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琦·傳統文化與徽商心理變遷

【專題名稱】明清史

【專 題 號】K24
【復印期號】2000年01期
【原文出處】《學術月刊》(滬)1999年10期第79~85頁
【作者簡介】李琳琦,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後

  一、生存選擇與傳統價值取向的矛盾·自卑感·新的商業價值觀的宣傳
明清時期,徽州地區出現了嚴重的生存危機。山多地少、土地瘠確的徽州此時已不能養活因社會穩定而日益增多的人口。於是經營商業,力圖向外發展就成了徽州人求得生存與發展的唯一選擇。正如萬歷《歙誌·貨殖》所說:
“吾邑之人不能不賈者,時也,勢也,亦情也。……今邑之人眾幾於漢一大郡,所產谷粟不能供百分之一,安得不出而糊其口於四方也。諺語以賈為生意。不賈則無望,奈何不亟亟也。以賈為生,則何必子皮其人而後為賈哉。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無賈矣。”
然而傳統文化對商業、商人的排斥和鄙視卻給徽人從商帶來了無形的心理壓力,使他們內心深處有一種強烈的自卑感。如婺源木商洪庭梅致富後,就曾慨然說:“今庶幾惟所欲為,奚仆仆風塵以商賈自穢。”(註:婺源:《墩煌洪氏通宗譜》(嘉慶刊本)卷58。)徽州鹽商汪才生也告誡兒子要奮發業儒,“毋效賈豎子為也”(註:汪道昆:《太函集》(萬歷十九年金陵刊本)卷67。)。作為商人,富到了“惟所欲為”的地步,仍感到自慚形穢,甚至還有在兒子面前自貶為“賈豎子”的,可見其自卑感是何等的強烈了。自卑感是徽人從商道路上的巨大思想障礙。
經商是徽人在客觀環境中的生存選擇,而儒(士)貴商賤、農本商末則是傳統社會的價值取向,如何平衡徽人的生存選擇與社會的傳統價值取向之間的矛盾,消除徽人從商的心理壓力和思想障礙,為徽人的生存與發展開拓出一片較為寬松的心理空間?擺在徽人面前的唯一辦法就是建立自己新的價值觀以對抗傳統的價值觀,並通過宣傳和教育使新的價值觀成為群體成員行為方式的心理依據和追求目標。明清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也為徽人新的價值觀的形成提供了一個客觀的條件。
否認士(儒)貴商賤、批判農本商末,宣傳“士商異術而同誌”、農商皆本是明清徽州新的商業價值觀教育的主要內容。面對士貴商賤的傳統意識,徽州人則鼓起如簧之舌,竭力否認士、商之間的尊卑差異,從不同的角度論證“士商異術而同誌”。首先,他們認為儒、賈在“事道”上是相通的。明弘治嘉靖年間的歙商許秩說:“丈夫非銳意經史,即寄情江湖間,各就所誌,期無忝所生而已”(註:歙縣《許氏世譜·平山許公行狀》(隆慶抄本)。)。明中葉刊刻的休寧《汪氏統宗譜》中雲:“古者四民不分,故傅巖魚鹽中,良弼師保寓焉。賈何後於士哉!世遠制殊,不特士賈分也,然士而賈其行,賈哉而修好其行,安知賈之不為士也。故業儒服賈各隨其矩,而事道亦相為通,人之自律其身亦何艱於業哉”(註:《汪氏統宗譜》(明刊本)卷168。)?明正德嘉靖年間的歙商程澧指出:“藉能賈名而儒行,賈何負於儒”(註:汪道昆:《太函集》(萬歷十九年金陵刊本)卷52。)?明嘉靖萬歷間的歙人汪道昆也說:“(徽州)其俗不儒則賈,相代若踐更,要之良賈何負閎儒,則其躬行彰彰矣”(註:《太函集》卷52。)。徽州人認為,經商、業儒只是各人的誌向不同而已,兩者並無實質性區別,不論走哪一條路都是“丈夫”所為,都是人生的有為之途。誠然,儒、賈因分屬不同的行業,各有其規範,但是它們在“事道”上是“亦相為通”的。重要的是個人的儒學修行,而不在為儒、為賈。如果賈者能“賈名而儒行”,按儒家的道德規範行事,把儒家思想貫徹到商業經營當中,那麽“賈何負於儒”!因此,在儒家的最高標準“道”面前,儒、賈兩者是處於平等地位的,並無尊卑貴賤之別。所以徽州人在教育後代時一再強調:“士商異術而同誌,以雍行之藝,而崇士君子之行,又奚必縫章而後為士也”(註:《汪氏統宗譜》卷116。)。其次,徽州人認為儒、賈在追求的目標上亦是相通的。表面看來,“儒為名高,賈為厚利”,似乎追求的目標不一,而實質上卻是一致的。業儒入仕固然可以“拾朱紫以顯父母”,光耀門庭,而經商創業以養父母、“垂袷後昆”,亦能“大振其家聲”(註:婺源:《三田李氏統宗譜·環田明處士松峰李公行狀》(萬歷刊本)。)。因而業儒、從賈,為名、為利,其實“名亦利也”、“利亦名也”(註:《太函集》卷54。),兩者亦是相通的。明代歙商吳佩常就曾對其親屬說:“吾家仲季守明經,他日必大我宗事,顧我方事錐刀之末,何以亢宗?誠願操奇贏,為吾門內治祠事”(註:《太函集》卷72。)。至於在儒家倫理面前,為儒、為賈的目標甚至是完全統一的。明代歙商方勉弟,“父賈中州,折閱不能歸,伯氏(勉季)為邑諸生矣,仲公(勉弟)顧名思義,蹶然而起曰:‘吾兄以儒教致身顯親揚名,此之謂孝;吾代兄為家督,修父之業,此之謂弟’。乃輟家,從父賈中州”(註:李維楨:《大泌山房集》卷72《方仲公家傳》。)。第三,從社會功能的角度來看,徽州人認為商人的作用更是一點也不比儒者遜色。儒者入仕,治國平天下,而商人貿遷有無,“興廢補弊”,亦有益於社會(註:歙縣《許氏世譜·明故青麓許公行狀》。)。明嘉靖年間的休寧商人汪弘甚至認為,商人“雖終日營營,於公私有濟,豈不愈於虛舟悠蕩,蜉蝣楚羽哉”(註:《太函集》卷16。)!從某種程度上說,商人對社會的作用遠勝於那些整天縱情山水,無所事事的儒士。
在否認士貴商賤,宣傳“士商異術而同誌”的同時,徽州人又向傳統的本末觀進行宣戰。明弘治正德年間,歙商許大興就在這一問題上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見解。他說:“予聞本富為上,末富次之,謂賈不若耕也。吾郡保界山谷間,即富者無可耕之田,不賈何待?且耕者什一,賈之廉者亦什一,賈何負於耕!古人非病賈也,病不廉耳”(註:《新安歙北許氏東支世譜》(嘉靖六年稿本)卷8。)。繼之,明代嘉靖、萬歷時期文壇上的“後五子”之一、其祖父和伯父都是以商賈起家的歙人汪道昆,又著文對傳統的本末觀進行了公開的批判。他說:“竊聞先王重本抑末,故薄農稅而重征商,余則以為不然,直壹視而平施之耳。日中為市肇自神農,蓋與耒耜並興,交相重矣。耕者什一,文王不以農故而畢蠲;乃若譏而不征,曾不失為單厚。及夫壟斷作俑,則以其賤丈夫也者而征之。然而關市之征,不逾什一,要之各得其所,商何負於農”(註:《太函集》卷65。)?在這裏,他明確反對傳統的“重本抑末”政策,主張“壹視而平施”,農商“交相重”。汪道昆為了進一步說明他的“交相重”思想的正確性,又把商賈對國家的貢獻作了具體闡述:“今制大司農歲入四百萬,取給鹽鹺者什二三。淮海當轉轂之樞,輸入五之一。諸賈外餉邊,內充國,僇力以應度支”(註:《太函集》卷66。)。汪道昆的農商“交相重”的思想,比明末黃宗羲提出的“工商皆本”的思想要早約一百年。
必須指出的是,雖然徽州人否認士貴商賤、批判農本商末的傳統的價值觀,宣傳“士商異術而同誌”、農商“交相重”的新的價值觀,但是我們還不能說他們已經建立起與傳統截然不同的新的價值觀體系。因為他們的新價值觀並未完全擺脫傳統思想的藩蘺,如他們的立論依據仍然是儒家的理念,他們對商人、商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也還依然是以傳統的“士”、“農”為其參照系等等。盡管如此,但我們不能不承認,徽州人的這種價值觀畢竟已與傳統有別,是當時傳統社會中出現的一股清新之氣。
也正因為這種新的價值觀沒有對傳統的價值觀采取簡單的全盤否定,而是在對傳統的價值觀進行改造、變通和融合的基礎上產生的,所以它就很容易為傳統社會中的徽州各階層所接受。事實的確如此,大量的史料表明,通過廣泛地輿論宣傳,到明中後期,在徽州地區,傳統的價值觀已為新的價值觀所替代,新的價值觀念在徽州地區已深入人心。嘉靖年間學者唐順之指出,當時徽州“即閥閱家不憚為賈”(註:唐順之:《荊川先生文集》卷15《程少君行狀》。)。文學家歸有光說,當時徽州“雖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賈遊於四方”(註:歸有光:《震川先生集》卷13《白庵程翁八十壽序》。)。新安璜上程氏在宗譜中明確規定:“士農工商,皆為本業”(註:《新安璜上程氏宗譜》(明刊本)卷首《家禁第十》。)。明中葉歙商許西臯則公開宣稱:“人之處世,不必拘其常業,但隨所當為者,士農工賈勇往為先,若我則業賈者也”(註:歙縣《許氏世譜·西臯許公行狀》。)。這些都表明,“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註:許承堯:《歙事閑譚》第18冊(清末稿本,藏安徽省博物館)。)。新的價值觀念已替代傳統的價值觀念成為徽州人行為方式的指南。
新的商業價值觀的宣傳和接受,減輕了徽人從商的心理壓力,這是明清徽州商業社會形成的思想基礎。
  二、財富與社會地位的失衡·渴望 尊重·誇富鬥靡的行為方式
新的商業價值觀的宣傳和接受,使徽州地區掀起了經商的熱潮,到明中後期,徽州已形成了“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的局面(註: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61《贈程君五十敘》。)。憑藉吃苦耐勞的精神和擁有文化知識的優勢,徽州商人在商業經營中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許多人成為擁有資本數百萬、上千萬的富商巨賈,所謂“新安大賈,魚鹽為業,藏鏹有至百萬者,其他二三十萬,則中賈耳”(註:謝肇淛:《王雜俎》卷4。)。然而在傳統社會中,徽州商人卻不能獲得與其財力相適應的社會尊重和與其財力相匹配的政治地位。這就使得經商致富後的徽商產生了新的心理失衡。於是為了進一步平衡心理,徽州商人又根據人們內心深處所固有的對財富和榮華的渴求和羨慕,將經商得來的一部分利潤在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費上極盡奢侈,以此向世人證明自己的存在,引起社會的註意;同時他們又不惜消費巨額錢財,千方百計的攀援政治勢力、謀求政治身份,以顯示其身價。這些都是經商致富後的徽商渴望社會尊重的心理特征在行為傾向上的表現。正如早期西方經濟史學家費迪南多·加利亞尼(1728-1787年)所說的:出人頭地,在社會上保持優越地位,是僅次於性欲的“最強烈的願望”,而奢侈是博取榮譽、尊重等等的重要手段(註:費迪南多·加利亞尼:《貨幣論》,A·E門羅編:《早期經濟思想》,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245頁。)。
徽商的奢侈性消費是從明中葉開始的,與該地區出賈人數的不斷增加,商業資本的急劇擴大相同步。正如嘉靖萬歷年間歙人汪道昆在其《太函集》中所說的:“(徽州)纖嗇之夫,挾一緡而起巨萬,易衣而食,數米而炊,無遺算矣。至其子弟,不知稼穡之艱難,靡不鬥雞走狗,五雉六梟,捐佩外家,擁脂中冓”(註:《太函集》卷18。)。此時,徽商“第蒙故資,大多以奢溢而快一逞”(註:《太函集》卷16。)。使得“天下都會所在,連屋列肆,乘堅策肥,被綺縠,擁趙女,鳴琴踞屣,多新安人也”(註:歸有光:《震川先生集》卷13《白庵程翁八十壽序》。)。
從明後期到清朝的乾嘉時期,隨著徽商財力的進一步擴大,其奢侈性消費也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如徽州鹽商,“入則擊鐘,出則連騎,暇則招客高會,侍越女,擁吳姬,四坐盡歡,夜以繼日,世所謂芬華盛麗非不足也”(註:《太函集》卷2。)。南京上新河的徽州木商,“服食華侈,仿佛淮陽,居然巨室”(註:《歙事閑譚》第18冊。)。“徽州燈,皆上新河(徽州)木客所為。歲四月初旬,出都天會三日,必出此燈,旗幟傘蓋,人物花卉鱗毛之屬,剪燈為之,五色十光,備極奇麗。合城士庶往觀,車馬填闉,燈火達旦,升平景象,不數k24k104.jpg橋”(註:甘熙:《白下鎖言》。)。徽州典商許某,歙縣人,“家故巨富;啟質物之肆四十余所,江浙間多有之……而其子弟中,則有三四輩,以豪侈自喜,漿酒霍肉,奉養逾王侯。家僮百數十人,馬數十匹,青驪彤白,無色不具,腹鞅背韅,亦與相稱,每出則前後導從,炫耀於閭巷間”(註:《歙事閑譚》第17冊。)。
長江流域和運河沿岸是徽商的聚居或經常往來之地,這裏的大小城鎮都有徽商誇富鬥靡、尋歡作樂、恒舞酣歌的身影。特別是揚州,因是徽州富商大賈最為集中的城市,所以徽商在此“衣物屋宇,窮極華靡,飲食器具,備求工巧,俳優妓樂,恒舞酣歌,宴會嬉遊,殆無虛日,金錢珠貝,視為泥沙。甚至悍仆豪奴,服食起居,同於仕宦”(註:《清朝文獻通考》卷28。),其窮奢極欲的生活更是無與倫比。
徽商在奢侈性生活方面的用度,其數量是十分驚人的。有學者據有關資料估計,徽商商業利潤用於“肥家潤身”的部分,占其利潤總額的50%以上(註:宋應星佚著四種之一:《野議·鹽政議》,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出版。)。
徽商在日常生活方面的誇富鬥靡,引起了世人的羨慕、驚嘆,以致模仿,的確達到了引起社會註意的預期效果。翻開明清方誌,披覽之余,一個強烈的印象油然而生:明代中葉,是中國社會風尚習俗發生劇烈變化的重要時期,“風俗自淳而趨於薄,猶江河之走下而不可返也”(註:範濂:《雲間據目鈔》卷2。)。那麽,究竟是什麽因素有以致之?有學者認為,這種嬗變,更加具體和更為直接的原因是以徽商為首的兩淮鹽商的奢靡生活方式由東南逐漸向四方傳播所致(註:參閱王振忠:《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北京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151頁。)。正如近人鄧之誠在論述此奢風時說:“傳之京師及四方,成為風尚,奢風流行,以致世亂,揚州鹽商與有責焉”(註:鄧之誠:《中華二千年史》卷5下《明清·生業》。)。徽州是徽商的桑梓之邦,明成化、弘治以前,這裏民間生活崇尚節儉,但是隨著明中後期徽商在兩淮的暴富,徽州的民間俗尚也一變而為“乘堅策肥”,奢風大盛(註:萬歷《歙縣誌·風俗》。)。這種變化的原因,時人以為“大抵由商於蘇、揚者啟其漸也”(註:《歙事閑譚》第18冊。)。淮、揚是徽商僑寓集中之地,徽商的大賈巨富多麇集於此,因而他們的生活方式對這一地區的影響就更為直接。時人說,揚州奢靡風氣的流行是由於“學鹽商”的結果(註:董偉業:《揚州竹枝詞》。)。乾隆《山陽縣誌》也認為,淮安地區奢侈之習的形成,“不在薦紳,而在商賈。”(註:乾隆《山陽縣誌》卷4。)挾資千萬的徽商當是淮俗嬗變的關鍵因素。徽商奢侈生活方式的流風所及,對北京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據《歙事閑譚》記載,明朝隆慶年間,單單是徽州歙縣一地,“聚都下者已以千、萬計。乾隆中則茶行七家,銀行業之列名捐冊者十七家,茶商各字號共一百六十六家,銀樓六家,小茶店數千”。隨著康、乾兩帝不斷南巡,對以徽商為主體的揚州鹽商的財力和生活方式多加嘆賞,揚州徽商的生活方式對京師的影響逐漸加劇。僅以戲曲為例,乾隆後期,北京舞臺已是徽劇一枝獨秀(註:參閱王振忠:《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北京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157頁。)。京師生活方式其他方面所受的影響可想而知。徽州等商人在大江南北和運河兩岸的奢侈生活方式,甚至通過陜商影響到關中地區。清代的《秦疆治略》說,關中地區“竟尚浮華”,是“傳染南方風氣”所致。豪侈的生活方式被人羨慕、被人模仿,使徽商認識到財富的巨大魔力,心中自然湧起一股自滿自足之感,從而也就自然沖淡了他們作為商人*的自卑情結。
作為商人,可以利用財富華其棟宇、玉食錦衣、納妾招姬,過上和士階層一樣的令人歆羨的生活,那麽商人和士相比,唯一缺少的就是政治身份了。而政治身份,在傳統社會中,恰恰是獲得世人尊重的首要條件。於是,為了獲取世人的尊重,徽商又祭起了財富這尊法寶。他們利用財富接納官府,討好皇帝,密切與各級官吏的關系。這其中雖然有“以不利為利”,求得更大財路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想“用博一官也”。徽商在這方面消費的錢財是十分驚人的。如明朝萬歷年間,師征關酋,歙商吳養春一人就捐餉銀三十萬兩(註:《歙事閑譚》第10冊。)。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征小金川,徽州鹽商江春等人一次捐銀就達四百萬兩之巨(註:嘉慶《兩淮鹽法誌》卷42。)。據嘉慶《兩淮鹽法誌》載,從康熙十年(1671年)至嘉慶九年(1804年)的100多年間,以徽商為主體的兩淮鹽商在捐輸,急公濟餉,佐修河工、城工,災賑,報效等名目下,交給清政府的銀達39302196萬兩、米215萬石、谷32946萬石。對各級官吏,徽州等鹽商每年也以所謂“程儀”、“規禮”、“別敬”等名目孝敬錢財,與之結好,動輒“盈千上萬”(註:《李煦奏折》,第196頁。)。康熙、乾隆歷次南巡,為了獻媚邀寵,以徽商為主體的兩淮鹽商更是不惜巨額消費。他們修築了高旻、天寧、金山、焦山等四大行宮,“供奉宸遊”;建造了許多別致的人文景觀,以備皇帝巡幸觀覽;凡是一技一藝之長,可以取悅於皇帝者,“莫不重值延至”,其所費不貲。更有甚者,乾隆南巡時,兩淮八大總商之一的歙商江春,曾在揚州大虹園,仿照北京北海白塔的式樣,於一夜之間也建成了一座白塔,以供皇帝觀賞。江春顯示出的豪侈之舉,連乾隆也感嘆說:“鹽商之財力偉哉!”(註:《清稗類鈔》第2冊《園林類》。)徽商在捐輸、報效、結納官府方面的巨額消費,不僅得到了封建官府在經濟上的回報,而且還得到了封建官府在政治上的賜予,許多徽商因此獲得了官秩,變成了“紅頂商人”。如欲縣大鹽商江春,乾隆中因“每遇災賑、河工、軍需,百萬之費,指顧立辦”,再加接駕有功,而得到乾隆皇帝的召見,乾隆還對其“特宣溫旨,加授布政使銜,薦至一品”(註:《橙陽散誌》(嘉慶十四年刊本)卷3。)。像江春等人這樣以“布衣上交天子”所取得的顯赫的地位、名聲和利益,不僅是一般商人,而且也是大部分士人所無法企及的。
致富後的徽商不僅通過奢靡的生活方式贏得了世人的矚目,而且通過權錢交易獲得了令世人夢寐以求的政治身份。由此,徽商在商業經營中又一次達到了某種程度上的心理平衡。
  三、終極關懷·崇儒重仕·傳統社會心理的完全復歸
如果說徽商對新的商業價值觀的宣傳還稍稍能顯露出一點與傳統“抗爭”的意味(其實不能說“抗爭”,只能說是對傳統的變通和調和而已),那麽接下來他們在生活方式上的奢侈誇耀以及利用財富謀求政治身份的行為就是完全在向傳統妥協了,因為他們無非是想通過這些行為方式達到傳統“士”的境界,向“士”階層一樣被人羨慕、受人尊重。可見,崇儒重仕的傳統價值觀念仍然牢牢地吸附在徽商的內心深處。像社會上的其他人一樣,業儒入仕也是徽商的終極關懷。關於這一點,我們從棄儒服賈的徽州商人的深深失落感中就可窺見一斑,如休寧商人汪可訓,因“不得誌……遂輟帖括”,涉足江湖。經商致富後,他延名師,課督其子,並訓戒其子曰:“此余未究之業也,爾小子容一日緩爾”(註:《休寧西門汪氏宗譜》(順治十年刊本)卷6《太學可訓公傳》。)?休寧商人汪昂,“憤已弗終儒業,命其仲子廷誥治書曰:‘必以經時務,佐明時,毋徒委靡為也’”(註:《汪氏統宗譜·昂號雲峰配王合紀傳》。)。這些商人對未能服儒的遺憾和悔恨正隱含著他們對儒業的追求與向慕。也正因為如此,許多徽商雖然身在商海,但仍然不願放棄自己先前的儒士身份與習慣,“雖遊於賈,然峨冠長劍,褎然儒服,所至挾詩囊,從賓客登臨嘯詠,倏悠然若忘世慮者”(註:歙縣《雙橋鄭氏墓地圖誌·明故徠松鄭處士墓誌銘》(嘉靖稿本)。)。另外一些人在囊橐充實之後,不惜錢財,建園林別墅,招徠各地文人學士,於其中攬勝訪古,結社吟詩,文酒聚會,歌舞自娛,以續自己的未究之夢。
崇儒重仕的傳統價值觀為什麽能牢牢吸附於徽商的內心深處呢?首先,這是由於中國封建社會官本位的影響。官本位是一種按官職大小確定地位高低的官僚制度。它是一種特權制度,對人們有著極大的誘惑力。一旦業儒入仕,躋身於官僚士大夫行列,說不盡的好處就會紛至沓來。如可以優免徭役、躲避賦稅和以權換錢等等。而商人與之相比,就有天壤之別了。雖然徽商大多“以末致富”,但其中的艱辛是常人難以想象的。明清時期,政府對鹽、茶及一些金屬礦物的禁榷制度很嚴,商人涉足其間,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同時由於政治的腐敗,商稅沈重,關卡林立;再加上貪官汙吏多如牛毛,他們視商人為俎肉,大肆盤剝勒索,使經商困難重重。明萬歷《休寧縣誌·風俗》的作者就曾哀嘆說:“逮舟車有算,關市叠征,所息半輸之道路,歸慰待哺,寧有幾何?”“兼邑當孔道,諸邑供億,時時倚辦,奉公之直,十不逾半,而輿隸上下而漁獵之,則市廛重困矣。”(註:萬歷《休寧縣誌·風俗》。)在上述情況下,商人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圖發展,其艱難狀況可想而知。業儒與服賈兩者在境遇上的巨大反差正是封建社會官本位的反映。所以徽商在內心深處都把業儒入仕看成是“大吾門”、“亢吾宗”的致遠大業。無怪乎,明代歙商汪海雖已為“上賈”,但在命兒子汪體義治經術時卻說:“其從叔父入太學,庶幾異日大吾門”(註:《太函集》卷55。)。其次,與徽州深厚的傳統文化淵源有關。徽州地處萬山之中,兵革不到,故東晉南朝的一些士族在社會動蕩時為避亂紛紛來此定居。隋末、唐末不少世族地主為了躲避農民起義狂飈的沖擊也舉宗合族遷居徽州。他們的到來對徽州風俗影響很大。據宋淳熙《新安誌》卷一《風俗》載:“其(新安)人自昔特多以材力保捍鄉土為稱,其後寢有文士。黃巢之亂,中原衣冠避地保於此,後或去或留,俗益向文雅。”宋興以後,這些留居的世族地主憑借他們的政治地位以及家學淵源,通過科舉入仕又在各級封建政權取得一席之地,以致“名臣輩出”。朱熹以後,這裏又成了“文公道學”之邦,“彬彬多文學之士,其風埒於鄒魯”(註:乾隆《績溪縣誌》卷3。)。在理學之風的熏陶下,徽州形成了一種業儒入仕的歷史傳統。名門望族,必有業儒入仕而為朝廷顯官者。這樣一代教誨一代,一代提攜一代,終於造成了徽州“十家之村,不廢誦讀”、“家弦戶誦,寅緣進取”的局面。這種傳統同樣深深紮根於徽商的心理之中,以致成為他們的終極追求。
如果說為了生存,徽商在迫不得已走向商海之際,為了保持心理上的平衡,創業起家,還有點“左儒右賈,喜厚利而薄名高”(註:《太函集》卷18。),或者說重商輕儒的味道,而我們把這一點權當作是徽商否定傳統價值觀的“新思想”傾向的話,那麽,經商致富以後,生存的問題已經解決,徽商的這點“新思想”傾向就蕩然無存了,傳統的崇儒尊儒、求名入仕的社會心理在他們身上又完全復歸。關於這方面,有兩點為證:其一,不少徽商致富後,或棄賈業儒,或棄賈入仕。如江登雲,清康熙乾隆時人,16歲隨兄外出經商,雖大獲成功,卻殊不自得,決心要“為國家作棟梁材”,終於棄賈業,入武學,考中武進士,“膺殿廷選,侍直禁衛”,官至南贛都督(註:歙縣《豐南誌》第5冊。)。康熙年間休寧人汪淳涉足商界十余年後,“復習舉子業”,一舉登第,授中書舍人(註:康熙《休寧縣誌》卷6。)。其二,徽商在業賈致富後,總是讓兒孫們讀詩書,“就儒業”,入仕途。明代歙人汪道昆曾回憶說:“(歙)臨河程次公升、槐塘程次公k24k105.jpg與先司馬並以鹽策賈浙東西,命諸子姓悉歸儒”(註:《太函集》卷55。)。休寧程封用因早年父死家貧,棄儒經商,歷盡艱辛,終於致富。彌留之際,他諄諄告誡三子:“向仁(長子)、向學(二子)業已受經,即向策(三子)幼沖,他日必使之就學。凡吾所汲汲者,第欲爾曹明經修行庶幾古人”(註:《太函集》卷61。)。正是出於這種“汲汲”於子弟業儒的強烈願望,致富後的徽商不惜重金延名師以課子侄成為普遍現象。歙縣鹽商鮑柏庭在延攬名師,購買書籍教育子弟時曾說了這樣一句話:“富而教不可緩也,徒積資財何益乎!”(註:歙縣《新館鮑氏著存堂支譜》(清刊本)卷3。)鮑柏庭提出的“富而教不可緩也”的思想,在徽商中是具有代表性的。此外,為了讓更多的子弟業儒就學,徽商還在城鄉各地廣設家塾、族塾、義塾、義學,同時大力倡修書院(註:參見李琳琦、王世華:《明清徽商與儒學教育》,《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1997年第3期。)。這方面的材料在徽州的方誌、譜牒中俯拾可得,茲不贅舉。
徽商在“家業隆起”之後,對子弟業儒成名的心情是異常迫切的。淩珊,明隆慶時人,“早失父,棄儒就賈”。“恒自恨不卒為儒以振家聲,殷勤備脯,不遠數百裏迎師以訓子侄。起必侵晨,眠必丙夜,每日外來,聞咿唔聲則喜,否則嗔。其訓子侄之嚴如此。”一日,淩珊對其妻說:“兒雖幼,已為有司賞識,吾與爾教子之心當不虛。異日者爾隨任就養,必教兒為好官,以不負吾誌乃可。”(註:淩應秋:《沙溪集略》卷4《文行》。)淩珊教子之心如此之切,督子為學如此之嚴,目的是希望其子能早日擷取功名,做個“好官”。這不僅是淩珊,同時也是其他徽商的共同心願。
在父兄的殷殷期望和全力督促下,徽商子弟在科場中大顯身手。僅以徽商中的兩淮鹽商為例,據嘉慶《兩淮鹽法誌》中的《科第表》所列,從順治二年(1645年)到嘉慶十年(1805年)這160年間,兩淮徽商子弟登科者即有256人,其中進士85人,舉人116人,貢生55人。這個數字是在兩淮的山西和陜西商人所無法比擬的。同一時期,兩淮的陜西商人子弟登科者為45人,其中進士11人,舉人25人,貢生9人;山西商人子弟登科者為22人,其中進士6人,舉人11人,貢生5人。所以研究徽商的學者們認為:“兩淮徽商中的富商之家,經過一兩代之後,其子孫大多不是加入儒林,就是榮膺仕宦。他們所追求的不再是‘財源茂盛’,而是顯名於時,甚至是揚名後世”(註:張海鵬、王廷元主編:《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3頁。)。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明清時期,徽州商人所走的道路是以求“利”開始,以求“名”終結;與此相適應的心理特征是由“名亦利”、“利亦名”而復歸為“名”至高無上。這兩種心態的交替與反復,反映了徽州商人在傳統面前的軟弱和退縮,雖然他們曾經對傳統進行過有限的“抗爭”,但最終不得不完全融入到傳統中去。徽商為什麽不能成為新型的商人,而只能是封建社會的附庸,由此亦可見一斑。(讀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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