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林《管好我的嘴巴》(14)

對象是分寸的變色龍

韓非在《說難》和《難言》中指出,極富才智的人向聖賢的君王進言,也未必立刻就能明白接受,何況智慧的人向愚蠢的君王進言呢?由於雙方認知的能力和條件存在一定差距,受言者自然不會接受。

無庸諱言,在中國古代,臣子的話只要君王不願意聽,輕則可被認為是誹謗、詆毀,重則要面臨死刑之災。因此,韓非認為,說話之困難,“不在於我的智慧能否使我有想法向君王進言;也不在於我的辯說能否申明我的想法;更不在於我能否敢於竹筒倒豆子似地把自己的想法無保留地表達出來。進言的困難在於:了解進言對象的心理。

“如果對方重視名節,我卻用利益來進言,必然遭到對方卑賤的待遇而疏遠之;反之,對方重視利益,我卻用名節來進言,對方肯定認為我不務實際而疏遠之;一個表面上看重名譽,心裏卻戀著利益的人,我用名譽進言,他必表面接近我而暗裏疏遠我;我用利益進言,他必表面疏遠我而暗裏親近我。這真是進言者哭笑不得的尷尬處境啊!”

鑒於如上的論點,看人說話便自然地成為了古往今來眾所贊同的說話準則。在這種準則下,同樣一句話可能會出現兩種表達方式:一是掐頭去尾添油加醋;一是變換著詞兒說。第一種毫無疑問是有意識地改變說話的目的,因此也是最容易失之分寸的;而第二種情況則比較復雜,需依據具體的語言具體定性。漢語言文化豐富至極,什麽話都可以有兩說。比如同樣是表述一個人獨立完成了一件事情,親者說他“獨立性很強”,仇者說他“個人英雄主義”;比如同樣一個人做出某項決斷,擁護者說是“力排眾議”,反對者說是“獨斷專行”。更有趣的是,有的以批評者的名義出現,卻能輕而易舉地變成歌功頌德;有的以表揚者的名義出現,卻能被視為惡意的奉承。看來,說話之難,難就難在對象可以猶如變色龍般揣摩說話者,你若一言面對所有人,那就算你“不會說話”了。真正的“會說話”者依照人物對象的不同,同樣的事在他嘴裏通過語言的稍稍一把玩,在機巧的偷梁換柱間,語言這東西真成了地地道道的變色龍了。而且你還真難從這種“變色”中找到什麽分寸的失度之處!

果真如此嗎?想要回答這個問題,我看只能從說話者在關鍵的搭用詞使用方面所能反映的褒義或貶義中去探究。比如某領導請慣於阿諛奉承者提意見,大抵會得到“您總是不註意自己的身體,不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每天早到晚回”之類,這叫什麽批評?又比如有媒體來單位搜集某模範領導的典型材料,逢得不滿者,其頌揚詞大抵會得到“他有很多事總是搶著自己幹,當他在醫院療養期間,還親自到單位來領工資”之類,這叫什麽表揚?

可以這麽認為,帶著褒義的批評和帶著貶義的表揚並不是困難的事,只要你不想實事求是或不敢實事求是,只想看人臉色說話,那麽你就能當好一個“分寸”的把玩者。無論你想借批評把一個人捧上天,還是想借表揚把一個人陷入獄,從表象上看你好像都能做到既不失分寸又能遊刃有余。但偷梁換柱終究偷梁換柱,偷梁換柱在邏輯上也許可以詭辯,但就分寸本身而言,它實質上已經玷汙了事件內在的純凈。也就是說,依對象不同而采用偷梁換柱的說話方式本身就是最沒分寸的說話方式。

前面講的是說話用詞偷梁換柱與分寸之間的“變色”關系。接下來我要指出的是一些習慣在人前總以“我講的都是實話”自我標榜的人,殊不知,此話的言外之意恰恰說明此人是好講批評話和專揭別人之短,甚至是靠在他人面前賣嘴皮子吃飯的人。他們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分寸失盡!這種人的所謂“實話”,實質上就是對自己所講的每一句假話的“真皮”包裝。有了這種包裝,他們便可一切以個人利益為軸心,要麽嘩眾取寵,要麽求全責備他人,要麽混淆視聽,制造混亂,從中漁利。

再有一種就是一些有點兒身份的人說話時不重自己身份,在評論他人時喜歡拿腔拿調地胡言亂語,制造矛盾。從根本上說,他們習慣了以自我為中心,即使說別人,其真正目的仍然是要讓對方了解甚至註意自己。然而俗話說得好:“好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在人際交往中,無論對什麽人,如果把握不好這個“分寸”,那麽,即使你的腕再大,同樣也會因為你說話有失分寸而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前著名網球選手麥肯羅就因為一張不講分寸的“大嘴”前些日子在澳大利亞惹是生非,結果險些挨揍。據當地報紙報道,麥肯羅評論了一對澳大利亞本土選手托德·拉克姆和世界頭號男單選手休伊特之間的比賽。休伊特只用了74分鐘就輕松地將排名第235位的托德淘汰。麥肯羅就對托德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說比賽根本不配在中央球場進行,還說自己很“憐憫”托德等等。

麥肯羅的話一出口立刻得罪了托德的兄長——澳大利亞國家隊教練布蘭特·拉克姆。他對麥肯羅挖苦人的氣焰如此囂張非常憤怒,立刻找到這個美國人要和他在體育場外“把問題好好解決一下。我問這個大嘴是不是想打架。我在停車場等他,可是他說他不想去。”布蘭特氣憤地說:“他無法證明自己的話是對的,只能說有人花錢雇他評論,他就可以毫無分寸地信口開河。”

麥肯羅的教訓告訴人們:不論是大腕還是一般百姓,在尊嚴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說話要講究分寸。這裏所說的分寸,就是在尊重事實基礎上的分寸。事實是怎麽樣就怎麽樣,應該做到實事求是地反映客觀實際,而不是耍著變色龍之嘴來諷刺、挖苦他人,或者擡高自己的地位,或者在看他人生悶氣時自己在一邊偷著樂。否則,你的話說得越多,你吃的虧也會越多。


場合是分寸的試金石

很多人小時候都聽到過大人類似這樣的訓誡:出門在外,講話一定要註意分寸!

大人為什麽要強調“出門在外”這四個字呢?因為“出門在外”的小孩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場合,那些場合可以說的話不像在家裏那樣,可以不計後果。其實即使對大人而言,場合分寸也是說話中非常難把握的事。在許多時候,人與人之間的交談一旦進入主題,便很容易沿著慣性思維一路而去,從而忘卻了“言出如箭,不可亂發;一入人耳,有力難拔”的古訓。這正是很多談話出現中途吵架或不歡而散的最主要原因。

有一位叫頌華的作者寫過一篇題為“說話要註意場合”的短文,我覺得這篇文章舉的實例對那些平常說話不註意場合分寸的人來說,真的應該好好借鑒借鑒。我摘得部分內容如下:

一位早年畢業於某高等院校中文系、勤勤懇懇工作了幾十年的老教師退休了,為此,學校為他和另一位曾多次榮獲過“先進”的退休老同誌一並舉行了一個歡送會。與會同誌和領導對他們的工作和為人進行了熱情洋溢而又非常得體的肯定和贊揚,相比之下,對那位曾多次榮獲過“先進”的老同誌的美譽則尤多。當輪到兩位受歡送的退休老同誌致答辭的時候,他們對大家的贊譽做了深情的感謝。一時間,會場裏充滿了一種令人動情的溫馨氣氛。作為答謝,話本該說到這裏為止;然而,那位老教師卻並未就此打住,卻由人們對另一位“先進”的贊揚中引起了感觸,並做了頗為欠當的聯想和發揮:“說到先進,很遺憾,我從來也沒有得過一次……”話猶未盡,坐在他對面的、平日與他相處得不很融洽的一位青年教師突然搶了話頭:“不,那是我們不好,不是你不配當先進,是怪我們沒有提你的名。”話語中帶著一種不肯饒人而又讓人難堪的“刺”。冷不防,老教師的眼角眉梢被“刺”出了一股感傷的表情,一時間會場中出現了一種怏怏不悅的尷尬氣氛。一位領導見勢不對,馬上接過話碴兒,想把氣氛緩和一下。照理說,這時,他應避開“先進”這個敏感的話題,轉而談論其他。然而,他卻反反復復勸慰那位退休老教師,叫他對“先進”的問題不要在意,說沒有評過先進,並不等於不夠先進,先進不僅在名義,更要看事實,如此等等,一席話,等於是把本應避而不談的話題做了重復和引申,使本已尷尬的局面顯得更為尷尬。

就事論事的話,我想如上這段引文給人帶來的教訓無非有二:一是把可以宣泄的情緒用於不合適宜的場合,結果改變了宣泄的性質;二是把好心的勸言用於不恰當的談話氛圍中,結果好心反而壞了事。中國有句諺語,叫“哪壺不開提哪壺”,將其引至說話的效果,我們則可以進一步理解為:說話不註意場合就容易失去分寸,更會使話的本意出現扭曲,造成雙方不快。

場合是衡量一個人說話分寸的試金石。就像一個正常的人發現自己在眾人面前褲子拉鏈開了,就會潛意識地背過身去把拉鏈拉上一樣。說話場合的分寸把握,也應該時時地融進正常人思維的潛意識中。所不同的是,說話的場合把握涵蓋著太多的玄機,甚至還有數不勝數的暗道機關,不像背過身拉褲子拉鏈那樣單一。但是如果不註意場合分寸的把握,只圖自己一時之快,或者罵罵咧咧,或者絮絮叨叨的話,其結果就會像當著眾人的面拉褲子拉鏈一樣簡單:出醜!

場合似乎與“敏感”二字總是有著千絲萬縷的內在情結,以至在公開場合,人們都會潛意識地告誡自己要把握說話的有尺有度。在沒有把握的前提下,要麽予以回避,要麽輕描淡寫,王顧左右而言他。上例中的那個老教師觸及到了敏感話題,會把握場合分寸的人本應該將其淡化,無奈那個年輕教師的解釋卻把話題深化了,其用心之良苦固然可嘉,但就因為“敏感”復“敏感”,越是深化就越會調高人的情緒,越是解釋就越讓人心亂,所以出現後來那種始料未及的尷尬局面是可想而知的,也是不足為怪的。

場合衡量一個人說話分寸的另一種試金石就是問話方式。比如本來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問話,因為選擇錯誤或根本不註意場合地隨口便問,結果就很可能會給自己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煩。

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上海有一家公司規模頗大,求職者絡繹不絕。某日,王女士前去應聘,她很快就被這家公司的招聘官相中。招聘官讓其馬上辦理相關手續。不料王女士在滿心喜悅之余問了一句實在不應該問的話:“我能否過完節再來上班?”結果,招聘官表示她不再被錄用。王女士一頭霧水,要求給個說法,招聘官則躲進房裏,不再出來。

隨後不久,王女士的手機響了,傳來部門經理的聲音,說她不該多說話,並明確告訴她:“我們公司永遠不會錄用在不恰當的場合說不恰當的話的員工。”

這家公司的做法固然有矯枉過正之嫌,但留給王女士的思考則是:在不恰當的場合,說一句不恰當的話,也會因此丟掉飯碗!

無論是說話還是問話,都要註意把握好場合的分寸。不看場合,不註意分寸,一味地隨心所欲,口無遮攔,這是很拙劣的。從那對新老教師的一段對話,到王女士的問話,僅此兩例,我想就足以說明場合是說話分寸的試金石——這是普通的常識。這個常識所能提醒世人的是:場合與說話分寸的對應關系全在於理解。什麽場合該說什麽話不該說什麽話,這不是真理,但一定是道理。由此看來,那些迄今為止仍不把場合分寸當回事的人真該好自為之了!

演講成敗重在分寸

登臺演講,這可不是人人都能完成的事;即使能完成的,也未必每個人都算得上是成功地完成。那麽什麽樣才稱得上成功的演講呢?一句話:給聽眾留下深刻印象的演講,或者是給聽眾帶來心動力量的演講,才稱得上成功的演講。

無疑,作為演講者,思想、道德和口才三方面素質都是必備的,然而僅有這三方面的素質還不夠,還必須恰如其分地把握好演講的分寸。如何把握分寸呢?還是一句話:根據聽眾的心理期待。演講的目的無非有二:一是用語言的影響力說服聽眾;二是用語言的召喚力鼓舞聽眾。如果這兩方面的目的都沒有達到,你就應該好好反思一下,是不是你演講的分寸出了問題。

由此看來,一個不會把握分寸的演講者無論在什麽時候發表什麽演講,都很難贏得熱情的掌聲,因為他的演講根本就不受聽眾的歡迎。那麽,應該怎樣做才算是把握了分寸呢?要想把這個問題回答完整,恐怕得由一位專門的人士花一本專著才能完成。而我只是想在這裏講一般人最常犯的三個毛病:一是黃婆纏腳帶,又臭又長;二是口訥讀講稿,動作露怯;三是不懂裝懂,漏洞百出。

黃婆纏腳帶,又臭又長這是演講者之大忌。俗語說,“油多也壞菜”。炒菜用油過多,就會讓人膩味。演講也是如此。能短則短的話,非得花大把時間且談且論,其結果只會使人倒胃口。比如在公共場合發表長篇大論,滔滔不絕,總想用語言的觸角抓住每一位聽眾,其動機自然令人欽佩,但必須明白,並不是每一位聽眾都樂意聽長篇大論的。很多人把他們單位的領導做報告比喻“黃婆纏腳帶,又臭又長”,從中就不難看出大多數人對長篇大論演講者的反感。一般聽眾更願意聽的是演講者能用最簡短的語句把所要表達的意思說明白。若是像一些大國企領導人做“八股式”年終總結報告那樣,先由秘書花N天時間寫出提綱,上臺發言時則開篇講大形勢大環境,接著理論聯系實際,講若幹個大標題,每一個大標題下又有若幹個小標題,每一個小標題後面還有若幹個基本點,每一個基本點講完仍意猶未盡,你說誰在底下聽了不昏昏欲睡?

成功的演講者大抵都能抓住聽眾的心理,把自己的思想濃縮成最簡單的語言,句句擲地有聲,分寸俱佳,在聽眾平靜的心湖裏激起層層波浪,這就很值得稱道。

簡短的演講,不允許拐彎抹角、旁生枝節,必須抓住精髓,巧做對比,以求一語中的。請看我國著名新聞記者、政治家、出版家鄒韜奮先生於1936年10月19日在上海各界公祭魯迅先生大會上發表的十分簡短卻極有分寸的演講:

今天天色不早,我願用一句話來紀念先生:許多人是不戰而屈,魯迅先生是戰而不屈。

透過僅此一句話的演講,我們強烈地感受到它蘊含著極為豐富的內容——既有對當時各種戰線上“不戰而屈”的投降派的譴責,又有對魯迅先生“橫眉冷對千夫指”、勇敢戰鬥、絕不屈服的品格的贊頌。“不戰而屈”和“戰而不屈”,同樣4個字的不同組合,成為衡量一個人有沒有硬骨頭精神的試金石。這極其精練的一句話演講,巧妙地采用了鮮明的對比,使卑微者更渺小,使高尚者更偉大。盡管只是一句話,卻激發了人們奮起抗爭的勇氣,鼓舞人們以魯迅先生為榜樣。

口訥讀講稿,動作露怯就像埃菲爾鐵塔不是一天建成的一樣,打造一個演講家的才能也絕非一日之功。演講家不但要思維靈敏,而且要有禮有度地切入話題,使聽眾會心悟解;除此之外,演講者的動作也是不能忽視的。演講演講,“演”字是關鍵。“演”要靠動作來完成。有了合理的動作,才能使演與講相得益彰,使演講的內容增強影響力。可想而知,如果一段精彩的話通過一個口訥的人去講,那就無異於宣讀;如果動作與演講之意不搭配,丟失了分寸,那就更像小醜登臺,讓人胃口倒盡了。

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第一次上臺演講時,口訥得沒治,滿臉通紅,嗓音變調,臉色鐵青,雙腳打抖,連手也不知道該往哪兒放,以至“言行不一”,分寸大失,弄得滿堂哄笑。

再舉個例子。德摩斯梯尼是希臘著名的演講家。他初次登臺演講的時候,希望得到掌聲、笑聲。結果笑聲沒有,倒有了掌聲——倒掌——最後他被人轟下臺去,原因就是不僅講得實在是不行,而且動作時時露怯。他有聳肩的習慣,差不多每講兩句話就聳一下肩。一個演講者,聳肩這個姿勢多難看!再說,他演講時的氣度也不夠,說一會兒就要長出一口氣。試想,一個演講者動輒就當眾長出一口氣,形象豈不大損?所以聽眾把他轟下去是不奇怪的。

當然,我這裏講的只是林肯和德摩斯梯尼最初登臺時的露怯情景,這兩位後來都成了偉大的演講家。靠的是什麽呢?8個字:克服毛病,努力演練。

不懂裝懂,漏洞百出最容易失分寸的演講者恐怕當屬那些不懂裝懂的人了。這種人大抵屬於愛在公眾面前作秀者。他們不登臺則已,一旦登臺便“情緒激昂”,毫無分寸地信口雌黃。自身知識淺薄,又好教導人,這麽一張揚自己,自然要漏洞百出,怎不露怯?

不懂裝懂又管不好自己嘴的人是令人厭煩的。特別是那些混得一官半職者,在長輩乃至真正知識淵博的人面前,以權壓人,以話壓人,而且不顧他人的感受,這樣的人登臺演講的次數越多,給人帶來的厭惡感也就越多。

應該說,已經有太多類似的教訓足以勸導我們:在自知學識儲量匱乏的前提下不要四處登臺班門弄斧,以免把握不住分寸,遺漏要點,使演講漏洞百出,予人笑柄。如果你在某一個團隊裏身居要職,那就更應該對自己不懂的知識或學問不恥下問。這樣做不但不會丟失你的顏面,而且還會贏得更多的聽眾支持率。

我再舉一個小例子來結束本篇。有一位演講家,講著講著,突然間一個故事的年代忘了,於是他先把故事講完,到最後把問題拋給了聽眾:“大家能否告訴我,這件事發生在什麽年代?”結果聽眾齊刷刷地按著他的設置把年代喊了出來。這個機智的演講者就是剛才我提到的那個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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