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希-弗洛姆《占有還是存在》(第一章)概論

重占有和重生存這兩種生存方式的意義

在占有(having)和存在(being)之間進行選擇並不需要常識。占有(tohave)似乎是我們生活的一種正常功能:為了活著,我們必須占有物品。而且,我們必須占有物品,才能享用它們。占有──占有越來越多的物品──成了最高的目標,人們在談論某個人時可以說,他“值一百萬美元”。試問,在這樣一種文化中,人們如何能在占有和生存之間做出選擇?相反,從表面上看,存在的本質就是占有。假如一個人一無所有,那麽,這個人也就一文不值。

誠然,偉大的先哲們都曾把占有和存在之間的選擇看做各自體系中的一個主要問題。釋迦牟尼教導人們說,為了達到人的發展的最高階段,我們必須拋棄占有物品的欲望。耶穌則指出:“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麽益處呢?”(路加福9:24~25)埃克哈特則認為,一無所有,胸懷坦蕩,“兩袖清風”,不受自我的幹擾便是獲得精神健康和精神力量的條件。馬克思教導說,奢侈和貧困一樣是一種罪惡,我們的目的應該是存在得更好,而不是占有得更多(在此,我指的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一位激進的人道主義者,而不是以蘇聯共產主義為代表的庸俗虛假的馬克思主義)。

多年來,占有和存在之間的這種區別,一直引起我深切的關註,我試圖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在具體研究個人和群體的過程中尋求這一區別的經驗基礎。我的所見所聞使我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占有和存在之間的區別,如同對生命的愛戀和對死亡的愛戀之區別一樣,都體現了人類生存中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以經驗為依據的人類學和精神分析學的資料表明:占有和存在是兩種基本的經驗方式,它們各自的力量決定著個人的性格與各種不同類型的社會性格之間的區別。

對於一個理智健全的人來說,占有或者生存這種選擇有點讓人費解。占有,在我們看來,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我們必須占有一定的物,才能從其中獲得快樂。在這樣一個以占有和越來越多的占有為最高目的的社會裏,在這樣一個用“值一百萬”來形容一個人的身價的社會中,怎麽會有占有或者生存這種選擇呢?相反,難道生存的真正本質不正在於占有嗎?一無所有的人其生存也就一文不值。

以幾首詩歌為例

為了說明重占有和重生存這兩種生存方式的區別,我想舉兩首內容近似的詩為例。這兩首詩是鈴木大拙[鈴木大拙(1870~1966年),日本佛教學者。原名貞太郎,後因學禪,改名大拙,別號也風流居士。鈴木大拙是日本現代著名的禪學思想家,也是因向西方介紹禪學而著稱的世界文化名人。]在他去世前講“論禪宗”(Lectureson Zen Buddhism,1960)一課時所引用過的。其中一首是日本詩人松尾芭蕉[松尾芭蕉(1644~1694年),江戶時代前期的一位俳諧師。其被公認的功績是把俳句形式推向頂峰。]寫的俳句體詩,另一首是英國詩人丁尼生(Tennyson)[丁尼生(1809~1892),19世紀著名詩人,英國維多利亞時代最受歡迎及最具特色的詩人。]所寫。兩首詩描述的是同一種體驗,即他們在散步時對一朵花做出的反應。丁尼生的詩是這樣的:

在墻上的裂縫中有一朵花,

我把它連根一起拿下。

手中的這朵小花,

假如我能懂得你是什麽,

根須和一切,一切中的一切,

那我也就知道了什麽是上帝和人。

而芭蕉的俳句是這樣的:

凝神細細望,

籬笆墻下一簇花,

悄然正開放!

不同之處顯而易見。丁尼生對花的態度是想要占有它。他把這朵花連根拔起。他對花的興趣所導致的後果是他扼殺了這朵花。雖然他的理性還在侈談什麽這朵花可能會幫助他理解上帝和人的本質。在這首詩中,詩人就像西方的科學家一樣,為了尋找真理而不惜分解生命。

芭蕉對花所做出的反應則完全不同。他不想去摘取它,甚至連動它一下都沒有。為了“看”這朵花他只不過是“仔細地望”。鈴木寫道:

“芭蕉可能是走在一條土路上,發現了在遠處的灌木叢中隱隱約約有一個什麽東西,他走近仔細一看,原來是一朵野花,一朵通常不為路人所註意的普普通通的野花。詩中所描述的只是一個簡單的事實,沒有表達出什麽特別的詩情。但是,全詩的最後兩個音節是以日語中的‘kana’結尾的,這也許表達了詩人的情感。在日語中,這個小品詞往往是與一個名詞、形容詞或副詞連用,用來表示某種驚羨、贊美、痛苦或者快樂的情感。在翻譯中用一個驚嘆號來表示這層意思是非常貼切的。在這部俳句中,全句就是以驚嘆號結尾的。”

丁尼生為了理解人和自然界一定要占有這朵花,他占有了它也毀滅了它。而芭蕉卻只想觀看這朵花,而且不僅僅是看,他想與其成為一體,讓它去生長。

從歌德的一首詩中我們可以看出丁尼生與芭蕉之間的區別來:

發現

我在樹林裏

茫然漫遊,

我的思想裏

無所尋求。

我看到蔭處

小花一朵,

好像是明星,

又像是明眸。

我想采下它,

它婉言道:

難道采下我,

讓我枯掉?

我於是把它

連根掘起,

帶回家中去,

放在園裏。

揀了個幽處,

把它種下;

它長出新枝,

繼續開花。

《歌德詩集》,1982,上卷

歌德沒有什麽目的地去散步,但一朵小花引起了他的註意。和丁尼生一樣,他內心裏也產生了想要去摘取這朵花的念頭。但是與丁尼生不同的是,歌德意識到這樣做就意味著它的死亡。在他看來,這朵花是那樣活潑可愛,以至於它竟開口與詩人說話而且還警告他。歌德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與丁尼生和芭蕉都不一樣。他把這朵花挖出來移植到花園裏去了,好讓它繼續生長。在某種程度上說,歌德介於丁尼生和芭蕉之間,但是在關鍵的時刻他對生命的愛比純粹的求知好奇心更強烈。這部美好的詩篇充分地表現了歌德對待研究自然界問題的基本態度。

丁尼生與花的關系是以重占有或者說占有欲望為特征的,這種占有不僅僅是對物的占有,也包括對知識的占有。芭蕉和歌德與花的關系是以重生存為其主要特征的。我所說的“生存”(being)是指一種生存方式,在這種生存方式中,人不占有什麽,也不希求去占有什麽,他心中充滿歡樂和創造性地去發揮自己的能力,以及與世界融為一體的願望。歌德是生命的熱情守護者,是反對一切肢解人和把人機械化的行徑的鬥士。在許多作品中,他都反對占有而堅決站在生存一邊。在《浮士德》這部作品中,他對占有與生存這兩種生存方式之間的沖突做了戲劇性的處理,魔鬼靡菲斯特(中世紀魔法師之神,是與浮士德訂約的魔神)就是占有這種生存方式的化身。歌德還寫過一首短詩,對生存的性質做了極為簡明的描述:

所有物

我是一無所有,我知道,

我只有思想,不受幹擾,

要從我心裏湧流,

還有每個大好的良機,

還是可愛的命運所賜,

讓我徹底地享受。

《歌德詩集》,1982,上卷

當然,東西方思想之間的區別並不就等於生存與占有兩者之間的區別。就其精神而言,一個以人為中心的社會與一個與物為中心的社會之間的區別倒與生存和占有這兩種生存方式之間的差別相差無幾。占有取向是西方工業社會的人的特征。在這個社會裏,生活的中心就是對金錢、榮譽和權力的追求。在一些異化程度較低的社會裏,比如中世紀的社會、祖尼印第安人的社會以及尚未被今天的“進步”思想所傳染的一些非洲部落,他們都有自己的詩人芭蕉;也許再經過幾個世代的工業化,日本也有其自己的丁尼生。與其說西方人無法完全理解像禪宗這樣的一些東方思想體系(榮格這樣認為),不如說現代人不能理解一個不是建立在私有財產和占有欲之上的社會精神。實際上,埃克哈特的思想如同禪宗和芭蕉一樣難以理解,他的思想和佛教只不過是同一語言的兩種方言而已。

語言上的變化

近一百年來,西方人在其語言的運用上也顯示出一種日益從生存(tobe)轉向占有(tohave)的傾向,比如,人們越來越多地使用名詞和越來越少地使用動詞。

名詞只是表示某種物的名稱。我可以說,我有一張桌子、一幢房子、一本書、一輛小汽車,等等。為了表示某種過程,對於一種活動、動作的正確表示應該是一個動詞:比如,我是(我在)、我愛、我願望、我恨,等等。但是,某種活動越來越多地借助於“有”的概念來表示,也就是說,不是用動詞而是用名詞來表示。為了表示某種活動而把“有”與一個名詞搭配起來是對語言的錯誤使用,因為人只能去經歷和體驗而無法占有一個過程和一種活動。

杜·馬雷和馬克思的看法

這樣使用語言所帶來的惡果早在18世紀就被人發現。關於這一點,杜·馬雷(DuMarsais)在其去世後才發表的《語法的真正原則》(LesVeritablesPrincipesdelaGrammaire,1769)一書中做了極為精辟的論述。他寫道:“在‘我有一只表’這個例句中的‘我有’應該從其本意上去理解;但是在‘我有一種想法’這一例句中的‘我有’只是對前種用法的模仿,是借用。‘我有一種想法’的意思是說,我想,我在這樣或那樣的想象;‘我有一種渴望’的意思是說我向往;我有‘意誌’的意思是說我要,等等。”(我要感謝諾姆?喬姆斯基博士,關於杜·馬雷的情況是他告訴我的)

杜·馬雷觀察到了這種用名詞來代替動詞的現象,一個世紀之後,在《神聖家族》(TheHolyFamily)中,馬克思和恩格斯也對同一問題做了分析,他們比前人采取了一種更為激進的立場。在對埃德加?鮑威爾(EdgarBauer)的《批判的批判》(CriticalCritique)所做的批判中,他們說過一段不長但很重要的關於愛情的話。鮑威爾在其文章中說:“愛情……是一個兇神。她像所有的神一樣,要支配整個的人,直到人不僅將自己的靈魂,而且將自己的肉體‘自我’交給她時,她才感到滿足。對愛情的崇拜便是苦惱,這種崇拜的頂峰就是使自己成為犧牲品,就是自殺。”

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評就是針對這段話的,他們回答說:“埃德加先生把愛情變成‘神’,而且變成‘兇神’,所用的辦法是將愛人者、人的愛情變成愛情的人,把‘愛情’作為特殊的本質和人分割開來,並使它本身成為獨立存在的東西。”

在這裏,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即用名詞來取代動詞。“愛情”作為名詞只是對愛這一活動的抽象,與人是脫離的。愛著的人變成了愛情的人,愛情成了女神,成了偶像,人把自己的愛投射到這種偶像崇拜之中。在這一異化過程中,人不再體驗和經歷愛情,只有拜倒在愛情女神的腳下才具有愛的能力。他不再是一個感覺著的人,而是異化為一個偶像的崇拜者。

當代的用法

自杜·馬雷生活的時代到現在已經二百年了,在這段時期裏,用名詞來取代動詞的傾向有增無減,其規模就連杜·馬雷也想象不到。從當前的語言運用中,我們可以找出一個典型的例子(雖然略有誇張),比如,一位婦女去找一位精神分析醫生看病,她說的第一句話是:“醫生,我有一個難題。”幾十年前,病人大概不是說“我有一個難題”,而是說:“我失眠了。雖然我有漂亮的房子、可愛的孩子和幸福的婚姻,但是我很憂慮”。現代的語言風格是當前異化的標誌。如果我說“我有一個困擾”而不說“我憂慮”,那就是把主體的經驗排除了。經驗的主體“我”由一個可以被人占有的中性代名詞所取代。我把我的感情變成了一種我所占有的東西:一個難題。“難題”只是種種困難的抽象表示。我無法占有它,因為它不是一個可以被人占有的物,可是難題卻能占有我。準確地說,我把自己變成一個“難題”,我的創造占有了我。這種表達方式說明了一種潛在的無意識的異化。

概念詞溯源

“占有”是一個貌似簡單的術語。每個人都擁有某些物品:自己的身體[這裏必須指出,至少可以順便提一下,人與自己的肉體之間也有一種存在關系,人感知自己的肉體是有生命的,這一點可以用“我即我的身體”而不是“我占有我的身體”來表示;一切感官意識的活動都試圖證明,對自身肉體的這種體驗是存在的。]、衣服、住房,到如今現代人都擁有的汽車、電視機、洗衣機等。活著而一無所有,這確實是不可能的事。那麽,何以占有會成為一個問題呢?“占有”一詞的語言發展史表明,該詞確實是一個問題。對那些相信占有是人類生存中一個最自然的範疇的人來說,當他們獲悉許多語言中竟沒有“占有”這個詞的時候,一定會感到驚奇。例如,在希伯來語中,“我有某物”必須用間接的方式,即“這東西屬於我”(jeshli)來表達。事實上,多數語言都是用這種方式表明占有某物,而不是直接地說“我有某物”。令人感興趣的是,在許多語言的發展中,“某物屬於我”這個語言結構以後便發展為“我有某物”這個結構。但是,正如埃米爾?本韋尼斯特(EmileBenveniste)[埃米爾?本韋尼斯特(1902~1976年),法國語言學家。]指出的那樣,這一發展順序是不可顛倒的。這個事實表明,“占有”這個詞的發展與私有財產有關,而在財產的實用價值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中,“占有”這個詞是不存在的,因為在這種社會中,人們獲取物品僅僅是為了使用。社會語言學的研究將進一步證明這種假設是否可以成立,以及它的正確程度。

如果人們認為“占有”一詞是一個相對較為簡單的概念的話,那麽“存在”,即動詞“是”的一種形式,就是一個更為復雜、更令難以捉摸的概念了。“存在”有幾種不同的用法:(1)可以用作聯系動詞,比如“我是高個子”、“我是一個窮人”,在語法上意指某種同一性;(2)可以構成一個動詞的被動語態,比如“我被打了”,這就是說,我成了另一個人的行為對象,而不是我自己行動的主人,比如“我打了別人”;(3)意指存在——誠如本維尼斯特所說的那樣,在這種用法中,這個詞完全不同於表明同一性的系動詞“是”,“這兩個概念盡管完全不同,但一直是並且以後仍將是相互依存的。”

本維尼斯特的研究清楚地表明,“是”作為動詞有其自身的含義,而不只是個聯系動詞。在印歐語系中,“是”動詞由詞根“es”表示,意指“存在,能在現實中找到”。“凡是真實的、一致的東西”都可以被稱之為存在和現實。由此可見,“存在”就其詞根的意義而言不只是表明主語與其屬性之間的同一狀況,不只是描述現象的一個術語。它指明人或物的存在的現實性,證明其實在性和真實性。表明某人或某物的存在是指該人或該物的本質,而不是其表面現象。

對占有和存在之意義的初步探索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第一,我所說的“存在”和“占有”並不是指一個主體的某些互不相關的性質,如這些陳述句所表明的那樣:“我有一輛小汽車”或“我是一個白人”或“我感到幸福”。我所說的“存在”和“占有”指的是兩種基本的生存方式,是對自我和世界的兩種不同的傾向性,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性格結構,其中占主導地位的一種決定著一個人的全部思想、感情和行為。

第二,在“占有”這一生存方式中,我同世界的關系乃是一種占有和所有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我要使每一個人、每一樣東西,包括我自己在內,都成為我的財產。

第三,在“存在”這一生存方式中,我們必須判明存在的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正如杜?馬雷所說,與占有截然不同,它意指在世,與世界保持一種確實的相關關系;另一種形式與現象相反,它揭示一個人或一事物的真實本質和真正的實在性,而不是存在的詞源中所表明的那種靠不住的表象。(本韋尼斯特)

哲學中的“存在”概念

“存在”這個概念一直是無數哲學專著的研究課題,而“何謂存在?”一直是西方哲學中的重大問題之一,因此,有關這個概念的討論也就顯得格外復雜了。在這裏,我們將從人類學和心理學的觀點出發來研究這個概念,當然,哲學方面的論述與人類學問題並不是毫無關系的。既然簡略地陳述一下“存在”這個概念在哲學史中的發展,即從前蘇格拉底到現代哲學的發展也將會超出本書的範圍,那麽,我只好僅僅提及這樣一個重要的論點:過程、活動和運動的概念是存在的一個基本要素。誠如格奧爾格·西美爾(GeorgeSimmel)[格奧爾格·西美爾(1858~1918年),德國社會學家、哲學家,是形式社會學的開創者。其主要著作有《貨幣哲學》和《社會學》。]所指出的那樣,存在意味著變化,換言之,存在就是生成——在西方哲學的早期和鼎盛時期,赫拉克利特和黑格爾便是揭示這一思想的兩位最偉大、最傑出的代表人物。

巴門尼德[巴門尼德(約公元前515年~前5世紀中葉以後),古希臘哲學家。他是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也是愛利亞派的實際創始人和主要代表者。]、柏拉圖和經院派的“現實主義者”們則認為,“存在”是一種永恒的、無始無終的、不變的實體,是生成的對立面,他們所表述的這一觀點只有在以下唯心主義觀念的範圍內才是可以理解的:即思想(理念)是最終的實在。如果愛的理念(用柏拉圖的話來說)比愛的經驗真實的話,那麽,作為一種理念的愛才是永恒不變的。但是,當我們從人的現實性,即人的生存、愛、恨和痛苦出發,我們就可以看到,“存在”同時又是生成和變化的。有生命的結構只有在生成的時候才能夠成為其有生命的結構,它們只能在變化中存在。變化和生成是生命過程的內在特性。

赫拉克利特和黑格爾把生命看作一個過程,而不是一種實體,他們這種激進的思想可以與東方世界的佛教哲學相提並論。在佛教思想中不存在任何有關永恒存在的實體的概念,無論這個實體是物還是自我。除了過程,一切都是不真實的。[Z.Fi?er,一個優秀的,但鮮為人知的捷克哲學家,將相關過程的佛教理念與真正的馬克思哲學結合在一起。這項工作已經出版,不過只有捷克語版本,因此大多數西方讀者一直無法讀到(我是從一個英文翻譯那裏獲知的)。]當代的科學思想發現了“過程思維”的哲學概念,並把它們運用到自然科學領域,從而使這些概念獲得了新生。

占有和消費

在通過一些簡單的實例來說明重生存和重占有這兩種生存方式之間的區別之前,我們還應談一談“占有”的另一種表現方式——吞食。將某一物吞食,就像在吃飯和喝東西時那樣,也是據為己有行為的一種極為古老的形式。嬰兒在其發展的一定階段中,往往愛把他想要的東西放在嘴裏。這就是一種據為己有的行為,因為這時他的身體發育尚不允許他以其他方式去控制他的所有物。吞食與占有之間的這種聯系,也體現在不同形式的食人行為中。我吃掉一個人,從而也將其力量據為己有;食人行為會成為獲取奴隸的一種神秘的等價物。一個人如果吃了一個勇敢者的心,那他也就占有了這個人的勇敢氣質。一個人吃了一個作為崇拜對象的動物,那他也就得到了這一崇拜物所象征的神的本質,從而與其融為一體。

當然,大多數的物品是無法吞食到身體內部去的(即使能吞食進去,也會排泄出來,從而又失去了它們)。但是,可以象征性地和神秘地吞食某些東西。假如我相信我已經將某個神、某一先祖或者某個動物的形象吞食進去,那麽這既無法排泄出來,也無法被人拿走。我象征性地吞食一個東西,以及相信它已象征性地存在我心中。弗洛伊德稱“超我”是被內心吸收了的先父的禁令和信條件的總和。一種權威、制度、理念和圖像也都可以被內心所吸收:我占有它們,它們將永遠保存在我的五臟六腑之中[“心力投入”(introjection)一詞在運用中常常與“認同”(identification)同義。很難說這究竟是不是一個同樣的過程;如果說用模仿(imitation)或服從(subordination)更為恰當的話,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應籠統地使用“認同”這個概念]。

還有許多其他形式的吞食行為,這些吞食行為與人體本身的需要無關,從而也是有限的。消費者想要吞食整個世界,其心態就是建立在這種願望的基礎之上的。消費者永遠是個嬰兒,他哭著、喊著要奶瓶。飲酒和吸毒這些病態現象都足以說明這一點。看起來,我們好像是因為這些病態現象所造成的後果不利於人們去履行其社會義務才去反對它們的。強制性的吸煙雖然也是一種癖好,卻沒有受到同樣的譴責,因為吸煙“只會”縮短一個人的壽命而不會影響他發揮社會職能的能力。我在以前的著作中對這種日常的強制消費的多種形式已經做了說明,此處不再重復。我只想補充一點,在閑暇時間裏,汽車、電視、旅行和性生活是我們今日強制性消費的主要對象。人們常把這稱為“閑暇活動”,準確地說,這是“閑暇被動”。

總而言之,消費是一種占有形式,也許是今天“商品過剩的社會”中一種最重要的占有形式。消費具有雙重含義。消費可以減輕人的恐懼心理,因為消費掉的東西不會被別人拿走了,但是這迫使我越來越多地去消費,因為一度消費了的東西不能永遠滿足我的要求。現代的消費可以用這樣一個公式來表示:我所占有的和所消費的東西,即是我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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