媒體俱進”的藝術,一直遊走在藝術與科技之間,科技上不斷的創新相繼被藝術家挪用采納,逐漸成為各自表達藝術觀念的手段。早期無線電的大規模使用促成了並不成熟的電子藝術;70年代隨著電視媒體的成熟興起了電視媒體藝術運動;80年代錄像技術的發展,藝術家利用衛星同步傳輸不同地點藝術家本人的行為,錄像藝術以新技術的強大威力,以傳統媒體無法抗衡的敏感性、綜合性、互動性和強烈的現場感在國際藝術大展上頻頻亮相;90年代隨著計算機和網絡的飛速發展興起了網絡藝術運動,藝術家利用網絡的虛擬空間表達對於人類自身困境的思考;新世紀神經科學與生物學的發展,正在大大激發藝術家的想象力,新媒體藝術正與生物學系統以及源自於分子科學與基因學的概念相融合,試圖探究生命極限……新媒體藝術伴隨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擴延自己的內容和表現形式。


2.2視覺傳達設計與媒體關聯


現代視覺傳達設計經歷了從工業化社會到信息化社會的轉變,設計的範圍不斷擴展,每一次媒體與技術的變革都賦予其新的內涵。18世紀末發明的石版印刷,經過改良,促成了十九世紀中葉興起的商業招貼畫的繁榮。從視覺傳達設計的發展進程來看,在很大程度上,它正是興起於19世紀中葉歐美的印刷美術設計(Graphic Design,又譯為“平面設計”、“圖形設計”等)的擴展與延伸。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攝影圖版開始被用於招貼設計中。四五十年代,電視機在美國出現,影像技術的革命,大大拓展了視覺藝術的領域。八十年代中期電腦的出現為藝術設計領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速度,為視覺傳達設計註入了新的內涵,現代信息社會,新科技、新媒體的發展正在沖擊著傳統視覺傳達設計的載體和形式。視覺傳達設計體現著設計的時代特征和豐富的內涵,其領域隨著科技的進步、新媒體的出現而不斷擴大,並與其他領域相互交叉,逐漸形成一個與其他視覺媒體關聯並相互協作的設計新領域。


三、新媒體藝術對視覺傳達設計的啟發


3.1互動性的趣味體驗


新媒體藝術的先驅羅伊·阿斯科特(ROY ASCOTT)說:新媒體藝術最鮮明的特質為連結性與互動性。了解新媒體藝術創作需要經過五個階段:連結、融入、互動、轉化、出現。首先必須連結,並全身融入其中而非僅僅在遠距離觀看——觸摸、空間移動、發聲等,不論與作品之間的接口為鍵盤、鼠標、燈光或聲音感應器、抑或其它更復雜精密、甚至是看不見的“板機”,欣賞者與作品之間的關系主要還是互動。這將導致作品與意識轉化,最後出現全新的影像、關系、思維與經驗。因此,溝通與互動,成為藝術家在新媒體藝術創作中關註的焦點。例如,在北京中國美術館舉行的2008國際新媒體藝術展上,聲音藝術家Edwin Vander Heide在美術館正門口設計了一座“氣流聲場”,當觀眾穿過它或者躺在山坡上時,頭頂會傳來粗重的聲音,聲音由42 個氣閥組成,如果觀眾掌握了氣閥運作的時差,就能在“氣流聲場”裏制造一段富有詩意的旋律(圖2)。荷蘭藝術小組的互動裝置“Touch Me”相當於復印機,當觀眾貼上磨砂玻璃,身體會在玻璃上留下影子,直到下一個觀眾來玩之前,影子會一直留在玻璃上。


新媒體藝術的互動性趣味體驗給視覺傳達設計註入活力,融入互動的視覺傳達設計使作品成為一個起點,引導受眾參與,並解讀新的信息內容,從而促成了信息的完整傳達。例如許多錄像藝術家刻意強調攝錄事實的存在,組織起鏡頭與觀眾相互依存的關系,觀者與鏡頭建立心理認同。部分以印刷和二維空間表現為主的視覺傳達設計受此啟發創作出具突破性的作品:悉尼街頭一則絕對伏特加酒的櫥窗廣告發揚了錄像藝術的互動性魅力,在玻璃櫥窗上設計了一個酒瓶形狀的偷窺孔,下面的標題“絕對偷窺(ABSOLUT YOYEUR)”幾個字引導路人參與偷窺,當路人發現從偷窺孔中看到的竟然是自己被藏好的攝像機拍攝到的偷窺畫面時,驚詫之余倍感有趣(圖3、圖4)。


在視覺傳達設計領域中,比較重要的互動設計形式是網絡設計,它的信息傳播方式是雙向溝通:受眾坐在電腦前瀏覽大量信息,屏幕上出現自己感興趣的信息後,點擊鼠標就能了解更詳細的信息,通過進一步“體驗”產品與服務形成對信息更深刻的認識。

互動性的視覺傳達設計呈現的是一個創造性的設計,而不再是設計師的獨自告白。在整個環節裏,設計師是信息的整合者,創造一種新的人際關系,鏈接不同背景下的人,他提供的是一個作品的“部分”,而不是一個真正的完成品,脫離受眾的參與設計作品就不能表達完整、精確的概念。所以,視覺傳達設計的互動性在理念上要求人和作品必須整合為一體,也就是受眾以何種狀態接觸到作品,或是設計師期待受眾如何參與,這些都是設計構想的內容。

3.2新科技的夢幻魅力


新媒體藝術是“與媒體俱進”的藝術,遊走在藝術與科技之間,伴隨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擴延自己的內容和表現形式。目前我們一般說的新媒體藝術,主要是指電路傳輸和結合計算機的創作,然而,未來最新穎的新媒體藝術將是“幹性”矽晶計算機科學和“濕性”生物學的結合,這種被新媒體藝術的先驅羅伊·阿斯科特(ROY ASCOTT)稱之為“濕媒體”(MOIST MEDIA)的藝術運動正在大大激發人們的想象力。

新媒體藝術的發展刺激了視覺傳達設計的神經,啟發了設計師的思維,為設計創新註入更多的靈感和活力。伴隨著新媒體藝術的發展,視聽覺中如投影、光纖、電子音樂和幻燈的組合,照明板形成的映像,音響的視覺化,用激光進行傳達等等,視覺傳達設計的表現手法大大豐富。

在電視媒體藝術和錄像藝術盛行時期,舊金山一家商場的經營者霍蘭德根據錄像藝術的靈感創作了新媒體“T恤電視”,他將幻燈片或Flash動畫廣告投放在安裝有喇叭和電視屏幕的T恤上,一家劇院的大廳聘請一位模特穿著這種新型T恤向前來觀看電影的人宣傳新片。


現代科技發現人造煙幕在空氣中停留的時間,可以通過減少雲煙中微粒的直徑和比重的辦法來延長,日本精工表公司根據這一原理制造出一則新穎獨特的煙幕廣告:在西歐一個城市上空,突然飄來一朵彩雲,這彩雲不偏不倚停留在人群密集的中心廣場上空,彩雲不斷變幻顏色,慢慢地映出醒目的大字:“精工表世界銷售總值第一”。


日本電信公司的研究人員,模擬氣象學上的下雨情形進行廣告設計:一副置於高三腳架上的投影儀,會投射出打在地上的雨點影像,並有細細的雨水波紋,當受眾進入“下雨區”,一部攝像鏡頭會對用戶進行定位追蹤並將資料傳送給電腦,然後投影儀會對準用戶的手掌投射出一圓形的廣告。研究人員還在繼續開發新技術,讓人可在掌上看動畫或電影,並研究如何讓用戶將手上的廣告訊息帶走。


具有互動性的趣味體驗和高科技夢幻魅力的視覺傳達設計作品模糊了媒體藝術與視覺傳達設計的界限,擴大和深化了視覺傳達設計領域。但同時新科技、新媒體的發展應用也對視覺傳達設計提出了新的要求,設計師要思考的不僅僅是色彩、字體、圖形等信息在新媒體上顯示的獨特性,還要考慮設計信息的運動、鏈接、聲音、受眾的互動等要素。


四、結語


新媒體藝術和視覺傳達設計的發展都離不開新科技、新媒體的發展,兩者具有相關性。而新媒體藝術雖自成一派獨立發展,但卻對視覺傳達設計產生深刻影響,其連結性、互動性、趣味性、高科技等特點能啟發視覺傳達設計的創意思維,能深化和擴展視覺傳達設計領域。今天的視覺傳達設計逐步向虛擬信息形象的多媒體傳達、多維空間表現、動態交互式信息傳達大步邁進。


(作者單位:廣東商學院藝術學院)

作者:譚旭紅
籍貫:湖南
出生年月:1976.7
工作單位:廣東商學院
職稱:講師 
作者簡介:畢業於江南大學設計學院,獲設計藝術學碩士學位。曾工作於國內多家知名廣告、設計公司,實踐經驗豐富,現任教於廣東商學院藝術學院,研究方向為視覺傳達設計領域的深化和擴展。
i 《新媒體概論》石磊著 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 2009年 第1頁
ii 《視覺傳達設計》張福昌著 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2008年 第3頁

(2014-10-22 牛BB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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