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丕爾《語言論》 第七章·語言作為歷史產物:語言漂移 5

這三個衝突——形式分組、修辭強調和順序——還補充了一個第四個難題。強調性的 whom,由於其較重的結構(半長音節後接唇音),應該與隨後輕快的音節形成對比。然而,在「whom did」中,我們不由自主的延緩使得這種表達聽起來「笨拙」。這種笨拙是語音上的判斷,與我們分析的語法因素引起的不滿無關。這種韻律上的反感並不適用於「what did」和「when did」這類平行表達。what 和 when 的元音較短,其末尾輔音與隨後的 d 融合得很自然,而 d 的發音位置與 t 和 n 相同。我們對適當節奏的直覺使我們難以對「whom did」感到滿意,就像詩人在快速詩行中使用「dreamed」和「hummed」這樣的詞一樣困難。

無論是普遍的感覺還是詩人的選擇,都不一定是有意識的。或許並不是所有人對語音節奏的流暢性都同樣敏感,但即使對那些不重視語音藝術的人來說,節奏也可能是無意識的語言決定因素。無論如何,詩人的節奏只能是他所在民族日常語言中節奏傾向的一種更敏感且風格化的應用。

我們發現,至少有四個因素影響了我們對說「Whom did you see?」的微妙排斥。那些毫無良心不安地說「Who did you see?」的未受過教育的群體,比語言學習者更敏銳地感知到了語言的真正趨勢。顯然,這四個抑制因素並非獨立運作。如果我們大膽地使用機械概念,它們的單獨能量會「引導」成一股力量。這股力量或語言總體趨勢的微小體現,在心理上表現為使用「whom」時的輕微猶豫。這種猶豫可能完全是無意識的,儘管當注意力被引導到它時,它可能會立即被承認。對於普通說話者來說,這種分析必定是無意識的,或者說是未知的。

那麼,我們如何確定我們所進行的這種分析中,所有指定的決定因素都在真正起作用,而不僅僅是其中一個因素?當然,這些因素在所有情況下並不是同樣強大的。它們的價值是可變的,根據個體和地點的不同而升降不定。然而,它們的確存在,每一個都有其自身的正當性,有時可以通過排除法進行測試。如果某一個因素缺失,我們觀察到相應的心理反應(在我們的情況下是「猶豫」)略有減少,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個因素在其他用途中確實是積極的。第二個因素只適用於 whom 的疑問用法,第四個因素對疑問句的影響比對關係句更強。因此,我們可以理解,像「Is he the man whom you referred to?」這樣的句子,儘管不如「Is he the man (that) you referred to?」那麼符合慣用表達(記住它違反了第一和第三條原則),但仍然不像「Whom did you see?」那樣難以與我們的英語表達本能相協調。如果我們在疑問句中排除第四個因素,比如在「Whom are you looking at?」中,由於 whom 之後的元音減輕了這個詞的語音負擔,我們會觀察到,猶豫的減少確實存在。「Who are you looking at?」可能對那些喜歡「Who did you see?」的耳朵聽起來甚至略顯冒犯。

 

我們可以設立一個「猶豫值」的等級,大致如下:

值1:因素1,3。「The man whom I referred to.」

值2:因素1,3,4。「The man whom they referred to.」

值3:因素1,2,3。「Whom are you looking at?」

值4:因素1,2,3,4。「Whom did you see?」

 

我們可以推測,儘管 whom 最終會從英語中消失,像「Whom did you see?」這類表達會在「The man whom I referred to」這類短語仍然在使用時變得過時。然而,我們無法確定,因為我們永遠無法知道是否已經隔離了語言趨勢的所有決定因素。在我們這個具體的案例中,我們忽略了一個可能在 who 和 whom 的關係用法歷史中發揮主導作用的因素。這就是無意識地希望將這些詞保留在它們的疑問功能中,並將 that 或單純的詞序作為關係詞的表達方式(例如「The man that I referred to」或「The man I referred to」)。這種趨勢,與 who 和 whom 的用法無直接關聯(僅涉及 who 的 whom 形式),可能會使關係詞 who 在影響關係詞 whom 的其他因素完成之前就已經過時。這種考量是有啟發性的,因為它表明對語言總體趨勢的了解不足以讓我們清楚地看出趨勢的走向。我們需要了解趨勢組成部分的相對力量和速度。

不必多說的是,whom 的使用所涉及的特定趨勢對我們的意義,不在於它們本身,而在於它們是語言中更大趨勢作用的徵兆。我們可以分辨出至少三種重要的趨勢。這些趨勢已經運行了幾個世紀,現在仍在語言機制的其他部分發揮作用,幾乎可以肯定它們會繼續存在幾個世紀,甚至幾千年。第一種是熟知的趨勢,即模糊主格和賓格之間的區別,而這只是印歐語系語法格系統穩步減少的一個晚期章節。這個系統目前在立陶宛語中保存得最好,而在古日耳曼語中,該系統已經大大縮減,英語、荷蘭語、德語、丹麥語和瑞典語都是其現代方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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